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
考核评价工作方案(初稿)
为了进一步规范承检机构的抽样检验行为,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质量,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总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三〔2015〕35号)和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组织对承担2019年度丹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的检验机构开展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价范围
承担2019年度丹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的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名单见附件1),共5家承检机构。
二、考核评价形式
(一)日常评价(占全年总成绩20%)
按照《关于印发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及附件(的要求,各承检机构应规范食品抽样检验工作,保证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并按时限要求上报抽检数据,确保报送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科对各承检机构的数据报送、报告送达、信息系统应用、按进度完成任务量等方面进行日常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留存档案。
(二)盲样考核(占全年总成绩20%)
由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盲样考核工作。
(三)飞行检查(占全年总成绩20%)
于年内逐单位、不定时组织实施,每个承检机构随机抽取各类样品的检验报告个3份,通过查看相关记录检查该样品从抽样、接样、
样品管理、检验检测、出具检验报告全过程的管理情况,确保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真实、客观、公正、准确、可追溯。
(四)监督检查(占全年总成绩40%)
1、检查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2、检查方式:由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调检验检测专家组成检查组,通过现场查看相关工作资料、询问检验检测人员、检查实验室、查看实验资料、登录信息系统等,对承检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检验检测全过程实施现场检查。
3、检查内容:承检机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资质认定等情况,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检验工作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和《江苏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江苏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办法》和《江苏省食品安全抽样工作指南(试行)》,规范开展食品抽样、检验、评价、信息报送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一)各承检机构要高度重视食品检验机构考核评价工作,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对待盲样考核和年度考核检查,检查中要实事求是地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
(二)检查人员要严格工作纪律,确保检查工作的严谨性和公正性,按照要求认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承检机构反馈;要及时整理检查资料,填写检查工作表格,及时报送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科。
(三)考核评价工作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向承检机构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被检查单位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不得参加被检查单位组织的任何参观或宴请活动。
(四)考核检查结果将作为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下一年度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的重要依据。
附件:
1、2019年度食品承检机构名单
2、2019年食品承检机构考核检查记录表
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0日
附件1:
2019年度承检机构名单
1、丹阳市检验检测中心
2、待定
附件2
2019年承检机构考核检查记录表机构名称:
考核日期:
注:1、现场检查中检验报告的抽取方法:某次承检任务或某食品大类批次的5%至8%,其不合格报告全部检查。
2、每一项考核内容累计扣分,以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3、考核满分为100分。
4、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考核对象检验工作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考核结果以零分计,考核组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上报考核组织单位。
5、考核表一式两份。一份被考核单位留存、一份上报考核组织单位。
考核总得分:考核组成员签字: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