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杆、锚索支护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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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文件

金矿生发[2018]01号

关于印发《锚杆、锚索(锚网)支护

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单位、科室:

根据**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锚杆、锚索(锚网)支护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生发〔2018〕10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矿井巷锚杆、锚索(锚网)支护管理工作,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机具、新材料、新工艺,有效控制顶板事故,制定**煤矿《锚杆、锚索(锚网)支护管理实施细则》。同时成立我矿锚杆、锚索(锚网)支护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特此通知。

富源县大河镇**煤矿

2018年6月18日

锚杆、锚索(锚网)支护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锚杆、锚索(锚网)支护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为《细则》)是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煤矿应用锚杆、锚索(锚网)支护技术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集团(云南)能源有限公司聘请了**采矿科技有限公司对富源县大河镇**煤矿主斜井井筒支护方案进行了优化研究,同时结合国内先进技术和最新发展动态制定的。

第二条锚杆、锚索(锚网)支护在国内地下工程中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其优越性是依靠其先进性、技术性和可靠性来体现的。但在使用中要求锚杆支护设计所需数据应以井下实测数据为基础,巷道开挖以后,应立即进行地质调查,并设点对锚杆、锚索(锚网)支护与围岩变形状况进行监测,收集巷道围岩变形、锚杆、锚索支护稳定状况基础资料,对初始设计进行补充、修改、完善。

第三条制定本细则的宗旨是在安全、高效、经济的原则下,促进锚杆、锚索(锚网)联合支护技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二章锚杆、锚索(锚网)支护技术管理体制

1、煤矿要协助项目施工单位分析、处理锚杆、锚索(锚

网)支护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

2、各单位对贯彻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

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增补或修改意见。

3、成立**煤矿矿压观测领导小组,专职负责锚杆、锚

索矿压观测并做好记录。

4、根据有关文件及相关规程,组织锚杆、锚索(锚网)

支护设计、作业规程、施工技术和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

的编制和审批。

5、从锚网支护现场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对项目单位实施业务领导,处理现场锚杆、锚索(锚网)支护过程中技术问题。

6、组织参与锚杆、锚索(锚网)支护工程质量验收和安全检查。

7、对锚杆、锚索(锚网)支护的材料供应、设备配备、施工管理、工程验收等进行总体监督协调。

8、负责组织对锚杆、锚索(锚网)支护监测,对观测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提出对策并监督实施。

9、组织锚杆、锚索(锚网)支护科研项目和现场实施。

10、负责对锚杆、锚索(锚网)支护有关的各种技术文件、监测数据等进行存档管理。

11、从事锚杆、锚索(锚网)支护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要熟悉锚杆、锚索(锚网)支护机理、设计方法、监测技术、各种观测仪器仪表的使用方法,并能对数据进行处理,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

12、各级工程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有权处置现场遇到的任何异常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同时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第三章锚杆、锚索(锚网)支护设计

1、锚杆、锚索(锚网)支护的适用性取决于锚杆、锚索(锚网)在围岩中的短锚固拉拔试验结果。短锚固拉拔力≤50KN 时,原则上不宜采用锚杆、锚索(锚网)支护。

2、锚杆、锚索(锚网)支护设计应采用以实测为基础的动态反馈设计法,设计过程包括地质力学评估---初始设计---监测与信息反馈----修改设计四个步骤。

3、锚杆、锚索(锚网)支护初始设计作为掘进工作面作

业规程的组成部分和工程质量管理的依据,经建设单位、项目工程矿总工程师主持审查,完成审批程序后生效,初始设计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巷道名称、位置、用途以及巷道设计断面; (2)、锚杆支护布置图;

(3)、锚杆几何参数(长度、直径),力学参数(强度,延伸率);

(4)、锚杆布置参数(间排距、角度)

(5)、锚杆锚固参数(孔径,锚固长度);

(6)、锚杆预紧力矩(或预紧力)、设计锚固力;

(7)、钢带形式、强度、规格;

(8)、金属网的形式、规格;

(9)、支护材料消耗;

(10)、施工工艺方法;

(11)、相关安全技术措施:临时支护;

(12)、验证初始设计的观测与监测方案;

(13)、初始设计的补强加固措施;

(14)、巷道受采动影响时预计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应采取的相应措施。

4、按初始支护设计施工的巷道应及时进行综合监测,并将监测结果用于验证或修改初始设计。当地质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须依据工程监测结果和现场实际修改支护设计。

5、特殊地点的巷道断面以满足设备运输及安装、通风、行人等基本使用要求为限,并进行专门支护设计和制定特殊安全技术措施。

6、交岔点及硐室设计要充分考虑邻近巷道的平面及空间位置关系,简化巷道布置系统,减少由于巷道布置及施工

而造成围岩应力集中对巷道及硐室产生的破坏。

7、锚杆、锚索(锚网)支护设计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的支护材料。

8、钻孔直径、锚杆、锚索(锚网)直径和树脂药卷直径要合理匹配。钻孔直径与锚杆(锚网)杆体直径之差为4~8mm,钻孔直径与树脂药卷直径之差为3~5mm,我矿采用¢28mm 钻头打眼,采用2335型树脂锚固剂。

9、锚索设计初锚固力不小于100KN,设计长度应首先考虑确保锚固到稳定岩层中的长度不小于1.0m,利用其它方式计算锚索长度和密度时必须符合锚杆、锚索支护设计规范。

第四章锚杆、锚索(锚网)支护材料

1、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专门的支护材料仓库,不得露天存放。树脂锚固剂必须存放在干躁、无阳光直射的库房内,并且要远离热源,一般要求库内温度为4~25°C。

2、锚杆、锚索(锚网)支护材料的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对每一批到货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到货时间、生产厂家、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标志书发放情况等建册登记。出库时,采取先进先出发放顺序,做好放发登记工作,以便鉴别生产厂家和进行质量跟踪。

3、用于试验研究的新型支护材料和小批量的特种支护材料,试验前试验单位必须将“工业性试验证”和产品技术资料必须经项目工程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经批准后可在规定的试验地点使用,经技术鉴定(评议)或产品鉴定(评议)以后,方可扩大到试验地点以外的现场使用。经鉴定(评议)后的定型产品纳入企业标准管理范围。

4、树脂锚杆(锚网)杆体必须使用全螺纹等强锚杆,杆体表面形状必须保证杆体与树脂锚固剂之间产生良好的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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