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税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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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法概论

一、学习要点: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

一、税法的定义

1、税法的定义及特征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主要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税收与税法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二、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构成概念特征

权利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

担义务的当事人。其中一方是代

表国家征税的税务机关、海关和

财政机关;另一方是纳税义务人,

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在华的外国企业、外籍人、无国

籍人。权利主体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不对等

权利客体即征税对象,是税收法律关系主

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

象。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

承担的义务

是税收法律关系

中最实质的东西,

是税法的灵魂。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必须根据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终止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税收法律事实。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实质上是保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对等的。对权利享有者的保护,就是对义务承担者的制约。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构成内容

总则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

纳税义务人即纳税主体,包括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征税对象即纳税客体,指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物或行为,是

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税目是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税率是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包括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定额税率和超率累进

税率。

纳税环节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

节。

纳税期限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

纳税地点指根据各个税种纳税对象的纳税环节和有利于对税款的源泉控制而规定的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地点。

减税免税指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者免于征税的特殊规定。

罚则指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

附则一般都规定与该法紧密相关的内容。如该法的解释权、生效时间等。

四、税法的分类

分类方法内容

按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不同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按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按税法征税对象的不同分为对流转额课税的税法;对所得额课税的税法;对

财产、行为课税的税法;对自然资源课税的税法

按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管辖权限的不同可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

按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

五、税法的作用

税法在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维护经济秩序、有效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权益等方面,都发挥着重大作用。

第二节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一、税法的地位

税法是我国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内容

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

税法与宪法的关系税法是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

制定所有法律法规的依据。

税法与民法的关系联系:当税法的某些规范与民法的规范基本相同时,税法

一般援引民法条款;当涉及到税收征纳关系的问题时,一

般应以税法的规范为准则。

区别:民法的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而税法则具有强

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税法与刑法的关系联系是:对于违反税法的行为都规定了处罚条款。

区别是: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

总和;税法则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

第三节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

我国税收立法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2、公平原则

3、民主决策原则

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5、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节我国税法的制定和实施

一、税法的制定

(一)税收立法机关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税收法律

2、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立法

3、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4、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

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6、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二)税收立法程序

我国税收立法程序主要包括三个阶段:提议阶段、审议阶段、通过和公布阶段。

二、税法的实施

它包括税收执法和税收守法两个方面。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一般按以下原则处理:1、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2、在同一层次的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3、国际法优于国内法。4、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

第五节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是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

我国税收实体法是由23个税收法律、法规组成。按其性质和作用,我们可以将其大致分为七类:分类内容

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资源税类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特定目的税类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耕地

占用税

财产和行为税类财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

契税

农业税类农业税、牧业税

关税

第六节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一、概念

税收管理体制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是税收制度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收立法权的划分

(一)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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