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及管理条例
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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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一、引言国家助学金是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国家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一项资助政策。
为了确保国家助学金的公平、公正、透明执行,特制定本《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二、资助对象1. 本细则适用于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经济困难学生。
2. 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资助范围1. 国家助学金包括一等助学金、二等助学金、三等助学金和特殊助学金四个等级。
2. 各级助学金的资助金额由国家教育部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资金预算情况确定。
四、申请条件1. 学生必须具备中国国籍,并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收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最低收入标准。
3. 学生在学业方面必须表现良好,无不良学习记录。
五、申请流程1.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交助学金申请材料。
2. 学校将组织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审结果确定资助名单。
3. 学校将资助名单报送给国家教育部备案。
六、资助发放1. 资助发放按学年进行,每年发放一次。
2. 资助金额将直接划入学生的银行账户,学生可凭借银行卡进行提取。
3. 资助发放将由学校负责具体操作,确保资金安全和及时到账。
七、资助监督1. 学校应建立健全助学金管理制度,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
2. 学校应定期对助学金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3. 学校应向国家教育部报送助学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报告。
八、违规处理1.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助学金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资助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 对于违反助学金管理制度的学校,国家教育部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九、附则1.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
2. 对于本细则中未尽事宜,国家教育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补充。
以上即为《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详细内容。
国家助学金的实施细则旨在确保助学金的公平、公正、透明,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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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国家助学金作为一项重要的教育扶贫政策,旨在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提高其受教育机会和发展能力。
为了确保助学金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助学金实施细则。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1.1 家庭经济困难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来自经济困难家庭,家庭收入不得超过一定标准,以确保助学金的发放对象为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
1.2 学业优秀除了家庭经济困难,申请助学金的学生还需具备学业优秀的条件。
通常要求学生在学业成绩上达到一定的标准,以保证助学金的发放给那些有能力完成学业的学生。
1.3 诚信守规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具备良好的诚信品质和守规意识。
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有违纪违规行为,如作弊、抄袭等,以确保助学金的发放给那些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助学金类型2.1 困难助学金困难助学金主要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他们解决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基本生活费用,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2.2 优秀助学金优秀助学金主要面向学业优秀的学生,鼓励他们继续保持优秀的学习成绩。
该助学金通常会提供一定的奖励和激励,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创新能力。
2.3 特殊助学金特殊助学金主要面向特殊困难群体的学生,如残疾学生、孤儿等。
该助学金旨在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满足他们特殊的学习需求。
三、申请流程3.1 填写申请表格学生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填写助学金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学习成绩单等。
3.2 审核评定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包括家庭经济状况、学业成绩等。
通常会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确保评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3.3 发放公示学校将根据评定结果进行助学金的发放公示,公示期内学生可以对结果进行申诉。
发放后,学校会将助学金直接发放给学生或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发放。
四、管理与监督4.1 助学金管理机构学校会成立专门的助学金管理机构,负责助学金的申请、审核、发放等工作。
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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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一、背景和目的为了贯彻国家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贫困家庭学生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条件,国家决定实施国家助学金计划。
本细则旨在规范国家助学金的申请、评审和发放流程,确保公正、透明和高效。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高等教育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等。
三、资助对象1. 经济困难学生:指家庭经济状况较为困难,无法承担高等教育学费和生活费的学生。
2. 特殊困难学生:指身体或心理上存在特殊困难,需要额外资助的学生。
四、资助标准1. 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1)学费资助:根据学生所在高校的收费标准,资助比例为80%至100%不等。
(2)生活费资助:根据学生所在地的生活水平和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资助标准为每月500至1500元不等。
2. 特殊困难学生资助标准:(1)学费资助:根据学生所在高校的收费标准,资助比例为80%至100%不等。
(2)生活费资助:根据学生特殊困难的程度和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资助标准为每月1000至3000元不等。
五、申请流程1. 学生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家庭收入证明、学校录取通知书等。
2. 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 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的经济状况和特殊困难情况,确定资助名单。
4. 学校将资助名单报送至国家助学金管理中心。
5. 国家助学金管理中心审核资助名单,并进行最终确认。
六、发放方式1. 学费资助直接划拨至学生所在高校的教育事业专用账户。
2. 生活费资助每月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七、监督和管理1. 学校应建立健全国家助学金管理制度,确保资助工作的规范和公正。
2. 国家助学金管理中心将定期对各高校的助学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 学生可以通过投诉渠道对助学金的发放进行监督和申诉。
八、奖惩措施1. 对于违反国家助学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取消资助资格、追回已发放的助学金等。
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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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管理,规范资助程序,提高资助效果,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国家有关学生资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生资助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确保资助资源合理分配,充分发挥资助资金的效益。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等。
第四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资助办”)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二章资助对象和条件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特别突出。
第六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学习成绩优秀;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七条国家助学金申请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三章资助申请与评审第八条学生资助申请与评审工作按照“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
第九条学生申请资助时,需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材料:1. 资助申请表;2. 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等。
第十条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选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将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资助办。
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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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国家助学金是一项旨在匡助贫困学生解决学费和生活费问题的政策。
为了确保该政策的有效实施,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被制定出来。
本文将详细阐述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五个部份。
一、资格认定1.1 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国家助学金的资格认定将以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为依据,主要考虑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家庭负担等因素。
1.2 学业表现要求: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要具备良好的学业表现,通常要求学生在上一学年中成绩优秀,无挂科记录。
1.3 其他特殊情况:国家助学金还对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特殊认定,如孤儿、残疾学生等。
二、申请流程2.1 申请材料准备:学生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家庭收入证明、成绩单、身份证明等。
2.2 申请途径: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可以通过学校推荐、自荐或者线上申请等多种途径进行。
2.3 评审过程:申请材料经过学校的初审后,将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一定时间内公示。
三、资助标准3.1 学费资助: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学生的学费,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分档,分为高、中、低三档。
3.2 生活费资助:国家助学金还可以资助学生的生活费,资助标准与学费资助相对应。
3.3 特殊资助项目: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学生,国家助学金还提供额外的特殊资助项目,如交通津贴、实习津贴等。
四、管理与监督4.1 资金管理:国家助学金的资金由相关部门进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公正。
4.2 监督机制:国家助学金设立了监督机制,对申请和资助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4.3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追责和处理。
五、效果评估5.1 效果评估指标: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设立了一系列的效果评估指标,如资助覆盖率、资助金额、学业成绩等。
5.2 评估周期:对国家助学金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通常为每年一次。
5.3 政策调整:根据效果评估的结果,国家助学金的实施细则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以提高政策的效果和适应性。
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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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助学金是国家为了促进教育公平,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资助项目。
为了确保国家助学金的公正、透明和有效实施,制定了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二、资助对象1. 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 具备良好学风和品德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1. 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
2. 资助金额分为一、二、三等奖励,分别为每年5000元、3000元和2000元。
四、申请条件1. 学生须为中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家庭收入证明、低保证明等。
3. 学生须按时缴纳学费,无不良学习记录。
五、申请流程1. 学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名单。
3. 学校公布资助名单,并将资助金额直接发放给学生。
六、资助管理1. 学生资助金额由学校负责管理,用于学生的学费、生活费等相关支出。
2. 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要求参加各类培训和活动。
3. 学校将定期对资助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对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取消资助资格。
七、监督与评估1. 国家教育部将对各高校的国家助学金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2. 学校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数据和材料,并接受教育部的检查和评估。
八、奖励与荣誉1. 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将获得荣誉称号,并可在毕业证书上注明。
2. 学校将组织表彰活动,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以上是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国家助学金的实施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
通过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确保国家助学金的公正、透明和有效实施,为学生提供更好的资助服务。
希望这些细则能够帮助更多的学生获得资助,实现他们的教育梦想。
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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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助学金是为了匡助经济难点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教育公平性而设立的资助项目。
为了确保国家助学金的有效实施,制定本细则。
二、资助对象1. 本细则适合于在国内高等院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 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a. 家庭经济难点,无法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用;b. 学习成绩优良,无不良学术记录;c.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d. 无其他获得全额奖学金或者助学金的资格。
三、资助标准1. 资助标准根据学生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学校所在地的物价水平而定,分为三个档次:A档、B档和C档。
2. A档资助标准适合于经济难点程度最高的学生,资助金额最高;B档资助标准适合于经济难点程度适中的学生,资助金额居中;C档资助标准适合于经济难点程度较低的学生,资助金额最低。
3. 资助金额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四、申请与评审1.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学习成绩单等。
2. 学校设立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名单。
3. 评审过程应公开、公正、透明,确保资助对象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五、资助发放1. 资助发放由学校负责,确保及时、准确发放资助金额到学生指定的银行账户。
2. 资助金额按学年划分,每学年发放一次,发放时间为每年的9月份。
3. 学生应按照规定使用资助金,如支付学费、购买教材、支付住宿费等。
六、监督与管理1. 学校应建立健全助学金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助学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2. 相关部门应对学校的助学金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助学金的合规性和效果性。
3. 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学校网站或者其他途径举报助学金管理中的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并赋予反馈。
七、奖惩措施1. 对于违反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学生,学校将取销其资助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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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为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同时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深切关怀,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山西省和晋城市有关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资金来源和适用范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均由政府出资设立,其奖励和资助对象为国家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在校专科大学生。
二、奖励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一)国家奖学金1.奖励对象:二年级(含)以上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
2.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3.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①评审学年任一学期的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10%。
②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学习成绩排名均在本班级10%以后,但在本班级30%前的同学,如果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也可以参评,具体说明如下: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KISTPsSSCl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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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助学金是国家为了促进教育公平,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资助项目。
为了确保国家助学金的有效实施,制定了本实施细则,明确了申请条件、资助标准、申请流程等相关内容。
二、申请条件1. 经济困难: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
2. 学业表现:申请人在学校的学习成绩应达到一定要求,如平均绩点不低于3.0等。
3. 行为表现: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行为表现,无违法违纪记录。
4. 其他条件:根据不同层次的助学金,可能还会有其他特定的申请条件。
三、资助标准1. 助学金层次:国家助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助学金,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业表现等综合考虑确定资助层次。
2. 资助金额:国家助学金的资助金额根据不同层次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一等助学金的资助金额最高,三等助学金的资助金额最低。
3. 资助期限: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期限一般为每学年,资助金额将按学年平均分配。
四、申请流程1. 填写申请表: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学习成绩单等。
2. 学校审查:学校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其经济困难情况、学业表现等。
3. 资格评定:学校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评定其是否符合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条件。
4. 资助公示和发放:学校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公示,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发放国家助学金。
五、监督与管理1. 监督机构: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将设立专门的助学金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国家助学金的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
2. 投诉渠道:申请人如对国家助学金的申请、评定、发放等环节有异议,可通过学校或相关部门提出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惩罚措施:对于违规申请、虚假材料等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取消资助资格、追回已发放的助学金等。
六、宣传与指导1. 宣传推广:国家将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宣传国家助学金政策和实施细则,提高学生和家长的知晓度。
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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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助学金是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全民教育水平而设立的资助制度。
为了确保国家助学金的公平、公正、透明和有效实施,制定了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二、资助对象1. 本科生: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军事院校、警察学院等。
2. 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申请条件1. 经济困难: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住宿费等学习费用。
2. 学业优秀: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3. 行为表现良好:无违纪违规行为。
四、资助标准1. 本科生:a. 一等奖学金:每年资助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
b. 二等奖学金:每年资助金额为人民币3000元。
c. 三等奖学金:每年资助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
2. 研究生:a.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每年资助金额为人民币8000元。
b.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每年资助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
五、评定办法1. 综合评定:根据学生的经济困难程度、学业成绩和行为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2. 分级评定:根据综合评定结果,将学生划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级。
六、申请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家庭收入证明、成绩单等)。
2. 学校审核:学校负责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评定学生的资助等级。
3. 资助公示: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 资助发放: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将资助金额发放到学生指定的银行账户。
七、监督机制1. 学校监督:学校建立健全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2. 社会监督: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助对象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3. 财务监督:学校资助金额由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八、奖惩措施1. 奖励措施:对于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惩罚措施:对于虚报、骗取助学金的行为,学校将取消其资助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九、细则修订根据国家政策和实际情况,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将定期进行修订,以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
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及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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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及管理条例内蒙古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治理暂行方法»实施细那么〔2020年10月修订〕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国家奖学金是为鼓舞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进展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专门优秀的学生。
第三条为保证国家奖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依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一般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一般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治理暂行方法»〔财教[2007]90号〕、«内蒙古自治区一般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治理暂行方法»〔内财教字[2007]779号〕以及«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一般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内教办[2020]115号〕等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那么。
第二章奖励标准及申请条件第四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面依照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约为全日制本、专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人数的0.3%〕确定,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4、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生活俭朴;5、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异,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养等各方面专门优秀;6、在校学习期间及参评上一学年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居本班前10%,且无补考、重修科目;7、关于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专门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竞赛等某一方面表现专门优秀。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fe3241b3069a45177232f60ddccda38376be1bd.png)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02.04.16•【文号】财教[2002]33号•【施行日期】2002.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5年7月6日实施日期:2005年7月6日)废止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02年4月16日财教[2002]33号)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国家决定设立“国家奖学金”。
现将《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并请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我们。
附件: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特设立国家奖学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是中央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提供的无偿资助。
第二章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第三条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包括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以及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
第四条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生活俭朴;3.身体健康;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5.家庭经济困难。
第五条高等学校可按照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制定相应的综合测评办法,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体育锻炼、校规校纪等具体指标对学生进行考核。
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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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标题: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国家助学金是国家为了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经济资助政策。
为了确保助学金的公平、公正和有效实施,国家对助学金的发放和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实施细则。
一、资助对象的确定1.1 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评定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的收入、财产、支出等情况,确定学生家庭的经济困难程度。
通常采用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人均月支出等指标进行评定。
1.2 学生的学业成绩和表现除了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外,学生的学业成绩和表现也是资助对象确定的重要因素。
通常会要求学生在学业上表现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潜力。
1.3 学生的家庭背景和特殊情况有些学生可能来自单亲家庭、残疾家庭或其他特殊背景,这些情况也会被考虑在内。
国家会对这些特殊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给予相应的资助。
二、资助标准和发放方式2.1 资助标准的确定国家会根据学生家庭的经济困难程度和学业表现确定不同的资助标准。
通常会有不同档次的助学金,包括全额资助、部分资助等。
2.2 资助的发放方式助学金的发放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发放给学生或学校,另一种是通过银行卡等方式进行转账。
国家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最适合的发放方式。
2.3 资助的管理和监督为了确保助学金的有效使用,国家会对资助对象进行定期审核和监督。
学校也会对资助对象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三、资助对象的义务和责任3.1 学业表现和成绩要求作为资助对象,学生需要维持一定的学业表现和成绩水平。
如果学生在学习上出现较大问题,可能会被取消资助资格。
3.2 资助金的使用规定助学金通常用于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方面,学生需要按照规定使用资助金,不得擅自挪用或浪费。
3.3 参加相关培训和活动国家可能会要求资助对象参加一些相关的培训和活动,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学生需要积极参与,以兑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四、资助对象的申请和评定流程4.1 申请材料的准备学生需要准备相关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学业成绩单等材料,提交给学校或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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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助学金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公平性和普及率而设立的资助制度。
为了确保国家助学金的有效实施,制定了以下的实施细则。
二、资助对象1.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包括大学本科生和高职高专学生。
2.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
三、资助标准1. 本科生:a. 一等助学金:每年资助金额为人民币8000元。
b. 二等助学金:每年资助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
c. 三等助学金:每年资助金额为人民币3000元。
2. 研究生:a. 硕士研究生:每年资助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
b. 博士研究生:每年资助金额为人民币15000元。
四、申请条件1. 申请人必须为中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年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三倍。
3. 学习成绩优良,无不良学风和不良行为记录。
4. 具备良好的品德和社会公益意识。
五、申请流程1. 学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学生提交申请材料至学校学生资助中心。
3. 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 审核通过的申请将进入评审阶段。
5. 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和品德等方面进行评审。
6. 评审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内公布。
六、资助管理1. 资助金额将直接划入学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2. 学生应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资助金,不得私自挪用。
3. 学生每学年结束后需向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提交学习成绩和奖惩情况的报告。
4. 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有权对资助学生进行监督和管理,如发现学生有不符合资助条件的行为,有权取消其资助资格。
七、评优奖励1. 在资助学生中,评选出学习成绩优秀、品德优良的学生,给予额外奖励。
2. 一等助学金获得者将获得额外的奖学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
3. 评优奖励将在每学年结束后公布。
八、监督与评估1. 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将定期对国家助学金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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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助学金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我国人才培养质量和公平性而设立的一项资助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家助学金的实施细则,包括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请流程、评审标准等内容。
二、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主要包括来自低收入家庭、农村地区、特殊困难群体等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
资助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1.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定倍数。
2. 学业成绩优秀,无不良学术记录。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学业成绩等因素确定。
资助标准分为三个等级:1. 特等奖助学金:资助金额最高,适用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
2. 一等奖助学金:资助金额次高,适用于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业成绩良好的学生。
3. 二等奖助学金:资助金额较低,适用于家庭经济一般困难且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
四、申请流程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需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学生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成绩单等。
2. 学生提交申请材料至学校助学金管理办公室。
3. 学校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审核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筛选。
4. 符合初步筛选条件的学生将进入评审环节,由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5. 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业成绩等因素进行评分,确定资助名单。
6. 学校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公布资助名单,并将资助款项发放给获得资助的学生。
五、评审标准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1. 家庭经济状况:主要考察家庭收入、家庭成员人数、家庭负债等因素。
2. 学业成绩:主要考察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课程成绩等。
3. 奖励情况:主要考察学生在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的获奖情况。
4. 个人表现: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生干部等方面的表现。
六、资助管理国家助学金的资助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资助款项发放:资助款项将直接发放给获得资助的学生,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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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国家助学金是一项重要的教育政策,旨在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为了确保助学金的公平、公正和有效实施,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助学金实施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申请资格和条件1.1 家庭经济困难:助学金的申请者必须来自经济困难的家庭,其家庭收入应低于一定标准。
1.2 学业表现:申请者的学业表现应良好,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标准。
1.3 诚信要求: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诚信品质,没有违纪违规行为。
二、申请流程和材料2.1 申请材料准备:申请者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家庭收入证明、学业成绩单等。
2.2 申请途径:申请者可以通过学校或相关教育部门的助学金申请平台进行在线申请。
2.3 申请截止日期: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截止日期通常在每年的特定时间段内,申请者需要按时提交申请。
三、评审和发放3.1 评审标准: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将由专业评审团队进行评审,评审标准包括家庭经济状况、学业表现和诚信情况等。
3.2 发放方式:助学金将直接发放到学生的个人银行账户或学校指定的账户中。
3.3 发放周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周期通常为每年一次,学生需要按时续交申请材料以确保持续获得助学金。
四、监督和管理4.1 监督机构:国家设立了专门的助学金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助学金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4.2 违规处理:如果申请者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将被取消助学金资格,并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4.3 申诉渠道:申请者对评审结果有异议时,可以通过指定的申诉渠道进行申诉,申诉结果将由专业机构进行复核。
五、助学金使用要求5.1 用途限制:助学金仅限于学生的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与学习相关的支出。
5.2 监督使用:学校和相关部门将对助学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助学金用于正当的教育用途。
5.3 返还要求:如果申请者未按规定使用助学金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可能需要返还已获得的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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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国家助学金是一项重要的教育资助政策,旨在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
为了确保助学金的有效实施,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细则和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家助学金的实施细则。
一、资格要求1.1 家庭经济困难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主要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的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确定,通常包括家庭人均收入、家庭负债情况等因素。
学生需要提供相关的家庭财务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负债证明等。
1.2 学业成绩优秀除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需要在学业上表现出色。
通常要求学生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排名前百分之八十,并且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学生需要提供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和奖励证明等材料。
1.3 申请材料准备学生在申请国家助学金时,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
这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供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学业成绩证明等。
学生还可以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社会实践经历证明、奖励证书等,以增加申请成功的机会。
二、资助标准2.1 资助额度国家助学金的资助额度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业表现等因素确定。
通常分为三个档次:一等助学金、二等助学金和三等助学金。
一等助学金资助额度最高,三等助学金资助额度最低。
2.2 资助期限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期限通常为一学年,即从申请成功之日起,到下一学年结束之日。
学生需要每年重新申请,重新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2.3 资助发放方式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方式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发放给学生本人,学生可以自行支配资金;另一种是发放给学校,由学校代为管理和使用。
发放方式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三、申请流程3.1 申请时间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时间通常为每年的某个固定时段,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
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和学校发布通知。
3.2 申请途径学生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申请国家助学金。
线上途径通常是在学校教务系统或教育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填写申请表格和上传相关材料。
线下途径通常是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到学校指定的助学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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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助学金是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提高我国教育公平性而设立的一项资助政策。
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助学金政策,制定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明确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请程序以及监督管理等相关事项,以确保国家助学金的公正、公平和有效执行。
二、资助对象1. 本科生: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各类本科学生。
2. 研究生: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资助标准1. 本科生:(1)一等助学金:每年资助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2)二等助学金:每年资助金额为人民币3000元;(3)三等助学金:每年资助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
2. 研究生:(1)硕士研究生:每年资助金额为人民币8000元;(2)博士研究生:每年资助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
四、申请条件1. 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
2. 学业优秀:申请人在学校的学习成绩应达到一定的标准,如本科生应保持平均绩点在3.0以上,研究生应保持平均绩点在3.5以上。
3. 无违纪记录:申请人在学校期间应无违反校规校纪的记录。
五、申请程序1. 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人需准备个人基本信息、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学业成绩证明、无违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
2. 申请时间:每年规定的申请时间内,申请人需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校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3. 评审流程:学校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定资助等级并公示结果。
4. 资助发放:经过评审的学生将按照资助等级获得相应的助学金,资助金额将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六、监督管理1. 学校责任:学校应建立健全助学金管理制度,确保助学金的公正、公平和有效分配。
2. 监督机构:教育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助学金的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学校的助学金发放情况,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 申诉渠道:对于对助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以通过学校设立的申诉渠道进行申诉,学校应及时处理并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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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助学金是国家为了促进教育公平,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一项资助制度。
为了确保国家助学金能够公正、透明地发放,特制定了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二、资助对象1. 本科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阶段的学生。
2. 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申请条件1. 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应符合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2. 学业成绩优秀:申请人在学校的学习成绩应达到一定标准。
3. 无不良行为记录:申请人应无违反校规校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四、申请流程1. 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人需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学习成绩单等。
2. 申请提交:申请人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申请材料提交到学校助学金办公室。
3. 材料审核:学校助学金办公室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业成绩等情况。
4. 结果公示:学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接受对结果的异议申请。
5. 发放资助:经过公示期后,学校将按照评审结果发放国家助学金。
五、资助标准1. 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划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A 档、B档和C档。
A档资助金额最高,C档资助金额最低。
2.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根据学业成绩划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A档、B档和C档。
A档资助金额最高,C档资助金额最低。
六、资助管理1. 资金使用:国家助学金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资助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
2. 监督检查:学校助学金办公室应定期对国家助学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3.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国家助学金使用规定的学生,学校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取消助学金资格、追回已发放的资助金等。
七、评估和调整1. 定期评估:学校助学金办公室应定期对国家助学金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2. 资助标准调整: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及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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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及管理条例首先,国家奖助学金的实施细则明确了奖助学金的对象和条件。
根据细则,国家奖助学金主要面向在校内成绩优秀、品德良好、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同时,细则也规定了申请奖助学金的具体条件,例如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为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评选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其次,国家奖助学金的实施细则规定了奖学金的发放标准和评选程序。
细则中明确了奖学金的发放标准,包括基本生活费、学费减免、书籍费和研究生奖学金等。
而评选程序方面,细则明确了学校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以及评选标准和程序,确保奖学金的评选公平、公正。
此外,国家奖助学金的管理条例也强调了奖学金的使用和监督。
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奖学金的使用范围和用途,要求学生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奖学金,用于学习和生活上必需的开支。
同时,管理条例也对奖学金的监督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建立监督机制和加强学生自我监督等,以确保奖学金的合理使用和防止浪费。
最后,国家奖助学金的实施细则和管理条例还规定了奖学金的评估和动态管理。
细则中明确了对奖学金的评估和动态管理的要求,包括对奖学金的评估指标和方法,以及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学金的调整和调整措施等。
这种评估和动态管理的机制可以不断优化奖学金制度,确保其符合国家发展和学生实际需求的变化。
综上所述,国家奖助学金的实施细则及管理条例具有明确的对象和条件、规范的发放标准和评选程序、规定的使用和监督要求,以及评估和动态管理机制。
这些规定和要求为奖助学金的实施和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有效促进了优秀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也保障了奖学金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为了进一步发挥奖助学金的作用,相关部门还应加强对奖学金的宣传与推广,提高社会对奖学金制度的认知度和对优秀学生的关注度,从而为培养更多的人才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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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及管理条例附件六:内蒙古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2010年10月修订)第壹章总则第壹条国家奖学金是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于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三条为保证国家奖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依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内财教字[2007]779号)以及《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壹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和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内教办[2010]115号)等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奖励标准及申请条件第四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约为全日制本、专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人数的0.3%)确定,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二年级之上(含二年级)的学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4、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生活俭朴;5、于校学习期间成绩优异,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特别优秀;6、于校学习期间及参评上壹学年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居本班前10%,且无补考、重修科目;7、对于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于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是指于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壹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具体如下:(1)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于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于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于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壹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壹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于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得壹等奖(或金奖)及之上奖励。
(4)于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之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于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取荣誉。
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之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
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于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全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壹名,为国家赢得荣誉。
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达标成绩良好或良好之上(残疾学生除外)。
9、于校学习期间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第三章评审第六条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壹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同壹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能够申请且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原则上也不再获得其他各类校内奖助学金。
第七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且向所于学院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下简称《申请审批表》)。
第八条各学院依据本细则,结合本单位专业、班级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工作方案。
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请示校资助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第九条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班主任于《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推荐意见且上报学院。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申请学生的条件及有关材料,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初审名单且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于《初审名单汇总表》及《申请审批表》上签属意见,报送校学生工作处。
第十条学院提交的名单由校学生工作处复审,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校长办公会研究评定。
评定结果于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受理单位为学校纪委、监察处、学工处)无异议后报送教育厅。
第四章奖学金发放及管理第十壹条上级部门批复且拨款后,学校将国家奖学金壹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且颁发国家统壹印制的奖励证书,《申请审批表》记入学生档案。
第十二条各学院应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细则》由校学生工作处组织实施且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内蒙古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校发[2007]85号)同时废止。
附件七:内蒙古工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壹章总则第壹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于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第二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为保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依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内财教字[2007]78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奖励标准及申请条件第四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约为全日制本、专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人数的3%)确定,学校根据各学院于校生人数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情况划分名额,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五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二年级之上(含二年级)的学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4、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生活俭朴;5、于校学习期间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表现好;6、于参评学年内,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特别困难的学生;7、学生上壹学年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居本班前1/3,无补考、重修科目,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8、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达标成绩合格(残疾学生除外)。
9、于校学习期间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第三章评审第六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壹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同壹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能够申请且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原则上也不再享受其他各类校内奖助学金。
第七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且向所于学院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下简称《申请审批表》)。
第八条各学院依据本细则,结合本单位专业、班级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工作方案。
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请示校资助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第九条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班主任于《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推荐意见且上报学院。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学生申请条件及有关材料,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初审名单且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于《初审名单汇总表》及《申请审批表》上签属意见,报送校学生工作处。
第十条学院提交的名单由校学生工作处复审,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校长办公会研究评定。
评定结果于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受理单位为学校纪委、监察处、学工处)无异议后报送教育厅。
第四章励志奖学金发放及管理第十壹条上级部门批复且拨款后,学校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壹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且颁发学校统壹印制的奖励证书,《申请审批表》记入学生档案。
第十二条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如果瞒报家庭经济情况、弄虚作假、铺张浪费、有不良嗜好,取消以后学年的参评资格,且收回资助金。
第十三条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细则由校学生工作处组织实施且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时起执行。
附件八:内蒙古工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2010年10月修订)第壹章总则第壹条国家助学金是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第二条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于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三条为保证国家奖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依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内财教字[2007]78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奖励标准及申请条件第四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约为全日制本、专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人数的28%)确定,学校根据各学院于校生人数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情况划分名额,国家助学金的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于每人每年2000元—4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具体分档及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确定。
第五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3、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生活俭朴;4、于参评学年内,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勤奋学习、刻苦努力、积极向上。
第三章评审第六条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壹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七条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同壹学年内能够同时申请且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八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于学院提交书面申请,且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下简称《申请审批表》)。
第九条各学院依据本细则,结合本单位专业、班级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工作方案。
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请示校资助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