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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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一施工方案
(一)、工程平面控制
1、控制点的选取
土方开挖前,要作好工程测量控制,根据工程场地实际情况,采用主轴线控制法,测设和作好建筑位置控制桩。
2、控制点的定位
以规划部门或建设单位指定的一个红线桩和一条红线边为准用直接测法,进行测设平面控制桩。经过闭合后达到要求精度,即为平面控制标桩。并据此测量出建筑物各轴线。控制点测定后,在附近已有建筑物墙上的,应用红三角标记和注明轴线号;或采取在地面上设置控制桩,地面控制点应用混凝土浇筑成200*200*400mm桩,顶面复以100*100*2mm钢板,板面上刻十字作为桩点标志,并砌筑窨井形式加以保护。
(二)工程标高控制
多层建筑物施工,至少要设三个现场水准点,以利于控制和引测建筑物标高,并构成闭合图形,以便闭合校核。根据现场情况设三个水准点桩(利用平面控制桩)。实际测设时,应用精度不低于S3级水准仪。±0.000以上标高引测,主要是沿结构外墙、边柱或楼梯间等向上竖直进行。水准标高应由三处向上引测,以便相互校核。三处用钢尺向上引测投点后,把水准仪架设到施工层上,核测三点误差在3mm以内,再以引测点在施工层上抄测标高,并在墙上弹出每楼层500水平线,
(三)建筑竖向控制
1、方法
该工程垂直度(竖向)的控制采用经纬仪外控法中的延长轴线法进行,方法是将经纬仪安置在延长轴线的控制桩上,后视首层轴线后,抬起望远镜将轴
线直接投测在施工层上。
2、投测中的要点
①、测前要对经纬仪的轴线关系进行严格的检校,观测时要精密定平
水平度盘水准管,以减少竖轴不垂直的误差。
②、轴线的延长桩点要准确,标志要准确、明显,并妥善保护好。必
须以首层轴层线位置为准,直接向施工层投测,避免逐层上投造成误差积累。
③、取正倒镜向上投测的平均位置,以抵消经纬仪的视准轴不垂直横
轴和横轴不垂直视轴的误差影响。
④、投测主要误差必须控制在标准以内,即向上投测时的投点标志误
差控制在±3mm 以内,照准目标的误差控制在M 照60"/V 。D'/P"2以内,经纬仪竖轴不垂直的影响误差控制在:
5τ⨯=n P H M 竖 以内
以上公式中H 为建筑物全高,D'为向上投测时的斜视线长,
为经纬仪水平度盘水准管的分划值。
V 为纬仪望远镜的放大倍数,P"为常数。
(五)施测中应注意的问题
1、观测时应做到前后视线等长,测水平线时,最好是用直接调整水平
仪的仪器高度,使后视时的视线正对准水平线,前视时则可直接用铅笔标出视线标高的水平线。
2、由±0.000水平线向下或向上量高差时,所用钢尺应经过检定,测
量高差时尺身应垂直和用规定的拉力,并要进行尺长和温度改正。
3、该工程±0.000以上部分施工时,首先应对±0.000以下部分的轴
线、标高进行复线校核,如有误差则进行修正,修正后再采用直角坐标法将控制轴线重新测出,以此为准来控制以上的轴线标高。
二基础施工方案
框架结构施工工艺流程:前期准备→土方开挖→人工检底(地基处理)→钢筋混凝土基础→回填土。
(一)基础土方施工
根据设计要求及现场踏勘的实际情况,本工程基础土方拟采用机械开挖,人工修边捡底的施工方法进行施工。
1、主要机具设备
(1)机械设备
挖掘机、机动翻斗车、手推车、水泵等。
(2)主要工具
十字镐、铁锹、大锤、钢钎、钢撬棍等。
2、作业条件
(1)基础土方开挖前应清除或拆迁开挖区域内地上和地下障碍物,对靠近基槽的原有建筑物等采取防护或加固措施。
(2)完成场地平整,并使有一定坡向,同时挖好临时排水沟,以保证边坡不被冲刷塌方,基土不被地面水浸泡破坏,同时修筑好运输道路。
(3)查清工程场地的地质、水文资料及周围环境情况,根据施工具体条件,制定土方开挖、运输、堆放和土方调配平衡方案。
(4)根据建筑总平面和基础平面图进行测量放线,设置控制定位轴线桩、龙门板或水平极,放出挖土灰线,经检查并办完预检手续。
5、夜间作业,应根据需要设置照明设施,在危险区域设置明显警戒标志。
3、施工操作工艺
(1)基槽(坑)开挖应按放线定出的开挖宽度,分段分层挖土。根据土质和水文情况,采取在四周或两侧直立开挖或放坡,以保证施工操作安全。
(2)基槽(坑)开挖程序:测量放线→切线分层开挖→修坡→整平→
留足预留土层等。相邻基槽开挖时,应遵循先深后浅或同时进行的施工程序。挖土应自上而下水平分段分层进行,边挖边检查坑底宽度,不够时及时修整,每1m左右修边一次,至设计标高,再统一进行一次修坡清底,检查基槽底宽和标高,要求坑底凹凸不超过1.5cm。
(3)基槽放坡,应先按规定的坡度粗略开挖,再分层按坡度要求做出坡度线,每隔3m左右做一条,以此线为准进行铲坡。
(4)基槽(坑)开挖应尽量防止对地基土的扰动。当基坑用人工挖土,挖
好后不能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时,应预留15~30cm一层土不挖,待下道工序开始再挖至设计标高。
(5)在基槽边缘上侧堆土或堆放材料时,应与基坑边缘保持1m以上距离,
以保证坑边边坡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堆土或材料应距挖方边缘0.8m 以外,高度不宜超过1.5m,并在已完基础一侧不应过高堆土,以免使基础、墙、柱产生歪斜裂缝。
(6)开挖基槽或管沟时,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应用基土相同的主料补填,并夯实至要求的密实度,或用灰土或砂砾石填补并夯
实。在重要部位超挖时,可用低强度等级混凝土填补,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
(7)在基槽挖土过程中,应随时注意土质变化情况,如基底出现软弱上层、枯井、古墓,应与设计单位共同研究,采取加深、换填或其他加固地基方法处理。遇有文物,应做好保护,妥善处理后再施工。
(8)基槽挖完后应进行验槽,一般采钎针探,是用锤把钢钎打入槽底的基土内,根据每打入一定深度的锤击数,来判断地基土质情况。钢钎用直径22~25mm的钢筋制成,针尖呈60o尖锥状,长1.8~2.0m。铁锤重3.6~4.5kg。打锤时,举高离钎顶50~70cm将钎垂直打入土中,并记录每打入土层30cm的锤击数。钎孔布置和钎探深度,应根据地基土质的复杂情况和基槽宽度、形状而定,可参考下表。钎探要做好记录,钎探后钎孔要灌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