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人大出版社)
国际税收_朱青_国际税收模拟试题二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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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模拟试题二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由于各国普遍实行税收饶让制度,所以国际税收中性是不能彻底实现的。
()2. 我国的第一个国际税收协定是1981年和苏联政府缔结的双边税收协定。
()3. 国际离岸中心经常是与国际避税地合二为一的,换句话说,国际离岸中心一般都是国际避税地。
()4. 抵免法和免税法能够消除国际重复征税,但其他方法也能够减轻国际重复征税。
()5.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纳税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是注册登记地和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6. 具有无限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是指该纳税人需要永远缴纳税款。
()7. 由于纳税人境内外盈利亏损和税收负担的高低,选择分国限额法和综合限额法对跨国纳税人是有很大影响的。
()8. 税收协定只适用缔约国一方和缔约国双方的居民。
()9. 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中,只有美国和澳大利亚没有实行增值税。
()10. 国际税收竞争的实质就是各国为了争夺外国投资的税收优惠大战。
()二、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税收非歧视·资本弱化·国际税收协定滥用·独立个人劳务·投资税收抵免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如何认识国际避税地。
2.属人原则的税收管辖权的国际惯例。
3.电子商务对国际税收的影响。
四、计算题:(10分)甲国的A公司在乙国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在2002年度获得利润400万美元,乙国的公司所得税的税率为40%;甲国的该年度国内盈利额为100万美元,国内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50%。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每个国家的纳税额。
五、论述题:(20分)结合我国的现行税制,论述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之间的关系。
国际税收模拟试题二参考答案所属栏目> 期末考试2007-6-21 0:02:49一、判断题:1.X2.X3.√4.√5.√6.X7.√8.√9.X10.X二、名词解释:1.税收非歧视答:税收非歧视是缔约国之间为妥善处理税收关系,而在税务行政协助等方面作出的特别规定之一。
《国际税收学》课程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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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学》目录一、课程简介二、教学目标三、教学中需注意的问题四、教材与参考书目五、教学课时分配六、教学内容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第三章国际重复征税及其解决方法第四章国际避税概论第五章国际避税方法第六章国际避税的主要防范措施第七章其他反避税法规与措施.第八章国际税收协定第九章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第十章商品课税的国际税收问题《国际税收学》教学大纲一、课程简介《国际税收学》是大学财政学专业的一门专业课程。
它是近几十年来出现的一门新学科。
它是随着国家间经济往来的发展和扩大而出现的。
它是国家之间由于征税引起的一系列税收活动,其本质反映了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它主要研究所得与财产收益的课说问题,涉及税收管辖权、国家重复征税、国际避税和逃税、国际税收协定等主要问题。
二、教学目标本课程的教学宗旨在于:要求学生学习、研究、了解和掌握国际税收基本知识、国际税收惯例和国际反避逃税等问题,并能面临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态势,懂得妥善处理一些频繁出现的国际税收问题。
本课程教学时数共32课时。
三、教学中需注意的问题1、注意与相关课程的衔接。
国际税收学的先修课是财政学,后续课包括中国税制、外国税制;相关课程是预算会计、经济法、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等。
教学或学习中应注意本学科与上述学科的课程的相互衔接,以便更好地学习和掌握本门课程。
2、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
国际税收学与实际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
教学应密切联系实际,可采用案例教学、专题讨论等方法,必要时可以组织学生实习。
该课程实用性强,理论性复杂,学习本课程要求理论指导实践,注意解决实际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对理论问题要理解透彻;对业务方法要熟练掌握。
四、教材与参考书目授课教材:朱青(主编):《国际税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参考书目:1. 朱青(主编):《国际税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 董再平(主编),2013:《国际税收》,东北财大出版社3. 葛惟熹(主编)2007:《国际税收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4. 黄衍电(著),2010:《国际税收》,经济科学出版社5. 王铁军,苑新丽(著),2009:《国际税收》,经济科学出版社6. 2012中国税收发展报告-中国国际税收发展战略研究,2013,中国税务出版社。
国际税收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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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讲义教材:《国际税收》杨斌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6本课程的参考书:1、《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001 F810.42/611.3《国际税收导论》邓子基、唐腾翔经济科学出版社1988 F810.42/0912、《国际税法学》廖益新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D996.3/788(陈安1987鹭江出版社)《国际税法》(第二版)高尔森主编法律出版社1993 D996.3/761(88版)《国际税法学》刘剑文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D996.3/867.01(99版)3、《OECD税收协定范本注释》税总国际司译中国税务出版社2000 F810.42/086.2《联合国范本注释》刘金枝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 F810.42/862《国际税收协定通论》唐腾翔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2 F810.42/768《对外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汇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 919页F810.42/611.34、《国际税收筹划》朱洪仁著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F810.42/686.4《全球经济中的转让定价策略》税总科研所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参考杂志:《涉外税务》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导论第一:居民身份确定规则第二:所得征税权分配规则第三:税收协定范本比较研究第四:国际重复征税减除方法第五:国际避税方法及防范第六:转让定价及调整方法第七:非启示原则和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导论一、前言1为什么要研究国际税收?税收问题是一国主权的重要内容,各国为了维护本国的利益,采取了全面的税收管辖权(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税收管辖权),在跨国范围内,全面的税收管辖权的实施伴随着经济国际化的发展就必然带来在税收领域引发如下问题:一是重复征税。
重复征税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国与国之间税收管辖权的交叉重叠,根本原因是有关国家判定所得来源地或居民身份的标准相互冲突。
目前世界各国中,以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的交叉重叠最为常见。
国际税收课程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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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课程教学大纲一、基本信息编写依据: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名称(中英文):国际税收In ternatio nal Tax课程编号:105212714学时学分:32/2理论学时与实践学时分配:32 : 0课程类别:专业课程课程性质:必修适用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开设学期:7先修课程:《国际贸易》、《国际经济学》开课单位:商学院二、课程教学目标《国际税收》是国际贸易本科类学生的专业选修课程。
本课程主要介绍国际税收有关基本概念及原理,包括导论、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国际重复征税及其解决办法、国际避税及反避税的概念与方法、国际税收协定、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以及商品课税的国际税收问题等。
国际税收并不是国际社会凭借一种超国家的政治权力取得收入的工具,不涉及国内税收以外的新的税种,因此本课程不注重于国内税收课程讲授过的税收的基本概念条款等的解释,而是着力介绍了其作为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在国与国的税收分配和税收协调过程中表现出的不同之处。
三、课程教学要求《国际税收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专业课程。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培养学生专业素质:(1)使学生全面系统地理解和掌握国际税收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2)使学生了解国际贸易中的避税和反避税的方法;(3)使学生了解国际税收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及各国的主要做法。
同时,教师还要培养学生非专业素质:(1 )理性人的思维及行为方式;(2)严谨细致的作风;(3)国际法及国际运营的思维;(4)要增加案例教学和课堂讨论的比重,要突出典型案例的剖析和归纳,同时安排必要的作业,以巩固教学效果;(5)适度开展课外阅读,积极引导学生在阅读的基础上,理解国际税收的相关政策。
对于学生必须按照开发内化教学模式,落实预习、练习和复习的每一个环节,要适应该课程应用性强的特点,积极配合教师的教学,掌握国际税收的基本原理,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教学内容及学时分配(二)教学内容第一单元国际税收导论【单元教学目标】1•了解开放经济下国际税收现象背后所隐含的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国际税收的含义和本质;2•掌握商品课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所得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单元教学要求】在本单元教学过程中,通过课堂讲授和案例讨论,使学生能了解开放经济下国际税收现象背后所隐含的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国际税收的含义和本质;通过组织学生课堂讨论,使学生掌握商品课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所得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
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税务专硕考研参考资料复习经验-育明考研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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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学财金学院税务专硕考研备考指导考试分析-育明考研考研真题,考研分数线,考研大纲,考研资料,考研复习经验,面试注意事项,专业课重点笔记,复试热点,复试时政热点,考研参考书一、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专业硕士考研招生目录 (育明考研辅导中心二、人民大学金融专硕考研报考分析育明教育杜老师解析 :1、2016年中国人民大学税务硕士北京校区招生全日制 35人,非全日制 15人,2、中国人民大学税务硕士考研的报录比平均在 15:1(竞争比较激烈3、初试总分:100分政治+100分英语+150分 396综合+150分 431综合=500分复试总分:50分英语听力口语测试+50分外语笔试+100分专业课笔试+150分专业课面试=350分4、初试成绩中公共课拉开的分差较小, 两门专业课拉开的分差非常大。
大部分考生的专业课分数都集中在 80-90分之间。
想要进入复试就必须在两门专业课中取得较高的分数,每门专业课要达到 110分。
专业课的复习备考中“信息”和“方向”比单纯的时间投入和努力程度更重要。
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辅导第一品牌,育明考研开设的考研辅导课程包括:专业课小班课程·一对一课程·视频班·定向保录班·复试保过班。
近年来人大税务硕士的录取考生中,近 1/3均出自育明教育的相关考研辅导课程。
(考研资料、考试经验、辅导课程可咨询育明教育杜老师叩叩:893241226三、人民大学税务专硕考研分数线年份政治英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总分专业考试科目招生人数 2016年招生税务(专业学位①政治(100分②英语二(100分③ 396经济联考综合(150分④ 433-税务专业基础(150分 2015年 36人 2016年 50人进复试人数 :全日制 26人(1个骨干计划非全日制 13人(1 复试内容与形式1、专业综合课笔试及外语笔试:复试笔试科目(见附录,3小时,满分 150分(专业综合课笔试满分为 100分、外语笔试满分为 50分2、英语听力考核及口试:听力考试在专业课笔试前进行, 统一播放录音磁带。
国际税收朱青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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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关税条件下转让定价的税收效果
表5-2 存在关税条件下转让定价的税收效果 单位:万美元
项目 方案1
销售收入 销售产品成本
进口关税 (10%)
销售总利润 其他支出 应税所得 所得税(30%/50%)
税后利润
A公司
150 100 —— 50 10 40 12 28
B公司
220 150 15 55 10 45 22.5 22.5
A公司+B公司
220 100 15 105 20 85 34.5 50.5
即一个单位在一个国家被视为是纳税实体,而在另一 个国家被视为是不需纳税的单位(透明体)。
这样,当一个在B国成立的公司从A国母公司取得一笔 贷款,如果B国认为该公司属于纳税实体,而A国认为该 公司属于不需纳税的透明体,这种属性的错配就会造成 以下局面,即该公司支付给母公司的利息B国允许税前 扣除,而母公司取得的利息收入在A国不用纳税,因为A 国认为B国的公司不是纳税实体,它向本国母公司所做 的利息支付属于虚拟支付,这样母公司也就没有利息收 入,不需要在A国纳税。可见,在这种错配的情况下, 跨国公司集团两头得利,即一边允许税前列支,一边不 作为收入,其整体税负就会下降。
如果A公司按每张18美元的价格向B公司出售这 批产品(方案2) ,则A公司的销售利润就会增 加30万美元,B公司的销售利润则会相应下降30 万美元。由于A公司位于低税国,而B公司位于高 税国,因此A公司提高对B公司的转让价 格 会使 两个公司的纳税总额下降6万美元(42万 -36万), 税后利润总额则从原来的58万美元增加到 64万 美元,相应也提高了6万美元。
国际税收(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习题集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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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第二版)(BK023B)第一章国际税收的概念和研究对象1、【109315】(单项选择题)在扣除方法下,由于居住国政府给予免除的并不是纳税人已缴非居住国政府的税额,而是已缴税额与居住国税率的乘积,因此在已缴税额中仍有(1-居住国税率)的部分未能予以免除,这种未予免除的税额往往与居住国税率()。
A.成正比B.成反比C.不成比例D.无关【答案】B2、【109321】(单项选择题)下列国家中,同时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的是()。
A.罗马尼亚B.美国C.英国D.法国【答案】B3、【109322】(单项选择题)下列原则中,体现国民待遇原则在税收上应用的是()。
A.税负从轻原则B.全面优惠原则C.平等原则D.特定优惠原则【答案】C4、【109323】(单项选择题)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税收的研究对象的是()。
A.各国政府处理与其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之间征纳关系的准则和规范B.各国政府处理与其管辖范围内的外国纳税人之间征纳关系的准则和规范C.各国政府处理与其它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的准则和规范D.各国政府处理它同外国籍跨国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和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的准则和规范【答案】C5、【109328】(单项选择题)下列方法中,属于国际税收的研究方法的是()。
A.税收比较法B.形而上学C.唯心史观D.唯物辩证法【答案】D6、【109320】(简答题)简述涉外税收与国际税收的关系。
【答案】涉外税收是一国税收制度中有关对外国纳税人征税的部分。
它反映为一国政府凭借其政治权力同其管辖范围内的外国纳税人之间所发生的征纳关系。
这种征纳关系并没有超越一国政府的管辖范围而进入国际范围。
因而涉外税收仍属于国家税收的范畴,是国家税收的有机组成部分。
但是,由于各国都有权对本国人以及发生在本国境内的所得予以征税。
一旦某个国家的公民或居民在国外从事经济活动,他都会有来自国外的所得或收入,外国政府也就有权向他征税,因而他就有可能面临被本国和外国两个国家征税的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 朱青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 朱青](https://img.taocdn.com/s3/m/defa604abe23482fb4da4c37.png)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朱青教师档案:朱青性别男职称教授职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电子邮件zqing@工作时间1976年3月接待日教育背景1984年7月毕业于北京经济学院财贸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7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88年10月至1989年8月,欧盟预算司及关税司进修实习1996年8月至1997年8月,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管理学院访问学者2001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5年8月至10月,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经济系高级访问学者“考金融,选凯程”!凯程人大金融硕士考研保录班战绩辉煌,在2014年考研中,10人被人大金融硕士录取,6人为人大金融硕士北京录取,4人被人大金融硕士苏州校区录取, 经过凯程保录班初试和复试的全程培训,顺利考入人大. 2016年人大金融硕士保录班开始报名了,同学可以咨询凯程老师.工作经历1976年3月至1979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东海舰队37813部队战士、副班长1979年11月至1980年8月邮电部北京电信公司工人1987年7月至现在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学术和社会兼职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理事北京市财政学会常务理事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培训学院兼职教授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兼职教授讲授课程中国税制国际税收税务筹划转让定价社会保障教学成果和荣誉中国人民大学1999—2000学年“十大教学标兵”《国际税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被教育部评为“十五规划”和“十一五规划”教材2006年获“北京市优秀教师”称号2007年获“北京市名师奖”科研方向财政税收理论国际税收税务筹划社会保障转让定价税务管理代表性学术成果著作:2007,《养老保障:多支柱养老体系下的公共养老金计划》,合著,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企业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操作实务》,合著,中国税务出版社2003,《中国财政理论前沿III》,参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养老金制度的经济分析与运作分析》,专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财政金融概论》,合编,沈阳白山出版社2001,《国际税收》,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理论与实践》,专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财政金融与证券》,合编,群众出版社1999,《欧元与欧洲经货联盟》,主编兼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国际税收(修订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财政与市场经济》,合著,江西人民出版社教材:2009,《国际税收(第四版)》(教育部“十一五规划”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税收管理》,(教育部“十一五规划”教材),主编兼作者,中国税务出版社2004,《国际税收(第二版)》(教育部“十五规划”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论文:2012,《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税收问题》,《涉外税务》第1期2012,《对我国结构性减税问题的思考》,《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第11期2010,《借鉴国际经验改革和完善我国的税收制度》,《涉外税务》第10期2010,《从国际比较视角看我国的分税制改革》,《财贸经济》第3期2009,《扩大内需的财政之道》,《瞭望新闻周刊》2009-09-16刊2009,《避税的性质、危害与对策》,《涉外税务》第1期2009,《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财税政策研究》,《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第8期2008,《欧元区财政政策的协调及其面临的挑战》,《吉林工商学院学报》第1期2008,《对我国税收负担和减税问题的剖析》,《税务研究》第11期2008,《<企业所得税法>“特别纳税调整”亮点解读》,《涉外税务》第2期2008,《“看病贵”成因及对策》,《瞭望》第10期2008,《关注民生:财政支出结构调整与优化的方向》,《财贸经济》第7期2008,《企业所得税反避税:意义、措施与任务》,《涉外税务》第9期2007,《中国与东盟国家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比较研究》,《税务研究》第4期2007,《和谐社会下的税收制度思考》,《税务研究》第9期2007,《对当前财政收支的一点看法》,《中国财政》第10期2007,《对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制的思考》,《财政研究》第10期2006,《关于财政学科发展需要探讨的几个概念问题》,《财政研究》第1期2006,《发达国家税制改革的近期走向及其对我们的启示》,《财贸经济》第3期2006,《正说“税务筹划”》,《财务与会计》第4期2006,《发达国家税制改革展望》,《涉外税务》第5期2006,《消费税改革,弘扬公平环保新理念》,《中国税务》第6期2006,《构建和谐社会:让社会保障对象分享经济发展成果》,《人民日报》2006-08-09刊2005,《运用税收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经济日报》2005-03-25刊2004,《推进税制改革中若干有争议的问题》,《税务研究》第7期2004,《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筹划要略》,《涉外税务》第9期2004,《公共财政与社会保障》,《社保财务》第10期2003,《“社保缴费”面面观》,《中国税务》第3期2003,《积极财政政策条件下的减税问题》,《税务研究》第4期2003《“非典”引发的对我国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思考》,《经济观察报》2003-05-26刊2003,《非典引发的对我国公共卫生事业的思考》,《中央财经大学学报》第7期2003,《国外企业年金计划的税收政策及启示》,《涉外税务》第8期2003,《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初探》,《税务研究》第10期2003,《对付国际避税:各国政府各有高招》,《中国税务》第11期2002,《走出避税的误区》,《中国税务》第1期2002,《我国分税制分税办法中值得探讨的几个问题》,《财政研究》第3期2002,《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税收优惠问题探讨》,《税务研究》第3期2001,《关于我国开征社会保险税问题的探讨》,《财政研究》第3期2001,《外企老板为何热衷职工养老保险》,《中外管理》第4期2001,《发展中国家如何用税收优惠引资》,《中国税务报》2001-08-21刊2001,《用税收优惠实现经济政策目标》,《中国税务报》2001-08-22刊2001,《吸引外资要避免税收优惠竟争》,《中国税务报》2001-08-29刊2001,《当前养老保险筹资模式不宜转向基金式》,《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第12期2000,《关于我国“统帐结合”式养老社会保险筹资规模问题研究》,《财政研究》第2期2000,《开拓社会保障筹资的新渠道》,《税务研究》第8期2000,《欧盟国家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前景》,《涉外税务》第11期2000,《企业税务能否“筹划”》,《中外管理》第12期2000,《浅议企业的税务策划》,《中外管理》第12期1999,《论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关系》,《财贸经济》第7期1999,《美国政府预算下策演变及其对我们的启示》,《涉外税务》第7期1999,《养老社会保障制度国际改革趋势研究》,《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第8期1999,《浅论当前中央与地方之间分税办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地方财政》第11期1999,《克林顿政府是如何实现预算平衡的》,《中国税务报》第11期1998,《我国社会保险改革中的三大财政问题》,《财贸经济》第3期1998,《欧元与欧盟成员国的财政协调》,《财政研究》第10期1998,《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涉外税务》第12期科研项目:2009,税制改革环境下的企业纳税筹划2009,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2008,中国养老保险2008,企业税务风险控制研究2006,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税收政策与征管改革研究2006,企业税务管理2005,社会保障的国际合作2005,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完善与财政支出结构优化研究2004,北京市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2002,企业年金的税收政策2001,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战略与对策2001,外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概况及原因分析2000,国际税收1998,我国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运行方式研究学术奖励2004,《养老金制度的经济分析与运作分析》获北京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凯程教育: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从事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收优惠制度 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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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收优惠制度(1)论文关键词: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制度内容提要: 本文从概述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收优惠制度的总体状况出发,重点就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法律依据及其主要内容进行了梳理和介绍,并对其在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及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评析,最后指出了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制度的改革发展趋势。
“改革”、“开放”是中国政府自1978年以来始终不渝坚持的两大基本国策,也是中国20多年来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巨大成绩的根本原因和可靠保障。
为贯彻、落实对外开放的方针,引进国外资金、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中国政府,包括中国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采取了多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以吸引和鼓励外商来华投资,这其中当然也包括税收优惠措施,并据此而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涉外税收优惠制度。
一、中国现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收优惠制度的概况1994年,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中国实施了较为全面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初步形成了以流转税、所得税为主体,以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为辅助的复合税制体系。
这一体系包括的税种总计有25种,包括:(1)流转税类4种,含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和关税;(2)所得税类(收益税类)4种,含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农业税(含农业特产农业税、牧业税);(3)财产税类7种,含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契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车辆购置税、遗产税(暂未立法开征);(4)资源税类4种,含狭义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
(5)行为税类6种,含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证券交易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筵席税、屠宰税。
上述税种中,按现行有关规定,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的税种有15个,它们是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农业税(含农业特产农业税、牧业税)、城市房地产税、契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车辆购置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屠宰税。
《国际税收》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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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试题及答案一、名词解释(5道题)1. 国际税收答:国际税收是指各国政府对跨国经济活动进行税收征管的总称,主要包括对跨国企业和个人在不同国家间的所得、财产、消费等征税的规则和制度。
2. 双重征税答:双重征税是指同一纳税人在同一时期内因同一征税对象而被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分别征税的现象。
3. 税收协定答: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签订的协议,目的是通过规定各国对跨国收入和资产的税收权利,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税收规避。
4. 转让定价答:转让定价是指跨国公司内部不同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商品、服务、资产转移时所使用的价格,这些价格可能影响到税收的计算和支付。
5. 常设机构答:常设机构是指在一国境内有固定营业场所并从事营业活动的外国企业或个人,是确定国际税收管辖权和课税对象的重要概念。
二、填空题(5道题)1. 国际税收的主要目的是避免________和防止________。
(双重征税,税收规避)2. 双重征税分为________双重征税和________双重征税。
(经济性,法律性)3. 税收协定通常规定了各国对________和________的税收权利。
(跨国收入,资产)4. 转让定价的调整方法包括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转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5. 常设机构是确定国际税收________和________的重要概念。
(管辖权,课税对象)三、单项选择题(5道题)1. 以下哪项不是国际税收的主要内容?(D)A. 避免双重征税B. 防止税收规避C. 税收协定的签订D. 提高企业利润2. 双重征税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因为(C)A. 税率的不同B. 征税范围的不同C. 各国税收管辖权的重叠D. 纳税人的不同3. 以下哪项不属于转让定价的调整方法?(D)A.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B. 转售价格法C. 成本加成法D. 市场价格法4. 税收协定的主要目的是(A)A. 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税收规避B. 增加政府收入C. 提高跨国企业利润D. 减少纳税人的税负5. 常设机构通常不包括以下哪一项?(C)A. 工厂B. 仓库C. 暂时性展览场所D. 办公室四、多项选择题(5道题)1. 以下哪些措施可以用来避免双重征税?(ABCD)A. 税收协定B. 外国税收抵免C. 免税D. 分免法2. 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包括(ABCD)A. 税收管辖权的划分B. 税收征收程序C. 信息交换D. 争议解决机制3. 常设机构的特征包括(ABCD)A. 有固定营业场所B. 从事营业活动C. 在一国境内D. 由外国企业或个人设立4. 转让定价的目的包括(ABCD)A. 避免利润转移B. 确保公平税收C. 防止税基侵蚀D. 确保合理的税收分配5. 以下哪些属于国际税收协调的内容?(ABCD)A. 避免双重征税B. 防止税收逃避C. 信息交换D. 相互协助征税五、判断题(5道题)1. 税收协定的主要目的是增加政府收入。
朱青-国际税收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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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一、术语解释1.国际税收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由于对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纳税人行使税收管辖权而引起的一系列税收活动。
它体现了主权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财政降格财政降格是指所得税国际竞争使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即出现“财政降格”3.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包含着两层含义: 一层含义是指成员国之间经济活动中各种人为限制和障碍逐步被消除,各国市场得以融合为一体,企业面临的市场得以扩大;另一层含义是指成员国之间签订条约或协议,逐步统一经济政策和措施,甚至建立超国家的统一组织机构,并由该机构制定和实施统一的经济政策和措施。
4.恶性税收竞争二、填空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
2.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课大致分为:商品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
3.销售税有多种课征模式,在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中选择某一环节课税的,称为()。
4.根据商品在国际上的流通方式不同,可将关税分为:()、出口税和过境税。
三、判断题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和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涉外税收B.对外国居民征税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商品课税的国际税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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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增值税 。 3.出口商首先要把为消费者代扣代缴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交给出口国税务当局,然后再由出口国税务当局将这 笔税款转交给进口国的税务当局。 4.由第三方征收税款并将其支付给进口国的税务当局。
《国际税收》(第二版) 朱青 编著
10.3.1 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成因
从实践来看,经济一体化组织对内取消成员国 之间的贸易关税,同时保留对非成员国课征的 关税,这种内外有别的贸易政策表明,经济一 体化既是对自由贸易的肯定,又是对自由贸易 的否定。
理论和现实都表明,经济一体化是自由贸易与 国家利益矛盾的产物,是解决自由贸易中贸易 利益分配不公问题的有效途径。
取消成员国之间的内部关税,同时允许成员国对外 实行自主税则的关税协调办法,一般都需要规定产 地规则:即只有产地在成员国的产品才可以在成员 国之间自由流通,对成员国之间流通的产地不在成 员国的产品,仍需课征关税。
《国际税收》(第二版) 朱青 编著
10.3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与商品课税的国际协调
关税协调中规定产地原则的原因
加勒比共同体也有向落后国家提供资助的计划。 西非经济共同体的自动财政补偿机制更有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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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与商品课税的国际协调
10.3.2 商品课税的国际协调在经济一体化中的 地位
由于在经济一体化以前以及一体化过程中成员国的经济 制度和政策并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在各国经济的结合 过程中必须进行一定的经济协调。
10.3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与商品课税的国际协调
保护成员国内部工业举例
假定A、B两国都生产布。A国从第三国进口廉 价的纺织纤维,然后制成纱锭。纱锭的成本价 格为50单位,其中进口纤维的成本价格为25单 位。最后A国再将纱锭纺成布,布的成本价格 为100单位。B国的纺纱工业使用国产的纺织纤 维,其纱锭的成本价格为75单位,其中纤维的 生产成本为50单位。最后B国的纺织厂再将纱 锭织成布,其成本价格也为100单位。另外, 两国均通过关税对本国效率较低的工业进行保 护:A国对织布工业提供保护;B国对纤维生产 提供保护。
国际税收的研究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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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商品课税的分类:
– 关税(指一国政府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商品课征的税收 )
• 进口税(对进口商品课征的关税 ) • 出口税(对出口商品课征的关税 ) • 过境税(对过境商品课征的关税 )
– 国内商品税(对在国内市场流通的商品(劳务) 课征的税收 )
• 销售税(销售税的课征着眼于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营业行为 ) • 增值税 • 消费税(消费税的课征着眼于消费行为 )
1.2.2 税收对国际经济活动的影响
1.商品课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2.所得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 3.财产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
《国际税收》(第三版) 朱青 编著
1.商品课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1)关税与国际贸易 1)关税的壁垒作用 2)关税对国际贸易条件的影响
(2)国内商品税与国际贸易
《国际税收》(第三版) 朱青 编著
国际税收问题作为开放经济条件下 的种种税收现象,其背后隐含着的是国 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这种国家之间的 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
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
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涉及同一对象由哪国征税或各征多少税的税收权益划 分问题。
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1)合作性协调 (2)非合作性协调
第一章 国际税收的研究框架
“税收” “国家税收” “涉外税收” “国际税收”
税收要素
征税人 纳税人 税法 税收收 入
2.1国际税收的含义
1. 什么是国际税收
人们通常所说的国际税收,是指在开 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 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 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 现象。
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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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
9.1.2 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在同等条件 下承担的税负要相同。
具体做法是,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按相同的税 法纳税,既不给外国投资者特殊的税收优惠, 也不在税收上加重其负担,不实行歧视性的差 别待遇。
《国际税收》(第二版) 朱青 编著
9.1 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
9.1.1 优惠原则
优惠原则是指一国在税收上要对在本国的外国 投资者实行轻税政策,使外商或外资企业的所 得税税负在同等情况下适当地低于内资企业等 本国纳税人。
优惠原则体现在税制上有两种具体做法:一种 是实行全面优惠,另一种做法是对外国投资者 的特定所得实行税收优惠。
《国际税收》(第二版) 朱青 编著
9.2 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优惠措施
免税期规定
免税期的长短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如在马来西亚, 企业的免税期长短要受投资额、投资地点、雇工人 数等因素的影响。免税期短的为2年,长的一般为5 年至10年,有的甚至更长。如象牙海岸规定的免税 期可长达25年;突尼斯规定为20年,以后还可再享 受10年的部分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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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优惠措施
投资税收抵免
投资税收抵免的比例各国规定不同,有的国 家较低,有的国家较高,如马来西亚为25%, 墨西哥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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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优惠措施
费用加倍扣除
赞比亚规定用于促进出口的费用支出可按150 %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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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
9.1.3 最大负担原则
最大负担原则是指对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从 重征税,使其税收负担高于本国企业或内资企业。 最大负担原则又称从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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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第二版) 朱青 编著
9.1 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
外国公司的税率高于本国企业举例
印度过去规定,对利息、特许权使用费以外的 其他所得征税,本国公司的税率为23%,外国 公司的税率高达73.5%。从2002年起,居民 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36.75%(含附加税),而 外国公司的税率为42%。 科威特对本国公司不征收公司所得税,但对外 国公司过去要课征55%的公司所得税,从2001 年起该税率才降低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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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
对本国居民公司的税收优惠,如果外国投 资者的股权超过一定比重,则这类居民公 司不能享受。
例如,泰国政府规定,外国企业在泰国的全 资子公司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沙特阿拉伯规 定,合资企业要享受税收优惠,本国资本的 比重至少要达到25%以上。菲律宾则规定, 公司股本至少由本国公民持有60%以上才能 享受税收优惠。墨西哥也有类似规定。
第9章 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
9.1 涉外税收原则 9.2 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优惠措施 9.3 发展中国家实行税收优惠 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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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
9.1.1 优惠原则 9.1.2 平等原则 9.1.3 最大负担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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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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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
9.1.3 最大负担原则
最大负担原则是指对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从 重征税,使其税收负担高于本国企业或内资企业。 最大负担原则又称从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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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
从重原则举例:
印度曾规定,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或外资股权比 重超过40%的印度居民公司,如果没有印度储备 银行的批准,不能在印度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越南从2001年起,将外国分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 税税率从25%提高到32%,而外商投资企业的税 率仍为25%。 秘鲁从2002年起对居民公司课征27%的公司所得 税,但对外国公司课征30%的所得税。
9.2 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优惠措施
免税期规定
免税期的长短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如在马来西亚, 企业的免税期长短要受投资额、投资地点、雇工人 数等因素的影响。免税期短的为2年,长的一般为5 年至10年,有的甚至更长。如象牙海岸规定的免税 期可长达25年;突尼斯规定为20年,以后还可再享 受10年的部分免税。 泰国、韩国等国还规定,企业的免税期过后,还可 再享受一定时期的减税待遇,泰国和韩国规定减税 比例为50%。 我国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也有免税期的规定(免税 期为2年),而且也采取泰国、韩国等国家的做法, 在免税期后规定一定的减税期(免税期结束后的3年 中减半征收),但我国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免税期 是从企业开始获利的年度算起,这一点与其他国家 不同。
9.1 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
实行平等原则的发展中国家为了吸引外资,也在 税收制度中规定了一些优惠措施,但这些措施并 不是仅仅适用于外国投资者或外资企业,对本国 的投资者或内资企业也同样适用。
巴西政府为了吸引外资支援落后地区的发展,在税收政 策上规定,凡参与亚马逊、兴古和帕奈巴河流域地区的 农牧业、林业、基础服务业等优先工程项目的公司,可 享受10年的所得税免税。 埃及为鼓励向特定地区和特定项目进行投资,其税收制 度规定,凡在新社区新建的企业可免税10年,对特定经 济发展项目投资可免税5年。尤其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 始,许多发展中国家对出口加工区或自由贸易区的企业 提供税收优惠,而这些地区都是专为或主要是为外国投 资者设立的,所以对这些特别地区的企业实施平等的税 收优惠,实际上是一种鼓励外来投资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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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优惠措施
投资税收抵免
投资税收抵免的比例各国规定不同,有的国 家较低,有的国家较高,如马来西亚为25%, 墨西哥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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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优惠措施
费用加倍扣除
赞比亚规定用于促进出口的费用支出可按150 %扣除; 新加坡规定企业用于研究和开发方面的费用支 出可按200%扣除; 莫桑比克规定用于职工培训的开支可按300% 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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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优惠措施
承诺税收待遇一定时期内不变
有的国家为了鼓励外国投资者来本国投资,还 与外商签订协议,承诺在某一时期内,保证对 外国投资者的税收待遇稳定不变,稳定期最长 可达25年。例如喀麦隆、刚果、加蓬、中非共 和国等就采取这种做法。
《国际税收》(第二版) 朱青 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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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优惠措施
9.2.1 税收优惠的形式 9.2.2 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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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优惠措施
9.2.1 税收优惠的形式
加速折旧 投资税收抵免 费用加倍扣除 再投资退税 免税期规定 特定收入免税 低税率优惠 承诺税收待遇一定时期内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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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优惠措施
出口政策
印度对出口加工区的企业以及出口加工区以外产品100 %出口的企业提供所得税免税优惠。 越南对产品80%以上出口外销的外商投资企业实行20% 的优惠税率,并给予1年免征、1年减征所得税的优惠。 我国则规定,外商投资举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两免 三减半”优惠期结束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 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减半 征收企业所得税;已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的出口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 所得税。我国还规定,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 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可以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 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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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优惠措施
地区政策
发展中国家地区政策的另一项内容,是在本国境 内设立一些经济特区、出口加工区或技术开发区 等,以适应对外开放政策和大规模吸引外资的需 要。 如我们前面已提到的印度对出口加工区的企业免 征所得税。埃及也规定,凡在新社区新建的企业 可免税10年。 我国对经济特区等对外开放地区也规定有特殊的 税收优惠政策。
9.1.1 优惠原则
优惠原则是指一国在税收上要对在本国的外国 投资者实行轻税政策,使外商或外资企业的所 得税税负在同等情况下适当地低于内资企业等 本国纳税人。 优惠原则体现在税制上有两种具体做法:一种 是实行全面优惠,另一种做法是对外国投资者 的特定所得实行税收优惠。
《国际税收》(第二版) 朱青 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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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 Nhomakorabea
限制外商投资的国家,一般在税收上都采 取一些歧视性的措施,以加大外国投资者 的税收负担。这方面的措施主要有两类:
(1)外国公司的税率高于本国企业。 (2)对本国居民公司的税收优惠,如果外国投 资者的股权超过一定比重,则这类居民公司 不能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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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优惠措施
地区政策
鼓励经济落后地区的开发,促进区域间的协调平衡发展。 例如巴西政府就规定,凡在巴西东北部、北部亚马逊地 区开办企业,均可享受减免税优惠。西班牙政府规定, 对在巴斯克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如果超过了一定规模, 则给予税收减免优惠。阿根廷、哥伦比亚、墨西哥、土 耳其、肯尼亚等国也都有类似的规定。我国《外商投资 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 地区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两免三减半”优惠期满 以后,可在以后的10年内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 30%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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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优惠措施
再投资退税
再投资退税即企业用于再投资部分的税后利 润已负担的税款可按一定比例退还给企业。 巴西、哥伦比亚、洪都拉斯、秘鲁、乌拉圭、 摩洛哥、突尼斯等国都有这一规定。我国对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也有再投资退税 的规定。
《国际税收》(第二版) 朱青 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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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优惠措施
加速折旧
韩国规定投资于高科技项目或厂址设在特定 地区的企业可对固定资产提取额外折旧; 新加坡规定企业在优先工程项目、技术性劳 务和科研开发等领域投入固定资本可一次性 提取投资额50%的初始折旧;
在这种情况下,加速折旧是一种定向的税 收优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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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优惠措施
技术政策
韩国规定,投资引进国内不易发展的高科技项目,可 享受5年的免税,对根据政府批准的新技术引进项目所 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免征预提税。 新加坡《经济发展奖励法》也规定,对从国外引进先 进的专有技术而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可免征预提税。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外 国投资者为科学研究、开发能源、发展交通事业、农 林牧业生产以及开发重要技术提供专有技术所取得的 特许权使用费,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 中技术先进或者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所得税。该法 《实施细则》中还规定,外商投资举办的先进技术企 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 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3年减 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国投资者在我国直接再投资举 办、扩建先进技术企业,可享受100%的再投资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