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假期制度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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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请假公休假和考勤制度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请假公休假和考勤制度

1、病假。

在办理病假手续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说明有关情况,事后应有相关医院病假或本中心保健医生证明,请病假3天内的,由科长(室主任)准假,办公室备案,3天以上由中心分管副主任或主任审批。

(1)病假2个月以内,不限工作年限,基本工资全额计发。

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和月度奖全额计发。

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

车补以30天为一个月计算停发月数,不足30天不停发。

(2)超过两个月不满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10年以上的,基本工资全额计发。

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和月度奖全额计发。

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

车补以30天为一个月计算停发月数,不足30天不停发。

(3)超过6个月(连续休病假超6个月,从第七个月起连续扣发):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70%计发;满10年不满20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20年以上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

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和月度奖不发。

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

车补以30天为一个月计算停发月数,不足30天不停发。

2、产假、看护假、哺乳假。

应提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由领导负责审批,交局办备案。

(1)产假:不满4个月流产: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假期15-30天(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下同);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假期42天;正常产假:假期98天;剖腹产:假期增加30天;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假期增加35天;实行晚育(已婚女职工24周岁生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多胎生育,每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基本工资全额计发。

各项津贴补贴全额计发(绩效津贴全额计发)。

车补以30天为一个月计算停发月数,不足30天不停发。

(2)看护假:自愿终生只生一个孩子的,符合《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在配偶产假期间给予男职工10天看护假(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3)哺乳假:符合《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单位批准,可给予女职工哺乳假。

事业单位休假规章制度

事业单位休假规章制度

事业单位休假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员工的休假制度,保障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所有在职员工,不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兼职工等。

第三条休假种类包括法定休假、带薪年休假、病假、事假和调休等。

第四条休假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员工应当主动按照规章制度履行休假手续。

第五条休假期间,员工应当服从单位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六条请假应当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并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七条休假期间如有紧急情况需要取消休假,应当及时上报单位领导,经批准后方可取消休假。

第八条离职前未休完的带薪年休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休假种类及规定第一节法定休假第九条法定休假包括法定节假日、春节假期、国庆节假期等,员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法定休假。

第二节带薪年休假第十条员工在职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天数按照工龄确定。

第十一条员工休假前应当提前向人事部门提交休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十二条带薪年休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使用,逾期未休的将作废。

第三节病假第十三条员工生病需要请假的,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请假申请,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四条病假不得连续超过三天,如需续假应当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

第十五条患有传染病的员工,需提供医院证明后才能复工。

第四节事假第十六条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应当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十七条事假不得连续超过三天,如需续假应当提供相关证明。

第五节调休第十八条调休是指员工加班后可获得等量的休息时间。

第十九条调休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使用,逾期未休的将作废。

第二十条员工的调休需要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并经批准后方可调休。

第三章休假管理第一节请假手续第二十一条员工请假时应当填写请假单,经本人与主管部门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二条请假单应当包括请假事由、请假时间、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应当在请假前一天提交至人事部门。

机关单位休假制度_机关单位年休假制度

机关单位休假制度_机关单位年休假制度

机关单位休假制度_机关单位年休假制度每个单位都有休假制度,今天乔布简历小编就和大家一起看看机关单位休假制度,机关单位年休假制度。

关键词:机关单位休假制度,机关单位年休假制度相关政策中规定的机关干部、职工的年休假制度如下:第一条是:享受休假待遇的工作人员范围:街道机关、人民团体公务员、职工和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不包含临聘人员。

第二条是:年休假时间(一)工作满1年、不满5年,已经转正定级的工作人员,可休假5天。

(二)工作满5年、未满10年者,可休假7天。

(三)工作满10年、未满20年者,可休假10天。

(四)工作满20年以上者,可休假14天。

第三条是:不能享受年休假的几种情况(一)年度考核不称职者。

(二)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30天。

(三)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45天。

(四)已按规定享受了探亲假。

第四条是:女工作人员按规定休产假或男女工作人员休计划生育手术假的,仍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第五条是: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不作为计算假期的天数。

第六条是:单位集中组织外出参观学习天数不计算在年休假期内。

第七条是:年休假不能跨年度积累使用,原则上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休完。

第八条是: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期间内全部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奖金)照发。

根据国务院第514号令《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相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保证职工年休假,职工在休假期间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各单位无特殊原因,应强制安排干部职工年休假。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机关单位休假制度_机关单位年休假制度/knowledge/articles/56a096af0cf2f8e46b6b7194。

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管理办法介绍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管理办法是为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合理安排和管理他们的年休假。

本文将详细介绍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和执行细则。

1. 年休假的定义年休假是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因工龄发展所享受的年假,用于休息、调整身心、增加生活乐趣、照顾家庭等。

2. 年休假的发放2.1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任职满一年后可享受年休假。

2.2 年休假的天数根据职工的实际工龄来确定,一年工龄对应一天年休假。

2.3 年休假可以积累,但累计年休假天数不得超过最近三年的标准天数。

3. 年休假的申请与批准3.1 职工应在提前30天内向单位申请年休假,提出休假计划。

3.2 单位应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职工的休假申请,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答复,需提前告知职工,并说明延期原因。

3.3 单位有权拒绝职工的年休假申请,但需提供合理理由并书面通知职工。

4. 年休假的安排4.1 年休假可以连续休,也可以分散安排休。

4.2 职工应提前与单位协商确定年休假的具体安排。

4.3 年休假期间,职工享受原工资待遇,并不扣减年假天数。

5. 年休假的计算和结算5.1 职工在离职前需将累计的年休假进行结算,单位应支付职工相应的年休假工资。

5.2 年休假工资的计算方式为工资标准×年休假天数。

6. 其他规定6.1 年休假不得与其他假期叠加使用。

6.2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有相关培训或会议的,按照工作需要参加。

6.3 单位应建立假期管理制度,确保年休假制度的执行和管理。

以上是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管理办法的详细规定和执行细则,单位和职工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以确保年休假的合理安排和有效执行。

同时,年休假的管理也是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各级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监督。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机关事业单位是指为国家机关、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法人单位提供行政、经济、法务等支持服务的工作单位。

作为一种特殊的工作组织形式,机关事业单位拥有相对独立的工作方式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休假制度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工作人员的休息、健康和工作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进行详细探讨。

一、全年休假制度1.法定假期法定假日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休假日,包括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假期。

在法定假日期间,员工可以不工作,享受相应的带薪休假待遇。

2.带薪年休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常享有带薪年休假制度。

员工在连续工作满一年之后,可以享受一定天数的年假。

年假的天数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单位规定的年假制度而定,一般会随着工龄的增加而有所增加。

员工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单位安排的时间,选择适当的时间进行休假。

3.补休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员工在法定假日或带薪年休假期间需要工作的,单位可以安排员工在其他时间进行补休。

补休假一般以等量的休息日来补偿,以保证员工的休息权益。

二、休假制度实施和管理休假制度的实施和管理是保障员工休假权利的关键环节。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休假制度管理机制,包括休假申请流程、假期安排与协调、假期记录和休假权益保障等。

1.休假申请流程员工在享受休假之前需要向单位提交休假申请,说明休假的原因、时间和休假天数等信息。

单位可以根据员工的申请情况和工作需要来审批休假申请,并及时做出回复。

员工也应当在休假前与单位协商好工作安排,确保休假期间工作的顺利进行。

2.假期安排与协调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的实际情况来合理安排年休假和补休假等假期。

特别是在一些重要的工作时段,单位需要提前与员工沟通和安排,确保休假和工作的和谐统一、同时,单位还需妥善安排工作人员之间的轮休和交流,以保证单位内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3.假期记录单位应当建立假期记录制度,记录员工的年休假和补休假等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一、政策规定1、休假时间: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正式工作人员(当年转正定级人员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每年休假六天;满十年至二十年者休假十天;满二十一年以上者休假十五天。

2、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员,仍可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待遇。

3、一年内病假和疗养时间累计超过四十五天的;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时间的;病假、事假相加超过四十天的当年就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已享受其他假期规定(不含节假日)的人员(如享有寒暑假的教师等),不再享受本休假待遇,如假期短于本休假规定的,可以补足。

4、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为主,一律不准搞公费旅游,也不得以未休假为由向工作人员发放或变相发放钱物。

单位在规划年度工作的同时,应对工作人员休假做出统筹安排,并根据工作任务的变化和人员在岗状况予以适时调整。

工作人员休假应遵循相对集中和适当分散的原则进行,可视工作情况安排分批次休假或分段休假。

二、建立报告统计制度1、对县(处)级及以上领导次年的休假安排,各单位应在每年12月底前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厅级和县(处)级干部休假报备表》备案,其中:各县(区、市、管委会)党政一把手,市直部、委、办、局主要领导休假要报市委、市政府备案;市级党政一把手和其他厅级领导休假要由市委组织部分另汇总报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备案。

2、各县(区、市、管会会),市直各主管部门每年1月份应将本地区、本系统上年休假执行情况汇总,向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局报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情况统计表》和《厅级和县(处)级干部休假情况统计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中所称“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第三条、第四条中所称“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事业单位休假最新规定

事业单位休假最新规定

事业单位休假最新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政策规定,事业单位休假最新规定如下:
一、带薪年假
根据工龄确定带薪年假的休假天数,工龄不满1年的享有5天年假,工龄1年以上不满10年的享有10天年假,工龄满10年以上的享有15天年假。

年假可以累积,但每年最多累积2年。

二、法定假日
国家法定假日(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为带薪休假,员工可以依法享受1天的带薪休假。

三、福利假
根据场合和事由的不同,员工可以享受一定天数的福利假。

例如:结婚假,享受三天的带薪休假;生育假,女性员工享受98天的带薪休假;丧假,根据与死者的关系不同享受三天至七天不等的带薪休假。

四、病假、事假和年假
员工患病或有特殊事情需要请假时,可以向单位提出病假或事假申请。

病假和事假通常是带薪休假,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员工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休年假,但需要提前与单位协商并得到批准。

五、调休
在特殊情况下,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调休。

例如,单位工作量过大,或者需要承担突发事件的任务时,员工需要按照单位的安排,在非工作日上班,而将休假时间调整到其他时间。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休假的规定主要包括带薪年假、法定假日、福利假、病假、事假和年假等内容,员工可以根据以上规定享受合法的休假权益。

同时需要注意,员工在享受休假权益时应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按照程序进行请假申请,并确保休假不影响单位及个人的正常工作进程。

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相关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相关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管理规范一、工作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每周5日工作制.延长工作时间的,机关、事业单位目前不实行加班工资,加班的天数可由单位内部实行调休。

二、各种假期及待遇(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两天公休假。

(二)全体公民法定节日11天:元旦,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三)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1、工作人员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

3、年休假期间的待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规范文(2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规范文(2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规范文一、总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是为了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益,促进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职工作人员。

二、年休假的计算与安排1. 年休假的计算:员工享有的年休假天数根据工作年限进行累积,具体计算规则如下:(1)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受年休假10天;(2)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年休假15天;(3)工作满20年以上的,享受年休假20天。

2. 年休假的安排:员工享有年休假后,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本人的意愿进行安排。

员工应提前向单位请假,单位根据员工的申请情况和工作情况进行审批。

单位应合理安排员工的年休假,确保员工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

三、年休假的使用与结算1. 年休假的使用:员工获得年休假后,可以选择分段使用或者一次性使用。

员工应提前向单位提出年休假使用计划,并经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休假计划,员工应提前向单位说明原因并获得单位同意。

2. 年休假的结算:员工使用完年休假后,应向单位提供休假申请单和休假期间的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应在员工复工后的一个月内,结算年休假的工资报酬,并与员工签订相关年休假结算协议。

四、年休假的限制与延期1. 年休假的限制: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期间,不得参加工作,不得接受单位以外的工作安排。

如有违反,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 年休假的延期:员工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无法按计划使用年休假的,可提出延期申请。

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并给予相应的延期天数。

延期后的年休假需在一年内使用完毕,否则作废。

五、年休假的福利保障1. 年休假期间的福利保障: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和各项福利待遇。

2. 年休假期间的社会保险缴纳:员工在年休假期间,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最低保障标准,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年休假的补偿与返聘1. 年休假的补偿:员工因工作需要无法使用年休假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未休假的年限进行补偿。

机关单位的假期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的假期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的假期管理制度为了保障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假期分类本制度所称假期分为以下几类:1. 公共假期:指国家法定的休息日及纪念日,如春节、国庆节等。

2. 带薪年假:根据工作年限,员工每年享有一定天数的带薪年休假。

3. 病假:员工因病或因公受伤,需要休息治疗时,可以申请病假。

4. 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临时离开岗位时,可以申请事假。

5. 产假:女员工生育享受一定天数的带薪产假。

6. 陪产假:员工配偶生育,员工可以申请陪产假。

7. 婚假:员工结婚可以享受一定天数的带薪婚假。

8.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以申请一定天数的丧假。

二、假期申请和审批流程1. 请假申请:员工需要提前向直属上级提出请假申请,并说明请假原因及时间。

2. 直属上级审批:直属上级根据员工的工作情况和单位的工作需要,在合理范围内予以审批。

3. 人力资源部门备案:请假申请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备案,并统一安排假期替代人员或调整工作计划。

三、假期待遇1. 公共假期:员工在公共假期期间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2. 带薪年假:员工在带薪年假期间享受全额工资福利待遇。

3. 病假:员工病假期间,根据病假天数,按比例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4. 事假:员工事假期间,不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5. 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员工在这些假期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假期管理要求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机关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假期的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假期权益。

2. 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单位的工作需要,合理调配人力资源,确保工作的正常运行。

3. 规范假期审批流程:请假申请应遵循严格的审批流程,确保假期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 维护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员工在假期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响应单位的工作需要。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机关单位所有。

2024年事业单位请假制度模版(三篇)

2024年事业单位请假制度模版(三篇)

2024年事业单位请假制度模版为进一步优化我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流程,依据《固镇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的指导思想,现就相关请假管理审批事项正式通知如下:一、党委书记的审批权限覆盖科级干部及村居书记。

对于请假时长在____天(含)以内的,采取口头报告形式;若请假时长超过____天且不超过二个月,则需填写并提交《请销假报告单》,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岗。

若年度内累计请假时间超过二个月,则需上报至县委组织部进行审批。

二、镇长则负责审批镇内其他干部及村居主任的请假申请。

同样,请假时长在____天(含)以内的,通过口头报告进行;请假时长在____天以上且不超过二个月的,需填写并提交《请销假报告单》,待审批通过后方可离岗。

其中,请假时长超过____天的,还需在向书记报告后获得审批。

若年度内累计请假时间超过二个月,则需报请县人社局进行审批。

三、所有请假人员在离岗前,均须向党政办公室进行报告并登记,此记录将作为后续考核的重要依据。

为此,党政办公室需设立专门的请假备案登记簿,以确保信息的准确与完整。

四、请假人员在离岗前,需妥善安排其临时工作的代办人员。

请假时长在____天以内的,由请假人员自行约请代办人;请假时长超过____天的,则由所在单位负责人负责安排代办人员,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五、假期结束后,请假人员需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若需延长假期,则需按照上述程序重新进行申请和审批。

2024年事业单位请假制度模版(二)关于优化我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程序的通知为进一步提升我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效率,根据《固镇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的指导思想,现对我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请假管理审批事项进行如下规范:一、党委书记的请假审批权限涵盖科级干部及村居书记。

对于请假天数在____天(含)以内的,需进行口头报告;请假天数超过____天至二个月以内的,需填写《请销假报告单》,并待审批通过后方可离岗。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一、政策规定]、休假时间: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正式工作人员(当年转正定级人员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每年休假六天;满十年至二十年者休假十天; 满二十一年以上者休假十五天.2、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员,仍可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待遇.3、一年内病假和疗养时间累计超过四十五天的; 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时间的;病假、事假相加超过四十天的当年就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已享受其他假期规定(不含节假日)的人员(如享有寒暑假的教师等),不再享受本休假待遇,如假期短于本休假规定的,可以补足.4、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为主, 一律不准搞公费旅游, 也不得以未休假为由向工作人熨单位在规划年度工作的同时,应对工作人员休假做岀统筹安排,并根据工作任务的变化和人员在岗状况予以适时调整. 工作人员休假应選循相对集中和适当分散的原则进行, 可虹作情况安排分册欠休假或分毓假。

二、建立报告统计制度L 对县(处)级及以上领导次年的休假安排,各单位应在每年12 月底前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厅级和县(处)级干部休假报备表》备案,其中:各县(区、市、管委会)党政一把手.市直部、委、办、局主要领导休假對g市委、市政府条案;市级党政一把手j休假要由市委领导组织部分另汇总报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备案.2、各县(区、市、管会会),市直各主管部门每年 1 月份应将本地区、本系统上年休假执行情况汇总,向市委组织餾□人事局报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情况统计表》和《厅级和县(处)级干部休假情况统计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条例》第二条中所称"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第三条、第四条中所称”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2024年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2024年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2024年事业单位请假制度2024年事业单位请假制度【三篇】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制订法规;规定;规定品级的服饰;制作;谓制作方法;规模;样式。

以下是作者整理的2024年事业单位请假制度【三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2024年事业单位请假制度1一、事假(一)事假期限。

每次事假一般在5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全年累计事假(不含用年休假冲抵的事假天数,下同)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二)事假审批。

全年累计事假在5个工作日以内,由所在单位审批;全年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不到20个工作日,由请假人填写《巫溪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请假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批注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由请假人填写《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和县教育局批注意见后,报县人事局审批。

(三)请事假的要求。

1、各学校和县教育局直属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因私人事务需要处理的,一般应安排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如节日、假日、年休假、婚假、探亲假、寒暑假、丧假)中进行。

确有特殊原因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而请事假的,应按上述事假审批权限报批。

凡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2、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直属单位负责人因事需请假,5个工作日以内的需经教育局分管领导批准,超过5个工作日按教职工请假程序报批手续。

3、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的(不含20个工作日),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累计超过6个月的,当年不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

其中,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条件的,按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办理。

(四)事假期间的工资计发1、全年累计事假在5个工作日及以下的,其基本工资照发。

2、全年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的,从第6个工作日起,按工作日停发本人日基本工资(日工资=月基本工资÷21天,下同),直至其事假终止为止。

事业单位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员工休假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单位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正式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确保单位工作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休假种类及期限第四条休假种类包括:(一)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休息日:每周休息两天,具体安排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年休假: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的,享有带薪年休假。

(四)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且不影响工作任务的完成。

(五)病假:因患病需要休息治疗。

(六)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休假期限:(一)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休息日:每周休息两天。

(三)年休假: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的,享有5天带薪年休假;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有10天带薪年休假;连续工作满20年的,享有15天带薪年休假。

(四)事假:每次事假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全年累计事假(不含用年休假冲抵的事假天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五)病假:根据员工病情和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章休假审批及待遇第六条员工休假申请应提前向单位提出,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七条员工休假期间,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规定支付工资。

第八条员工请事假、病假等,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员工休假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结束休假,应提前向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结束休假。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的安排和管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不歧视和不优待任何一个工作人员,确保各种权益的平衡。

第四条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年休假时间,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年休假。

第五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年休假管理制度,明确年休假制度的具体执行办法,保证执行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二章年休假的计算和安排第六条年休假的计算以每年工作日为基础,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在每年工作日的基础上累积一定的年休假假期。

第七条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工作人员按照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年休假。

工作年限满一年但不满五年的工作人员,享受5天年休假;满五年但不满十年的,享受10天年休假;满十年但不满二十年的,享受15天年休假;满二十年以上的,享受20天年休假。

第八条年休假可以连续休假或分段休假,具体安排由各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的需要进行调整。

第九条工作人员在一定的工作年限后,可享受额外的年休假。

具体额外年休假的计算和安排方式由各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进行决定。

第十条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期间,享受正常工资福利待遇,不减少、不中断。

第三章年休假的申请和审批第十一条工作人员申请年休假应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休假原因和休假期限。

第十二条上级主管部门收到工作人员的年休假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批,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工作人员的年休假申请时,应先考虑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在保证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满足工作人员的休假需求。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推迟休假的,应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年休假的管理和评估第十五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建立年休假管理制度,明确年休假的具体管理办法,确保年休假的落实和执行。

2023年国家规定公务员休假条例全文

2023年国家规定公务员休假条例全文

国家规定公务员休假条例全文国家规定公务员休假条例全文 (一)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

1、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5天;2、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0天;3、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不满二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5天;4、参加工作满二十五年以上员工,每年休假20天;5、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以上,年休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二)下列人员不享受公休假:1、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享受寒暑假的人员。

2、当年连续病假两个月或累计病休三个月以上的人员。

3、当年事假累计达到1个月以上的人员。

4、超出国家规定产假假期继续休息的人员。

5、当年从外单位调入公司系统的人员。

6、并事假人员中如果当年假已休完且年出勤率未达到90%以上,则下一年不再安排休假。

7、员工在受处分期间。

(三)休假的方式1、休假可串不可占,根据工作需要可分别串休,也可零休,但累计天数不可超过规定休假期。

2、集体休假,由局领导议定。

3、个人休假,须提前7天向分管领导申请,报局长审批后执行。

4、加班补休的,由个人提出申请、股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批示、局长审查批准后执行。

5、休假应按规定时限休假。

期满后要按时上班,逾期不归的按无故旷工论处。

(四)对违纪问题的处理1、对轻微的违纪以教育为主,令其自觉改正;2、对未经领导批准,又未通报给任何人,擅自休假的,视对工作影响的程度,给予警示教育、或通报批评;3、对休假逾期不归者,视为无故旷工,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国家规定公务员休假条例全文一、在年休假的时侯还需要补贴吗?国家规定了年休假制度,每人每年有十多天的休假时间,安排好自己的工作之后,在适当的时间休假这无可厚非。

但是今年却发给了年休假补贴,这可是令人费解了,在年休假的时侯还需要补贴吗,是休假休累了、是因休假在家无所事事,需要多花钱、还是因休假时旅游需要多花钱?二、每人每年补贴10000-20__0多元的标准是怎样计算出来的?这个补贴标准是怎样计算出来的,是CDP的增幅、还是社会平均工资的增幅?我们这里公务员的退休金每人每月约在5000-6000元,而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经过8连涨以后,女的每月在20__元左右,男的每月在2500元左右。

2023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2023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2023事业单位请假制度2023事业单位请假制度1(一)事假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因私人事务需要处理的,一般应安排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含节日、假日、年休假、婚假、探亲假、寒暑假、丧假)中进行。

2.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而请事假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权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予准假。

其中,享受公休假待遇的机关工作人员所请事假应先以本人的公休假冲抵。

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3.事假期限每次一般掌握在5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事假(不含用公休假冲抵的事假天数,下同)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二)病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请病假需持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权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予准假。

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三)婚假鉴于教育系统的特殊情况,提倡在寒暑假或节假日办理婚事,确需在工作期间请婚假者,达到基本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的准请婚假5天,达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的初婚)结婚的准请婚假15天(不含节假日)。

(四)丧假本人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岳母)死亡,准请丧假5天,工作人员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准予路程假,因故需要延长假期者,经核实同意后,按事假办理。

(五)产假正常产假为90天。

晚育(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在正常产假之外增加20天(不含假日),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个增加15天,男方护理假7天(不含假日);晚育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

女职工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时间可以顺延。

女职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超生子女的,不能按有关规定休假。

在怀孕4个月内的流产假15天,怀孕4个月以上的流产假42天。

2023事业单位请假制度2为简化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程序,根据《固镇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有关精神,现对我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管理审批事项通知如下:一、党委书记管理审批对象为科级干部和村居书记。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精编版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精编版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一、病假(一)请假手续1、请假请病假七天以上的,须本人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医疗专家出具的病休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

2、续假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须本人每月到单位(本人确实不能回单位的,单位须派人面见本人核实病情)办理续假手续后方可继续休假。

病休期满恢复工作后,不是因为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而是原串疾病本来就没好,恢复工作一年内又续假的,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3、医务鉴定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单位须对请假者进行医务鉴定。

经县级以上医务鉴定部门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经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办理病退手续。

经鉴定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但又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准其继续休假;每满六个月再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准予继续休假。

超出国家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根据国家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二)病假待遇1、基本工资①工作人员病假不满两个月的,发给基本工资。

②工作人员病假两个月以上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

③工作人员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试用期人员请病假的,以其试用期工资为基数计发病假工资;其试用期相应延长。

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①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生活性补贴。

对工作性补贴,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②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基础性绩效工资。

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3、补助一年内病假累计不满三十天的,根据单位规定执行;三十天以上不满两个月的,享受全年区补助的50%;两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全年的区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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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假期制度修订版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本文涉及内容政策性强,收集的资料可能存在疏漏或不妥之处,今后可能会对有些问题作出新的规定,如本文有与新规定相抵触的,一律以新规定为准。

机关事业单位假期制度一、节、假日文件依据:2013年国务院令第644号(一)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2、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3、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4、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三)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四)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则不补假。

二、带薪年休假制度文件依据:国务院令第514号、人事部令第9号、浙人发[2008]67号、台人薪[2009]12号(一)带薪年休假的范围及休假天数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1、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2、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3、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带薪年休假有关规定1、“连续工作”、“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2、工作年限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国家和省工龄政策有关规定,可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实际工作时间。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工作人员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工作人员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6)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2)、(3)、(4)、(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5、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6、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O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7、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带薪年休假期间工资报酬1、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括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3、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

4、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1)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2)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三、病假待遇文件依据:台人社发[2014]127号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现行的病假待遇具体规定如下:(一)基本工资的计发1、基本工资组成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组成如下(以下同):(1)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2)技术工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3)普通工人:岗位工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组成为(以下同):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2.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基本工资照发。

4.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

(二)津贴补贴的计发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性补贴照发,工作性津贴与基本工资一起按病假待遇的规定比例计发。

四、事假(含因私出国事假)待遇文件依据:国务院令第652号、《公务员法》;浙人薪[1995]79号;台人社发[2014]127号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现行事假规定如下:(一)事假期间工资待遇1、当年事假累计在20天及以下的,基本工资照发。

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按50%计发(日津贴补贴=月津贴补贴÷21.75天,以下同)。

2、当年事假累计在20天以上3个月及以下的,基本工资照发。

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停发。

3、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停发本人工资。

(二)事假的管理1、各单位要严格事假管理,工作人员一般应在年休假期间处理个人事务。

当年休满年休假假期后才能再请事假。

2、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停发工资。

旷工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可予以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

3、因私出国事假假期和待遇按事假规定执行。

五、职工探亲假待遇文件依据:国发[1981]36号;浙劳薪(81)173号、浙劳薪(81)253号;台人社发[2014]127号(一)享受探亲假的条件1、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2、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3、上述“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二)探亲假期。

1、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O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4、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三)探亲路程假。

职工享受探亲假待遇的,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四)探亲假期间待遇按国家规定符合享受探亲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在探亲假和路程假期内,基本工资照发。

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照发。

(五)路费报销.1、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2、职工探亲往返车船费,按下列标准开支:(1)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座位费。

年满五十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四十八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

(2)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3)乘长途公共汽车的,凭据按实报销。

(4)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渡费凭据报销。

但乘坐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职工自理,不予报销。

(5)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

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职工自理。

3、职工探亲住宿费开支标准:(1)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凭据报销一天的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如中转住宿费超过规定天数的,其超过部分由职工自理。

(2)职工探亲途中连续乘长途汽车,夜间停驶必须住宿的,其住宿费凭据报销。

4、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包括车船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百分之百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六)探亲其他有关规定。

1、见习期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期满转正后,上半年转正的当年享受探亲待遇,下半年转正的下年度享受。

2、《探亲规定》所称的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由职工供养的亲属。

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3、职工的父亲或母亲和职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职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其父亲或母亲,因此,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4、具备探望父母条件的已婚职工,每四年给假一次,在这四年中的任何一年,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即可探亲。

5、职工在当年因其他事情已经和家属团聚过30天和3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6、夫妻双方都是职工,分别在两地工作,探亲假只能由一方享受。

由哪一方事受,可由职工与单位协商。

7、军队干部爱人未随军的,干部每年可休假探亲一次,假期为30天。

干部爱人每年也可到部队探亲一次,往返车船费如地方不能报销的,可由军队报销。

8、职工的配偶是实行休假制度的教职工,应该由配偶在寒暑假期间进行探亲,职工本人不能再享受探亲待遇。

9、探亲假原则上不能分期使用。

但如果确因工作需要,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可分两期回家探亲。

但探亲往返的路费,每年只能报销一次。

10、结婚当年不享受探亲待遇。

11、已婚职工丧偶或离婚后,符合探亲条件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应自下年度起比照未婚职工享受探亲待遇。

12、援外出国人员在国内一方不享受探亲假。

13、职工探望父母的待遇,应以父母定居处(户口所在处)为准。

14、离休干部如符合享受探亲条件的,可与在职职工同样享受有关的探亲待遇。

退休职工不能再享受探亲待遇。

15、爱人是学生,学生是有固定的寒暑假期,应该利用寒暑假期间进行探亲,而该职工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往返路费可报销一次。

16、探亲假期间如遇有丧假,则包括在内,不再另给假期。

17、探亲假期间结婚,不另给假期。

18、符合探亲条件的职工,在探望对象死亡时,只要在规定的期间内还未享受探亲待遇的,可以享受最后一次探亲待遇去奔丧。

六、产假、哺乳假待遇文件依据:国务院令2012年第619号、教人[1992]8号;《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台人社发[2014]127号(一)产假待遇1、产假假期。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女职工怀孕未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20—30天产假;怀孕满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后假5O天。

2、产假待遇。

(1)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女职工津贴补贴照发。

(2)女职工产假期满仍需治疗的,按照国家规定的疾病医疗待遇规定办理。

(二)哺乳假1、哺乳假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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