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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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安排,也是党内监督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和纪律意识,规范干部的行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基本要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是党的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是关键,即对本职工作负责,也对廉政建设负责。

具体来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要求:(一)党委(党组)负总责。

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总责任人,要发挥好“一岗双责”作用,把党委(党组)的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党委(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统一指挥,制定相应的纪律规定和责任清单,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建设责任和管理权限。

(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

领导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责任人,要发挥好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践行廉洁自律,带头拒腐防变。

领导干部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廉政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和群众的监督,主动接受组织调查,坚决不得搞违规违纪行为。

(三)机关党委的领导责任。

机关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核心,要发挥好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作用。

机关党委要加强对机关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制定相应的纪律规定和责任制度,建立健全机关纪检监察体系,重点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违法问题。

(四)地方党委的领导责任。

地方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责任主体,要发挥好党委的领导作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加强对地方各级党组织的指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地区全范围全过程上取得实效。

地方党委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保障机制,加强对地方干部的监督检查,提高廉政建设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党员干部的个人责任。

党员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单位,要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坚守党的纪律规定,不得以个人私利损害集体利益,不得以权谋私利,不得以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损害党的形象和形象。

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廉政制度

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廉政制度

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廉政制度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为了从头上预防和反对腐败,促进党员干部及每个工作人员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教育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群众路线,学和省、市、县委关于反腐倡廉的指示精神,学习党纪政纪条规,使每个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廉政意识。

2、开展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教育和“两个务必”教育,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提高每个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艰苦奋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进行经常性地示范和警示教育,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二、工作作风1、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勤政为民,提高办事效率。

各科室每周一要向分管领导汇报上周工作开展及本周工作要点,并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各科室人员每年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的时间不能少于一周。

要通过调研及时掌握全县经济运行的特点和问题,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三、规范管理1、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办事单位的任何馈赠;不得参加单位安排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和旅行活动;不得在办事单位为自己、亲友谋取私利。

2、工作人员不得干预单位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四、干部交流1、坚决贯彻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好选人用人关。

对选拔任用干部和重大人事调整,由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2、坚持重要岗位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一般在本岗位工作满5年的干部,要进行轮岗交流。

五、监督检查1、对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官僚作风的承办人,可向纪检组及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提高公众对政府办工作的问责程度。

2、纪检组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能,加强监督检查。

认真对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认真调查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文献;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廉政意识,增强廉政观念。

二、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把机关建设成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单位。

教育**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当好人民公仆思想,培育和造就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机关工作人员队伍。

三、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干净干事。

杜绝“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的现象,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干净干事、争当廉洁从政典范。

四、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要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围绕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要求,按议事制度、议事范围、议事原则、议事纪律,形成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的科学决策机制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科学机制。

五、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干部在公务活动中,要严格财务制度,不准借开会、学习、接待来往客人等事项,用公款参与高消费。

六、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要求**干部在行政中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障人民利益,提倡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坚决同腐败行为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七、要自觉遵守局制订《办事公开》、《反腐保廉》、《服务承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廉政制度。

八、**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上述规定,违者视其性质和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
一、为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坚持从严治校,依法治校,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教学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度。

二、“一岗双责”即部门负责人在对业务工作负责的同时,又对所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负责,要采取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防止不廉行为在本部门发生。

三、坚持“党政齐抓共管、有关人员各负其责、全体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四、为了把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成立风险岗位廉能工作领导小组。

五、“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
(一)领导小组组长作为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调查。

(二)领导小组副组长协助组长,发挥参谋助手、组织协调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其他成员要分别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狠抓落实。

(四)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负责监督检查职能。

六、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明确廉政责任,将任务、目标、
要求、责任逐级分解、细化,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七、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实行按季分析、自查自纠、年终报告、责任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落实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

八、对违反"一岗双责"制度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2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202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202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详细版)目录一、任务目标 (2)二、责任内容 (2)三、责任考核 (5)四、责任追究 (6)为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党组织和党员整体素质,以党风引领行风开创医院党总支廉政建设新局面。

坚决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定力,全力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和局党委(组)的各项决策部署,发挥好党组织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任务目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明晰责任界限,完善责任体系,健全体制机制,创新载体抓手,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切实做到主体明确、责任清晰、担责有力、问责有效,促使党支部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承担和落实好“两个责任”,真正把反腐倡廉职责履行到位、工作开展到位、任务落实到位,以良好的党风政风推动卫生健康工作持续快速发展。

二、责任内容1、履行组织领导之责。

各班子成员及科室主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与医院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每年根据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研究确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目标,制定工作计划,落实推动措施,细化任务分解,厘清责任清单,开展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医院党支部报告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情况。

党支部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各科室主任作为科室“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工作,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第一章党政干部廉洁勤政守则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自觉接受监督,敢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认真执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二、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务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不私自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

三、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公共财务管理使用规定,无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和私设帐外资金、“小金库”的行为。

四、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工作制度办事,不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利用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及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五、管住、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对涉及他们利害关系的事情应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之谋取利益。

六、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在住房、通讯工具及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按规定办事,无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现象。

七、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主动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积极支持、配合执法执纪机关对责任范围内违法违纪问题的查究,无袒护、说情、好人主义现象。

八、勤政务实,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行为。

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关心群众疾苦,处理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无与民争利、侵害职工利益的行为。

同时,每个党员干部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几项规定为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端正工作态度,完善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作如下规定:一、完善请假制度1、副科级以上干部,所有类别的请假(含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因公外出等)都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工作制度:省直机关纪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制度

工作制度:省直机关纪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制度

工作制度:省直机关纪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制度第一条为深入推进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制度,结合省直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是指省直机关纪工委为推动省纪委和省直机关工委重点工作落实,或根据了解和掌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省直单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进行约谈,以进一步了解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要求,推进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三条约谈每年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进行,每季度组织一次,也可随时进行。

具体约谈工作事宜,由综合审理室负责。

第四条约谈由省直机关纪工委书记主谈,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委托省直机关纪工委副书记主谈。

第五条根据约谈对象问题和情况的不同,约谈主要分以下几种:一是任职约谈。

对新任机关纪委书记进行强化组织纪律观念、明确工作职责、廉洁从政、自警自律的廉政教育谈话。

二是重点约谈。

围绕省纪委和省直机关工委部署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约谈,了解工作进度并提出要求,确保完成重点工作任务。

三是警示约谈。

对信访举报件或案件较多,或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单位,对机关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四是专项约谈。

对于省直机关纪工委布置的专项工作任务没有及时完成的,有针对性地对机关纪委书记进行约谈。

第六条约谈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拟定约谈实施方案。

根据工作安排和需要,拟定约谈实施方案,报省直机关工委有关领导同意后实施。

(二)通知约谈对象。

提前3天将约谈的主题、对象、时间、地点等事项通知约谈对象所在单位机关党组织或约谈对象本人。

(三)进行约谈准备。

约谈人应熟悉约谈对象所在单位机关党组织、机关纪检组织的基本情况和约谈对象日常表现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准备谈话提纲,提高约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实施约谈。

主谈人应向约谈对象说明约谈主题及原因,指出问题并听其解释和说明。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及要求党组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统一领导责任。

一)认真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规定的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保证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政治任务纳入年度全局性工作规划,认真研究部署。

做到任务清楚、责任明确、措施有力。

三)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题分析和研究,及时把握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群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指导工作的意见。

四)实施专项检查考核,并将结果作为党支部和支部成员评先、评优和调整使用的必备条件。

五)强化党内监督,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政自律。

六)建立健全严格的规章制度。

党组书记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一)认真组织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规定和制度,确保令行禁止。

二)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本局的党风廉政亲自策划,亲自部署。

三)对重要件、严重案件线索和严重案件查处要态度明显,亲自批示,亲自干涉或亲自协调,对下级党委、政府、XXX 的件和违法违纪案件要认真办理,及时查处。

四)严格自律,管住自己和配偶、子女,管好身边事情人员,管好支部和行政一班人,带好队伍。

严格要求,勇于管理,不怕得罪人。

五)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章责任追究第七条有下列景遇之一者,区别责任,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党组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予以转达批评或实施诫勉谈话。

一)对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研究、贯彻和落实的。

二)对收到上级有关群众上访、来访和举报的批转件不过问、不处理、造成重访和再次举报的。

三)对经检查财务管理、人事调整、任免、重大事项决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等有关制度不健全的。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必须保持廉洁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党政干部保持廉洁的若干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中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廉政勤政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干部廉政规定(一)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增强为政清廉的自觉性,并切实抓好分管单位和科室的廉政建设。

(二)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准营私舞弊,贪赃枉法。

(三)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一律不得经商办企业。

领导干部不得担任或兼任企业领导及担任名誉职务,不得利用职权为其亲友经商提供方便条件。

(四)退休干部的经商办企业问题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离退休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的若干规定》执行,必须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报局党组审核,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五)领导干部家中婚丧嫁娶不得大操大办,禁止借外出开会、学习、疗养等名义公费旅游。

(六)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装修住房,不准建私房,不准转卖、出租公房。

(七)除政策规定外,领导干部不得用公款配备通讯设备,不得用公款为个人支付上网费用。

(八)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车改决定,遵守本单位车辆使用办法,不得动用公车办私事,不得以工作名义借用所管辖企事业单位车辆或变相报销用车费用。

二、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规定(一)全局职工要从严要求自己,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把保持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作为端正党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手段和重要内容。

(二)全局职工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不准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不准乱收费、乱罚款。

(三)严禁机关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任何人不得担任或兼任企业领导及担任名誉职务。

(四)不得利用职权向基层和职工群众索要钱物,不得到所管辖的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不准借布臵工作、业务检查之机敲诈勒索、以权谋私。

(六)工作人员要秉公尽责,不准利用职权向基层单位和个人索贿,不得为谋取私利而行贿受贿。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章制度.doc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章制度.doc

高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增强廉政观念。

二、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把机关建设成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单位。

教育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当好人民公仆思想,培育和造就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机关工作人员队伍。

三、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干净干事。

杜绝“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的现象,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干净干事、争当廉洁从政典范。

四、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要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围绕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要求,按议事制度、议事范围、议事原则、议事纪律,形成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的科学决策机制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科学机制。

五、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中,要严格财务制度,不准借开会、学习、接待来往客人等事项,用公款参与高消费。

六、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要求党员干部在行政中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障人民利益,提倡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坚决同腐败行为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七、要自觉遵守局制订《办事公开》、《反腐保廉》、《服务承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廉政制度。

八、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上述规定,违者视其性质和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党风廉政教育诫勉谈话制度_规章制度党风廉政教育诫勉谈话制度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筑严拒腐防变的思想政治防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实行同领导干部廉政教育诫勉谈话制度,是以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关口前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领导干部进行教育、保护和监督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谈话本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条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谈话:(一)职务晋升或者工作调动时,进行必要的廉政教育;(二)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定期工作目标,造成一定损失的;(三)不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闹无原则纠纷,搞不团结,影响正常工作的;(四)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需要提醒或教育帮助的;(五)对群众反映或举报经调查有轻微违纪,不够党政处分的;(六)对群众反映举报失实,需要澄清或打招呼的;(七)有其他需要通过诫勉谈话了解或解决的问题。

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机关风廉建制度1、坚持委统领导,政齐抓共管,各科室、属单位各负其责,干部职工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委对各科室、属单位的风廉建负全面领导责任。

委书记对风廉建负总责;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风廉建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风廉建负总责。

2、实行风廉建责任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要把风廉建作为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干目标管理,与应急管理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3、委每年召开一次专门会议,研究部署风廉建和反腐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和通报风廉建和反腐工作开展情况,提出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意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研究本单位的风廉建情况专题例会。

4、严守政治纪律,坚决执行路线、方针、政策和关于加强风廉建、反对腐的各项规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保持高度一致。

5、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性风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员、干部学习风廉建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引导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发展观,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抵制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提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6、严肃组织制度和组织纪律,严格因公外出审批制度,不准利用出差之机进行公费旅游,确因正常的会议、学术活动需要外出者,需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

7、严格依法办事。

不准接受对公正执行公务可能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8、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自觉执行财经纪律。

严格财务审批手续等各项管理规定,不得挪用公款,不得公款私存;严格履行财务审计制度,不准以任何名义公费旅游、餐饮及其他娱乐活动。

9、严格人事管理和人事纪律。

认真贯彻执行《政领干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任、解聘、调入手续,严格人事工作纪律,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做到公道正派,光明正大,不徇私情,不搞远近亲疏和任人唯亲,不搞封官许愿,不跑官要官要待遇。

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为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风建设促进机关支部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倡导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支部书记、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四、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五、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做好机关支部信访件的调查工作,及时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支部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为了保持清正廉洁,防止腐败,强化自我约束机制。

根据中央、省、州、县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结合我乡机关实际,经全体同志充分讨论,建立如下廉政制度:一、要甘当公仆。

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爱本职工作,继续发扬密切联系群众,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多作贡献。

二、要改进作风。

全体工作人员要讲实效、办实事,不搞形式主义;要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不用公款请客送礼;开会不发纪念品;对上下级和外地客人,按接待标准,积极热情接待;下乡应在职工食堂就餐,并按规定交费;坚持同城不吃饭,下乡不喝酒。

三、要清正廉洁。

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不得利用权力为子女亲属安排升学、就业、参军、提干、晋级;不得利用职权索贿;不把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变为有偿服务;严格按照小汽车管理办法使用小汽车,因私用车要按规定付费;严禁贪污、挪用公款。

四、要政务公开。

全局性的工作,如年度计划、年度工作安排、经费开支、评选先进职工、奖惩等重大问题,应广泛征求意见,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讨论决定问题时,涉及的有关人员应该自觉回避。

五、要严格考核制度。

平时的考核,由纪委负责考核;作为评选评优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考核一次,年终总评。

六、党风廉政建设措施:(一)增强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自觉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带头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维护党纪和法规的尊严;(三)不准把职权、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变为有偿服务,坚决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发生;(四)勤俭节俭,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不准用公费旅游;严禁公车私用;(五)严格遵守财会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不准乱写乱批条子,不搞任人唯亲,拉帮结派;(六)严禁假公济私,教育管好自己身边工作人员及亲属。

七、廉政规定:(一)六不准:1、不准接受宴请。

2、不准进出歌舞厅、桑拿等场所。

3、不准参与公款支付的消费活动。

4、不准受贿、索贿。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一、中心党政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部室负责人对本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老龄服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和考核。

三、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四、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年终要有总结。

2、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约束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增强国法、政纪观念。

4、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法规制度,结合中心各部门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5、认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查找解决班子和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

6、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廉政准则》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教育并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其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不廉洁行为。

7、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和举报工作,积极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规章制度:市级机关党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络员制度

规章制度:市级机关党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络员制度

规章制度:市级机关党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络员制度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强责工程”,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级机关党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络员制度。

一、指导思想通过建立党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络员制度,积极探索市级机关党组(党委)、派驻机构工作联动的新途径、新机制、新方法,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效果,确保“两个责任”协调有效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人员确定1.党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络员要求政治素质好、党性修养高、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熟悉本单位情况的中共党员。

2.党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络员一般为各单位组织人事处或机关党组织负责人,也可成立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办公室或主体责任联络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职责党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络员主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推动落实、联系沟通、组织协调、情况反馈、情况报告等职责。

具体为:1.协助党组(党委)领导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年初专题研究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包含党组(党委)班子集体、党组(党委)书记、党组(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三个类别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以“签字背书”形式与下级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协调推动组织实施、检查监督、收集反馈和总结汇报落实情况等;协助党组(党委)班子集体做好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工作。

(2)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健全完善议事规则。

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会、述责会和分析会,汇总情况,分析形势,查找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对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参加党组(党委)、行政相关会议,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人员的思想状况、廉洁自律等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制度

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建设一支廉洁从政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适应食品药品监督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法律法规学习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要长抓不懈、警钟长鸣。

二、学习教育内容主要根据中央、省、市纪检委对反腐败工作的要求部署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要牢固树立“52个不准”就是制度、就是“高压线”的思想,增强遵守制度、贯彻制度、维护制度、落实制度的自觉性,结合正反典型事例,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实施。

三、要坚持发挥领导班子中心学习组带头引导作用,开展好定期学习教育活动,领导班子中心学习组每两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学习,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同时还要组织好不定期的典型事例教育。

四、学习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运用理论指导工作,提高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五、改进学习方式方法,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

要利用集中讨论、理论讲座、中心发言、学习报告会等方法,提高干部学习理论的兴趣,使理论学习收到实效。

六、坚持学习考勤制度。

全局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集中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者,必须经过批准。

七、严格学习纪律。

集中学习时,不准接待客人,不准擅自离开会场,必须关掉手机等通讯工具。

八、坚持记学习笔记。

集中学习和自学必须记学习笔记,要积极参加理论研讨和工作调研,积极撰写理论文章和调查报告,提高运用理论说明实际问题的能力。

九、坚持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

机关党委负责对理论学习的考核,定期检查各支部学习组织情况、个人学习和笔记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同时对有关的专题学习,组织必要的座谈。

2024年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制度范例(三篇)

2024年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制度范例(三篇)

2024年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制度范例党政正职在职责范围内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并对本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情况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一、坚决贯彻市委及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与要求,依据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并落实责任目标,与班子其他成员及科室签订明确的目标责任书。

二、持续深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状况,及时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积极应对并有效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三、领导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与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规划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全面落实。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既定规定与程序决策涉及人、财、物等重大事项。

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廉政法规,同时加强对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管理,共同维护廉洁自律的良好风尚。

六、全面管理并优化领导班子建设,有效引领团队发展。

定期召开年度领导班子会议,针对班子成员干部的思想、作风问题及违法违纪行为,亲自进行谈话,实施告诫、纠正与处理措施。

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责任到人,追究到位。

关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一、根据各自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部门正职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正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相关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及时解决分管单位在反腐倡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参与分管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纠正不正之风与相关问题,并及时向党组汇报。

三、组织领导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向本级领导班子提出奖惩建议,并督促分管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严格遵守廉政法规与制度,发挥表率作用,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与群众监督,同时加强对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管理。

五、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既定规定程序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研究与决策。

六、积极支持违法违纪行为案件的查处工作。

2020年局机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2020年局机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2020年局机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党委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和《廉政准则》以及有关党纪党规,模范遵守党的纪律。

抓好“廉政勤政、拒腐防变”的教育。

二、党委的每位成员应加强思想修养,增强党性,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御各种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

三、全体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要做到高标准、严要求、洁身自好、廉洁自律、恪尽职守,促进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以良好的风气推动和促进我局各项工作。

四、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任何党员,不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都要做到严守党纪国法,不贪赃枉法,不以权谋私。

五、党委要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规党纪教育,使党员熟知党规党纪的内容,自觉遵守党规党纪,从根本上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六、认真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制止奢侈浪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工作效率。

七、认真转变工作作风,经常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到及时总结和整改。

八、在党员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先进党员的活动,教育党员以他们为榜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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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反对腐败,促进党员干部及每个工作人员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教育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群众路线,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反腐倡廉的指示精神,学习党纪政纪条规,使每个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廉政意识。

2、开展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教育和“两个务必”教育,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提高每个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艰苦奋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进行经常性地示范和警示教育,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二、工作作风
1、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勤政为民,提高办事效率。

各科室每周一要向分管领导汇报上周工作开展及本周工作要点,并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各科室人员每年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的时间不能少于一周。

要通过调研及时掌握全县经济运行的特点和问题,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三、规范管理
1、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办事单位的任何馈赠;不得参加单位安排或者支付费用的
宴请、娱乐和旅行活动;不得在办事单位为自己、亲友谋取私利。

2、工作人员不得干预单位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四、干部交流
1、坚决贯彻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好选人用人关。

对选拔任用干部和重大人事调整,由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2、坚持重要岗位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一般在本岗位工作满5年的干部,要进行轮岗交流。

五、监督检查
1、对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官僚主义作风的承办人,可向纪检组及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提高公众对政府办工作的问责程度。

2、纪检组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能,加强监督检查。

认真对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认真调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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