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乡村治理面临的困境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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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乡村治理面临的困境及对策研究

作者:王俊博

来源:《乡村科技》2019年第19期

[摘要]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农民在我国历史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我国“三农”问题得到了大大的改善。但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今天,我国乡村治理仍然面临一定的困境。基于此,本文在对中国乡村治理面临的困境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政策性建议,以期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

[关键词] 乡村治理;乡村振兴;全面小康社会

[中图分类号] D42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19)19-08-2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并且在此基础上做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而乡村的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1]。因此,对于当前我国乡村治理面临的困境和对策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1 当前我国乡村治理面临的挑战

1.1 乡村精英严重外流,乡村治理人才缺失

村民是乡村治理最基础的组成部分,也是乡村治理能否取得成效的决定性因素。但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人口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最明显的就是乡村人口老龄化严重。相较于农村而言,城市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良好的就业机会,因此,村中的年轻人大多选择离开农村到城市发展。这就出现了一个现象,即年纪轻、有知识、有技能的人才大量流失,只剩下一些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还在农村坚守着。一方面,对于乡村治理而言,基层干部的素质是影响乡村治理效果的重要因素。村中的领导干部由于年纪普遍偏高,受到自身文化水平和思维方式的局限,使其在乡村治理方面滞后于当前我国社会发展。另一方面,村民领导干部队伍老龄化也造成了基层干部的后备资源短缺,一些农村籍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大多不会回到农村,因此,村民干部队伍急需补充新鲜力量。总之,治理人才的外流是造成乡村治理水平低下的重要原因。

1.2 基层党建相对薄弱,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松散

党员队伍在乡村治理中的地位是极其重要的,具有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但是,目前乡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却远远落后于现实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党员来源渠道受限,部分党员自身能

力有限。由于村中人口老龄化和空心化程度比较高,这就导致了可供发展党员的对象稀少,因此村中党员大多数是当地农民出身。部分农民党员受到学历水平、知识结构等自身条件的限制,自身所掌握的理论知识有限。而且党员干部外出学习交流的机会较少,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的培训,所以根据自身所掌握的知识很难对乡村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有深刻的分析和认识。另一方面,部分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对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的理解有一定的偏差,而且逐渐形成了一种错误的思维模式,即以领导者的姿态管理广大村民,缺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这就造成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不足和对广大村民的号召力不够,严重削弱了党在群众心中的地位和权威。

1.3 村民自治流于形式,乡村自治管理水平低下

村民自治在乡村治理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其中,农民通过民主选举选择村中负责人是村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但是在选举的过程中,村中一些大家族会通过各种途径来干扰村民选举,更严重的会采取贿赂选民、拉拢选票的方式来操纵村民的换届选举。这使得一部分村民不能充分行使选举权,严重阻碍了村民自治制度的健康发展。与此同时,农村“两委”在进行决策时,部分农村宗族势力会处处维护本家族利益,这就使得一些决策不能充分反映民意,群众敢怒不敢言,不满情绪日益高涨,严重影响了村民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

1.4 法律服务体系薄弱,乡村治理法制化水平有限

乡村的法制建设是实现乡村治理有效的重要保障。在乡村治理的过程中,虽然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乡村治理有相关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大都是从宏观意义上把握的,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一系列的具体问题,而且部分领域的乡村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近年来,随着国家惠农富农政策的出台与实施,农村的经济获得了较快发展,村民收入也在不断增加,但是村民的法治理念仍非常淡薄。与此同时,一部分基层领导干部由于意志不够坚定,缺乏相关的法制观念,形成了一种人情大于法律的观念,在金钱面前失去了自我,导致贪污腐败之风盛行。

2 加强我国乡村治理的政策性建议

2.1 吸引社会各界人才,为乡村治理提供人才支撑

乡村治理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解决人才短缺问题,因此,吸引人才是各级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的问题。首先,可以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先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中选择合适的人才进行培养。一方面是因为这些人出生在农村、生长在农村,对于乡村具体情况的认识比较深刻,有助于抓住乡村建设的主要矛盾;另一方面,由于他们曾经接受过先进技术和知识的培养,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广阔的视野,有助于迅速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其次,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情况,适当降低大学生村干部的选拔与任用标准,不断为农村干部队伍输送“新鲜血液”[2]。通过这种方式让更多年轻的干部能深入基层发挥自身能力,能通过基层的工作锻炼和提升自身,更可以增强他们对群众的感情,提升治

理基层、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为今后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夯实基础。最后,减轻基层干部的工作压力,为其提供更多外出交流和学习的机会,让他们有机会去学习那些先进的治理经验。与此同时,通过财政拨款提升基层领导干部的工资待遇和福利水平,从而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留住那些坚守在一线的基层乡村干部。

2.2 规范基层群众的政治生活,提升村民自治水平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广大村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徑。因此,为了保障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提升村民自治水平,一方面要保障民主选举的有效进行。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村民实现自己管理自己的有效途径,因此必须保证选举过程和结果的公平性和公开性。与此同时,应不断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让民主选举在阳光下进行,从而积极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另一方面在进行民主决策时要依托村民会议、村民议事会等基层群众组织,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充分保障和落实村民的知情权和决策权[3]。

2.3 完善基层法律体系,推进乡村法治建设

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准则和手段,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而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微观基础,也必然要坚持法治的理念。乡村的和谐稳定是国家和谐稳定的基石。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构建有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需要法治的强力保障。一方面,要健全基层权力制约与监督的法律制度,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基层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治为民的意识,提升农民的法制素养,努力培养一支懂法爱民的工作队伍,提高基层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另一方面,要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增强对广大农民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公益性法律服务,引导广大农民运用法律来维护和保障自身的合法利益和诉求,从而提升乡村整体的法制化水平[4]。

2.4 弘扬优秀的家风家训,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因此,在乡村治理的过程中,也要坚持德治和法治相结合的理念。在乡村治理中融入德治,能为乡村自治和法治赢得情感支持,从而真正做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因此,要充分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当今时代变化的新需要,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引导村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5]。这就需要充分挖掘新时代的村规、家规、家风、家训,以乡规民约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和村容整洁,营造积极、有为、向上的村民精神面貌,更好地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新农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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