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为的概念
法律行为概念
法律行为概念法律行为是指个体或组织基于法律规定的目的而表现出的意愿和行动,它对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产生着重要影响。
法律行为是法律意义上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将通过介绍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以及分类等方面,详细阐述法律行为在法律领域中的重要性。
一、概念法律行为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之一,它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个人或组织的意愿外化。
意愿外化是指主观上个体或组织的真实意思表示在客观上通过一定形式表现出来,使其对他人产生法律效力。
因此,法律行为是一种通过意愿表达来制造、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活动。
二、特征1. 自愿性:法律行为的主体应在自己的意愿下进行,不能受到任何形式的强制或欺骗。
2. 规范性: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
3. 一致性:法律行为必须符合行为主体的真实意思,不能存在内外不一致的情况。
4. 法律效力:法律行为产生法律后果,对行为主体自身以及与其相关的权益产生约束力。
三、分类法律行为可以根据行为主体的不同被分为个人法律行为和组织法律行为。
1. 个人法律行为个人法律行为是指自然人基于自身的意愿和行动进行的法律行为。
个人法律行为具有以下几种类型:- 订立合同:自然人通过合同达成协议,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从而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
- 遗嘱继承:自然人可以通过遗嘱表达对财产的处置意愿,对亲属或其他继承人产生继承权益。
- 婚姻登记:自然人可以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达成夫妻关系,享有夫妻权利义务。
2. 组织法律行为组织法律行为是指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基于自身的意愿和行动进行的法律行为。
组织法律行为具有以下几种类型:- 签订合同:组织机构可以与他人签订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关系。
- 代理行为:组织机构可以通过委托他人代表其进行法律行为,受委托人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 股东会决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表决等形式做出的决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法律行为的重要性法律行为在法律领域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地位。
法律行为是指
法律行为是指法律行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人们之间的行为。
它是一种行为,具有法律强制力,可以产生权利和义务。
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包括主体、意思表示和法律目的。
首先,主体是法律行为最基本的要素。
法律行为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组织。
自然人是指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生物个体,他们可以通过法律行为来行使和享受各种权利。
法人是指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组织,如公司、政府机构等,他们可以通过法律行为来实现自己的目标。
组织是指由自然人组成的非法人实体,他们也可以通过法律行为来产生法律效力。
其次,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之一。
意思表示是指主体通过语言、文字、行动或其他途径向他人表明自己的意愿。
在法律行为中,意思表示是主体与他人之间达成协议、约定或表明意愿的方式,也是法律效力的来源。
意思表示是明确的、自愿的、真实的,双方达成共识后,即构成了有效的法律行为。
最后,法律目的是法律行为的另一个重要要素。
法律目的是指主体通过法律行为来实现的目标或效果。
不同类型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法律目的,可以是产生权利或义务、变更法律关系、转移财产等。
法律目的必须是合法的,即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总的来说,法律行为是通过主体之间的意思表示,在法律的框架下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它具有自愿性、真实性和合法性,是法律关系的基础。
法律行为的有效性取决于主体的能力、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法律的规定。
任何违法或违背公共利益的行为都不能成为法律行为,且没有法律效力。
为了保护法律行为的有效性和公平性,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的法律原则和制度,如意思表示原则、真实意思原则、自由原则等。
综上所述,法律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人们之间的行为,其核心要素包括主体、意思表示和法律目的。
法律行为的有效性和公平性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法治的基础,它对于规范社会关系、保障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法律行为概念
法律行为概念法律行为是指法律主体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表达意思,用以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法律行为是指个人或组织在法律范围内进行的行动,通常包括合同、遗嘱、声明、投票等。
一、法律行为的特点1.主体性:法律行为必须由法定主体进行,即具备法律权利和义务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自愿性:法律行为必须是自主决定,不受外力强制或欺骗等非法手段的影响。
3.平等性:法律行为的参与主体在法律地位上应该是平等的,不能因一方地位优势而损害对方合法权益。
4.合法性: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违背法律的强制性条文。
二、法律行为的要素1.客体:法律行为必须有特定的客体,即法律上承认的具有价值的人身、财产权益。
2.目的:法律行为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即为了达到一定的法律效果或实现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3.方式:法律行为必须有一定的合法方式,即依法的形式和程序来实施。
4.主体:法律行为必须由具备法律资格的主体来实施,即能够具备行为能力的个人或法人。
三、法律行为的效力法律行为的效力通常分为有效、无效和相对无效几种情况。
1.有效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要素和程序,产生合法的法律效果。
2.无效行为: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
3.相对无效行为:违反法定的形式、程序等要求,可以由相关当事人依法撤销或者变更的行为。
四、法律行为与合同的关系合同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是民事主体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互相表达意思达成的协议。
合同作为法律行为的一种形式,具备法律效力,并具有约束力。
法律行为包括合同行为和其他非合同行为。
合同行为以约定为基础,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非合同行为则是不以合同为依据,根据法律规定或法定关系产生的行为。
总结:通过对法律行为的概念、特点、要素和效力的介绍,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行为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意义。
法律行为是法律主体依法行使自主权利的表现,它不仅规范了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保护了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这一概念源起德国,萨维尼对这一概念作了系统的论述。
他认为:法律行为是指行为人为创设其意欲的法律关系而从事的意思表示行为。
这一定义也被大部分法学家所接受。
从萨维尼给出的定义看,法律行为是一私法上的概念,是私法主体自由创设法律关系的行为。
但应当注意的是,私法中的意思自治,以公法的规定为边界。
也即法律行为应当具有合法性。
张文显将法律行为定义为: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上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
可见,其对法律关系的界定也更为广泛,不仅限于私法关系,还包括公法关系。
这样的定义,将所有法律可以规范或评价的行为,都纳入到了法律行为的范畴之中。
其意义在于划分了法律行为与非法律行为之间的界限。
综上,萨维尼所述的法律行为和张文显所诉的法律行为具有不同的外延和内涵。
前者认为法律行为是能够形成法律关系的行为,而后者认为法律行为是能够发生法律效果、后果的行为。
前者仅指表意行为,而后者的外延较大,既包括表意行为也包括非表意行为。
我国立法综合了以上两种定义,采用了民事行为这一概念,以统辖民法上的表意行为制度。
民事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其中民事法律行为的外延和内涵与萨维尼的法律行为基本一致,只是被限定在了民法的框架内。
法律行为是什么
法律行为是什么法律行为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体间或个体与国家的行为。
它是在一定的法律规定下进行的,旨在调整和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个体的权益。
法律行为是法律存在的基础和实现的方式,是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之一。
从法律行为的特征来看,首先是自愿性原则。
法律行为必须是个体自愿进行的,不得强迫或欺骗,否则其效力将受到限制或无效。
其次是约束力原则。
法律行为一经成立,就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受到法律制约和保护。
再次是法律安排原则。
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将影响其效力。
最后是正当性原则。
法律行为必须符合社会公序良俗和公共利益,不得违背道德伦理。
法律行为的种类多样,包括合同行为、意思表示行为、行为设立法律事实、收养行为、婚姻行为、遗嘱行为、诉讼行为等。
合同行为是最常见的法律行为之一,它是个体之间通过协商和约定,建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种方式。
意思表示行为是指个体通过语言、书面、行为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和意图,产生法律效果。
行为设立法律事实是指个体通过实际行动来创造或阐明某一事实,例如将某物放置于某处即构成占有。
收养行为是指将他人的未成年子女纳入自己的家庭,并承担抚养教育等义务。
婚姻行为是指个体通过结婚登记等程序,建立夫妻关系并承担夫妻义务。
遗嘱行为是指个体通过书面形式表达自己在死后财产的分配意愿。
诉讼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提起诉讼等方式,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法律行为有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法律行为通过个体之间的协商、约定和合作,调整和规范各方的行为,促进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其次,法律行为保护个体的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
个体通过法律行为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避免不法侵害。
此外,法律行为还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当个体通过法律行为达成共识和解决争议时,能够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然而,法律行为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是法律行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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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合法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法定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即民事法律行为必须有合法性。
包括:①标的合法;②在法律对某些行为有特别要求的,必须满足该要求时,民事法律行为方能有效。
3、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是在意思表示当中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所谓的条件是指将来发生的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不确定的事实。
4、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在意思表示中含有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期限是构成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的组成部分,并且用来决定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存续的时间。
5、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指欠缺法律行为根本生效要件,自始、确定和当然不发生行为人意思之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有以下几种类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来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以从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6、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简称可撤销行为,是因行为有法定的重大瑕疵而须以诉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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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为
第十章法律行为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我的行为就是我同法律打交道的唯一领域,因此行为就使是我为之要求生存的权利,要求现实权利的唯一东西,而且因此我才收到现行法的支配。
---马克思除了行为之外,法律别无客体。
---弗里德曼一、法律行为的概念所谓法律行为,就是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上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
所谓的法律效果,就是指一定的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或者说是法律权利义务产生变更或消灭。
二、法律行为的特征从法律行为的定义来,法律行为具有以下特征:(一)社会性是法律行为的最基本特征法律行为作为人的活动,具有社会性的特征,法律行为并不是一种孤立的行为,而是其他社会行为的一种形式或一个方面。
(二)行为的法定性是法律行为和一般社会行为的显著区别。
法律行为是法的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意义、可以用法律进行评价的人的行为,由此区别于一般的社会行为。
几点注意:1、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不一定就是法律行为,事实行为也具有法律意义。
所谓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2、法律行为本身并不是要求合法,只表明具有法律意义3、法律行为不限于合法行为(三)行为的意志性是法律行为的内在属性。
所谓意志性是指法律行为受人的意志的支配和控制。
只有在人能控制或支配下,行为才具有人的属性。
不具有意志性的行为不属于法律行为。
是能够为人们的意志所控制的行为,如果不为当事人意志控制,就不具有法律效力1、将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区别开。
2、借助法律行为实现意思(私法)自治,鼓励主体通过自己的意思表示、借助法律行为为自己和他人设置法律关系。
法律行为作为一个法学范畴,其所对应的范畴是“非法律行为”。
简单地讲,所谓非法律行为,是指那些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即不受法律调整、不发生法律效力、不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法律行为理论基础知识详解
法律行为理论基础知识详解法律行为理论基础知识详解一、法律行为理论(一)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法律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件,以建立、变更或者终止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的特征:(1)以意志的表达为核心要素;(二)以建立、变更或者终止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三)是法律行为。
只有合法,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
说明:民事行为实际上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
民事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也可以指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合法的民事行为。
(2)意志的表达1.意志的表达是指行为人进行某种行为的内在意志,是以某种方式对外表达的。
表达意愿的行为应该在原则上表达出来。
特殊情况下可以暗示。
如果是默示的表达行为,必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约定,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2.表达意图的有效时间(1)对方有解除合同、要约、承诺、债务免除、代理授权等意思表示。
对方意图的表达有两种:会话式表达和非会话式表达。
谈话的意思是当事人知道了才生效。
非会话的意义表达,如信件和电报,在意义表达到达对方时生效。
(2)没有另一方的意思表示,如遗嘱行为和动产的放弃。
一般来说,没有对方的意思表示。
原则上,意思表示完成时生效。
说明:(1)《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且承诺是按照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要求以行为形式作出的,承诺自行为作出时生效。
(2)到达并不要求对方知道意思表示的内容,只是在对方的控制范围内表达意思。
比如对方的电子邮件地址和企业通信机房的签到邮件都到了。
(3)如果意愿表达是由通信人传达的,如果通信人服务于表意文字,则通信人不传达或延迟传达或错误传达的风险应由表意文字承担。
发给无完全行为能力人的遗嘱通常只有在送达其法定代理人时才生效。
(三)法律行为的分类1.单方面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1)单方面法律行为是指只有通过一个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特点:无需他人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行为的分类
法律行为的分类—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向纹萱壹、法律行为的基本概念建立于十九世纪个人主义之上的私法自治原则,排除了当时封建社会关系及各种法律对个人的束缚,主张个人得依其意思形成其私法上之权利义务关系,易言之,于私法领域,只要不违反法律的根本精神,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赋予个人一个自由活动的空间,使其得依自己的意思去塑造他和其四周的法律关系。
而法律行为就是实践私法自治的工具。
法律行为(Rechtsgeschaeft)的概念是十九世纪德国法学的产物,并被德国民法典首创运用为民法典中最抽象的总则概念之一。
德国民法典立法理由书中,对于法律行为作出了具体的解释:“所谓法律行为,是指私人的、旨在引起某种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法律行为的本质,在于旨在引起法律效果之意思的实现,亦在于法律制度以承认该意思方式而于法律世界中实践行为人欲然的法律判断……意思表示与法律行为这两个用语,原则上被同义的加以使用,不过,当意思表示在处理上处于主要地位,或当意思表示只是一个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时,则选取意思表示这个用语。
”1各国民法学大都承继了德国民法典的法律行为概念,将意思表示视为法律行为的一个本质要素、核心要素。
学理上一般将法律行为解释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并因意思表示而发生一定私法效果之法律事实。
2析言之:1.法律行为是一种法律事实,因法律行为的作成得发生一定权利或法律关系的变动。
2.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法律行为至少要有一个以上以发生私法上效果为目的之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为法律行为的核心。
须注意的是,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的概念并非相同:法律行为有由一个意思表示构成者,如撤销权的行使;有需由多数意思表示构成者,如契约系由双方当事人两个意思表示趋于一致而成立,在前者称为要约,在后者称为承诺。
又若干法律行为,除意思表示外,尚须与其它法律事实结合始能成立或生效,例如台湾民法第758条规定: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而取得设定丧失变更者,非经登记不生效1转载自龙卫球《民法总论》p.4762台湾学者史尚宽:法律行为者,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法律因意思之表示,而使发生法律上之效力的私法上法律要件(史尚宽《民法总论》p.266、275)郑玉波:法律行为者,乃欲发生私法上效果的意思表示为要素之一的法律事实(郑玉波)《民法总论》p.211)王泽鉴:法律行为者,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因意思表示而发生一定私法效果之法律事实。
法律行为的名词解释
法律行为的名词解释介绍: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接触到法律行为这个词汇,它是法律领域中重要而复杂的概念之一。
本文将对法律行为进行深入剖析,解释其含义、特点和分类等方面,旨在为读者提供一定的了解和指导。
一、法律行为的定义法律行为是指具有法律效力,能够产生、变更或者消除法律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的行为。
它是人类社会组织和规范的基本形式之一,通过法律行为,人们可以以自身的意志实现自己的权益并实施法律权利。
二、法律行为的特点1. 自主性:法律行为的当事人是基于自身的自主意识和意愿进行的,没有外在的强制力。
相对于强制行为而言,法律行为是自愿的。
2. 有效性: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经过相关程序和条件的约束,才能使其具备合法性。
否则,法律将不予承认和保护。
3. 多样性:法律行为的形式、内容和效果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在法律的保护下,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法律行为方式。
4. 标准性:法律行为要求当事人遵守法律规定和道德准则,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并且要根据事实陈述实情、无虚假和误导。
三、法律行为的分类法律行为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下面将就几个常见的分类进行解释。
1. 行为的意思表示分类根据行为的意思表示,法律行为可分为明示行为和默示行为。
明示行为是指明确表达意思,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进行的行为,例如签订合同;而默示行为则是通过默许、沉默或者行为方式暗示意思,例如购买商品后自动享有售后服务。
2. 行为的对象分类根据行为的对象不同,法律行为可以分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双方行为是仅涉及两个当事人之间的行为,例如买卖合同;而多方行为则是涉及多个当事人之间的行为,例如公司设立合同。
3. 行为的效力分类从法律效力的角度来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有效行为和无效行为。
有效行为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生效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而无效行为则是违反法律规定、不能生效或者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行为。
4. 行为的后果分类最后,根据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法律行为也可分为单纯行为、设定行为和处分行为。
法律行为的概念
法律行为的概念法律行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人的意思表示和行为。
它是人们在社会关系中通过外在的意思表示和行为,在法律规范的框架下产生法律效果的一种社会行为。
首先,法律行为需要通过人的意思表示达成。
这意味着法律行为必须是人的自主行为,不能是无意识、无意愿或被迫的行为。
人的意思表示包括口头和书面表达,它反映了人们的真实意愿和意图,因此对于法律行为的效力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如果一个人没有真实的意愿或意图,其行为不符合法律行为的特征,从而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其次,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要求。
不同的法律行为在形式上可能有所不同,例如,签订合同必须是以书面形式,且需要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
这是为了保证法律行为的证明力和可行性,防止欺骗和误解的发生。
同时,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定的要求,例如,对法定年龄的人有行为能力的要求。
如果法律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要求,其效力将会受到影响甚至被无效。
再次,法律行为必须具有法律效力。
这意味着法律行为产生的效果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
法律效力可以是创造、变更或终止了法律权利和义务,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
例如,签订的合同可以制约各方的行为,并在合同违约时提供救济措施。
同时,法律效力也是保障个人和社会利益的体现,它建立了一个有秩序、公正和和谐的社会关系。
最后,法律行为是基于法律存在的一种社会行为。
法律是社会规则和道德规范的具体体现,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律规范,法律引导和调整人们的行为。
因此,法律行为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不违反公序良俗和道德底线。
法律行为不仅是一种个人行为,更是在社会关系中个体与集体的互动和协调,需要考虑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等因素。
总结起来,法律行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人的意思表示和行为。
它要求人的真实意愿和意图,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要求,并产生法律效力。
它是一种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社会行为,通过调整和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
法理学第十章法律行为
法理学第十章法律行为在法理学中,法律行为是指具有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和行为。
它是社会成员根据法律规定和法律意思表示的权利和义务来进行的。
本文将深入探讨法理学第十章的法律行为,主要包括法律行为的概念、要素、种类和效力。
一、法律行为的概念法律行为是指基于法律规定,经过自愿行为实施,并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
它包括个人和法人的行为,既可以是自然人的主体行为,也可以是法人的机关行为。
法律行为是人们在法律框架下实现自己权利和义务的方式之一。
二、法律行为的要素1. 行为主体:法律行为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组织等。
行为主体必须是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人,即具备一定年龄、智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依法设立的法人和组织。
2. 行为客体:行为客体是指法律行为所指向的具体对象。
它可以是财产、权益、法律关系等。
行为客体必须是合法、合规、合宪的,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3. 行为方式:行为方式是指实施法律行为的方式和形式。
它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默示行为形式。
不同类型的法律行为可能有特定的行为方式要求。
三、法律行为的种类1. 合同行为: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通过意思表示达成协议,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行为。
合同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涉及到各个领域的交易和合作。
2. 法定代理行为:法定代理行为是指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代表他人实施法律行为的行为。
代理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代理权,代理行为的效力由代理人的行为产生。
3. 遗嘱行为:遗嘱行为是指自然人在死后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安排和处置的行为。
遗嘱是法定的,遗嘱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才能有效地确定遗产的继承和分配。
4. 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所做出的具体行为。
行政行为具有公共性、强制性和单方面性的特点,是行政机关对个人、组织或者其他行政主体产生直接法律后果的一种行为。
四、法律行为的效力法律行为的效力是指其产生的法律后果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和保护力。
法律行为概念、结构、分类
法律行为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
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其具有社会意义,指法律行为能够产生社会效果,造成社会影响,具有交互性。
其具有法律性,指法律行为由法律规定、受法律调整、能够发生法律效力或产生法律效果。
首先,法律行为是由法律所调整和规定的行为;其次,法律行为是能够发生法律效力或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所谓发生法律效力,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法律行为往往是交互性的,处在一定关系之中,或对其他行为有支配力,或受其他行为的支配;二是法律行为一旦形成,就受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所谓产生法律效果,指法律行为能够引起人们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他们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承认、保护或奖励,也可能会受法律的否定、撤销或惩罚。
其具有意志性,法律行为是人所实施的行为,自然受人的意志的支配和控制,反映了人们对一定的社会价值的认同、一定的利益和行为结果的追求以及一定的活动方式的选择。
或者说,正是通过意志的表现,行为才获得了人的行为的性质。
在法律行为的结构中,指存在意志和意识能力强弱的差别,即有时候人们完全按照自我意志来实施法律行为,有时候则可能并不完全出于自由意志实施某种行为,但它本身并不是一个意志的有无问题。
在法律上,纯粹无意识的行为,不能看做是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的结构亦称,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即法律规定的或通过法律解释确定的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
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是主体在实施行为时一切心理活动、精神状态及认识能力的总和。
动机指直接推动行为人去行动已达到一定目的的内在动力或动因。
目的,指行为人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达到或力求实现某种目标和结果的主观意图。
其表达可以采取明示方式,也可采取默示方式,可以采取书面方式,也可采取口头方式。
在实际行为的过程中,行为人由于受动机、认识能力、态度、价值观或情势所迫等方面的影响,对自己行为的表达有时候充分,有时候不充分,甚至出现错误的表达,产生目的与表达之间的分离,这些情形都决定者对法律行为的定性,是分析法律行为有效或无效,合法或违法的根据。
法律行为的结构
法律行为的结构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表述意思或者采取行动,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它是法律规范的载体,是法律规范在现实世界中得以实现的重要方式。
法律行为具有一定的结构,主要包括法律行为的主体、客体、内容、方式等几个方面。
首先,法律行为的主体是指能够进行法律行为的个人或组织。
个人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作为法律行为的主体,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而法人主体则是指由国家法律设立,拥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
法律行为的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即能够自主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法律行为的客体是指法律行为所涉及的客观事物或者对象。
客体包括可以是具体的物品、财产,也可以是抽象的权益、利益等。
例如,购买一辆汽车、签订一份合同,都是法律行为的典型客体。
第三,法律行为的内容是指法律行为所具备的一定权利和义务。
权利是指主体享有的合法权益,而义务则是指主体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例如,买卖合同的内容是买方支付货款,卖方提供货物等。
再次,法律行为的方式是指法律行为的表现形式。
法律规定了不同的方式来有效地表达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
例如,以口头形式、书面形式、电子形式等不同的方式来进行合同的订立。
最后,法律行为的效力是指法律行为对于主体和社会所产生的法律效果。
法律行为的效力分为生效、失效和无效三种情况。
生效是指法律行为依法产生效力,并对主体和社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失效是指法律行为在生效后,由于某种原因丧失效力。
无效是指法律行为在生效前就不存在效力。
总的来说,法律行为的结构包括主体、客体、内容、方式以及效力几个方面。
其中,法律行为的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法律行为的客体可以是具体的物品或抽象的权益,法律行为的内容涉及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行为的方式依法规定,法律行为的效力对主体和社会产生法律效果。
通过这些基本构成要素,法律行为才能够在社会生活中得以有效实施,并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个人权益做出贡献。
法学法理学课本笔记整理——法律行为
法学法理学课本笔记整理——法律行为第六章法律行为第一节法律行为的概念一、法律行为的界定(一)法律行为的含义1.法律行为:人们在其意志控制下实施的受法律调整并能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2.法律行为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3.⑴法律行为是受到法律规范调整的行为,无论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均有法律规范的规定⑵法律行为是人(包括人的组织)的行为⑶法律行为具有意志因素⑷法律行为具有法律后果,会有法律对其效果进行肯定或否定(二)法律行为的意义1.法律行为是法律与行为的结合,是具有法律形式和实际社会活动内容的行为2.在法律调整下的行为是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成为法律作用于社会的中介3.法律行为有其法律形式和社会活动内容,意义由这两方面表现出来⑴①法律行为的法律形式存在于实证法当中,它是法律所设立的行为模式,由法律规范的规定表现出来②法律规范中所表达的法律行为模式,承载着法律的价值追求,体现着社会对行为调整的要求,特别包含了为实现特定调整目的而具有的法律调整技术⑵法律行为的社会活动内容存在于社会活动领域,是人们具体和现实的法律活动,它是法律的运作,是规范的现实化,是活的法律二、法律行为的特征(一)法律性(最大特点)1.法律性指法律行为是受法律调整的行为,即法律对这种行为有所规定,这种行为能够产生法律后果2.法律性的表现⑴法律对行为模式的设定方面,即法律行为是有法律根据的行为⑵行为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行为能够引起一定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①法律后果是由法律设定的在法律实践的活动中,法律后果可能是法律行为主体有意识追求的目标,也可能是与法律行为主体意志追求的目标没有关系的后果,甚至还可能是法律行为主体可以逃避的后果②法律后果分为肯定性法律后果和否定性法律后果肯定性法律后果:法律承认某种行为合法、有效并加以保护,甚至给予奖励否定性法律后果:法律认定某种行为违法、无效并加以撤销,甚至给予制裁③法律后果进一步界定法律行为,并不是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任何自由行为都是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受法律调整的,即有法律根据的,能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⑶法律的当然属性,即法律后果具有法律所包含的国家强制力保证(二)社会性1.法律行为的社会性:法律行为具有社会意义,会产生社会影响或社会效果2.法律行为的社会性,源于人们行为的社会性,它说明的是对行为作出法律调整的必要性3.行为的社会性源于人的本质的社会性并体现这种社会性。
第五讲 法律行为
案件争点:对本案王某、孟某的行为是否 具有违法性,即是否构成违法行为,有三 种不同意见:(1)王某、孟某的行为具有 违法性,构成违法行为的要件;(2)王某、 孟某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不构成违法行 为的要件;(3)王某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 孟某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问题讨论:对本案中王某、孟某的行为是 否构成违法行为,谈谈你的看法和理由。
第一节
法律行为的概念
二、法律行为的特征 根据法律行为的定义及前面的事例可以看 出,法律行为具有下列特征: 1.法律行为是具有社会意义的行为。 2.法律行为具有法律关联性。 3.法律行为是能够为法律和人们的意志所 控制的行为。 4.法律行为具有价值性。
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结构
第三节 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根据行为主体性质和特点所作的分类 (一)个人行为、集体行为与国家行为 (二)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契约行为)、多方 (共同)行为。 (三)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二、根据行为的法律性质所作的分类 (一)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二)公法行为与私法行为 (三)抽象行为与具体行为
在法律活动中,行为人受主、客观多方面因素的 影响,常常会发生主观认识与客观存在之间不相 一致的情况,这就是所谓的认识错误。从法律角 度看,它包括事实错误和法律错误两个方面。 事实错误是指行为人所认识的内容与所发生的客 观事实相背离。举例来说:甲仇恨乙,某日甲误 将碱面当作毒药投入乙的水杯中,乙喝后安然无 恙。 此案中,甲的行为就属于事实错误中的行为 (手段)错误。
一、法律行为构成的客观要件 法律行为构成的客观要件,又可称之为“法律行 为构成之体素”,就是法律行为外在表现的一切 方面。它包括外在的行动(行为)、行为方式 (手段)和结果等要素。 1.外在的行动(行为)。行动的内涵十分丰富, 躯体、四肢、五官的任何一个可以被人感知的举 动都是行动。作为法律行为的外在行动(行为)大 体上可分为两类:(1)身体行为。 。
法律行为的名词解释定义是什么
法律行为的名词解释定义是什么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照意思表示内容发生法律效果为目的的行为。
你们知道怎么解释法律行为吗?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法律行为的意思,供大家阅览!法律行为的意思法律行为是每个人形成其法律关系或设权行为的手段,因此它是私法的一个核心概念,也是民法总则中最为重要的调整对象。
法律行为是法的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意义、可以用法律进行评价的人的行为,由此区别于一般的社会行为。
法律行为一词源于德国民法典,萨维尼给出的定义是“行为人创设其意欲的法律关系而从事的意思表示行为”,大多数法学家接受了这一定义。
这一定义强调了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要素与所产生的私法效果。
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不可缺少的核心构成要素。
如果法律行为能够产生主体预期的后果,按照当事人的意思安排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必须要能够自主作出意思表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能够依法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拘束力。
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根本区别即在于当事人是否做出了意思表示且这种意思表示是否能够产生拘束力。
在一些事实行为中,当事人也可能对其行为后果有一定的意思但没有表达于外(如先占),也有的对其行为后果有一定的意思而且也表达于外了(如自助),但由于不符合法律行为的本质要求而不能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只是产生了法律直接规定的法律后果,因此并不被认为是意思表示。
可见,在事实行为中,意思表示是不被考虑的。
还要指出的是,萨维尼的这一经典定义表明法律行为本身不含有“合法性的要求”。
在法律行为的构成中强调合法性的要求,将不适当地突出国家对民事主体行为自由的干预,限制了私法自治。
法律行为的本质不在于其合法还是非法,而在于意思自治。
在法律行为的构成中强调合法性的要求,不仅人为地造成许多概念上的冲突,而且人为地形成了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违法行为等多个概念,反而使得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区别趋于模糊。
用法律行为造句1. 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法理学之 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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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总的方面看,分清法律行为与非法律行为,就 是要将法律行为与纯粹的经济行为、政治行为、 道德行为和宗教行为等区别开来。
➢ 原则上,经济、政治行为等大多受到或应当受到
法律的调整,但由于立法的滞后或出于立法政策
的考虑,法律对此没有予以调整,这样在法律行 为之外还存在着大量的非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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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法律行为与非 法律行为的界定大抵不会存在什么问题。
➢ 但有时候,一个行为的发生,很难根据立法
清晰判断它的法律性质,这就要通过法律解 释和论证过程来确定它是不是法律行为,是
哪一类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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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法律行为绝不只是某一种样式,其表 现出的形态是多种多样、纷繁复杂的。
研究法律行为主观要件,首先就在于考察这些行为意思 (意志)诸要素的法律意义 。
动机本身不是法律直接调整的对象,例如在刑法中,动机
不是犯罪构成要件,仅是量刑时参考的情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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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目的
➢目的是行为的本质要素
➢指行为人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达到或者力求实现某种目标和 结果的主观意图。 目的构成行为的灵魂,给予行为规定性。 在刑法中,行为目的是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根据之一 。 在民法中,所谓意思表示,就是行为人对其目的直接或间接 的、真实或虚拟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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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
1、具有社会意义 ➢法律行为能够产生社会效果,造成社会影响,具有交互性。 ➢法律行为是一种社会指向的行为。法律行为作为人的活动, 具有社会性的特征,法律行为并不是一种孤立的行为,而 是其他社会行为的一种形式或一个方面。
法律行为概念
法律行为概念在法律领域中,法律行为是指个人或组织通过特定的方式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按照民法的定义,法律行为是指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具有设立、变更、终止等一定效果,并在法律上受到保护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简而言之,法律行为是指通过特定的方式,依照法律规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一、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1. 主体:法律行为的主体可以是个人或组织,其中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而组织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法律行为主体应当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即具有意识和辨识能力,能够自主地决策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行为方式:法律行为是通过特定的方式进行的,可以是口头、书面、行动等方式。
特定的方式可以根据行为的性质和法律的规定来确定。
例如,签订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而购买商品可以通过口头方式进行。
3. 内容:法律行为的内容是指主体通过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和效果。
法律行为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4. 效力: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效力是法律行为的最重要的特征。
法律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效力要求,并能够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具体效力可以是设立、变更、终止等不同类型。
二、法律行为的分类根据法律效果的不同,法律行为可以分为合同行为、侵权行为和其他行为。
其中,合同行为是指主体之间通过约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侵权行为是指主体通过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他行为包括遗嘱、赠与等不属于合同行为和侵权行为的法律行为。
三、法律行为的效力与有效性法律行为的效力是指法律行为依法具有的效果和效果的力量。
根据法律规定,法律行为的效力分为有效和无效两种情况。
有效的法律行为是指符合法律规定,能够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的行为;而无效的法律行为是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够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法律行为的有效性取决于行为主体的行为能力、法律规定的要求以及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反公序良俗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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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法律行为的概念
一、概念:是自然人以亲属身份之取得或丧失为目的之行为,亦即个人将要进入或脱离某类亲属的身份共同生活关系秩序之行为。
换言之,亲属身份行为就是自然人有意识地引起亲属身份法律后果的行为。
(2)特征:a.亲属身份行为具有非契约的“合同行为”性质。
b.亲属身份行为的意思表示有明显的局限性。
c.亲属身份行为对“行为能力”的界定有特定的规律性。
d.亲属身份行为具有非代
理性。
e.亲属身份行为不得附条件或期限。
f.亲属身份行为的无效、撤销的规
定主要从主体不适格、意思表示瑕疵,不合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和违背公序良俗四个方面进行价值判断和认定。
g.亲属行为具有要式性。
(3)亲属身份行为的
类1.创设性身份行为与解消性身份行为所谓身份行为的“创设性”,系指民事主体通过法律行为形成或建立特定身份法律关系之意。
所谓身份行为的“解消性”,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法律行为解除、终止或消灭已经存在的亲属身份关系之意。
2.单独身份行为与共同身份行为单独身份行为,系指由行为人依单方意思表示而形成或消灭身份关系的法律行为。
鉴于本文对身份行为与身份关系之“纯粹性”
的认定,这种单独身份行为,在亲属法理论中只有针对非婚生子女的任意认领行为。
共同身份行为,系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以创设或解消特定亲属身份为内容的意思表示行为,其意思表示为复数,且各意思表示内容相同、方向一致;其法效目标为形成或消灭亲属身份法律关系。
3.依据亲属身份关系的
性质不同,又可分为婚姻行为与亲子行为。
二、我国婚姻法上的身份权.
(1)概念:配偶身份权是指夫妻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相互之间的身份权利。
(2)特征:a. 从权利性质来看,配偶身份权属于人身权中的身份权,它基于夫妻的配偶身份而产生,不包括财产权、继承权等财产权利; b. 其存在是以配偶的
身份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
它产生于婚姻关系的缔结,终止于婚姻关系的结束;
c. 夫妻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内容也是相同的;
d. 配偶身份权是一种绝对权、专属权。
除权利人外,其他任何人都是该权利的义务主体,同时它也是夫妻之间专有的特定的身份权利。
(配偶身份权包括同居权、贞操忠实义务、住所决定权、家庭日常事务代理这几项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