厦门市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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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套改 实施方案

厦门 套改 实施方案

厦门套改实施方案一、背景近年来,厦门的城市发展迅速,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其中包括老旧小区改造不彻底、居民生活环境不佳等。

为了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厦门市决定实施套改方案,对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改造,提升居民的居住环境。

二、套改范围本次套改方案将覆盖厦门市内所有老旧小区,重点改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小区外观及环境:美化小区外观,提升绿化覆盖率,改善小区周边环境。

2. 建筑结构:对老旧建筑进行结构加固,提升建筑抗震能力。

3. 公共设施:更新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包括路灯、供水供电设施等。

4. 居民配套:改善小区内的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儿童游乐设施、健身设施等。

5. 环保设施:加强小区内的环保设施建设,包括垃圾分类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

三、实施步骤1. 规划设计:由相关部门组织专业团队对老旧小区进行规划设计,确定改造方案。

2. 征求意见:向小区居民征求意见,听取居民对套改方案的建议和意见。

3. 确定施工单位:经过招投标程序,确定套改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4. 实施改造:按照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单位对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改造。

5. 完工验收:施工完成后,由相关部门对套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四、套改效果经过套改方案的实施,预计将达到以下效果:1. 居住环境提升:小区外观焕然一新,绿化环境更加优美,居民生活品质得到提升。

2. 安全保障:建筑结构加固后,提升了小区的抗震能力,为居民提供更安全的居住环境。

3. 公共设施改善:更新的公共设施将更好地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提升小区的整体品质。

4. 环保效果:加强的环保设施将有助于改善小区的环境质量,营造更加清洁、宜居的居住环境。

五、总结通过本次套改方案的实施,将有效改善厦门市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同时,也希望居民能够积极配合套改工作,共同营造美好的居住环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75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75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75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13•【字号】厦思政办函〔2022〕70号•【施行日期】2022.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75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庄莹莹代表:《关于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的建议》(第0175号)收悉。

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一、办理工作背景老旧小区改造是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也是重大社会治理基础工程。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近年来持续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2015年至累计完成613个小区改造工作,涉及居民65969户,房屋3337栋,建筑面积515.76万平方米,投资额13.33亿元。

二、措施与成效(一)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模式创新当前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也存在改造周期长、改造内容单一、改造后缺乏长效管理等各类问题,急需在体制上改革创新。

对此,思明区研究编制《思明区老旧小区改造规程》,将前期改造设计、中期协调推进与后期长效管理相结合,打通前中后期全链条,通过科学摸排改造需求、精确各环节工作时限、完善各单位协调机制,推动评估、设计、审批、施工、管理“五统筹”,形成老旧小区改造标准化流程,努力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加快完整社区建设市建设局在全市遴选6个项目试点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工作,着力补齐养老、托幼、助餐等民生短板,进一步改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实现建管一体,巩固改造成效。

思明区积极贯彻城市更新“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理念,谋划深田完整社区建设,力争打造成为老城更新样板工程,城市更新试点示范项目,让社区服务更完善、群众生活更便利、基层治理更高效,深田片区改造提升项目获得2021年全省老城更新样板工程第三名。

厦门市旧小区加装电梯指导意见

厦门市旧小区加装电梯指导意见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在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若干指导意见厦建房[2009]122号为改善老旧住宅区的居住品质、提高老旧住宅区的使用功能,适应老、弱、病、残对生活起居、出行的需求,根据《物权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总结我市部分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经验,结合我市的实际,对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出若干指导意见:一、本市范围内的老旧住宅,且房屋具备安全使用条件,加装电梯用地在原住宅产权红线内的,均可申请加装电梯。

二、加装电梯应以梯号为单位申请,申请加装电梯应当经本梯号房屋的业主一致书面同意,单位产权的还需单位法人书面同意,上述业主的书面同意文件,应提供产权证与身份证作为附件,也可以由公证机关提供公证文书。

三、加装电梯的费用可按有关规定由多种方式筹集。

1、房屋所有权人共同出资:按照楼层的受益、影响等因素协商分摊系数后共同出资;2、专有部分的房屋维修金,已售公房提取的房屋维修金;3、专有部分业主的住房公积金;加装电梯的梯号业主应该就出资额、维护、养护分摊及对部分受到采光、通风影响业主的适应补偿等其他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四、业主可自行协商出资比例。

也可参照以下方式,以第三层为参数1,第二层为0.5,第一层为零,从第四层开始每增加一个楼层提高0.1个系数,即第四层1.1,第五层1.2,第六层1.3,并依此类推。

五、经房屋所有业主书面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改房原售房单位、建筑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可作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工程报建、设备采购、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业主也可以自行组织承担上述工作,建设单位应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建设单位或业主完成报建手续后应在所在幢号的梯位公示七日。

七、加装电梯的设计、施工、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企业承担,并执行有关的质量安全验收标准;加装电梯的建筑立面应与原建筑相协调。

八、因加装电梯后新增产权面积作为本梯号的全体业主共有,不再调整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新增容积率部分地价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48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48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48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2.20•【字号】厦思政办函〔2023〕27号•【施行日期】2023.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48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市建设局:《关于提升格局、完善机制,让老旧小区重焕生机的建议》(第0148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一、办理工作背景老旧小区改造是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也是重大社会治理基础工程。

自2015年开启改造工作以来,我区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持续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功能后景观、先地下后地上”等原则,重点解决片区内居民水、电、气、路及光纤网络、消防等基础类改造,并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完善周边配套、美化周边环境。

2015年至今我区累计完成487个小区改造工作,涉及居民约5.7万户,房屋1600余栋,建筑面积约461万平方米,投资额约11亿元,极大改善了老旧小区居民居住品质。

二、措施与成效(一)关于“理清类别,制定计划,综合施策”的建议我区按照“共同缔造”理念,完善“顶层设计”,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抓总作用,在《思明区老旧小区改造规程》的基础上,学习借鉴杭州等地先进经验做法,新制定了《老旧小区改造建设管理导则》《思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标准图集》《思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等一系列工作机制,旨在进一步补齐管理机制体制短板,从源头管控入手,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0〕98号)文件精神,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为“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的老旧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改造内容已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三大类,以适应居民不同生活需求为出发点,重点实施基础类改造,突出补齐功能性设施短板。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0148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0148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0148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布日期】2024.04.26•【字号】厦城执函〔2024〕38号•【施行日期】2024.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0148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厦城执函〔2024〕38号叶少静代表:《关于“深耕细作”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建议》(第0148号)已收悉。

我局作为主办部门,现将相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收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2024年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专门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要求,指定专人负责。

经办人员第一时间与代表联系,沟通了解意图,征求意见建议。

2024年2月21日,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召开座谈会,我局作为主办单位,向市人大领导和代表汇报了建议所涉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并与代表进行了面对面交流。

3月22日,市城管办执行副主任、副局长李明泉带市城管办、市治违办,市城管事务中心、市监督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在同安区城市管理局召开市人大督办重点建议办理协调会,邀请代表叶少静参加。

会上,围绕共同探索城市“精细化”管理科学有效的路径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叶少静代表作发言并提出要求。

会议对进一步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部署。

办理期间,我局积极与市委社工部,市公安、司法、财政、住建等协办部门沟通办理答复,各单位均反馈了答复意见。

二、措施与成效(一)关于加强“大城管”工作机制运行。

一是强化统筹作用发挥。

优化充实架构,从市直部门抽调人员常态落实集中办公、议事规则、工作细则和6项制度,并组建工作专班开展指挥中心实体运作,初步构建“一委一办一平台两中心”工作体系,健全完善高位统筹协调、高效指挥调度、高质量监督考核的“大城管”机制。

厦门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12.17•【字号】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6届〕第42号•【施行日期】2025.03.01•【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六届〕第四十二号《厦门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已于2024年12月17日经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2月17日厦门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2024年12月17日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更新规划第三章城市更新实施第四章城市更新保障第五章城中村改造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激发城市活力,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更新活动。

本条例所称城市更新,是指以完善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宜居水平、保护传承历史文化、优化公共空间品质、促进产业升级转型等为重点,在城镇开发边界内进行的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持续改善的建设和管理活动,主要包括下列情形:(一)对维持现有建设格局基本不变,采取修缮、改建、扩建、改变功能等措施对城市功能进行完善的整治提升;(二)对不在历史文化保护线范围内的危房集中成片、基础设施落后、违法建筑较多、土地利用低效的区域进行的拆除新建;(三)对通过整治提升无法消除安全隐患、补齐民生短板、完善产业及其配套、改善空间环境等,且不宜采用拆除新建方式更新的区域,以拆整结合方式实施的更新改造。

第三条城市更新应当遵循民生优先、规划统筹、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注重历史文化保护,强化系统观念,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推进成片连片更新。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里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6〕60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里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6〕60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里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里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6〕60号湖里区人民政府、市建设局、市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进一步改善提升我市老旧小区周边环境和居住品质,积极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根据《厦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意见》的部署要求,决定在湖里区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

经市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湖里区提出的《湖里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有关要求如下:一、明确目标任务《方案》提出,通过两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

2016年全面启动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全区符合条件的22个小区,力争2016年底完成60%的改造提升任务,2017年基本完成全部改造提升任务。

湖里区要围绕上述目标任务,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把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改造提升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突出共同缔造在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中,要以为民惠民为出发点,先民生再提升,以完善老旧小区市政配套设施为切入点,顺应群众期盼,重点解决居民的供水、供电、供气等问题,对小区建筑物本体和周边环境进行适度提升。

坚持以居民为主体,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调动居民群众的积极性,参与规划方案,项目实施、长效管理等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全过程,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

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福建)

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福建)

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1.总则1.1本导则适用于福建省城市和县城建成区范围内以下住宅小区改造:1.2000年前建成、主体结构安全、公共基础设施缺失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市、县城(城关镇)老旧住宅小区,鼓励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市、县(区)结合实际同步推进老旧街区、老旧片区改造。

2.同步改造2010年前建成的部分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小区、街区和片区,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环境品质。

3.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畴。

1.2改造原则1.2.1坚持“先民生后提升、先规划后建设、先功能后景观、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重点解决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和安全的用水、用电、用气、交通出行、消防等问题,消除小区安全隐患,改善基本生活需求,营造良好居住环境。

1.2.2老旧小区在改造过程中,应尊重、保护和利用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住区文化、街巷道路和特色景观,结合自身基础条件和居民切实意愿,因地制宜确定改造内容。

注重特色营造,融入特色文化元素,彰显城市人文理念和风格特点,形成老旧小区改造- 2 -试点经验。

1.2.3坚持整治与管理结合原则,在完善硬件配套设施的同时,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建管并举,做到业委会成立一个、综合整治推进一个、物业管理建立一个,避免重复施工影响居民生活。

1.2.4坚持先急后缓原则,对于基础设施差、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等群众反映强烈,需求高的小区先行改造。

1.2.5坚持整治改造为主,兼顾提升改造,在重点组织对老旧小区进行以水、电、气、通讯网络、市政道路排水、绿化环境、停车场等设施进行整治改造的同时,兼顾“适老化”和节能等提升改造。

小区内配套公共设施可新建、扩建,亦可置换改造。

1.2.6对相同且相邻小区,可考虑整合提升,追求效益最大化。

1.3老旧小区的更新改造应具有可持续性,与城市的长远规划相结合,充分挖掘现有社区特色和资源。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2.23•【字号】厦府办〔2021〕12号•【施行日期】2021.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1〕1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厦门市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2月23日厦门市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为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部署,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方位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行动计划〉的通知》(闽委办发〔2020〕2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68号)要求,结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方位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以更高水平建设高颜值厦门行动计划〉的通知》(厦委办发〔2021〕5号),开展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一)居住品质提升1.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任务:完成改造2.5万户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工作内容: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的原则,完善小区配套设施,重点解决基础设施老化、公共服务缺失、智能化程度不高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小区建筑物本体和周边环境适度提升改造,推动老旧小区宜居度整体提升。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市政园林局、市通信管理局2.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任务:新开工安置型商品房项目10个。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局关于完善提升旧住宅小区市政配套设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局关于完善提升旧住宅小区市政配套设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局关于完善提升旧住宅小区市政配套设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06•【字号】厦府办〔2017〕35号•【施行日期】2017.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局关于完善提升旧住宅小区市政配套设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7〕3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市建设局制定的《关于完善提升旧住宅小区市政配套设施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6日关于完善提升旧住宅小区市政配套设施的工作方案市建设局为进一步完善提升旧住宅小区市政配套设施,妥善解决旧住宅小区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等问题,惠及更多群众,提升居民幸福感,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完善提升旧住宅小区市政配套设施的工作方案。

一、提升范围及内容(一)明确范围本通知的旧住宅小区是指1989年底前建成的商品房住宅小区(项目)及个人集资房小区(项目)、1990-2000年底前建成的商品房住宅小区(项目)及个人集资房小区(项目)、1990-2000年底前建成的非商品房住宅小区(项目)和非个人集资房小区(项目)(不含别墅住宅小区及1989年底前建成的非商品房小区(项目)和非个人集资房小区(项目))。

(2)确定内容完善提升旧住宅小区的供水、供电、燃气等市政配套设施。

二、以奖代补机制旧住宅小区市政配套设施改造提升资金由管线单位投资、居民出资、财政以奖代补等方式筹集。

原则上,计费表后改造提升资金由居民出资为主,来源可包括房改房维修资金、日常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捐资等资金,财政按共同缔造方式以奖代补。

计费表前改造提升资金由各管线单位投资,财政实施以奖代补。

改造提升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由市、区财政5:5比例分担。

具体改造资金计算规则如下:(一)供水计费表前部分的改造费用由管线单位承担;计费表后部分的改造费用由居民承担;若存在计费表和入户表之间部分改造的,该部分费用由居民承担,财政以奖代补按比例分类调整。

厦门市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

厦门市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

厦门市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引言1.愿景目标2.应用引导2.1使用指导2.2内容说明2.3设计依据3.规划控制要求3.1管控要点3.2城市风貌3.3城市色彩3.4城市更新4.前期策划引导4.1老旧小区分类4.2前期调研引导4.3方案策划引导5.要素设计导则5.1基础要素设计5.1.1市政配套设施5.1.2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5.1.3建筑物本体5.1.4公共服务设施5.2要素提升设计5.2.1公共空间提升设计5.2.2房屋建筑提升设计5.2.3公共设施提升设计6.特色营造设计导则6.1特色元素说明6.2公共空间特色营造6.3房屋建筑特色营造原则导则以“微改造”“适度改造”为主,内容涉及工作目标、方法、规划要求、要素设计、人文地理特色等。

在操作及设计方面上,遵循“共同缔造”理念,进行问题调查、沟通协调、确定方案、分布实施等,并以优秀改造案例起到示范作用。

微改造区别于以往“大刀阔斧”的改造模式,以综合改造为目标,修复、激活老旧小区,强调保留历史脉络,尊重原有街区风貌。

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成为引导设计的方法,落实管理的手段,能有效引导老旧小区的更新与改造工作。

[1]愿景目标通过老旧小区微改造,塑造文化特色,打造人性化生活空间。

基本原则⏹创新机制,共同缔造充分复制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坚持以居民为主体,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理念,调动居民群众的积极性,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全过程。

⏹明确主体,落实责任由各区委区政府对本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负总责,各区政府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计划。

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人,配合做好工作,要制定严格科学的考核办法,强化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

⏹把握重点,相应需求以完善老旧小区市政配套设施为切入点,顺应群众期盼,重点解决居民的用水、用电、用气等问题;坚持群众主体地位,按照居民群众的意愿,服务群众需求,对小区建筑物本体和周边环境进行适度提升。

⏹因地制宜,汇聚民智结合小区实际,激发群众热情,汇聚民众智慧,本着“花小钱、办大事、节约实用”的原则,科学制定并优化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方案,力求设计方案精细化,充分体现小区人文特点。

厦门港务小区改造方案

厦门港务小区改造方案

厦门港务小区改造方案一、背景介绍厦门港务小区是位于厦门市海沧区的一片老旧住宅区,建于上世纪80年代。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区的居住环境和设施逐渐老化,无法满足居民的现代生活需求。

因此,对厦门港务小区进行改造已成为迫切的任务。

二、改造目标1.提升居住环境:改造后的厦门港务小区应具备良好的绿化环境、安全舒适的居住空间,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2.改善基础设施:对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暖、排水等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确保正常运行。

3.优化交通配套:改善小区内部的道路、停车场等交通设施,提供便利的交通条件。

4.增加公共设施:增设儿童游乐场、健身设施、休闲广场等公共设施,满足居民的各种需求。

5.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加强社区管理,完善配套服务,提高居民的满意度。

三、改造方案1.绿化环境改造对小区的绿地进行重新规划和布局,增加花坛、草坪、树木等绿化设施,打造一个宜居的生态环境。

同时,在小区内设置垃圾分类回收站,提倡居民环保意识,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

2.基础设施升级对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暖、排水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升级改造。

确保供水管道的畅通无阻,提高供水质量;加强电力设施的检修和改进,确保供电安全;更新供暖系统,提高供暖效果;改善排水系统,解决小区内积水问题。

3.交通设施改善对小区内的道路进行重新规划和改造,增加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提高交通安全性。

同时,增加停车场的数量和规模,解决停车难问题,方便居民的出行。

4.公共设施增设增设儿童游乐场、健身设施、休闲广场等公共设施,满足居民的各种需求。

儿童游乐场提供安全、有趣的游玩空间;健身设施提供锻炼身体的场所;休闲广场提供社交和休闲娱乐的场所。

同时,增加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图书馆等文化设施,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

5.社区管理提升加强社区管理力度,建立健全社区管理机构,完善配套服务体系。

加强物业管理,提高小区的安全性和整洁度;加强社区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增进居民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加强社区卫生管理,保障居民的健康环境。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城市街区立面改造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城市街区立面改造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城市街区立面改造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20.01.10•【字号】厦建城〔2020〕4号•【施行日期】2020.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城市街区立面改造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厦建城〔2020〕4号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厦门市城市街区立面改造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建设局2020年1月10日厦门市城市街区立面改造提升行动方案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厦门“高颜值、高素质”现代化国际化花园城市建设,对标先进,持续提高居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塑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街区环境,在巩固前三年街区立面综合整治提升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我市街区建筑立面景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城市设计,提倡城市修补,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以人为本,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竞争力,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打造建筑特色鲜明、宜居雅致的街区立面景观。

二、基本原则(一)挖掘特色,凸显文化。

融入城市肌理,突出城市重点地段、重要区域和老城区提升,精准设计,精心施工,体现地域特色。

结合片区的历史元素、建筑风貌、人文特色,充分挖掘片区内的文化元素,彰显地段特色,尊重环境,体现社会精神文明。

(二)以人为本,生态和谐。

遵循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原则,融入“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理念,注重色彩和风貌,避免过度设计或敷衍应付,积极营造可识别、有回忆的城市街区立面。

(三)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和依法管理,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倡导社会、市民参与提升行动,建筑立面的整治提升、成果巩固和维护管理同步推进,政府、社会、市民同向行动。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9.19•【字号】厦府办规〔2022〕11号•【施行日期】2022.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厦门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已经第20次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9月19日厦门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对提升城市品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统筹推进城市更新,明确城市更新的方式、实施程序、配套政策与资金保障,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传承历史文化、激发城市活力,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意愿,严格落实底线要求,坚持“留、改、拆”并举,综合运用保护传承、提升改造和拆旧建新等更新方式,持续完善优化城市功能和人居环境。

城市更新应坚持以下原则:1.规划统筹,民生优先。

将城市更新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实施,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更新规划和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实施时序。

从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利益问题出发,以补短板、惠民生为更新重点,完善城市功能品质,保障和改善民生。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5.15•【字号】厦府〔2024〕111号•【施行日期】2024.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2024〕11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现将《厦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2024年5月15日厦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4〕5号)的精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新发展格局的节点城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到2027年,工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75%;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推进重点领域更新改造行动(一)加快重点行业改造升级。

瞄准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推进机械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纺织服装、轻工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加快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大力推进企业技改投资,实施“智改数转网联”行动,积极推广先进技术设备和用能设备,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18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18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18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布日期】2024.02.26•【字号】厦城执函〔2024〕13号•【施行日期】2024.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18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提升街区立面景观的建议》(第0018号)收悉。

现将建议办理意见函复如下:白晓东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街区立面景观的建议,是推动解决城市发展中问题和短板的具体举措,也是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的重点。

我局结合工作职责并针对代表建议,梳理了在建筑外立面日常巡查、执法等方面所建立的机制及采取的有效措施,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具体如下:一、当前建筑外立面管理的执法情况近年来,全市城管执法系统会同区、镇(街)、资源规划、建设等相关单位,综合运用卫片图斑、巡查、信访投诉等手段,加强建筑外立面违法违规问题核查处置。

2016年以来,以金砖会晤为契机,开展了“三线四片”等核心区域的街区立面综合整治提升,又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现代化治理等工作,统筹推进建筑外立面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处置工作,并从政策机制入手,推动出台《厦门市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改造、维护技术导则(试行)》《厦门市重点类型“两违”风险全周期管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外立面违建管控及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着力压实属地镇街、职能部门、物业企业、房屋业主等巡查管控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两违”。

但从近年来建筑外立面整治提升情况分析,我市建筑外立面管控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制度机制落地运行不够到位,职能部门、镇(街)、物管企业落实巡查管控责任有差距,既有建筑外立面违建问题多样,且成因复杂,群众配合整治意愿不高,加之缺乏相应分类处置政策,集中整治提升推进需综合施策等。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产局关于旧村改造新村建设涉及村民住房拆迁安置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产局关于旧村改造新村建设涉及村民住房拆迁安置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产局关于旧村改造新村建设涉及村民住房拆迁安置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25•【字号】厦府办[2007]284号•【施行日期】2007.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产局关于旧村改造新村建设涉及村民住房拆迁安置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7〕284号)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制定的《关于旧村改造新村建设涉及村民住房拆迁安置问题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关于旧村改造新村建设涉及村民住房拆迁安置问题的指导意见(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旧村改造新村建设有序地实施,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根据农村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指导意见: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主动指导并参与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工作,各村委会在与安置人签订安置用地协议书时要及时征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意见,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擅自承诺安置用地。

二、本文件仅适用于规划列入村庄保留的村庄。

旧村改造、新村建设的拆迁安置用地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镇建设规划,没有制订村镇建设规划的,要抓紧制订并按程序报批。

制订村镇建设规划,应当贯彻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控制村庄的规模和范围,避免造成村庄范围再次扩XXX出现“空心村”现象,要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荒坡地和其他未利用地,防止滥占耕地好地,鼓励各村对村庄内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对成片危房,空闲旧房尽量统一拆除,统一规划后再安排村民住宅和公共设施项目建设。

三、厦门本岛不再实行“一户一宅”单独宅基地,应实行多层及中高层公寓房集中安置。

岛外要根据各村的具体情况,安置方式必须严格控制单独宅基地,利用村庄内部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拆除成片危房、空闲旧房后重新整理的土地,方可采用单独宅基地的方式安置,并且尽量采用连体宅基地建设;凡使用村庄外围的新增建设用地、以及一户多宅和非本村村民的拆迁对象,原则上采用多层公寓房集中安置,由村委会统一申请审批、统一集资兴建。

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

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

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老旧小区已成为城市更新改造的重要对象。

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技术是关键因素之一。

本文将介绍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

二、老旧小区改造的目标和任务1. 目标:提高居住环境质量,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增加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小区整体品质。

2. 任务:(1)改善建筑物结构和安全性;(2)提高建筑物节能性和舒适度;(3)优化交通道路及停车设施;(4)增加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三、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1. 建筑物结构和安全性改善技术(1)加固墙体:采用钢筋混凝土或砌块加固墙体,增强建筑物整体抗震能力。

(2)加固楼板: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预制板材等材料对楼板进行加固处理。

(3)更换电线管道:更换老化电线管道,保证电线安全可靠。

2. 建筑物节能性和舒适度提高技术(1)外墙保温:在外墙表面加装保温材料,减少能量损失。

(2)更换门窗:更换老旧门窗,采用节能型门窗,减少能量损失。

(3)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利用太阳能热水器提供热水,减少电费开支。

3. 交通道路及停车设施优化技术(1)增加停车位:在小区内增加停车位数量,缓解停车难问题。

(2)优化交通道路:对小区内交通道路进行优化设计,提高通行效率。

4.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增加技术(1)增加儿童玩耍场所:在小区内增加儿童玩耍场所,满足居民需求。

(2)增加健身器材:在小区内增加健身器材,方便居民进行锻炼。

四、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实施步骤1. 制定改造计划: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改造计划,明确改造目标和任务。

2. 进行勘测评估:对小区进行勘测评估,确定改造重点和难点。

3. 制定施工方案:根据勘测评估结果制定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流程和时间节点。

4. 施工实施:按照施工方案进行实施,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5. 改造验收:对改造后的小区进行验收,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五、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应用案例1. 案例一:某市老旧小区改造该市某老旧小区是一座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住宅小区,存在严重的墙体开裂和楼板下沉问题。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08•【字号】厦府办〔2020〕98号•【施行日期】2020.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0〕9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厦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8日厦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福建省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运用“共同缔造”理念,通过小区全面改造、重要街区精准改造、片区综合提升,把老旧小区改造成基础设施完善、防灾防疫设施完备、居住环境整洁、社区配套齐全、管理机制长效、文明和谐的宜居社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快推动城市更新,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2000年前建成、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一)把握重点,响应需求。

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的原则,完善小区配套设施,重点解决基础设施老化、防灾防疫功能不健全、公共服务缺失、智能化程度不高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小区建筑本体和周边环境适度提升改造,加强空间营造,推动老旧小区宜居度整体提升。

(二)政府引导,居民参与。

充分尊重居民意愿,激发居民参与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调动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改造,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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