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人才引进待遇标准(2017年)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力引进国内外人才若干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力引进国内外人才若干规定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10e2c31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c797995.png)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力引进国内外人才若干规定的通知【发文字号】浙政〔1999〕4号【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公布日期】1999.06.05【实施日期】1999.06.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力引进国内外人才若干规定的通知(浙政〔1999〕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丽水地区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大力引进国内外人才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一九九九年六月五日浙江省大力引进国内外人才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大力引进国内外人才,加快实施科教兴省战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鼓励国内外人才以各种方式参加我省现代化建设。
国内外人才可以采取调动、兼职、咨询、讲学、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投资兴办企业等形式,来我省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
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国内外各类人才,均享有与本省居民公平竞争的工作权利。
引进人才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为国内外人才来浙江工作提供最大的方便和优质服务。
第三条引进人才的重点对象是高层次人才和我省紧缺急需人才,具体包括:在国内外学术技术领域处于领先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优秀拔尖人才;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懂技术、善经营管理的复合型高级人才;高新技术产业、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重点工程等领域急需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我省紧缺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45岁以下的人才;拥有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并属国内先进水平的人才;其他具有特殊才能或重大贡献的人才。
第四条调入我省工作的各类人才,经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后,直接到公安机关办理迁移、落户手续,其配偶、未婚子女可随调随迁。
子女是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可在我省就业。
引进省外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优秀拔尖人才,其家属子女随调随迁人数不受限制。
对引进的各类人才及其随调随迁的家属子女,各地一律不得收取城市增容费或类似的费用。
关于鼓励企业柔性引进高端人才(项目)的资助办法
![关于鼓励企业柔性引进高端人才(项目)的资助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f0f44d29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c797907.png)
关于鼓励企业柔性引进高端人才(项目)的资助办法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引才“十百千”工程进一步打造余杭人才高地的十条意见》(区委办[2017]44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鼓励企业柔性引进急需的“高精尖缺”国外人才或具有省内外领先技术的高端人才,对柔性引进人才(项目)入选浙江省“海外工程师”计划、杭州市“115”引智计划的,对企业及人才给予资助,具体办法如下。
一、人才入选浙江省“海外工程师”计划(一)符合以下条件可申报浙江省“海外工程师”计划1.在我区注册登记、纳税,且总部在我区的中资及中外合资企业引进的海外工程师;2.在国外企业或机构从事工程、技术和管理工作,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或工艺的“高精尖缺”外籍工程类高层次人才;3.所在企业聘用时间不少于1年,每年在该企业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并在所聘企业获得年薪达5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二)入选浙江省“海外工程师”计划资助措施1.引进的外国专家入选浙江省“海外工程师”计划,所聘企业在上一年度内支付每位海外工程师的年薪在5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按合同或协议中明确的年薪的60%给予资助,每人最高不超过60万元;已获得省市资金资助的,差额部分区级给予补足;2.入选的外国专家,给予每次10万元生活补助;3.五年内对引进同一位海外工程师的资助不超过2次。
二、人才(项目)入选杭州市“115”引智计划(一)具备以下条件可申报杭州市“115”引智计划1.引进的高端外国专家,须在该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或担任某项工程、技术、项目和学科的负责人(带头人),且原则上聘用时间不少于1年,1个年度内在杭州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从事研发、设计类等可不在杭完成工作任务的专家除外),年薪在3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境)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2)在国(境)外知名企业或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专业人才;(4)高层次国(境)外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5)其他急需或紧缺的高层次国外专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科协办公室关于实施高等学校“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科协办公室关于实施高等学校“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fdfb339f56527d3240c844769eae009581ba2d1.png)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科协办公室关于实施高等学校“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18•【字号】浙教办高科〔2018〕82号•【施行日期】2018.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科协办公室关于实施高等学校“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8〕82号各省重点建设高校、各市科协:为深入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突出人才强省、人才强校工作导向,切实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杰出青年人才,省教育厅、省科协决定实施“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以下简称“青年英才计划”),延请两院院士通过“带徒授艺”的方式,为我省高校结对培养青年人才。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养重点与目标“青年英才计划”共选拔100人,分两批完成。
2018年,启动第一批选拔工作,计划选拔50名左右。
第一批“青年英才计划”人选原则上从我省重点建设高校中产生。
各重点建设高校结合相关领域的发展和自身学术创新水平提升的需要,重点围绕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突出以数字经济(含人工智能、网络空间安全等)、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经济等产业领域为重点,邀请我国两院院士担任导师,实行一对一指导,培养期为5年。
通过参与项目研究、学术交流、课题指导等多种形式,加速提升青年学术骨干的学术创新水平,力争成为“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或省部级重要奖项一等奖的完成人,国家级重要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为培养成为两院院士、省特级专家等高层次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加快推进高教强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申报条件(一)青年学术骨干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2.在浙江省高等学校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3.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发展前沿动态,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5.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待遇说明
![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待遇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337f05e4be23482fb5da4c63.png)
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待遇说明
(一)学校对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给予科研启动费和住房补贴(见下表),报销相应交通费及搬家费。
科研启动费、住房补贴标准
科研启动费在引进人才报到后按学院相关政策落实,统一纳入学院科研项目管理。
住房补贴按服务期年限平均到每年支付。
科研启动费、住房补贴按引进人才报到时确定的类别予以兑现,以后不再因本人的职务、职称等的变动而调整。
(二)学校对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若有夫妻两地分居情况,将视情况解决。
(三)引进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没有高级职称者(含应届博士),入校后前三年享受副教授工资福利待遇。
(四)学校可提供不超过三年的周转租住房源一间。
经本人申请,由学校研究批准,可以提供校内可购买房源。
(五)其它待遇面议。
以上人才引进的各项待遇将关联调整。
浙江工商大学引进人才待遇标准(2014年9月起执行)
![浙江工商大学引进人才待遇标准(2014年9月起执行)](https://img.taocdn.com/s3/m/6cd7e1f126fff705cd170a10.png)
第二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浙江省特级专家、国家“千人”等
第三类:钱江学者、省“千人”等
第四类:西湖学者
第五类:校级特聘教授
第六类:我国“211”大学评聘的教授
第七类:我国“985”大学出站的博士后
第八类:海外著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者
三、选购预留房时,购房补贴调整办法如下表:
序号 预留房房源
房源面积
浙江工商大学引进人才待遇标准(2014 年 9 月起执行)
一、购房补贴、平台建设与科研启动费、过渡期租房补贴及岗位津贴标准如下表:
人才分类
购买商品房 补贴
平台建设与科研启动费
非工科
工科
过渡期租 房补贴 (6 个月)
两院院士
600 万元以上 按需配置
按需配置 协商确定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浙 江省特级专家、国家“千人”等
教授
30-50 万元
3-5 万元
6-10 万元 1500 元/月
海外博士(著名大学)
30-50 万元
3 万元
6 万元
1500 元/月
国内博士,并海外工作三年以上 28-50 万元 2.5-3 万元
5-6 万元 1500 元/月
国内博士后(或副教授博士)
28-35 万元
2.5 万元
5 万元
0-200 万元
200-500 万元
4000 元/月
钱江学者、省“千人”等
130 万元
25-50 万元 50-100 万元 3000 元/月
西湖学者
100 万元
10-20 万元 20-40 万元 2500 元/月
校级特聘教授
60 万元
5-10 万元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意见-浙政发[2001]2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意见-浙政发[2001]28号](https://img.taocdn.com/s3/m/61b0faa7c67da26925c52cc58bd63186bceb92c1.png)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意见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意见(浙政发(2001)28号2001年4月29日)为全面推进科教兴省战略,深入实施新世纪人才工程,更多地引进各类人才尤其是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参与我省现代化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积极鼓励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一)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稀缺要素。
当前,要围绕浙江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抓住新世纪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社会发展的有利时机,大力引进各类高科技、复合型、紧缺型的留学人员来浙江施展才华,推动我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二)本意见所称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以下简称留学人才)的基本条件是: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人员中具有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或者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国内已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到国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公司等进修或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的人员。
上述留学人才包括已加入外国国籍或已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根据我省实际,重点引进在国际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内的学术带头人;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发明或技术秘密的人员;我省支柱产业、新兴产业、重大工程等领域急需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引进留学人才遵循市场配置、出入自由、人尽其才的原则。
要着力构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人才引进机制,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社会环境,以此吸引留学人才、用好留学人才。
(四)鼓励留学人才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来浙江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可以技术、货币、实物等出资创办或入股各类经济实体,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创办、承包、租赁各类科研机构和经济实体;可以开展学术交流、科研合作或承担科研项目;可以到省内企业、事业单位或本省驻海外企业、机构任职或兼职;可以进入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等。
高层次人才引进制度
![高层次人才引进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ecd3e6aafe4733687f21aab4.png)
高层次人才引进制度.doc-免费下载高层次人才引进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决定》(青委〔2007〕89号),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事业单位是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主体,每年要推出一定的岗位,以调动、转任、调任、聘用、兼职、咨询、讲学、社会实践以及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等各种形式积极引进国内外人才和智力。
第二章对象第三条根据青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主要引进下列高层次人才:(一)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才;(二)获得国家或省部级评选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专业技术人才;(三)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一定专业实践经验或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四)具有硕士学位并有一定专业实践经验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五)在某一领域有重大突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六)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七)由相关部门认定具有特殊才能的实用专业技术人才。
第三章待遇第四条事业单位引进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高层次人才不受人员编制限制,可先进后出,在今后自然减员中冲抵。
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按原任职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第五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的服务合同或协议、在人事部门建立人事档案关系后,财政发给安家补贴和政府津贴。
(一)安家补贴标准及支付方式。
第三条1至3款人才每人安家补贴15万元,引进手续办理后支付5万元,服务满5年后,再支付10万元;第三条4至7款人才每人安家补贴8万元,引进手续办理后支付3万元,服务满5年后,再支付5万元。
(二)政府津贴标准。
前3年第三条1至3款人才每人每月津贴3000元;第三条4至7款人才每人每月津贴2000元。
三年后,享受当地高层次人才同等政府津贴。
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和津贴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第三条1至3款人才,服务满2年,一次性补助每人1.5万元;第三条4至7款人才,服务满2年,一次性补助每人1万元。
浙江理工大学引进人才申请表
![浙江理工大学引进人才申请表](https://img.taocdn.com/s3/m/05c672a504a1b0717fd5dd83.png)
本人签字:
年月日
总支意见
总支对该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就该申请人对“法轮功”认识是否正确,态度是否端正,有否参与法轮功等非法活动等提出考察意见
总支负责人签字(公章):
学院(部)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
浙江理工大学引进人才申请表
申请学院:
申请学科或专业:
申请人才层次类别:
姓名:
所学专业:
现工作单位:
毕业院校(应届生):
填表日期:
浙江理工大学人事处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第1至4页由申请人填写。
二、此表将作为重要信息与部门进人报告同时提交校长办公会,申请人员填写时必须实事求是,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所列表项内容不能删除。不够填写,可自行加行或调距。
序号
项目来源及经费
项目(课题)名称
项目起止时间
本人排名
(本人排名/总数)
科研量化分
近五年来获授权专利(含软件著作权)
序号
专利类型(专利号)
专利名称
授权年月
本人排名
(本人排名/总数)
科研量化分
近五年来出版学术著作(含教材)
序号
出版社名称
著作名称
出版时间
本人排名
(本人排名/总数)
科研量化分
近五年来获得教研成果
拟引进的人才类别(特设一级至四级教授、特聘A级和B级教授、优秀博士):。
申请理由(对照各层次人才标准至少选择填写一项,且需提供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教学、科研、育人成果或各类荣誉(按照文件填写):
2、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申请的人才类别,用科研量化分客观地说明申请人是否符合该层次人才标准:
浙江理工大学简介
![浙江理工大学简介](https://img.taocdn.com/s3/m/a770be33844769eae009ede6.png)
浙江理工大学简介●一所具有112年办学历史的高校●一所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的高校●一所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以及包括继续教育在内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的高校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理、工、文、经、管、法、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
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市,占地面积2100亩,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7亿元,图书馆藏书(含电子图书)近300万册、中外期刊4000余种,是浙江省高校数字图书馆下沙高教园区分中心。
学校2009年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4000人,共有51个本科专业。
百年学府底蕴深厚学校前身是1897年杭州知府林启创办的蚕学馆,这是我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1964年由国务院定名为浙江丝绸工学院,1999年更名为浙江工程学院,2004年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
学校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
2008年艺术设计专业获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
学校现有教职工1700余人,其中正高职称教师170余人,拥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全日制在校学生24000余人(含独立学院),其中研究生1600余人。
学科科研成就显著学校拥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工程硕士领域,5个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点。
拥有4个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8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7个省级研究平台。
近五年学校获各类科研奖励170余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4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鲁迅文学奖1项,省部级奖励60余项。
科技工作综合指标一直稳居浙江省属高校先进行列。
在人民网发布的2009中国大学工学100强中,我校名列第87位。
人才培养硕果累累学校拥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门国家精品课程,一大批教学成果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
岭南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标准(2017 年)
![岭南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标准(2017 年)](https://img.taocdn.com/s3/m/ee0ca728f111f18583d05ad0.png)
单位:(万元)
待遇
人才类型
购房 安家 补贴 费
理工 科类 科研 启动 费
文科 类科 研启 动费
配偶 备 安置 注
第一层次人才 面议 面议
面议
予以 安置
第二层次人才 面议 面议
面议
予以 安置
第三层次人才 100 40
60 30
予以 安置
第四层次人才
80 30
40 20
予以 安置
第五层次人才
40 20
15 8
5安家费在正式办好入职手续后按其职称和学历层次的标准发放超过基本标准的安家费余款待四年聘期考核合格后给予发6购房补贴在购买学校所在地住房并提供购房合同首期付款发票等材料后按其职称和学历层次的标准发放超过基本标准的购房补贴余款待四年聘期考核合格后给予发放
附件:
岭南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标准
(2017 年)
法由科学研究处进行考核和管理。
8、未购房前学校可安排校内过渡住房租住。第一、二层次人才
免房租居住。第三至第四层次人才在未购房前可按刚来校时的
房租标准居住 4 年,首个 4 年聘期后按学校相应规定租住。
- 12 -
酌情 考虑
博士且教授、紧 其
缺专业的硕士 40 20 他
且教授 高
国(境)外取得 层
博士或有 3 年 次
以上境外博士 35 20 人
后研究经历的 才
博士、优秀博士
10 5
酌情 考虑
缺专业 25 15
的硕士且副高
10 5
酌情 考虑
说明:
1、特殊人才及符合学校学科发展的引进团队等,待遇面议。
2、海归博士按副教授发放校内岗位津贴 4 年,已有副教授职称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8be1a5d6d175f0e7cd184254b35eefdc8d315d1.png)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15•【字号】浙教办高科〔2017〕63号•【施行日期】2017.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7〕63号各省属高等学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培养造就一批引领和支撑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根据《关于印发一、申报条件(一)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创新人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2.在省属高等院校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3.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成长为省特级专家、领军人才的潜力;4.申报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后出生)。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2)近5年内,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与过国家级重点科技项目、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或作为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科技项目、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等,并取得重要的科研成果;(3)领衔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省级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等,或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创新载体的骨干成员;(4)在信息经济、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我省重点产业领域,担任企业科研团队的负责人,运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解决成果转化过程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
杭州f类人才认定标准
![杭州f类人才认定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0fd110c8900ef12d2af90242a8956bec0975a5db.png)
杭州f类人才认定标准
根据国家和浙江省关于人才评价的要求,杭州市对F类人才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硕博士技术人才:该类人才必须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并且在相关领域有较高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
2. 资深专业人才:该类人才必须有超过10年的工作经验,且在其所属领域内拥有深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在该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声誉。
3. 创新创业人才:该类人才必须拥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创业意愿,能够通过自主创新、技术转化等方式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4. 高端人才:该类人才必须在国内或国际上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地位,并在相关领域内有重要的学术、技术或管理贡献。
以上是杭州市F类人才的认定标准,认定后将享受相关的人才政策支持和福利待遇,例如优先享受住房、医疗、教育等公共资源和一定的财政扶持等。
杭州市将继续加大对F类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为城市的发展注入更多的智力和创新力量。
2017宁波人才引进标准政策全文
![2017宁波人才引进标准政策全文](https://img.taocdn.com/s3/m/47942cce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68.png)
2017宁波人才引进标准政策全文人才引进:简单说就是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
宁波人才引进的政策是什么。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宁波人才引进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2017宁波人才引进条件一、引进对象和重点围绕鄞州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海内外引进具有国际国内领先学术技术水平,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发展前景较好、较成熟的科研成果或项目,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重点引进光机电、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等重点产业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特别是海外高端创业创新人才团队,大力引进金融管理、金融服务、风险投资、电子商务、国际商贸等经济金融管理领域,以及文化创意和文化产业经营管理、现代传媒等人文社科文化艺术领域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
适当向35周岁以下创业创新人才以及外裔创新人才倾斜。
二、申报类型申报人选分创业和创新两类。
创业人才是指来我区创(领)办高新技术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是指在我区企事业单位从事技术创新、文化创意、科学研究的高层次人才。
具体遴选名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申报条件(一)创业人才条件1、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有意来鄞创业的海内外人才及其团队或2013年4月30日后在我区创(领)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海外人才及其团队,其核心技术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3、有创业工作经验或曾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中担任过中、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团队成员结构合理。
4、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有良好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5、申报人为非外裔,为所在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或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杭州应届硕士人才引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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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应届硕士人才引进政策杭州是中国东部地区的一座重要城市,也是浙江省的省会。
作为中国的经济、文化和科技中心之一,杭州致力于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加入城市的建设和发展。
针对应届硕士毕业生,杭州市制定了一系列的引进政策,旨在吸引这批优秀的人才留在杭州就业创业。
首先,杭州市针对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了就业补贴。
根据《杭州市人才引进补贴办法》,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最高3万元的就业补贴。
这笔补贴可以用于租房、购买社保、购买培训课程等方面,减轻应届硕士毕业生的经济压力,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杭州工作和生活。
其次,杭州市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了就业创业担保贷款。
根据《杭州市应届硕士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通过担保贷款来创业或者就业。
杭州市政府将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让应届硕士毕业生更容易获得贷款,开展自己的创业项目或者就业计划。
此外,杭州市还建立了一系列的人才交流平台和资源共享机制,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职业发展支持。
例如,杭州有杭州人才网、杭可人才APP等人才招聘平台,致力于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更多的招聘信息和求职资源。
同时,杭州市鼓励高校和企业之间建立合作关系,开展校企合作项目,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实习和就业机会。
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杭州市还提供了落户便利政策。
根据《杭州市人才引进关于应届硕士毕业生落户的管理办法》,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享受与杭州市户籍人口相同的政策待遇。
这意味着,他们可以享受到与本地人相同的医疗、社保、子女入学等政策待遇,为他们在杭州定居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总结起来,杭州市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了一系列的引进政策,包括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人才交流平台和落户便利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支持,吸引他们留在杭州就业创业,共同为杭州的繁荣发展做出贡献。
(字数:685)。
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和待遇
![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和待遇](https://img.taocdn.com/s3/m/0eac2e28cfc789eb172dc8aa.png)
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和待遇(一)经核准确认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和待遇1、对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含5年)期限服务合同的人员,可享受以下生活待遇。
(1)住房或住房补贴:来我市定居的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由市政府提供一套住房;博士研究生及相当层次的高级人才,原则上由用人单位为引进人才妥善安排住房。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含5年)期限服务合同的,可优先购买我市的经济适用房。
(2)安家补贴:对来我市定居的引进高层次人才,按下列标准给予搬迁安置补助费:①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50万元;②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15万元;③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8万元;④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5万元;⑤具有高级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3万元。
安家补贴分5年按年度逐年等额发放,用人单位与市财政按1:1的比例负担,其中到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市财政负担。
(3)生活补贴:符合引进的重点行业范围,并经市组织、人事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高层次人才或高技能人才,5年内享受以下生活补贴。
①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的第一层次者每月8000元;②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及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的第二层次者每月4000元;③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每月2000元。
本市产生的上述高层次人才享受与引进人才同等的津贴待遇。
④具有高级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的第三层次者、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技师(国家一、二级职业资格)每月800元。
⑤获“省级有突出贡献”称号的技师(国家一、二级职业资格)、“省级技术能手”称号的技师(国家一、二级职业资格)每月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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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业绩特别优秀者,待遇可面议;配偶工作学校视情况酌情解决。
附件2:浙江理工大学人才引进待遇标准(2017年)
单位:元人民币(税前)
人才类别 A类 B类 C类 D类 E类 F类 服务期 10年 10年 10年 10年 10年 10年 300万 150万 100万 不低于70万 不低于45万 人文:100万 理工:300万 人文:50万 理工:150万 人文:30万 理工:100万 工科:10万 其他学科:7万 工科:8万 其他学科:5万 工科:3万 理科:2万 其他学科:1万 住房综合补贴 科研配套经费 面 薪酬(二选一)年薪制 或岗位工资+人才津贴 议 其 他
80万或 岗位工资+人才津贴(50万)
1.自由组建团队; 50万或 2.外埠调入的提供一年过 岗位工资+人才津贴(30万) 渡住房。 30万或 岗位工资+人才津贴(15万) 外埠调入的提供一年过渡 住房。 按所聘岗位兑现待遇 资
G类
前三年每年6万,共18万。 三年期满考核合格上浮至 3年+7年 40万,考核优秀上浮至60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