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所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律服务所管理制度
一、本所实行日常工作主任负责制,重大事务民主管理制度,重大决策所务会议制,财务管理公开制。
二、严格执行司法行政部门各项管理规定,实行统一收案、统一登记、统一收费,疑难法律事务集体讨论,重大案件报告制度。
三、接受县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完成县司法行政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团结一致,齐心协力,争创一流。
四、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后由主任确定承办人员,当事人指名要求委托的人员,法律服务所应根据有关规定尽力满足;
五、承办法律援助案件、需减免代理费的案件应由主任决定委托人员办理。
法律服务工作者守则
一、遵纪守法、热忱服务
二、依法办事、维护权益
三、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四、廉洁自律、维护声誉
五、认真学习、加强修养
六、勤奋工作、与时俱进
法律服务所业务范围
(1)应聘担任法律顾问:担任本辖区的乡镇、街道政府及其各行政管理部门、村民委员会、乡镇企业、事业单位、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个人合伙组织及公民的法律顾问;
(2)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
(3)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审查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服务文书,参与协商和谈判,参与协调、仲裁活动,申请行政复议,代理合作、担保、分家析产等单项民事、经济法律事务等;
(4)主持调解经济、劳动争议、生产经营性纠纷及具有财产利益性质的民间纠纷。
(5)解答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各项具体法律事
务的方法和途径及政策咨询;
(6)代写法律事务文书:诉讼法律事务、非诉讼法律事务及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7)协助办理公证:协助开展证前服务、办理公证申请、办证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证后服务;
(8)办理见证:在积极开展协助办理公证业务的基础上,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对一些内容单一、权责明确、标的额小、履行期短的协议或合同给予审查和证明,并监督协议或合同的履行;
(9)协助司法助理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