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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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异地打工受伤之后司法援助获赔》案例简析
[案情简介]
平江县梅仙镇板口村有一位刚满13岁的花季女孩名叫彭x平,由于母亲常年患病,家境贫寒,被迫辍学外出打工。2002年6月小
彭经人介绍到江西省南昌市三湘食品厂(以下简称三湘食品厂),从事切丝机操作工。2004年4月18日,小彭在上班操作机械过程中,不幸右手被机械切伤,三湘食品厂及时将小彭护送到江西省南昌市第六医院抢救治疗,经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共花去医疗费用33000多元,小彭伤口基本愈合,但造成右手三个指头残缺不全,存在功能障碍。尔后,小彭及家人对其伤残补偿问题多次找三湘食品厂协商未果。2005年3月22日小彭在其父彭×生的陪同下来到平江县法律援助中心,申求法律援助。平江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何尧民听完小彭的哭诉,详细了解有关案情后,十分同情小彭的不幸遭遇。何尧民主任耐心地向小彭父女作解释,小彭工伤赔偿纠纷一案,符合法律援的条件和范围,但工伤事故发生地和义务人所在地都是在江西省南昌市,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小彭应向义务人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何尧民主任建议小彭父女到江西省南昌市义务人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听了何尧民主任的解释,小彭之父彭×生顿时大惊失色,“扑通”一声跪在何尧民主任面前苦苦哀求。彭父哽咽着说:“我是个连小学都冒进过的文盲,既没有文化,又没有钱,到江西去人生地不熟,讲话都听不懂,加之对方又是江西省南昌市的有钱老板,无论是从经济上,还是人际关系都斗不过他,如果到江西那边去申请法律援助,我怕他们官官相护。何主任,我求求你们帮帮我,帮帮我女儿,我彭某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你们……”面对小彭父女悲怆的呼唤和无奈的叹息,何尧民主任心里很不是滋味,经过再三思索,为消除小彭及其父彭×生的思想顾虑,从有利于矛盾的化解出发,
还是破例受理了小彭的申请,决定奔赴千里之外的江西省南昌市为其追讨公道。
[承办经过]
2005年3月23日,平江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何尧民和中心工作人员就带着小彭及其父彭×生登上了平江开往南昌的客车,一路颠簸,到达南昌,何尧民主任带着小彭父女找到了江西省法律援助处,受到郑宇红处长热情接待,当何尧民主任把小彭的案情介绍汇报后,引起了这位女处长的高度关注和同情。郑宇红处长望着小彭满脸的泪痕和残废的肢体耐心地说:“请你们相信我,天下法援是一家。小彭受伤的痛苦和损失非常令人同情,你们有什么要求和困难只管跟我说,我一定为你们提供方便”。郑处长又把工作人员带到了另一间办公室,她介绍说:“这是我们的史方明处长,你们这个案件具体由他负责协调,跟踪调查处理”。当天下午,史方明副处长驱车把我们带到了距南昌市区近三十多公里的新建县,找到了三湘食品厂。该厂负责人李厂长接待了我们,当何尧民主任向李厂长讲明来意后,李厂长向我们陈述了案情的事实经过和他们的意见。李厂长说:“小彭受伤是在我们这里受伤的,一年来,我们厂已按理、按法竭尽全力进行救治,已为她支付了33000多元的医疗费用,目前工厂效益不好,负债累累,对其小彭要求的伤残补偿问题实在再拿不出钱来,一句话‘没钱’,想咋办就咋办。”小彭及其父彭×生对三湘食品厂负责人的说法极为不满,也是一句“要钱,不给不行!”双方话不投机,各不相
让。调查工作陷入僵局,双方不欢而散。何尧民主任认为,矛盾纠纷的调解是个循序渐过的过程,要使双方当事人形成共识,必须有耐心,要反复做工作。由于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何尧民主任决定采取“分而治之”的办法,即先分别做单方面的协商工作,在单方面条件“松动”的基础上再将双方召集在一起协商。
2005年3月25日至3月27日,在江西省法律援助处史方明副处长的陪同下,相关工作人员连续几次来到三湘食品厂上门做工作。何尧民主任从情理和法律两个方面对该厂负责人耐心地劝导,并指出三湘食品厂在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违法性,不仅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而且对小彭所受伤害应负全部赔偿责任,按照无责任制赔偿原则进行处理。如果双方同意协商调解处理的话,既避免了繁琐的劳动仲裁、法院诉讼等法律程序,又减少了当事人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史方明副处长也不失时机地做些说服工作。听了这些合理合法的解释,三湘食品厂负责人态度有所“松动”,要求考虑考虑再作答复。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几个“回合”的思想斗争,特别是看到何尧民主任为了一位农村弱女子的维权而不辞劳苦地奔告呼号,这位负责人终于良心发现,答应同意接受调解处理。
[处理结果]
2005年3月28日,江西省司法厅招待所里,双方当事人气氛融洽。在平江县法律援助中心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彭×平受伤后在南昌市第六医院共用去医药费用
33000多元,三湘食品厂自愿全部承担外,一次性赔偿彭×平伤残补助金和其他损失2.8万元。平江县法律援助中心现场制作了调解协议,三湘食品厂当场付给彭×平2.8万元现金。拿着这些养命钱,小彭父女顿时热泪满盈,紧紧握着何尧民主任的手,情不自禁地说:“感谢何主任!要不是你们千里迢迢来南昌帮我,我们哪里要得到钱啊!”为了感谢平江县法律援助中心无私援助,真诚服务。4月2日,小彭父女将一面绣有“苦命青年江西打工受伤,法援中心跨省讨回公道”的锦旗送到了何尧民主任手中。从此,平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帮弱女子跨省讨公理的消息不胫而走,在革命老区平江传为佳话。
[案例简述]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以来日益壮大的劳动者群体,也是城市中相对困难弱势群体,近年来,尽管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但涉及农民工的诸多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妥善解决,尤其是在农民工维权方面普遍存在“三难”,调查取证难,程序应付难,执行兑现难。当前,农民工高发案件主要是工伤和劳资纠纷,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必须经过劳动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诉,因仲裁、诉讼环节造成农民工维权成本过高,由于漫长的仲裁和诉讼程序则把受害人拖得精疲力竭,甚至到最后被迫放弃而告终。
本案是一起跨省农民工伤法律援助案件,异地办案难度大,平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在江西省法律援助处的大力支持下,帮助小彭顺利拿到了工伤赔偿款,一起久拖不决的伤残赔偿纠纷,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