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所设置基本标准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村卫生室(所)设置基本标准
村卫生室是承担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残疾人康复等工作的非营利医疗机构,不设住院病床(产床),只提供易于诊断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一般诊疗和转诊服务。
一、人员
(一)每千人口配备1-1.2名乡村医生,按《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二)设医技科室的,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房屋
(一)行政村人口2000人以上的,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2000人以下的不少于80平方米;1000人以下的不少于60平方米。
(二)诊疗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值班室五室分开。
(三)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平方米;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三、设备
(一)基本设备。
诊桌、诊椅、方盘、纱布罐、诊察凳、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身高体重计、出诊箱、压舌板、接种包、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污物桶、高压灭菌设备、处置台以及至少50支各种规格的一次性注射器等。
(二)急救设备。
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四、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