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线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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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保障射线作业的安全性,维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身体健康以及环境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射线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二、射线作业人员的管理1. 射线作业单位应将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培训合格证明备案,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2. 射线作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射线作业管理部门或专职射线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射线安全管理工作。

3. 射线作业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射线作业,禁止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射线作业。

4. 射线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符合从事射线作业的条件。

如发现健康问题,应及时停止射线作业并接受治疗。

三、射线设备的管理1. 射线设备应经过专业审批和验收后方可使用,并在设立场所明显位置标识射线设备使用区域。

2. 射线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并建立设备台账,详细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记录。

3. 射线设备使用前应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并经过专业人员的培训后方可使用。

四、射线防护措施1. 射线作业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射线防护区域,并在区域入口处设置警示标识和警戒线,禁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

2. 射线防护区域应设置隔离措施,控制射线泄漏的范围和强度,改善射线防护条件,确保射线超标较低。

3. 射线作业人员应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设备,包括防护服、防护眼镜等,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五、射线事故应急处置1. 射线作业单位应编制射线事故应急预案并向相关部门备案,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射线事故。

2. 射线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射线泄漏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措施,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3. 射线事故发生后,射线作业单位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六、射线作业记录和报告1. 射线作业单位应建立射线作业记录和报告制度,详细记录射线作业的时间、地点、射线强度、作业人员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资料备查。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射线作业是指使用放射性物质、射线源或放射性设备进行科研、医疗、工业等活动的过程。

由于射线的高能量和辐射性质,射线作业需要严格的安全管理,以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

本文档旨在制定射线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射线作业的安全执行。

2. 安全责任1.射线作业主管单位负有最终的安全责任,并应指定专人负责射线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2.射线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安全和环境安全。

3.射线作业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了解射线作业的相关知识和安全操作要求。

3. 射线作业场所管理1.射线作业场所应设立明显的标识,标明“射线危险”、“禁止入内”等安全警示标志。

2.射线作业场所应定期进行辐射剂量检测,确保辐射剂量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3.射线作业场所应妥善保管放射性物质、射线源和放射性设备,防止泄漏、散失、损坏等情况的发生。

4. 射线作业设备与装置管理1.射线作业设备与装置应按照规定的安全要求进行设计、制造和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

2.射线作业设备与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的运行。

3.射线作业设备与装置的使用和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资质。

5. 射线作业流程与操作规程1.射线作业流程应明确规定,包括前期准备、射线操作、事故处理等环节。

2.射线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严格遵守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3.射线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具,如铅衣、手套等,减少辐射暴露。

6. 射线作业事故处理1.射线作业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置。

2.射线作业事故调查应追究责任,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射线作业事故应及时进行辐射剂量监测,确保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安全。

7. 射线作业安全培训与考核1.射线作业人员应接受定期的安全培训,了解新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要求。

2.射线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考核,以评估其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板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板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板1. 前言为了确保企业射线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环境的安全,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部进行射线作业的部门和员工。

全部相关人员必需遵守本规定。

2. 安全管理责任2.1 企业管理负责人:负责订立和实施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确保该规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供应必需的培训和设备。

2.2 射线作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引导射线作业,确保作业符合本规定的要求,并供应必需的安全防护措施、培训和监督。

2.3 射线作业人员:必需持有合法有效的射线作业资质证书,严格依照作业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搭配射线作业负责人进行安全管理。

3. 射线作业准入管理3.1 射线作业前必需进行准入审批,由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并发放准入证明。

3.2 准入审批料子包含:射线作业计划、作业流程、安全防护措施、作业设备检测合格证明等。

3.3 审批通过后,射线作业负责人负责组织作业前的设备检查、测试和安全演练,并记录相关信息。

4. 射线设备管理4.1 全部使用的射线设备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

4.2 射线设备必需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识,配备紧急停机按钮,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4.3 射线设备使用人员必需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证书,并遵守设备使用规程。

5. 射线防护措施5.1 射线作业现场必需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2 订立射线作业的安全工作程序,确保作业人员在射线照射区域内的安全。

5.3 作业人员必需配备个人防护设备,包含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5.4 射线防护区域必需设有探头监测系统,及时监测射线剂量,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5.5 射线防护设备必需定期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5.6 防护措施使用欠妥或遗失的情况必需及时报告,并进行必需的增补和更换。

6. 射线作业人员培训与考核6.1 新进射线作业人员必需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射线作业的安全, 保护人员和环境的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射线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射线作业应以安全为第一原则, 遵循科学、规范、统一、合理的原则, 做到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第二章射线作业的组织管理第四条实施射线作业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并向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实施射线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和组织实施射线作业计划, 并定期进行射线作业的评估和监测。

第六条实施射线作业的单位应建立射线作业台账, 记录射线作业的基本信息, 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

第七条实施射线作业的单位应定期进行员工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实施射线作业的单位应加强对射线设备和装置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测和检修。

第三章射线作业的安全措施第九条在进行射线作业前, 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条射线作业应在封闭或隔离的区域内进行, 限制工作区域的进出口, 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第十一条实施射线作业的单位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十二条在射线作业现场, 应设立射线监测仪器, 实时监测射线辐射水平, 确保辐射水平的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

第十三条射线作业应遵循射线时间和剂量限制, 不得超过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限值。

第四章射线作业的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射线作业发生事故时, 应立即停止射线作业, 组织人员撤离现场, 并启动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射线作业事故的处理应及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 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事故报告。

第十六条在射线作业事故的处理中, 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防止事故扩大, 保护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第十七条对射线作业事故的责任追究, 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 严肃处理涉事责任人。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了保障射线作业安全,保护人员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射线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射线作业应当依法进行,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射线作业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射线作业安全。

第四条射线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射线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二章射线作业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射线作业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射线作业安全管理组织。

第六条射线作业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射线作业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射线作业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射线作业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射线作业设备和装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

第八条射线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射线作业风险评估方案,全面评估射线作业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九条射线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射线作业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三章射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第十条射线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射线作业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的射线作业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射线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射线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二条射线作业人员应当配合射线作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如实向单位报告射线作业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射线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射线作业单位的安全纪律,不得违反射线作业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要求。

第四章射线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第十四条射线作业单位应当根据射线作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射线防护设备、设立辐射检测站等。

第十五条射线作业单位应当对射线作业场所进行规范管理,保持清洁、整齐,及时清理和处理放射性废物。

第十六条射线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射线作业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做好应急救援设备的维护和备用。

第五章射线作业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第十七条射线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射线作业事故预防机制,包括定期进行射线作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现场射线探伤作业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现场射线探伤作业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现场射线探伤作业安全防护管理规定现场射线探伤作业安全防护管理规定1.目的加强现场射线探伤的安全防护管理,防止误照射,减少不必要的辐射。

2.适用范围适用于现场射线探伤作业全过程。

适用于参与射线探伤的所有人员,及附近可能受到辐射的其他人员。

适用于我厂所有的射线探伤装置,目前拥有6台X射线探伤机。

3.要求3.1射线探伤操作人员必须持有《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3.2每台射线探伤机应配备2名及以上操作人员,和1名及以上监护人员。

3.3探伤作业地点应设置安全防护区,防护区半径依照时间、距离、屏蔽三要素进行估算,使防护区边界的辐射剂量不超过2.5μSv/h。

为尽量降低周围人员受到的辐射剂量,可将估算距离乘以2作为实际防护区半径。

3.4办理《射线探伤工作票》,告知探伤作业所在地的值班长或当班管理人员:探伤时间、作业地点、联系方式、安全区范围。

3.5探伤作业前,沿安全防护区边界拉起警戒带,楼梯口、人行通道等可能有人经过的路径上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作业现场要设置醒目的《探伤作业安全责任承诺》,注明辐射安全责任人姓名、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

3.6探伤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配戴个人热释光剂量计,携带个人剂量报警仪。

监护人员负责警戒主要出入口,沿安全防护区边界测定辐射剂量,并记录。

3.7探伤作业后,告知值班长或当班管理人员作业结束,清理探伤作业区域,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射线探伤机的领取、归还应登记台账,质检部定期核对台账与实物(每周至少一次)。

5原则上,现场射线探伤作业时间为凌晨1:00到4:00之间,若作业时间增加或变动,应经公司安全管理部、作业地点管理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6移动探伤作业应有5台及以上探伤装置,禁止使用超过10年的探伤装置。

4.说明a)本规定由质检部制订,并由质检部负责解释。

b)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现场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现场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现场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seek; pursue; go/search/hanker after; crave; court; woo; go/run after1 目的针对XXXXXXXX项目,本规定明确了XXXXX工程安装范围内在项目现场进行射线作业的安全卫生防护管理、保障作业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等要求.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XXXXXXXX项目工程安装范围内建设工地的所有射线作业及放射源的管理.3 定义辐射安全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件是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辐射工作的许可证.射线作业人员是指由政府机构许可操作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人员.安全防护区域控制区/管理区/安全区对于X射线作业,控制区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对于γ射线作业,控制区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该区域为绝对禁入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该范围.对于X射线作业,管理区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对于γ射线作业,管理区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但在控制区以外,该区域只能由射线作业人员作业时进入.边界处应有“当心,电离辐射”等警示标识,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该区域.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安全区,该区域为公众可进入的区域.型放射性同位素、X型单向、周向射线装置的防护管理方式相同.4 职责检测单位职责对本单位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及射线作业的安全和防护工作负责,依法对其造成的放射性危害承担责任.确保本单位依法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件、射线作业人员依法取得有效资格证书,并按规定从事射线作业.负责制定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运输、使用、储存及射线作业的各项安全和防护措施.负责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防护方案的编制,定期演练应急救援方案,调查、上报辐射事故.射线作业前,及时做出射线作业现场公告.负责射线作业票的会签流转.放射源库管理单位职责根据国家、地方环保部门及平顶山三梭尼龙发展有限公司对放射源库的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负责源库内放射源的安全管理,配备有资质的人员,对放射源的出入库进行管理;负责对放射源库内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负责出入库的探伤源进行检查、检测,对不符合辐射安全要求的放射源,有权拒绝入库;监理单位职责负责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作业安全与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安全问题整改情况的检查确认,作好检查记录.负责对检测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件、作业人员资格的检查、备案工作.负责对检测单位放射源状况记录、放射量测量仪测定记录进行检查确认,并审核射线作业许可证.在射线作业前,协调作业条件,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或参与本监理区域内辐射事故/事件的调查.负责对检测单位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防护方案的编制情况进行检查.工程管理部职责负责跨项目组区域的射线作业协调,组织召开射线作业协调会,确定相关会签或告知单位.项目组职责项目组负责本区域内射线作业的协调,将影响到本区域的所有射线作业信息通知到本区域内受影响单位,并组织受影响单位会签确认.HSE管理部职责审核进入施工现场的放射源,统一编号建立放射源档案,指定源库.负责审查检测单位的HSE资质.在检测单位进行射线作业时采取抽查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审批射线作业许可证,公告.负责指定检测单位运送放射源具体路线.门卫根据射线作业时间,对放射源进出工地进行管理.5 许可证审批流程许可证审批流程说明:检测单位在射线作业前应进行风险识别,并制定安全措施,落实作业地点的作业条件,填写好作业许可证后,报监理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项目组区域内的作业许可证报项目组协调确认,跨项目组区域的报工程管理部协调确认.确认完毕后,再由综合管理部进行会签.最后,作业许可证由HSE管理部审批,并负责公共告知.在项目组区域内审批通过的射线作业,项目组应告知受影响单位,并组织告知会签.跨项目组区域审批通过的射线作业,工程管理部负责告知受影响的项目组,项目组再告知管辖范围内的受影响单位,并组织告知会签.监理单位应对射线作业前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如果射线作业的影响区域涉及到乙烯项目经理部以外的单位,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协调,并将协调结果和影响单位的联系人提供给射线作业单位,由射线作业单位进行受影响单位会签.6 管理内容和要求检测单位资质及要求检测单位必须依法取得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件,按规定从事射线作业,禁止无证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种类和范围进行射线作业.检测单位必须具有与安全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件资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人员,有专门的安全与防护机构或者专职、兼职安全和防护管理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检测单位必须具有健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措施.人员要求射线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及本单位内部安全和防护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在取得有效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放射性作业.射线作业人员应无职业禁忌,必须进行一年一次的定期体检.射线作业人员接受剂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规定正常情况下,射线作业人员接受的剂量应控制在20mSv/年.需配备个人剂量仪和个人剂量报警仪,个人剂量仪至少每季检测一次.放射源管理检测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放射源,须经HSE管理部审核,统一编号建立放射源档案,并储存于指定源库,集中管理.源库周边50米范围为防护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防护区域及放射源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材料,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放射源库必须24小时有专人值守,严格交接班制度.放射源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即源库大门钥匙由值守人员掌握,储源柜或铅箱钥匙由检测单位人员掌握.检测单位作业人员需凭有效的射线工作人员证和射线作业许可证,按射线作业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源库提取放射源,值守人员根据许可证上注明的源号发放,并对源表面剂量进行测量后,在辐射源出入库登记表见附件四上签字确认.放射源入库时根据辐射源出入库登记表中记载内容逐项核实,并对表面剂量进行测量,签字确认.运载放射源的车辆必须车况良好,专车专用,并有醒目的专用车标志,严格遵守厂区限速规定.不得搭乘其他无关人员,放射源在车内应稳妥放置并不得与其他材料混载,并始终在监护人的监视之下.载源车辆在中途不得任意停靠,工作完毕后立即将放射源送回储源库.作业管理检测单位必须编制专项防护方案,报监理单位和HSE管理部审查备案.射线作业应尽量在预制场进行,减少施工现场的拍片量.一般要求使用定向X射线机,对于不能使用X射线机的特殊部位,应经工程管理部、监理单位、HSE管理部同意后,方可使用γ射线机.射线探伤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夜间22:00至次日5:00.因工程需要,需在其他时间内拍片的,由检测单位提出申请,经工程管理部、监理单位、HSE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同意,落实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检测单位必须提前申办射线作业许可证,现场射线作业时间根据工程进度及季节变化由所在监理单位的审核、HSE管理部核实审批后,方可确定具体作业时间.严禁超出规定时间和场所进行射线作业.射线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1天,原则上一天一办,节假日除外.检测单位应于当天15点之前办完射线作业许可证,于下午16点前,在现场射线作业公告牌上对作业情况进行公告.在射线作业时作好控制区边界的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射线警示标志包括警示灯、警示牌、警示带、警示绳.警示灯为红色频闪灯,每个作业点不少于四盏;警示牌使用反光材质制作,板面中文书写“当心,电离辐射”等警示语,每个作业点不少于四个警示牌.检测单位按作业时间进入现场后,根据射源放射强度确定的安全防护半径,沿管理区外边界使用警示带或警示绳全封闭围护.警示灯、警示牌沿警示带或警示绳四个方向间隔分布.作业开始前,检测单位作业人员必须对警戒线以内的无关人员清场,在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并由监护人沿警示绳巡检防止其他人误入.在装置区或其他特殊区域内作业的检测单位,应根据平顶山三梭尼龙发展有限公司的巡检要求,停止检测作业.射线机作业结束后必须使用放射量测定仪对作业地点和放射源容器进行检测,在确认放射源已进入储源罐后方可撤除警示标志.如办公中心、门岗等处于控制区、管理区范围内落实相应的措施.应急处理检测单位应当根据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的风险,制定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发生辐射事故时,检测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卫生部门报告.发生辐射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将可能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送到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或者有条件救治辐射损伤病人的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或者请求医院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救治措施.γ射线源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理检测单位应立即发出警报,使所有在场人员迅速撤离.检测单位应立即确定安全防护区范围并设置警戒标志,防止其它人员进入辐射区.立即向事故现场射线作业负责人、检测单位负责人、监理公司、项目经理部及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各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尽快赶到现场参加应急处理,努力减少对环境和人员的影响.检测单位操作人员应立即调出储源箱及铅容器待用.检测单位记录员应按时间顺序,详细记录事故发生和处理的全过程,写出书面报告逐级报告.冲洗废水的处理检测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做好冲洗片废水的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检测单位必须与有资质处理冲洗片废液的企业签定废水处理协议或合同.检测单位建立废水产生、处理台帐,报监理单位定期审核.附件1附件4。

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制度范本(4篇)

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制度范本(4篇)

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辐射防护法》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环境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使用或产生辐射源的各项活动,包括辐射源的购置、使用、运输、储存、处置等。

第三条本单位应建立辐射防护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单位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工作应依法、科学、可行、经济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本单位领导层应高度重视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第六条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辐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辐射安全设施管理制度、辐射安全培训制度、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辐射防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内各层级人员的辐射防护责任和职责,确保辐射防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2. 辐射安全设施管理制度:明确辐射安全设施的管理要求,包括辐射源的购置、使用、保管、维护等,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 辐射安全培训制度:规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培训的要求,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周期、培训记录等。

4.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置的程序和责任,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辐射事故。

第三章辐射安全防护措施第七条本单位应制定辐射防护措施方案,根据辐射源的情况确定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辐射水平在国家标准规定范围内。

第八条本单位应加强辐射源的监测和测量工作,确保辐射源的使用情况和辐射水平的监控。

第九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辐射防护设施和装备的检查和测试,确保设施和装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第四章辐射安全培训第十条本单位应定期组织辐射安全培训,包括辐射防护知识的普及、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等。

第十一条参加辐射安全培训的人员应按照培训要求进行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辐射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态符合从事辐射作业的要求。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加强射线作业管理,完善公司管理制度,规范施工操作行为。

2、范围公司施工所涉及的射线作业。

3、职责3.1安全管理科、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

3.2各部门配合执行。

4、实施4.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安全技术、防火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才能操作作业。

4.2在操作前,必须将电焊机放置在阴凉的高处,下部应垫板高20cm,并须有防雨设施,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白色工作服、工作帽,穿绝缘鞋、手套、面罩等。

4.3 焊接前,必须采用蒸汽清洗,再用苏达水或酸洗干净,必要时应留足够的通风孔或增排风设备,方可操作。

4.4 严禁焊接装有油类、易燃、易爆及有压力的设备。

4.5 进行技术复杂的高处作业和带有危险性的构件焊接,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经交底后方可作业。

4.6 操作前,应先清除现场和高处作业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离开作业现场前,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并须检查周围无余水,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准离开。

5、如违反规定项目部,公司停止拨付工程款,终止工程决算,并予以相关处罚。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是为了保障人员在射线作业中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建立射线作业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射线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射线作业的组织结构、责任和权限,规定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

2. 作业人员培训:对从事射线作业的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包括射线安全知识、作业规范和紧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如防护罩、防护服、防护眼镜等,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4. 严格控制射线工作场所的辐射剂量:对射线工作场所进行辐射剂量监测,确保辐射剂量不超过规定的安全限值。

同时,确保射线源的封堵和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5. 制定预案和应急措施:制定射线作业预案和应急措施,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保护作业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引言射线作业是一种危险行业,必须通过严格的安全管理来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本文档旨在确立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以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二、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任何从事射线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业界从事各种射线司机,操作者和管理人员;•更换和维修辐射源的人员;•监测和使用辐射仪器的人员;•参与放射医学和医疗领域的人员三、基本要求1.从事射线作业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工作证明文件和资格证书,以及必要的专业知识培训和技能考核能力。

2.射线作业现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维护通风良好,防止辐射物质泄漏,以及必要的防护措施的采取。

3.辐射剂量必须控制在规定的安全范围内,必要时应使用监测设备和剂量测定仪器对操作者和环境进行保护,并及时发现和处理任何不良情况。

4.经常进行例行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并进行及时的修复和改进措施。

5.确保在操作射线源的操作过程中,不能影响他人的安全。

四、安全措施1.环境监测:需要对现场的空气和水进行监测,确保辐射的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2.个人防护装备:所有操作者都必须穿着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服和穿戴防护装备(如非常规手套和鞋套),以保护他们的皮肤和眼睛。

3.现场标识和警告:现场需要做出警示标识,明确辐射区域以及危险性等级,以及禁止在辐射区域内进行任何不相关操作。

4.射线源使用管理:射线源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和管制要求,建立必要的出入记录、操作制度和射线源持有者的管理文件。

5.废弃物处理:所有射线源和处理后的废弃物必须按照规定做出妥善处理,防止危害人体健康。

五、应急措施在射线作业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良情况,需要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1.及时停止操作,并进行现场应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开窗通风,保持适当的距离,等待指挥中心的指令。

2.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周围人群,防止各种事故导致全员伤亡。

3.在应急场合下,应按照驾驶任务级别和表格为指令。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1.所有员工必须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对辐射物的了解,如何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等。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射线作业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作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射线作业的部门、人员和场所。

第三条射线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射线作业许可第四条射线作业前,必须办理射线作业许可手续。

第五条射线作业许可包括以下内容:(一)射线作业项目名称、地点、时间、作业人员及作业内容;(二)射线设备性能、使用范围、防护措施及注意事项;(三)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四)作业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五)作业完成后对射线设备的处理。

第六条射线作业许可应由射线作业负责人提出,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射线作业防护第七条射线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

第八条从事射线作业的人员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射线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九条射线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必要时可采取通风、抽风等措施。

第十条射线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避免不必要的照射。

第十一条射线作业结束后,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章射线作业培训第十二条从事射线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射线作业人员培训内容包括:(一)射线基础知识;(二)射线设备操作及维护;(三)射线防护知识;(四)事故应急处理;(五)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章事故应急处理第十四条发生射线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五条射线事故应急处理包括以下内容:(一)立即通知安全管理部门;(二)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防止人员进入;(三)对受辐射人员实施急救;(四)对事故现场进行检测,评估辐射水平;(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射线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1.1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射线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健康与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射线作业的工作人员,包括射线设备的操作、维护、检修等环节。

二、安全责任2.1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射线作业的安全监管与管理。

2.2 射线作业负责人每个射线作业现场都应指定一名射线作业负责人,负责指挥、监督和安全管理射线作业。

2.3 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所有从事射线作业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三、射线设备的安全管理3.1 设备维护保养射线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2 设备操作规程射线设备的操作应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修改或忽略操作规程。

3.3 设备安全检测射线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测,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四、射线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4.1 射线作业区域划定射线作业场所应划定明确的作业区域,确保射线不会泄露到未授权的区域。

4.2 射线防护设施射线作业区域应设置必要的射线防护设施,如防护墙壁、防护门、防护帘等。

4.3 人员防护措施所有从事射线作业的工作人员应佩戴符合标准的防护服装、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

五、射线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5.1 射线作业计划射线作业前应编制详细的作业计划,并由射线作业负责人审核批准。

5.2 人员培训与资质要求从事射线作业的工作人员应接受合格的射线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应的射线工作资质证书。

5.3 标志标识射线作业现场应设置明确的标志标识,以提醒人员注意射线辐射的存在。

六、应急情况管理6.1 应急预案射线作业现场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意外情况的处理措施和责任人。

6.2 应急演练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以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并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七、违规处理7.1 违规行为处理任何违反射线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前言射线作业是一种具有较高危险性的工作,对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设备质量和环境保护等方面都有很高的要求。

为了保障射线作业的安全性,本公司制定了本规定。

本规定的制定旨在建立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射线作业过程,保证作业过程、设备、人员等方面的安全,为公司的发展和人员身体健康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从事射线作业的全体人员。

三、安全管理制度(一)责任制度1.公司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射线作业的安全管理,建立并落实相应的安全责任制度,切实保证作业过程的安全。

2.射线作业的项目经理是该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人,负责设备的选型、设备布局、操作程序的制定、人员的培训、考核等一系列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具体管理工作。

项目经理要严格履行各项管理职责,确保作业的安全性。

3.执行射线作业任务的人员,有责任参与制订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操作程序,确保射线作业的安全性。

(二)设备选型1.根据不同的射线作业项目,选择适当的设备和材料,从而保证设备的安全、操作便捷、数据可靠、保障生产。

2.选购设备时,应从技术性能、质量以及厂家的维护和服务等综合考虑,选择有品牌、质量可靠的设备,并定期做好设备的检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环境安全治理1.射线作业场所应具备较好的性质,不应影响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安全及健康,同时应制定防护措施。

2.射线工作环境应严格控制周围人员进入,并在场所保护范围周围设立标志,提示是否有射线作业进行。

3.应在射线作业场所周边及测量区内安装受辐射情况实时监测装置,定期对环境进行监测、记录和评估。

(四)人员培训要求1.执行射线作业任务的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进行相关培训,取得岗位安全操作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考核和复审。

2.员工进行射线作业前,应经过安全培训,了解射线源的特点、安全操作程序、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个防护措施等相关知识和规定。

3.组织安全技术培训与质量、安全、环保等其它方面教育培训相结合,不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前言射线作业是医疗、科研等领域常用的一种技术手段,但同时也具有肯定的不安全性。

为了保证射线作业的安全,严格掌控射线的场所、时间、剂量、人员等方面,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避开环境污染,特订立本规定,以确保射线作业的安全牢靠。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射线作业的全部员工,同时也适用于全部参加或与射线作业相关的人员。

三、安全掌控1. 射线作业场所应当设置在独立的射线室内,确保射线不会泄漏到外界环境中。

同时,在射线室入口处应当设有传送窗口,设立安全警告标志,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2. 射线作业时间应当严格掌控。

在射线作业过程中,应当设立时间上的限制,并设立射线警报装置,一旦超出设定时间,立刻启动警报,提示人员适时停止作业。

3. 射线剂量应当掌控在安全范围之内。

对不同部位的射线剂量应当依据不怜悯况进行限制,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4. 全部从事射线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需接受必要的培训,了解射线的危害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对射线的操作和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并且随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避开过度暴露于射线环境中。

5. 射线作业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管理。

在进行射线作业时,应当遵从相应的操作规程,实行防护措施,避开操作失误或者疏忽带来的不安全。

四、应急措施1. 如发生射线泄漏或事故等情况,应当立刻停止射线作业,启动应急机制,确保人员的安全。

2. 在射线泄漏或事故时,应当立刻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并实行相应的应急措施,包括掌控和切断射线源,清除污染物等。

3. 在射线事故后,应当对环境进行污染检测,确保已清除尽可能多的污染物,并且要对事故进行分析和评估,加强管理制度以防仿佛事故再次发生。

五、管理要求1. 强调安全教育。

通过定期举办会议、培训、讲座等形式,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学问,确保员工能够正确、有效地理解和把握安全管理规定。

2. 强化监督管理。

对从事射线作业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检查,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技能及学问。

工业射线安全管理制度

工业射线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预防射线辐射事故,确保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事射线作业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三、组织管理1. 成立射线防护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射线防护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

2. 设立射线防护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射线防护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各部门、岗位应明确射线防护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岗位的射线防护安全工作。

四、射线防护要求1. 射线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射线辐射。

2. 射线作业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射线防护设施,如防护屏、防护服、防护眼镜等。

3. 射线作业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了解射线辐射的危害和防护措施。

4. 射线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射线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射线防护操作规程。

五、射线防护操作规程1. 射线作业前,操作人员应检查射线设备是否正常,防护设施是否齐全。

2. 射线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防护屏一侧,避免直接暴露在射线辐射范围内。

3. 射线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密切关注射线设备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报告相关部门。

4. 射线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撤离射线作业场所,并做好射线防护用品的清洗、消毒工作。

六、射线防护监测1. 射线作业场所应定期进行辐射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2. 发现辐射水平超过国家标准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降低辐射水平。

3. 对射线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七、事故处理1. 发生射线辐射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依法处理。

3. 对事故进行处理过程中,应保护事故现场,确保事故调查的真实性。

八、培训与考核1. 射线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射线防护安全培训,提高防护意识。

2. 对射线作业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射线防护知识和技能。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射线防护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4篇)

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4篇)

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保护人员健康和环境安全,确保放射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放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三、职责与义务1. 放射工作单位应依法设立辐射防护机构,明确相应的责任和职能。

2. 辐射防护机构应制定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3. 所有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配合辐射防护机构开展工作。

四、辐射工作的分类和等级1. 辐射工作根据辐射源的特性和风险进行分类,并划定相应等级。

2. 不同等级的辐射工作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和管理要求。

五、辐射安全防护措施1. 各种辐射防护装备和设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2. 辐射工作场所应符合环境辐射防护标准,设立明确的辐射防护区域。

3. 辐射源的管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

4. 辐射工作人员应穿戴符合规定的防护装备,严格遵守防护操作规程。

六、辐射质量控制措施1. 辐射工作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辐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辐射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辐射质量控制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有相应的质量管理措施。

3. 辐射质量控制工作应建立相应的记录和信息管理系统,随时提供相关数据以备查阅。

七、应急预案1. 辐射工作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辐射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应措施。

2. 辐射防护机构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并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

3. 辐射事故发生后,应采取及时的救援和处置措施,避免和减少辐射对人员和环境的伤害。

八、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

2. 在发生辐射事故或辐射源泄漏后,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3. 对故意或重大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九、制度宣传与培训1. 辐射防护机构应定期进行辐射安全知识宣传和辐射防护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放射线防护规章制度

放射线防护规章制度

放射线防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放射线工作者的健康和安全,规范放射线工作,防止放射线造成的辐射伤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放射线工作的人员,包括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工业企业等单位的放射线工作者。

第三条所有从事放射线工作的单位应建立放射线防护管理制度,加强对放射线工作者的防护和监督。

第四条所有从事放射线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加强对自身的防护意识,确保放射线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二章放射线的防护管理第五条放射线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方可从事放射线工作。

第六条放射线工作单位应定期对放射线工作场所进行辐射监测,确保放射线工作环境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第七条放射线工作单位应配备必要的辐射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放射线工作者的身体健康。

第八条放射线工作单位应定期开展放射线工作岗位的安全培训,提高放射线工作者的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放射线工作单位应建立放射线工作档案,并定期对放射线工作者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条放射线工作单位应建立放射线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放射线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处理。

第三章放射线工作者的防护要求第十一条放射线工作者应严格遵守放射线操作规程,切勿随意改变放射线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放射线工作者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铅衣、铅眼镜等,并保持清洁。

第十三条放射线工作者应遵守放射线工作时间限制,不得长时间接触放射线。

第十四条放射线工作者应定期接受放射线防护培训,提高自身的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放射线工作者应定期接受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态适合从事放射线工作。

第四章对违规行为的处理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放射线工作者,应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并记录在档案中。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放射线工作者,应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聘用关系。

第十八条对于导致放射线事故发生的放射线工作者,应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射线安全管理制度

射线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射线作业人员及公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射线事故的发生,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射线作业的人员、设备、场所及相关活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射线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射线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2. 设立射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射线作业的日常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事故处理。

3. 射线作业人员应接受射线安全培训,掌握射线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四、射线作业人员管理1. 射线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并经过射线安全培训。

2. 射线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射线安全操作规程,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3. 射线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五、射线设备管理1. 射线设备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使用。

2. 射线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射线设备应配备辐射防护设施,确保辐射防护效果。

六、射线场所管理1. 射线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明确射线作业区域。

2. 射线场所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防护屏、防护服等。

3. 射线场所应定期进行辐射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七、射线作业操作规程1. 射线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明确作业范围、时间、人员等。

2. 射线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射线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3. 射线作业结束后,应立即关闭射线设备,清理作业现场。

八、辐射防护监测管理制度1. 定期对射线设备、场所进行辐射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2. 对辐射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3. 建立辐射监测档案,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和归档。

九、事故处理1. 发生射线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散,减轻事故损失。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事故处理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现场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现场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现场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射线作业是指利用放射性同位素或同位素源、射线机或其他能产生射线的设备进行的工艺或试验,其所涉及的射线辐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

为确保射线作业安全,削减辐射危害对人身和环境的损害,订立适时实施有效的现场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是特别必要的。

一、射线作业前的准备1.安全人员和射线许可人员必需现场全程参加。

2.现场应急救助设备、器材、药品等必需齐备,防护设备必需完好,并要有必要的修理和检验记录。

3.现场应有防护人员随时监护防护设备的有效性和防护措施的完整性,同时做好必要的事故应急预案以及紧急处理计划的订立。

4.射线防护区域必需有充足的明显标志,任何人不得任意进入射线防护区域。

二、工作流程及防护措施1.射线工作人员必需穿戴符合规定的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和头盔等防护设备,同时要确保防护设备和器械是符合规定标准且有效的。

2.在工作过程中,全部现场射线工作人员必需坚持一个“三原则”:即“限制时间、加添距离和选择合适的屏蔽措施”。

3.射线作业人员必需依据工艺流程和作业要求,选用适当的射线源和防护屏蔽覆盖物。

4.射线仪器必需依照标准校正和检验,必要时可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维护和检修,对显现异常的射线仪器应立刻停用并进行维护及检修。

5.在使用射线源过程中,严格遵守使用规定,首先保证现场人员和周边环境的安全和无辐射危害。

6.对于显现异常情况,应适时实行相应的应急措施。

任何时候,保障人员的安全第一原则必不可少。

三、现场射线作业记录和监测1.现场必需有充足的记录日志,记录每一次现场作业的时间、试验步骤、中心结果,尤其是射线剂量计测量值。

2.在射线作业现场,需要布置射线剂量仪器,监测剂量率或剂量积累数据。

3.射线作业现场必需依据射线源的剂量值、辐射场分布情况和防护设备的等级,建立本场次射线作业的辐射区域和禁止区域,并予以标志。

四、事故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1.射线作业现场必需订立完整的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必要的引导培训,以保障现场工作人员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射线探伤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射线探伤作业,包括但不限于X射线探伤、γ射线探伤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制定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各相关部门和岗位执行。

2. 安全生产部负责射线探伤作业的安全管理具体实施,包括作业许可、安全培训、现场监管、事故调查等。

3. 作业部门负责射线探伤作业的组织实施,确保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4. 作业人员负责严格遵守射线探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

四、作业许可1. 作业前,作业部门应向安全生产部提出射线探伤作业申请,经审批后取得作业许可证。

2. 作业许可证应包括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区域、作业人员、防护措施等信息。

3. 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为一次作业,如需延长,应重新办理。

五、安全培训1. 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射线探伤作业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个人防护措施等。

2. 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安全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六、现场监管1. 作业前,安全生产部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 作业过程中,安全生产部应进行现场监管,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操作。

3. 作业结束后,安全生产部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复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七、个人防护1. 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2. 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辐射防护。

八、事故处理1. 发生射线探伤作业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 事故发生后,安全生产部应组织调查,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3. 事故调查报告应报送安全生产委员会,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我们旨在确保射线探伤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保障人员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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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线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对射线作业的安全和防护的监督管理,保障射线作
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人体健康,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
度。

2本制度规定了湖南宝庆维护项目部大小修期间射线作
业安全防护的要求和考核管理办法。

3生产现场进行射线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规定
3.1各施工单位应将射线作业的时间、地点、防护范围提前
一天告大小修指挥部协调组。

3.2射线作业时间一般应选择在中午、晚上现场无人工作的
时候。

3.3射线作业负责人应用红绳圈出警戒范围或者在各路口设置
警告牌,悬挂“射线危险,严禁入内”等醒目的警告牌,严禁
非工作人员进入,必要时设专人警戒。

并对距射源点米内的范
30 围进行仔细巡视,发现人员及时疏散。

3.4如在锅炉本体进行射线作业时,应在锅炉电梯内张贴警
示标识,注明作业时间、警戒范围。

3.5射线作业时一人操作,不少于一人监护,射线装置操作
人员应佩戴射线报警器。

探伤作业人员应在边界外操作,否则
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3.6进行射线作业时,必须考虑控制器与射线管和被检物体
的距离、照射方向、时间和屏蔽条件等因素,以保证探伤作业
人员的受照剂量低于剂量限值,并应达到尽可能低的水平。

3.7射源处于工作状态时,操作人员严禁离开操作现场。


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高压,关闭电源。

3.8在高于1.5米及以上的高处进行射线探伤应搭设工作平
台,并有防止射线装置坠落的可靠措施。

4本制度由检修指挥部安全文明组组织检查与考核。

5本制度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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