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行政机关责任追究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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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责任追究的规章制度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机关责任追究的依据。
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党内法规和行政机关内部管理办法等的规定。
2.行政机关责任追究的主体。
一般是指行政机关的领导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的主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等。
3.行政机关责任追究的方式。
一般包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检查、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不同的方式和措施,用于对责任人员进行惩戒和约束。
4.行政机关责任追究的程序。
通常包括事实查清、证据收集、听证调查、责任认定、处罚决定、申诉申请、复核复议等一系列程序和流程。
5.行政机关责任追究的对象。
一般包括行政机关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及其他涉案人员,例如参与作出决策的人员、执行决策的人员、相关部门的人员等。
6.行政机关责任追究的标准。
一般以违反行政法规、违反职责使命、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为主要追究标准,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
以上是行政机关责任追究的一般规章制度,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差异。
在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并结合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和管理。
行政机关责任追究的规章制度范文(3篇)
![行政机关责任追究的规章制度范文(3篇)](https://img.taocdn.com/s3/m/c792ed650a4c2e3f5727a5e9856a561252d321b1.png)
行政机关责任追究的规章制度范文第一条为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移民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公务员在行政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所在科室科长、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超过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办结的;(二)公务时间擅自离岗的;(三)态度恶劣,故意刁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四)不按规定登记首问负责事项的;(五)不按规定接待、引导、协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有关事项的;(六)对把握不准或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项,应当及时请示报告而不及时请示报告的;(七)应当当场办结而不当场办结的;(八)不一次性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需要补正全部材料的;(九)其他违反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规定的。
第三条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责令直接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对科长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取消直接责任人、科长评优评先资格,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告诫或限期调离工作岗位,并责令科长作出书面检查或予以告诫;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对该科室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直接责任人、科长评优评先资格,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诫勉或降职,并可对科长予以诫勉或免职。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一)主动赔礼道歉,公民或其他组织已谅解的;(二)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三)主动挽回损失的;(四)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情形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一)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予追究责任行为的;(二)干扰、阻扰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三)打击、报复、陷害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调查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四)其他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情形的。
第六条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责任追究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提起申诉。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告诫是指对违反行政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但不够纪律处分的人员,以书面形式进行批评教育的问责方式。
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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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决策责任在本规定中,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决策过程中,因过错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二条决策责任的追究机关为镇纪委。
第三条决策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过责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决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恶劣影响的,应当追究决策过错责任:(一)决策人超越法定职权实施决策的;(二)决策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三)决策人未按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四)决策人明知决策错误,未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的;(五)对应由本人做出的决策进行推诿或者拖延,不做决策的。
第五条决策责任追究方式:(一)责令改正;(二)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三)通报批评;(四)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停职;(五)行政处分;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在不相冲突的情况下可依据过错情况并处。
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决策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承办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责任;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主要领导责任,批准人负重要领导责任。
第八条审核人改变承办部门负责人的正确意见,导致主要领导发生决策过错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审核人应报请而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做出决定,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做出决定或者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第十条我镇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违规干预,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指令、干预的领导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集体研究决定导致过错后果发生的,决策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本实施意见所称承办人,一般指具体办理决策事项的部门或单位主要领导;审核人,一般指行政机关主抓决策事项的负责人;批准人,一般指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及有批准权的主管领导。
(完整版)贯彻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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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指出,要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做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为贯彻落实此项决定,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配套措施,促进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具体化。
一、建立决策责任清单。
梳理决策各个环节,建立起决策行为后果责任目录清单,划分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规定权责范围,按照层层分解、责任明晰的原则,对每一环节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确定对应的责任,确保重大决策相应环节所享有的决策权占整个决策权的比重与该环节应承担的责任与整个决策责任的比重相等同,实现重大决策法律责任的性质与违法行为的性质相适应,法律责任的轻重和种类与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相适应,与行为人主观恶性相适应。
二、明确行政决策的归责原则。
法律归责是指不法行为与法律制裁之间的特定关系,具体包括因果关系、责任法定、公平公正等原则。
重大决策责任归责应根据违法违规决策行为导致的危害后果、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以及决策者的主观恶性等条件来进行,即重大决策责任的归责体系应以过错责任为主。
当然,重大决策责任归责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决策者的知识涵养是影响决策合法与否、正确与否的关键性因素之一。
一个知识素养不高甚至是“门外汉”的决策者,即使在主观上没有恶意,也很容易造成决策失误。
这一点与其他法律领域的归责原则和体系存在些许差异。
所以,在重大决策责任归责中,决策者的主观动机应成为首要的考察衡量因素。
如果决策者在决策时其主观上不存在恶性,即使通过法定程序认定重大决策行为失误,则应减轻或免除决策者的法律责任。
当然,决策程序违法不适用这一点,不能仅从决策者的主观恶性来判断,也不能仅从没有危害后果的这一事实予以免责,而应追究相关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责任后续管理。
没有责任追究,一项制度等于空话,责任追究没落实到位,一项制度等于空设。
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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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方式,对行政责任追究 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落实。
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对违反行政责任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形成有效的震慑 力。
推动制度创新与实践探索
鼓励地方先行先试
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情况,开展 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创新与实践 探索,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
执行与监督
执行要求
被举报人应当严格执行处理决定,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情况报告审查单位 。对于拒不执行的,审查单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监督机制
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责任追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 对行政责任追究工作进行评估和通报。同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对 行政责任追究工作进行监督和举报。
法人和其他组织
与行政机关发生行政法律关系的其他组织或 团体,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其他相关人员
证人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提供证据或证明的第三方。
专家
受行政机关委托或邀请参与行政决策、审查等过程的专 业人士,如技术方 式
举报与受理
举报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 、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 话或者个人走访等方式进行。
受理程序
受理单位应当对举报材料进行登记,并在接到举报材 料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不予受理的,应 当书面告知举报人并说明理由。
调查与取证
调查程序
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调查人员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并有权采取必要 的调查措施,如询问、查阅文件、现场勘查等。
取证要求
监察机关对下列人员和单位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检查:一是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下级 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二是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三是本级人民 法院、人民检察院;四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e267ed33657d27284b73f242336c1eb91b373356.png)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9.01•【字号】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施行日期】2016.1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已经2016年8月2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省长尹力2016年9月1日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活动,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对重大行政决策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未按照法定权限、程序、时限决策,或者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按照本办法规定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以下简称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应当遵循职权法定、客观公正、权责统一、惩教结合等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对下级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监察机关按照法定权限,负责重大行政决策违法行为的调查。
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由相关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以下简称责任追究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处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第七条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二)未按照规定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的;(三)未按照规定举行听证会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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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中国国家监察体制的目标和要求,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应运而生。
该制度旨在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监督和问责,推动公共权力运行的透明化、法治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廉洁自律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与发展。
其次,该制度建立了全面完善的追责机制。
从决策者到相关部门和个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例如,对于政策决策,决策者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协商,确保决策的有效性和合理性;而相关部门需要提供决策所需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并对决策的实施进行积极监督。
同时,决策的执行人员也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确保决策的顺利实施。
其三,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对自上而下的监督机制进行了完善。
国家监察体制将原监察机构与纪检机构合并,形成了统一的国家监察体制,使监察机关能够对行政决策进行更为全面、深入的监督。
监察机关将通过行政审查、调查问责等手段,监督决策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和失职失责情况,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最后,该制度还注重对违法决策行为的强制性追责。
对于明显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行政决策,要依法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惩罚。
这不仅包括对决策者个人的处罚,也会涉及到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整改和监管责任。
通过强制性的追责措施,能够有效遏制决策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公共权益和行政决策的正当性。
综上所述,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意义重大。
通过建立全面完善的追责机制和监督机制,能够有效约束和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保障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同时,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廉洁自律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公正和发展也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研究》范文
![《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研究》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6b237f52f02d2af90242a8956bec0975f565a46b.png)
《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治意识的提升,行政决策的责任追究已成为衡量政府工作的重要指标。
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重大行政决策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和民众福祉,其正确性和有效性对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研究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公正性和科学性,具有不可忽视的实践价值。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的内涵、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改进与优化的建议。
二、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的内涵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在政府行政决策过程中,对于违反决策程序、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机关及其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该制度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旨在规范政府决策行为,提升决策质量和效果。
其核心内容包括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责任追究的程序以及结果等方面。
三、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的现状目前,我国在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各级政府在决策过程中,都强调了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原则,并建立了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
然而,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如责任追究标准不明确、程序不规范、缺乏监督等,导致在出现重大行政决策失误时,无法及时、有效地进行责任追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责任追究标准不统一当前,我国在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在执行责任追究时,往往存在标准不统一、尺度不一致的问题,这既影响了责任追究的公正性,也削弱了其威慑力。
(二)程序不够规范在责任追究过程中,程序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责任追究的公正性和效率。
当前,我国在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的程序上还存在不少问题,如程序不明确、缺乏透明度等,导致责任追究过程中容易出现拖延、误判等问题。
(三)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是保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有效执行的关键环节。
然而,当前我国在监督机制上还存在不少问题,如监督渠道不畅、监督力度不够等,导致部分地方政府在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时存在侥幸心理和懈怠情绪。
《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研究》范文
![《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研究》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230c2212777f5acfa1c7aa00b52acfc789eb9f27.png)
《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作为政府施政的基石,其科学性和正确性至关重要。
然而,决策失误或不当决策往往会给国家、社会和人民带来重大损失。
因此,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研究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的内涵、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二、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的内涵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政府及其部门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因决策失误或不当决策导致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制度。
该制度的核心在于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和责任追究程序,以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的现状目前,我国在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方面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各级政府纷纷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了责任追究的范围、程序和标准。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如部分地方政府对责任追究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制度执行不力;责任追究的标准不够明确,导致责任认定困难;此外,还存在追责不透明、不公正等问题。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存在的问题1. 责任主体不明确: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层级,责任主体难以明确。
2. 责任追究标准不统一: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在执行责任追究时,标准不统一,导致追责结果的不公正。
3. 追责程序不透明:追责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导致公众对追责结果的信任度降低。
(二)原因分析1. 法律法规不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对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的规定不够完善,导致执行过程中存在困难。
2. 监督机制不健全: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缺乏独立的监督机构和有效的监督手段。
3. 责任意识淡薄:部分领导干部对重大行政决策的责任意识淡薄,缺乏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意识。
五、完善建议(一)完善法律法规1. 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和责任追究程序。
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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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引言重大行政决策是指涉及国家领导、发展方向、战略规划等方面的决策,其影响力和后果对整个国家和人民有着深远的影响。
然而,由于权力集中、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一些行政决策可能存在失误、滥用职权等问题,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
因此,建立起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势在必行。
什么是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于重大行政决策中责任人员的责任,不论其是否已离职,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道德责任。
这种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效果。
终身责任追究的必要性1.推动道德规范的提高:终身责任追究制度能够迫使行政决策者时刻保持高度敬业精神和责任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2.加强决策过程的透明度:知道自己的决策将被终身追责,行政决策者会在决策过程中更加注重公平、公正和透明,从而减少不当干预和腐败行为。
3.鼓励行政决策者主动尽责:终身责任追究制度能够让行政决策者认识到自己的决策将对国家和人民产生长久的影响,从而激励其主动尽责,提高工作质量。
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1.建立健全责任追究的法律法规:国家应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行政决策的追责范围、方式和标准,以及责任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2.加强监督力度: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对行政决策过程的监督,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标准,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3.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应该向公众进行及时、全面的披露,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什么是责任倒查机制?责任倒查机制是指在重大行政决策出现问题时,通过追查决策过程中的责任链,找出问题的根源和责任人,进行追责和问责。
这种机制可以提高行政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大损失的发生。
责任倒查机制的重要性1.保障权益:责任倒查机制可以帮助受损害者追回损失,并向责任人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2.减少责任逃避:责任倒查机制能够迫使行政决策者对自己的决策负责,避免责任人隐瞒问题或转嫁责任的情况发生。
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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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首先,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需要明确责任主体。
行政决策履行过程中,涉及各级政府官员的决策,因此责任主体应包括决策相关的政府行政官员。
此外,涉及的责任主体还应包括参与决策过程的相关团队成员,以及可能对决策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其他相关人员。
第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应建立相应的责任标准。
行政决策涉及的责任标准应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即决策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另一个是决策的效果和结果,即决策是否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需求,是否能够产生预期的良好效果。
这两个方面都是终身责任追究的重要标准。
第三,终身责任追究制度需要清楚界定责任追究的时间和范围。
时间上可以以决策实施完毕后为准,以确保追究责任能够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时点。
范围上应包括决策的制定、实施和评估等环节,以及决策所产生的后续影响,不仅要强调决策的过程和决策者的责任,还要注重决策的结果和决策的影响。
第四,终身责任追究制度需要建立相应的程序和机制。
行政决策的责任追究程序应当确保公正、公开、透明,应设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追究责任,同时要确保追究机制的高效和灵活性,以尽快查明事实和追究责任。
第五,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应当与其他相关制度相互配合。
行政决策的责任追究与其他制度密切相关,例如法律制度、监督制度、问责制度等。
在建立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的同时,还需要完善其他制度,形成相互协调、相辅相成的整体制度体系,以确保责任能够得到全面追究和实效落实。
最后,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在制度设计、法律法规、人员培训等方面付出重大努力。
同时,也需要坚持政府服务人民的宗旨,提高政府行政官员的素质和能力,以便更好地履行行政职责,确保行政决策符合人民的利益和社会的发展需要。
总而言之,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是一项重要且必要的工作,它有助于维护公共利益,促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合理和公正,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促进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
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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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
行政机关的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的违法
行为进行追究责任的制度。
这种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加
强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追究行政机关的责任:对行政机关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等方面出现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的,可以通过政治、组织、法律等方式追究行政机关
的责任,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责令辞职、调离岗位、纪律处分等。
2.追究行政人员的责任:对行政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的,可以通过法
律手段追究其个人的刑事、行政或纪律责任,包括处罚、开除、降职等。
3.追究行政机关领导的责任:对行政机关领导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失职、渎职等违
法行为,导致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可以追究其领导责任,包括行政问责、纪律处分、政法追责等。
4.追究行政机关的集体责任:对行政机关在决策、执法和管理等方面出现失职、渎职
等违法行为,导致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可以追究其机关的集体责任,包括责令整改、问责解职等。
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可以有效地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同时,也需要依法
保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责任追究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的重大意义
![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的重大意义](https://img.taocdn.com/s3/m/3610737ca98271fe910ef92a.png)
政 的一项 重 要 内容 ,它 的建 立 和完 善 必将 政 机关 要 坚持 法定 职 责 必须 为 、法无 授权 引导 各 级领 导 干部 带 头遵 守 法律 ,带 头依 不 可 为 ,勇 于负 责 、敢 于 担 当 ,坚决 纠 正
法办 事 ,不 断 提 高运 用法 治 思 维和 法 治方 不 作 为 、乱作 为 ,坚 决 克 服懒 政 、怠政 , 式深 化 改革 、推 动发 展 、化 解 矛盾 、维 护 坚 决惩 处 失 职 、渎 职 。 ”重 大行 政决 策 中
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 时作出决策 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对于全面 但 久 拖 不决 造 成 重 大损 失 、恶劣 影 响 的 , 推进依法治 国,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 严 格 追 究 行政 首 长 、负有 责 任 的其 他 领 导 提升领导科学决策水平 ,维护广大人 民群 人员 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进一 众 根本 利 益 ,都 具 有 重 大历 史 意义 和 现实
策的出台 ,项 目的上马 ,必将进行大量调 研 ,广 征 民 意 ,汇 聚 民智 ,进 行 专 家 论 证 ,审 慎决 策 ,以保 证 决策 更 加科 学 、更 加透 明 、更 切 合实 际 ,也 更 贴 近群 众 ,有 效 防止 出 现 “ 权力 烂 尾 ” 。三 是重 大 决策 终 身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和 责 任 倒 查 机 制 的建 立 ,绝 对不 是鼓励 党政 干部都做 “ 太平 官 ” ,而 是倒 逼 其科 学 决策 ,避 免 出现 因 决 策失 误 而造 成 不可 挽 回的损 失 。为此 , 《 决定 》对不作为责任也作 了规定 , “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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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关于重大决策评价、重大决策公示听证及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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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关于重大决策评价、重大决策公示听证及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的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行为,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镇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适用本制度。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是指镇政府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之前,通过听证会的形式公开听取、收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和建议的活动。
第三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照本制度组织听证。
镇政府可以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确定本级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的具体事项。
应当举行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因情况紧急须即时决定的,报镇政府批准后可不组织听证。
第四条听证要按照公正、公开、公平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保障其陈述意见的权利。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听证会一律公开举行,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听证:(一)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必要性有较大争议的;(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或对社会公共利益有较大影响的;(三)不同利益群体之间有明显利益冲突的;(四)涉及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五)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重大决策事项。
第六条对本制度规定应当举行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向镇政府提出举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的建议。
涉及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在向镇政府提出举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的建议前应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第七条镇政府可根据实际需要指定镇党政办或决策承办单位作为听证组织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听证。
第八条听证组织单位应当依照本制度和其他相关规定提出听证方案,报镇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领导干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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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作风建设,规范决策行为,确保决策科学合理,促进干部履职尽责,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在决策中发生的失误,导致群众利益受损或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将被追究责任。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在于激发领导干部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增强其在决策中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干部的工作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四条充分发挥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形成团结一致的决策方案,减少纠纷和争议的发生。
第五条确保责任的明确、追究的公正、程序的规范,避免任性和恶劣行为的发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机关的形象。
第二章责任追究的适用范围和程序第六条责任追究适用于以下情况:1.决策失误导致严重经济损失;2.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3.决策失误导致群众利益受损;4.其他任性和恶劣行为。
第七条责任追究程序分为以下几步骤:1.事发后及时组织调查,听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了解情况;2.形成调查报告,并提交给有关领导审阅;3.经审阅后,决定是否进行责任追究,如果决定追究责任,则进入第四步骤;4.成立责任追究小组,进行责任追究工作;5.责任追究小组形成调查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有关领导审阅;6.经审阅后,做出相应的处分决定,并通知当事人;7.当事人可以申诉,对申诉进行审查,按程序处理。
第三章责任追究的处分措施第八条对于决策失误导致的经济损失,责任追究措施可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1.调整当事人的岗位和职责;2.行政警告或严重警告;3.停职检查;4.免职处理;5.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对于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责任追究措施可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1.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2.党内处分;3.调整岗位职务;4.停止党内职务;5.开除党籍。
第十条对于决策失误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的情况,责任追究措施可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1.公开道歉;2.赔偿损失;3.调整岗位职责;4.行政警告或严重警告;5.停职检查。
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https://img.taocdn.com/s3/m/ab4470340640be1e650e52ea551810a6f524c82d.png)
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一、背景介绍在企业或组织中,领导层的决策往往会对整个团队产生深远的影响。
因此,为了保证企业或组织的长期发展和员工权益的保障,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重大行政决策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二、重大行政决策追究制度1. 决策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或组织内部所有涉及到重大行政决策的领导层成员。
2. 决策内容重大行政决策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投资、人事任免、战略规划等涉及到企业或组织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决策。
3. 追究责任如果某位领导层成员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时出现失误或瑕疵,将会被追究责任。
具体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警告处分、降职甚至辞退。
4. 追究程序(1)接收举报:如果有员工或其他相关人员对某位领导层成员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提出质疑或举报,应该及时接收并记录下来。
(2)调查核实:由专门的调查组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并向领导层成员进行询问和调查。
(3)追究责任:如果调查结果证明领导层成员确实存在失误或瑕疵,应该按照制度规定进行追究责任。
三、责任倒查机制1. 机制目的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可以有效地防止领导层成员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时出现失误或瑕疵,保障企业或组织的长期发展和员工权益的保障。
2. 机制内容(1)每个部门内设立专门的责任倒查小组。
(2)每位领导层成员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都需要向责任倒查小组进行汇报,并接受审核和审批。
(3)如果在后续的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或者出现失误,责任倒查小组将会对涉及到该决策的所有人员进行跟踪追踪,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4)如果确实存在领导层成员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时出现失误或瑕疵,责任倒查小组将会按照制度规定进行追究责任。
四、制度执行1. 建立制度宣传机制应该通过内部通知、培训和宣传等方式,让所有员工都能够了解到该制度的内容和执行流程。
2.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应该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小组,对各个部门的责任倒查工作进行抽查和评估,并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daa4f6bbb8d528ea81c758f5f61fb7360a4c2b7f.png)
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近年来,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加速推进,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在不断深化。
作为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逐渐成为各级政府、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法律规定。
这一制度的实行,对于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公正性,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准确说来并不是一项全新的法律规定。
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开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就明确规定了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以及作出行政决策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在行政管理的各个层面上,不断涌现出一些重大行政决策,如土地的规划、城市的开发、经济的转型等方面的政策。
这些决策,不仅事关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也事关地方政府和企业的长远发展。
在为人民服务的同时,也需要遵循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的原则,因此,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应运而生。
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的核心内容,就是对行政决策的本质、决策的科学性、决策的合法性和决策的效果等进行全面的监督和评估。
具体而言,首先要从前期决策的立项过程中,就必须要求决策者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梳理政策方案,对选择的方案进行公开透明的论证,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其次,对于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措施,必须要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全权负责,确保方案的实施落实到位。
最后,对决策效果进行评估,并及时向公众公开透明。
只有全程监督和评估,才能建立起完整的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机制。
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政府向更加公开、公正和审慎的方向发展。
然而,我们也需要看到,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在实际运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其中最严重的问题之一就是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导致政府和相关人员没有受到足够的惩罚。
另外,监督评估工作也存在不够严格、不够全面等问题。
对此,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改进。
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的适用范围
![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的适用范围](https://img.taocdn.com/s3/m/42297dcc0342a8956bec0975f46527d3240ca66b.png)
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的适用范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治国理政的中坚力量,履行着极其重要的使命。
然而,在一些时候,存在着一些领导干部虚心不能、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不负责任的行为,导致诸多问题积累,危害严重。
为了追究这些行政决策的无效、松懈或失误的责任,中国建立了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旨在规范行政过程,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果。
本文将结合实例,从适用范围、责任范围及严格追究三个方面详细探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的适用范围。
一、适用范围在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实行终身追究制度的规定》文件,明确了实现终身追究制度的目标、适用范围。
该文件强调,对重大决策、决策实施、重大项目建设等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中存在严重责任失职、失误,导致严重后果的党政机关领导和直接责任者应予以终身追究责任。
(一) 重大决策重大决策是指对国计民生、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投资、规划、政策等领域的决策等。
例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国有企业改革、医疗卫生、财政经济、教育文化、司法和安全等所有与国家和人民安全、发展、利益息息相关的领域,都可能涉及重大决策。
该类决策的特点是影响面广、前瞻性和战略性强。
如果在处理中存在违规、拖延、失职等不负责任的现象,根据终身追究制度,应该追究责任。
(二) 决策实施决策实施是指在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中,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所犯的失误、疏漏或不当行为。
例如,违规招标、不合规委托、虚列项目、滥用权力等。
这些行为往往会带来不良的后果,如浪费资源、损害公共利益等。
在对这些事件进行追究时,应该考虑管理者的职责范围和指导、指挥、监督情况,严格划定责任范围。
(三) 重大项目建设重大项目建设是行政决策中的重要环节,由于涉及资金、人力、物资等大量资源的投入和利用,任何一个环节上的失误或不当行为都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
例如,大规模工程建设、公共设施建设,都是较为典型的重大项目。
2024年责任追究制度(2篇)
![2024年责任追究制度(2篇)](https://img.taocdn.com/s3/m/d9d923bd9a89680203d8ce2f0066f5335a8167cb.png)
2024年责任追究制度构建和完善摘要:责任追究制度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我国将进一步构建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以提升政府的效能和职能履行,加强监督体系,确保公共资源合理利用,切实保障人民的权益。
一、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的必要性责任追究制度是一种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履职不力或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追究的制度安排。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有利于保证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效能,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1. 保护政府公信力政府作为国家公权力的执行者,其诚信和公信力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威信和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有效地保护政府的公信力,让政府更好地与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互动。
2. 促进政府职能改革责任追究制度可以促使政府职能部门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推动政府职能转型和创新。
通过对责任追究的要求,可以激励公务人员增强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
3. 强化监督与问责责任追究制度能够强化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和问责,使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更加规范和透明。
对于滥用职权、腐败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能够实施追责和惩处,起到震慑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构建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的重点1. 完善责任追究的法律法规体系2023年,我国将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的法律法规体系。
针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职责履行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明确相关的责任范围、追究程序和追究方式,保证责任追究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 推动全面信息化和数据共享加强政府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机制,可以有效地提高政府的行政效能和廉洁度。
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信息共享、数据互通,提高政府决策和执行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3. 完善监督体系建立健全政府工作监督体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加强内外部监督,健全对政府行政行为的制度性监督,确保责任追究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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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决策责任是指本区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对其在实施决策过程中,因决策错误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过责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行政决策责任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予以追究。
第五条决策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第六条决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负领导责任:
(一)超越法定职权实施决策的;
(二)明知决策错误,未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实施决策的。
第七条承办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审核人改变承办人的正确意见,导致决策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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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过错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本制度所称承办人,一般指具体办理决策事项单位的工作人员;审核人,一般指行政机关主管决策事项的负责人;决策人,一般指有决策决定权的主要负责人。
第十条对于情节轻微,造成损害后果较小的一般过错的直接责任者,责令改正或者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对于负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责任人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机关在调查、处理中应当听取责任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十三条责任人对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机关处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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