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之《文物保护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读书笔记之《文物保护法概论》文物保护与文物保护法
姓名:陈*
班级:博物馆1101
学号:************
读书笔记之《文物保护法概论》
——文物保护与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概论》是有李晓东写的,所以想给大家介绍一下他吧!李晓东,1936年生,山西芮城人。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毕业。研究员。长期从事文物考古研究与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曾任河北省文物事业管理局局长、国家文物局巡视员和综合财务司负责人等职,现为中国文物学会副会长、兼职教授。曾起草或参与起草、制定了一批文物法规和规章,如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草案等,具体主持起草了报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后为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法修订工作顾部一直参与修订工作。多次参加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召开的讨论、制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公约草案政府间专家委员会会议和通过该公约的外交会议。主要著作有:河北易县燕下都故城勘察和试掘》、《文物保护管理概要》、《中国文物学概论》、《文物法学:理论与实践》等,合作著作有《河北风物志》、《燕下都》、1982年《文物保护法释义》等,主编、主持选编《文物法规与文物管理》、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讲话》、《国际保护文化遗产法律文件选编》、《外国保护文化遗产法律文件选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规选编》等,发表论文和重要文章数十篇。读了这本书后,能够清楚的认识到这本书的覆盖面广,把文物保护相关的事项都包含当中,可以说作者从宏观上阐述了文物的定义、特性、价值和作用、立法宗旨,以及规定各种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原则,用以说明新《文物保护法概论》各项规定
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其中最深刻的这是作者对文物保护的现状以及相应的对策的概括和表述,让我真正认识到目前为止我国的文物保护的完善与相应不足,以文物保护法的相关内容的了解。旧文物保护法是1982年11月19日由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并施行的。它的第一条对立法宗旨的规定是:“为了加强国家对文物的保护,有利于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继承我国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特制定本法。”从我的角度看这一规定是制定文物保护法具体制度和规范的根本出发点,也是我国文物工作的基本准则。随着我国国力的不断提升,人们的日益增长的物质物化需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文物工作也会出现不少新问题、新矛盾,旧文物法在很多方面已经不适应当今的变化形势了,所以才会在在2002年10月28日,促使文物保护法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修订。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过第四次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新文物保护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本书则从五个方面全面概括和阐述了立法的基本目的。这五个方面是:(一)加强文物保护,强化管理措施;(二)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三)促进科学研究工作;(四)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五)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与旧文物法的第一条相比,新法在措词和行文上更加准确、全面、科学,更加符合当前我国社会发展的现实要
求,也与国际社会日益增长的保护人类文化遗产的潮流相一致。在整个修订过程中存在着不少矛盾和争议,特别是对文物保护法立法的基本宗旨出现了相当分歧,是以保护为主,还是利用为主,或是保护与利用并举,一度争执不下。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广泛听取了专家学者、文物工作者的意见,认为在当前以及今后相当一段历史时期中,如何加强文物的保护仍是整个文物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因而,新文物法坚持了1982年文物保护法所确立的立法宗旨和指导思想,坚持以加强文物保护,完善文物保护制度为此次修改工作的基本思路。并根据改革开放以来文物工作所遵循的方针和原则,在对总则的修改中增加了一条规定:“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这个方针是贯穿新文物法的一条主线,也是指导新时期文物工作的基本准则。所谓“保护为主”就是要把文物保护作为整个文物工作的中心任务;“抢救第一”就是要把抢救文物放在首要位置;“合理利用”强调的是要在确保文物安全和永久保存的前提下,正确发挥文物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管理”则是实现文物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基本保障。这个方针正确处理了文物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全面、完整、准确地反映了文物工作的本质属性和规律。
“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这是2002年修订文物保护法的基本出发点和根本目的。文物是特定民族、群体历史文明的物质载体,是绝对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这一特性已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从世界范围看,随着全球科技经济的迅速发展,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
各国对文化遗产的认识都在不断深化。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在今天已成为一个浪潮。这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文化遗产重要性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在经济科技全球化日趋严重的今天,文化遗产对一个民族、国家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对保持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这种重要性远远超出了传统意义上对文化遗产的认识。二是对文化遗产保护对象的认识在不断扩大,保护程度在不断加深。从早期对单体文物的保护发展到后来对文物周边环境的保护,又发展到对历史街区、历史区域乃至古城镇完整保护。为此,联合国先后制定了若干有关遗产保护的国际公约如《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等。除了以文物为主体的物质文化遗产外,20世纪80年代以来,非物质遗产的保护又成为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些都充分反映出国际上对文化遗产保护认识的不断深化和保护力度的不断增加。之前一直在狭隘的以为文保工作只是早期对单体文物的保护,读后才意识到文保工作的涉及面之广,之大,之杂。。。。。。当然难度也是不断增大的。就目前为止文物保护的现状也是不容乐观的。1.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周边环境遭受建设性大破坏。在热衷关注经济发展、改善生活条件和崇尚现代建筑的今天,许多文物古迹、历史建筑或地段、世界文化遗产等在经济建设过程中遭到了无情的破坏,甚至在推土机的轰鸣中轰然倒塌,永远消失。如北京的古城墙曾被大量拆除,贵州遵义会议会址周围历史建筑全部被拆;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襄樊千年古城墙被毁;安阳穿城修路严重破坏历史街区;浙江舟山市冠以“旧城改造、发展现代经济”的名目,大肆拆毁定海古城历史街区,致使国家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