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课件2016年.

合集下载

侵权责任法全套课件完整版ppt教学教程(最新)

侵权责任法全套课件完整版ppt教学教程(最新)
侵权责任法
(第五版)
第一单元 一般规定与基本原理
第一章
侵权责任与侵权责任法概述
第一节 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权利与利益
一、概述
➢“侵权责任”是我国 《民法典》的一编 (第七编)。其目的或者说基本功 能是保护和 救济民事权利与合法权益。民事权利与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3条)可以合称为 “民事权益”。
第三节 侵权责任法的基本问题
一、侵权责任法的概念、特征和体系 (一)我国侵权责任法的概念
我国侵权责任法是调整有关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 (举动)而产 生的相关侵权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或者说侵权责任法是调整被侵权人 与侵权人之间以损害赔偿为核 心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和。
第三节 侵权责任法的基本问题
➢ 首先,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益之核心部分是具有绝对权属 性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其次,没有被 法律明确列举的 “合法权益”,也可能属于 “等人身、财 产权益”的范畴,由司法解释确定为受到 保护的民事权益。再次,死者的人身利益如姓名、肖 像、名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属于受到保护 的人身利益。
第二节 侵权责任的概念、特征与功能
二、侵权责任的功能
(一)填补损害 • 侵权责任最主要的功能是填补被侵权人一方遭受的损失,通过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责任 方式使被
侵权人一方遭受损害的财产或人身权益尽可能恢复到受害前的状况。 (二)预防损害 • 自 《民法通则》制定以来,我国侵权责任立法适应国际发展潮流,规定了预防损害发生和 防止损害
扩大的侵权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这些侵权责任方式具有 十分重要的预 防功能,有利于预防和减少损害的发生,发挥侵权责任法的积极规范和调整功能。 (三)教育与惩戒 • 侵权责任对于侵权人具有警戒作用,促使他们不 再为侵权行为,例如,可以促使产品制造者严格进 行产品质量检验,促使医务工作者谨慎地进 行诊断和治疗。侵权责任在惩戒侵权人的同时,也必然 地警戒和教育社会其他成员。 (四)分担损失与平衡社会利益 • 侵权责任虽然着眼于民事主体法定民事权利之保护与补救,但在客观上能够起到平衡社会利益之功效。

《侵权责任法各章》课件

《侵权责任法各章》课件
2 网络侵权责任的追究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对网络侵权行为的处罚和赔偿机制,以保护网络安全和个人权益。
3 网络侵权纠纷的解决
侵权责任法也提供了解决网络侵权纠纷的途径和方法,以促进网络安全和良好发展。
侵权责任法第五章:侵权责任的消除、减轻和 免除
免责事由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一些特殊情 况下的免责事由,以减轻侵权 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法鼓励对受害人的精神损 害进行赔偿,以使受害人得到公正 赔偿。
道歉赔偿
侵权责任法允许受害人要求侵权人 公开道歉,以维护受害人的名誉和 形象。
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实施补救
1
侵权行为停止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相关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强制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
2
证据保全
侵权责任法保障当事人获取、保全证据的权利,以确保侵权纠纷的公正审理。
3
司法救济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受害人可以通过诉讼等司法途径获得实质救济,维护自己的合 法权益。
侵权责任法要求证明有违法行为、损害发生、因果关系和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一章:一般规定
法定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法定侵权责任的范围和适用条件,保护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
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法明确了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责任制度,以确保公平和合理的赔偿。
保护期限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索赔的时效性,以保护受害人的权益。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因侵权行为应向受害人支付的经济赔偿。
2
损害赔偿范围
侵权责任法界定了赔偿范围,包括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医疗费用等。
3
赔偿方式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赔偿的方式,可以是经济赔偿、道歉、恢复名誉等。
侵权责任法第四章:网络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PPT课件全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PPT课件全
➢ 无过错责任原则
第二十四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 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 公平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 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 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 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关于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
第三十一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 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 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 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 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 联系与医疗损害有关的情形有哪些?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 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 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 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 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 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十三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 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第六十四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 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 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问题没有提到医疗鉴定问Fra bibliotek ➢ 恰恰是最重要的问题 ➢ 如何看待《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医疗损害责
任这一章?
第六十一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 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 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 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 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 提供。

侵权责任法PPT课件

侵权责任法PPT课件

医疗损害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的法律适用
一、侵权责任 ——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民事赔偿案件时, 通常按侵权责任案件处理。适用《侵权责任法》
二、违约责任 ——如果患者一方坚持选择违约责任请求赔偿, 人民法院也应予支持。适用《合同法》
正确理解医疗损害侵权责任
一、构成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 二、通常,医疗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实行
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 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 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无过错责任原则
我国公民的民事权益
第二条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 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 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 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 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 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案例二 案情简介:2003 年 4 月 25 日下午,原告田某和张某8岁的儿子张兵在玩耍时不
慎吞下笔帽,当时呼吸急促、脸色苍白。田某夫妇见情况不妙,立即将孩子送往山西 省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在耳鼻喉科,一位实习医生开了透视单,透视结果显示为 气道异物。实习医生立刻去找值班大夫任某。但任某已离开自己的岗位,在不远处的 家中看电视。实习医生将情况说明之后,任某很不高兴地说:“没有床,不能救,叫 他们走”。后来患儿的大舅也赶到任某的家中哀求,约20分钟后,任某穿上白大褂, 不急不忙地赶到医院。此时,患儿的病情更加危重,他不停地蹦跳、脸色青紫,呈现 出缺氧状态。但任某没有对患儿立即进行检查和治疗,连科室的门都未进,靠在门框 上,只对患儿的父母说:“我说过了,没有床,你们走吧”。患儿的父母苦苦哀求, 甚至不惜下跪,任某仍是无动于衷,不予救治。田某夫妇无奈之下只好抱着患儿前往 山西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患儿经救治无效,目前处于植物人状态。

《侵权责任法》》课件

《侵权责任法》》课件

弘扬法治精神
呼吁大家关注和学习法律知 识,积极宣传侵权责任法。
强化权益意识
建议大家增强自身的权益意 识,及时采取维权措施。
寻求法律支持
提醒大家在维权过程中,可 以寻求法律支持和帮助。
总结
总结侵权责任法的要点和实际应用。
法律平衡
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司法公正 和依法维权。
权益保障
建立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的权益保障体系,维 护公民合法权益。
详细讲解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和标准。
侵权责任法的适用性
了解侵权责任法在生活和工作中的适用范围和情况。
1
特殊情况下的适用性
2
介绍侵权责任法在不同特殊情况下的
适用性。
3
侵权责任法的适用范围
解释侵权责任法在不同领域中的适用 情况。
实践案例
通过实际案例,详细讲解侵权责任法 的适用情况和影响。
维权建议
提供关于侵权维权的实用建议。
赔偿公正
确保侵权损害赔偿的公正和合 理。
侵权责任
了解侵权责任和其基本要素。
侵权责任的基本要素
解释构成侵权责任的要素和其“过错责任制”和“无过错责任制”两种形式。
侵权责任的免除和减轻情形
详细讲解哪些情况下可以免除和减轻侵权责任。
侵权损害赔偿
了解侵权损害赔偿和其计算方法。
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
介绍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和种类。
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侵权责任法》PPT课件
了解侵权责任法及其适用情形,帮助您在生活和工作中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 益。
导言
了解侵权责任法前的基本事项。
引言
解释侵权责任法在新时代的重要性。
侵权责任法概述

《侵权责任法概述》课件

《侵权责任法概述》课件
《侵权责任法概述》PPT课件
侵权责任法是指规定何种行为的当事人,对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姓名, 财产和其他权利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
什么是侵权责任法?
• 定义:侵权责任法是指规定何种行为的当事人,对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姓名,财产和其 他权利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
其他相关问题
• 过失责任与无过失责任:在侵权责任法中,过失责任和无过失责任是区别侵权主体过错程度的概念。 • 赔偿限额:法律对不同类型侵权赔偿的金额进行了限制。 • 救济方式:受害人可以通过诉讼、和解、调解等方式获得救济。
结论
• 侵权责任法在实际中的应用:侵权责任法是保护公民和组织合法权益 的重要法律制度。
• 法律适用范围:侵权责任法适用于民事、行政和刑事领域,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侵权行为的种类
• 损害人身权益的侵权行为:包括人身损害、侵犯人格权等。 • 损害财产权益的侵权行为:包括损害财产、侵犯财产权等。 • 损害其他权益的侵权行为:包括侵犯名誉权、商业信誉权等。
侵权责任法的适用原则
• 违法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的关系:要求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 因果关系。
• 意义和作用: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可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

• 违法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违法行为人的过错程度。 • 受害人的过错程度: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受害人的过错程度。
侵权责任的形式
• 民事责任:涉及侵权行为的赔偿和补偿。 • 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 • 刑事责任:依法对构成犯罪的侵权行为人处以刑罚。
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
• 原则:依法赔偿实际损失,补偿精神损害。 • 计算公式:通常采用实际损失加倍计算。

侵权责任法案例ppt课件

侵权责任法案例ppt课件
30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 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 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 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
31
案例16
小秋即将满18岁,是某高中的学生。他 以前凭借一个小发明挣了2万元,一直由父母 代为保管。小秋整天玩游戏,父母为此伤透 了脑筋。一天,小秋为了一件小事和网吧老 板杨某发生争执,并用木棍将杨某左肩打伤。 杨某为此花去医疗费用2000元。杨某要求小 秋的父母进行赔偿,小秋父亲称小伙自己有 钱,让杨某找小秋赔偿。小秋虽未成年,没 有工作,但是有赔偿能力,怎么处理。
24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 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
25
案例13
杨阳今年参加高考,虽然他平时学习成 绩很好,但这次考试的结果并不理想,没有 被自己所报考的大学录取。杨阳受不了这样 的打击,几次自杀都被家人制止了。后来他 爬上离家不远的电线杆,坐到尚未架设电线 的离地5米的电线横杠上,伸手触摸万伏高压 电线被电击成重伤,左上肢截肢。杨阳能否 要求高压线所属的电力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4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 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 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 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 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 当补偿。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三条
35
案例18
地铁司机杜某正准备将地铁列车驶入站 台,突然看到一个穿红衣的女子(方某)从 站台掉到车前的轨行区域,他立即按下紧急 停车按钮。但还是将落轨的红衣女子撞成重 伤。经查,落轨的方某并不是自杀或者自己 不小心掉下站台,而是当时方某身后站着的 佟某饮酒过度,在列车即将到站时将方某推 下站台。佟某与方某之前素不相识,更不存 在矛盾。对于方某的损失,佟某是否需要承 担责任。

教学课件第四十六章侵权责任

教学课件第四十六章侵权责任

2024/3/10
9
四、对人身损害的赔偿
(一)一般人身伤害的赔偿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 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 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 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 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 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 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上述八种责任方式可单独适用,亦可合并适用,视侵 权的具体情况而定。如适用一种责任方式不足以补偿受害 人所受损失的,则可同时适用其他责任方式,直至不法行 为人所承担的民事责任与受害人所受损失相适应。根据 《民法通则》第134条第3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 件,除适用上述责任方式以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 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 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如对拒不赔礼道歉的当事人, 人民法院可以适用训诫,并将处理结果以登报等形式公布, 费用由承担民事责任的人负担。
2.自然人的身份权受到非法侵害的场合。
2024/3/10
19
3.死者的人格利益受到非法侵害,其近亲属因此遭受精 神痛苦的场合。
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永久性 灭失或毁损的场合。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人原则上为受害人本人,但在自 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遗体遭受侵 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可以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起 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没有上述近亲属的,可以由其他 近亲属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 得让与或者继承,但侵权行为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 金钱赔偿,或者受害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侵权责任法PPT课件

侵权责任法PPT课件

区分:
1、归责原则不同;过错。过错推定、无过错。
2、构成条件不同;四要件。四要件、三要件。
3、举证责任不同;谁主张谁举证。举证责任倒置。
4、产生原因不同;
5、适用法律不同;
6、责任形态不同。自己责任。替代责任。 17
侵权责任法的主要内容
●加附则共计十二章,92条 ●2009年12月26日通过,自2010年7月1日施
四要件、三要件(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 一般三要件(无过错责任)
3、违反义务的性质不同 4、法律后果不同
法定义务;绝对义务;强制性 约定义务;相对义务;自愿性
(1)责任形式不同 财产责任、非财产责任 财产责任
(2)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同 财产与非财产损害
(3)免责条件不同
财产损害 法定
法定、约定 13
行 ●名称之争:侵权行为法还是侵权责任法 ●体系之争:是债的发生根据还是民事责任
法的组成部分 ●结构之争: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
18
侵权责任的方式——P99-103
——《侵权责任法》第15条、第21条
19
“写作记实小说对他人进行诽谤”案
某日报发表了长篇通讯《蔷薇怨》,《人民日报》 予以转载,对某县农机公司统计员与单位领导的不 正之风斗争的事迹进行了报道。
室内,而后点燃后逃离现场。 •经鉴定,张月因烧伤致面容毁损,构成 重伤。同宿舍的另外几名同学也有不同
程度的烧伤。 •后,刘亮被抓获,张月及其他几位同学 23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二)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
•1、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概念和条件
•——一个违法行为,既产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又产生违约损害
侵权责任法
1
第一部分

侵权责任法讲座ppt课件

侵权责任法讲座ppt课件
Page 3

无过错责任的情形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65—68条)。⑦高度危险责任中,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 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9-77条)。⑧饲养 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 任(但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侵权责任法》第78 -80条;第82-84条)。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建 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6 条)⑩因医疗产品致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与产品提供者 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的,为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 第59条)。11,在道路上倾倒、堆放、遗撒妨碍通行物 的,行为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9条)。
共同侵权: ①共同加害行为(包括共同故意与共同过失); ②教唆、帮助的共同侵权(共同故意)。 ③共同危险行为(主观上共同过失,且加害人不明)。 分别侵权,指二人以上分别实施加害行为,主观上无共同
故意或共同过失,造成同一损害,应作为一个案件处理的 侵权形态。 分别侵权:①累积因果关系(《侵权责任法》第11条); ②共同因果关系(《侵权责任法》第12条)。
8,上例中如果能查明是小明在人球分过时由于过于自信 将球砸到老太太呢?如何认定。(累积因果关系)
【共同危险行为】VS【共同故意侵权】 共同危险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多为共同过失,也可能是有人 故意,有人过失。但共同故意绝不可能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Page 9
判断下列案例是何种侵权类别:
1,(相约飚车案)甲、乙相约于某日凌晨二时在北京二 环路进行飚车比赛,试看谁能打破“二环十三郎”的纪录。 甲、乙在比赛时你追我赶,争先恐后,汽车风驰电掣,时 速高达每小时300公里。前方出现一出租车时,甲驾车成 功闪避,乙因措施不力驾车撞上出租车,导致出租车车毁 人伤。①甲、乙对损害有共同过失,构成共同侵权。②甲 的行为与损害间虽无物理上的因果关系,但有法律上的因 果关系。(共同过失)

侵权责任法完整版课件全套教学ppt教程

侵权责任法完整版课件全套教学ppt教程
21世纪民商法学系列教材
第二节 侵权行为与债的其他发生原因
二、侵权行为与无因管理
(二)无因管理与侵权行为的联系 1 2
其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原则上属于侵权行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管理人是为了避免本人遭受生命、身体或财产上的急迫危险而进行事务之
管理,即便由此给本人造成了损害,管理人的侵权责任将受到适当限制。
(二)自己责任与替代责任的侵权行为 1 2 (1)归责原则不同 (2)举证责任不同 (三)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与物件致害的侵权行为 1 2 (1)归责原则不同 (2)责任主体不同
21世纪民商法学系列教材
第一节 概论
二、侵权行为的分类
(四)单独侵权行为与多数人侵权行为 1 2 (1)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的数量不同 (2)是否承担连带责任不同 (五)作为作为的与不作为的侵权行为 1 2 (1)过错过错的认定方法不同 (2)因果关系的判断方法不同
21世纪民商法学系列教材
第三节 侵权责任法的功能
一、概述
侵权责任法的功能,就是侵权责任法在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
二、补偿功能
(一)补偿功能的含义 补偿功能(Ausgleichsfunktion),是指侵权责任法具有填补被侵权
人所遭受的损害的作用。
21世纪民商法学系列教材
第三节 侵权责任法的功能
二、补偿能
(二)补偿功能的实现方式 1 2 (三)《侵权责任法》对补偿功能的贯彻 1 2 3 4
21世纪民商法学系列教材
第三节 侵权责任法的功能
三、预防功能
(一)预防功能的含义 预防功能(Pr ventionsfunktion),也称阻止功能或威慑功能,是指
侵权责任法具有的预防侵权行为发生的作用。 (二)预防功能的实现方式 就补偿功能而言,其重点在被侵权人身上,即对已经发生的损害予以

侵权责任法课件

侵权责任法课件

★ 民法理念(或法的价值)
侵权行为通过给受害人提供救济的方 式惩罚了侵权行为,但同时限制了人们的 行为自由。 所以,侵权行为法要在保护人们权利 和保护行为自由之间取得平衡。如果人们 的行为动辄就构成侵权,那么就极大限制 了人们的行为自由。
第二节
侵权行为的分类
★ 案例引读 甲乙丙三人在河边用石子进行打水漂 游戏 ,比赛谁打得更远。玩了四五分钟时 ,正好有一个小孩丁在河对岸玩耍,正好 被打过来的一个打水漂的石子击伤眼睛。 ★ 问题与思考 本案的侵权行为有何特殊之处?
★ 原理设计 一、概念 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权益的行 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二、侵权行为的特征 (一)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绝对权的行为 (三)侵权行为是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三、侵权行为与类似行为的比较 (一)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的比较 行为的严重性不同 (二)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比较 民事责任性质不同
三、归责原则体系 (一)侵权行为归责体系是由各个归责原则 构成的、具有逻辑联系的系统机构 (二)这些归责原则,学界有争议。本人接 下来讲的和课本就稍有差异。 (三)通说认为包括:过错责任原则,过 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 责任原则。
★ 民法理念(或法的价值) 回想最初的例子,两个解决方案都不 妥当,因为让乙、丙承担责任的理由不充 分,如此处理对她们不公平——回忆一下 中世纪的神明审批。 归责原则的设臵直接体现了民法的公 平理念。
★ 民法理念(或法的价值) 人们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是 常识,其实也是意思自治的应有之义。 实施了侵权行为,就要承担侵权责 任,这是必然的事情;如此才能保护受害 人,才能惩罚侵权人,社会秩序才正常。
第二章 侵 权 行 为 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法导言及第一讲课件

侵权责任法导言及第一讲课件
第一讲 侵权责任法概述
标准竞合 民事责任竞合 请求权竞合 B、广义的竞合: 广义竞合:即不同法律领域的标准竞
合,又称为责任重合。
《规范》及指导原则适用于食品药品 监管部 门对第 三类医 疗器械 批发/零 售经营 企业经 营许可 (含变 更和延 续)的 现场核 查,第 二类医 疗器械 批发/零 售经营 企业经 营备案 后的现 场核查 ,以及 医疗器 械经营 企业的 各类监 督检查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月版。
《规范》及指导原则适用于食品药品 监管部 门对第 三类医 疗器械 批发/零 售经营 企业经 营许可 (含变 更和延 续)的 现场核 查,第 二类医 疗器械 批发/零 售经营 企业经 营备案 后的现 场核查 ,以及 医疗器 械经营 企业的 各类监 督检查
第一讲 侵权责任法概述
第一讲 侵权责任法概述 五、民事侵权责任 1、民事侵权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2、侵权责任的意义
《规范》及指导原则适用于食品药品 监管部 门对第 三类医 疗器械 批发/零 售经营 企业经 营许可 (含变 更和延 续)的 现场核 查,第 二类医 疗器械 批发/零 售经营 企业经 营备案 后的现 场核查 ,以及 医疗器 械经营 企业的 各类监 督检查
第一讲 侵权责任法概述 六、侵权责任与其他民事责任的竞合 案例:2002年夏,宋继鸿等人再成都中
国青年旅行社报名参加旅游,并当即交 了定金2500元,对方开了一张定金收据。 但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在宋不知 情时,青旅将其转给成都大运旅行社。 该社与成都干休所约定,由其派车将游 客宋往重庆。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致使宋身受重伤。由于协商未果,宋将 青旅、干休所、大运告上法庭。 问题:本案涉及何责任竞合问题?
侵权责任法
《规范》及指导原则适用于食品药品 监管部 门对第 三类医 疗器械 批发/零 售经营 企业经 营许可 (含变 更和延 续)的 现场核 查,第 二类医 疗器械 批发/零 售经营 企业经 营备案 后的现 场核查 ,以及 医疗器 械经营 企业的 各类监 督检查

侵权责任法第四章2016

侵权责任法第四章2016

(二)教唆帮助行为的构成
教唆帮助行为的特征:教唆人和帮助人并未 直接实施加害行为;教唆人和帮助人出于故 意。
(三)教唆帮助行为的认定
关于赃物犯。 关于精神帮助行为。
(四)教唆帮助行为的责任承担
1、教唆帮助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 教唆、帮助行为人与直接加害人对受害人损 害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教唆人和帮助人对于损害结果的发 生起了参与作用。
可能加害人为一人的情形以及可能加害人 为数人的情形。
案例:甲乙丙三家化工厂都向河里排放污 水,导致河水污染,以致下游丁养殖户的水 产死亡。其中任何一家排放的污水都不足导 致水产死亡,但任何两家排放的量结合都会 导致水产死亡。
(四)共同危险行为的责任承担
加害人明确,由加害人承担责任;加害人 不明,由各危险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教 唆、帮助行为人单独承担赔偿责任。在监护 人有过错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教唆帮助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侵权,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为侵权工具。
三、共同危险行为
《侵权责任法》第10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 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 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 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 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
一、被监护人侵权的含义 二、监护人责任的构成要件 三、监护人责任的主体 四、监护人责任的范围
一、被监护人致害的含义
被监护人致害,是指在没有其他因素作用 的情况下,被监护人的行为侵害他人权利。
1、被监护人,就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的精神病人。
2、排除其他因素的作用:如教唆、帮助 被监护人侵权。
一、共同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 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 带责任。 ”

侵权责任法》课件

侵权责任法》课件

•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 其法定代理人签字;精神病患者处于正常 精神状态时,由本人签字;若处于发病状 态,首先由配偶签字,无配偶的,依次由 父母、子女、监护人代为鉴字同意。患者 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 没有近亲属的,由其他关系人签字。在实 施保护性医疗措施时,可由患者近亲属签 署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 或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 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 简单概括医疗机构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说 明: (1)病情及诊断; (2)医生预定实施的治疗行为的目的、方法、 侵袭范围、治愈率、副作用等; (3)是否存在其它可以替代的疗法(如果存 在,还要说明替代疗法的治疗方法、侵袭 范围、治愈率、伴随危险等); (4)患者拒绝医生提供的治疗方案后的不良 后果或不良转归。 • 今后还要特别注意“替代医疗方案”的告 知。
• (二)患者的同意权
患者在知情的基础上作出的同意,是患者自己决定权的重 要体现。同意,在医患关系中发挥着两种不同的作用:一 是法律上的作用,它为医疗提供了合法的理由,没有这种 同意的治疗是不法行为。二是临床上的作用,它能获得患 者的信任与合作。同意作为医疗合法的理由,有时与传统 的伦理原则相矛盾,尤其是当医生的治疗方案对患者无害 甚至有利时。例如,患者出于宗教信仰拒绝输血、患了不 宜怀孕的疾病的患者坚持要怀孕等,在此种情形下,即使 在医生看来患者的选择是不明智的,甚至会危及患者的生 命,不经患者同意也不能对患者进行输血、流产的治疗。 • 1、同意的能力 • 2、同意的形式 • 3、同意的范围
• (四)医务人员的本职工作是 保护病人的生命权?
• 医务人员以救死扶伤为天职,这是没有疑 问的。但医务人员的本职工作,就是“病 人生命权的保护工作”吗?应该说,医务 人员的本职工作是提供良好的医疗专业技 术服务,是为“抢救生命”而不是“保护 生命权”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共同侵权


3、共同侵权行为的分类: 狭义的侵权行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 造成他人损害,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侵权 法第8条、民法通则第130条、人身损害赔偿 解释第3条1款) 广义的侵权行为=狭义的侵权行为+教唆、帮 助的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准共同侵权行 为) (侵权法第9、10条、民法通则意见第 148条、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4条)
损害赔偿的社会化(风险分担、公平责任) 保护范围扩大化(权益泛化) 损害后果规模化(大规模侵权,如食品安全、环境污染) 因果关系判断标准多样化(直接、间接、推定:关联性) 归责原则多元化(过错责任——过错推定、严格责任)
过失的客观化(非心理状态而是客观标准:合理的注意)
免责事由的限制越来越严格 (意外事故、自助行为) 侵权责任的形式多样化(侵权之债——精神性责任、惩罚性 赔偿) 对人格权的救济方式倍受关注(精神损害赔偿)
民事权益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1款规定: 民事权益,包括: 人身权益: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 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 权; 财产权益: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 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 (股东诉讼制度)、继承权。(商业秘密的法强调任何行为人要为自己的侵权行为 所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强调的是为自己行为 负责(十九世纪侵权法重视责任自负)

2.侵权法究竟是制裁法还是救济法?(现代侵 权法更重视对受害人的救济)
侵权责任法的历史沿革

从复仇到赔偿 从加害责任到过错责任 现代侵权责任法的发展




二名誉权肖像权的合理使用和侵权: 1可识别性的认定, 2是否营利的认定(营利与否是否影响定性) 3和名誉权的关系 李海峰等诉叶集公安分局安徽电视台等侵犯名誉权肖像权纠 纷案(构成侵权名誉权,不构成侵犯肖像权,提供新闻资料 的谨慎注意义务 倪培璐王颖诉中国国际贸易中心侵害名誉权纠纷案 4合理使用 新闻报道,集体肖像,执行公务,科研教学(群众演员诉电 影厂案) 5名誉侵权的认定:被害人特定(是否为公共人物,公共人



2、二者的区别: (1)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满 足一般构成要件;承担直接民事责任 (2)特殊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或 过错推定原则或公平原则;不要求具备侵权 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一般实行举证责任倒 置原则;承担间接责任,即替代责任。
单独与共同侵权行为



二、单独侵权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 1、区分依据: 侵权行为人的主体数量不同。 单独侵权行为:指单独一人实施的侵权行为。 共同侵权行为: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实施的 侵权行为。 2、二者的区别: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
侵权责任法(Torts Law)
2016年2月
《侵权责任法》立法概况

侵权责任法基本立法思想:补偿、预防、惩戒 教科书一直都称“侵权行为法”,英美法称“ 侵权法”,日本称“不法行为法”,我国台湾 地区最初借鉴日本称“不法行为法”,后来改 称“侵权行为法”,德国也称“侵权行为法”

为什么法工委别出心裁称“侵权责任 法”?
侵权责任法的结构
1. 基本理论:侵权行为、责任构成(归责原则 、构成要件、免责事由)、责任形式 2.一般侵权行为:过错侵害人身、财产权益 3.特殊侵权行为:职务侵权、产品责任、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物件损害责任 4.侵权损害赔偿:赔偿规则、人身损害赔偿、财 产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本课程所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通过时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 2月26日通过

实施日期:2010年7月1日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节:侵权行为的种类

一、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 1、 区分依据:归责原则不同、责任构成要 件不同、责任承担方式不同。 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自己的过错 实施的,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不法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非基于自己的过错而发生 的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不法行为。
一般与特殊侵权行为


二、一般侵权行为的特征: 1、是一种不法行为(法律事实 和不法行为的 区别)。 2、是给他人的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3、一般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而实施的行为。 (法律规定在特殊情况下不要求行为人主观有 过错) 4、行为的方式包括作为与不作为。(直接或 者间接,教唆帮助行为,替人责任替物责任


本课程所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二、法规及司法解释: 1、《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2、高法《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处 理意见》 3、高法《关于审理名誉权等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4、高法《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 问题的解释》 5、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


一案例:侵害心里健康的行为的认定,精神惊吓的认定 (针对受害人或者第三人(心里健康医疗费用不予支持 )持续性,不确定性(损害后果不确定性) 人民法院报,2004-06-27火葬场来车接活人案 中国法院网2003-07-17死蛇吓同学玩笑酿悲剧,被告人 赔偿损失 遭车祸同伴惨死受刺激精神失常 中国法院网2004-04 认 定更加严格。 姑娘生性胆小被小火吓出精神分裂获赔两万五 新华网 2003-07-06(被害人自身原因是否是免责事由) 客观化标准的认定:
第一篇:侵权行为

第一章:侵权行为 第二章:侵权责任法 第三章:侵权责任法的历史发展
第一章:侵权行为

第一节:侵权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侵权行为的分类 第三节:侵权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的联系与区 别
第一节: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一、侵权行为的概念 侵权行为:不法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依法 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1款规定: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 责任”。(参见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第 3款) 何谓“民事权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