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编制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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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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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违规增加编制或变相增加编制,超编进人,行政事业人员混岗,违规使用临时人员;
6、虚报人员、冒领工资、骗取财政拨款,利用各种手段吃"空晌";
7、乡镇人员编制未实行实名制和公示制;
8、机构改革分流人员未落实到位;
9、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二、督查的方法和步骤
这次督查采取自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的方法。6月10前先由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情况和整改情况形成自查报告,6月巧日前报送市编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委办公室、市监察局、市财政局联合督查组6月中旬开始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进行督查,每个县市区抽查1-2个部门和l-2个乡镇,市直抽查2-3个部门,6月底前完成,7月10日前向市委、市政府、省编委办公室上报督查报告。督查的方式主要是听汇报、查验资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实地考查等,并利用"12310"人事编制举报投诉电话和其他社会监督手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
按照中央编办"五不准"的要求(即,不准违反领导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不准越权审批机构编制,不准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的机构编制),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要进行严肃查处,责令违规单位限期纠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一、督查的范围和内容
督查的范围是: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和群团机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这次督查的重点,一是控制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增长情况,二是机构改革方案及"三定"规定执行落实情况,三是《山东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省政府第152号令)的执行情况,四是清理吃"空晌"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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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榜
根据潍坊市潍城区编委办公室《关于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潍城编办字[2007]3号)要求,现将潍城区政府办公室单位性质、单位规格、主要职责、
监督电话:8188552(潍城区编办)
潍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盖章)(部门盖章)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〇一一年十月
办公自动化技术室机构编制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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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潍坊市潍城区编委办公室《关于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潍城编办字[2007]3号)要求,现将办公自动化技术室机构编制情况和人员名单公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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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志办公室机构编制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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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潍坊市潍城区编委办公室《关于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潍城编办字[200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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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服务中心机构编制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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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潍坊市潍城区编委办公室《关于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潍城编办字[200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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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十月二〇一一年十月。

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19•【字号】•【施行日期】2020.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救助正文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潍坊军分区,上属驻潍单位: 为进一步改革完善我市社会救助制度,更好发挥社会救助在基本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用2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救助为主体,以社会力量为补充,以信息化为支撑,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到2035年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目标,根据中央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夯实基本生活救助1.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对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依申请及时纳入“单人保”。

健全低保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城乡低保标准占我市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例原则上分别在25%-35%和35%-45%之间,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作出调整。

到“十四五”末,力争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之比缩小到1.3∶1以内。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2.增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能力。

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在读全日制(不含研究生及以上教育)学生可延长至毕业。

建立特困人员供养标准随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我市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全自理、半护理和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原则上分别按照不低于我市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10、1/6和1/3确定。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22•【字号】潍政办发[2010]26号•【施行日期】2010.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潍政办发〔2010〕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潍坊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Ο一Ο年四月二十二日潍坊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潍坊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9〕44号)和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潍坊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潍发〔2010〕3号),设立潍坊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增加全市依法行政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政策研究的职责。

(二)增加以行政复议机制为基础,组织建立政府主导、相对集中的行政复议裁决机制,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的职责。

(三)加强承担经济社会发展中紧迫性、重要性问题涉及的政府法制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承担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政策研究。

(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长远规划及年度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拟订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规定,统筹规划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拟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通知-潍政办字〔2019〕136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通知-潍政办字〔2019〕136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通知正文:----------------------------------------------------------------------------------------------------------------------------------------------------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4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通知如下:一、严格审批登记,优化合理布局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按《潍坊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潍教办字〔2018〕27号)执行,用于办学的场所、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抗震、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并取得相应的安全证明材料。

其中,对办学场所使用1998年9月以前建设完成建筑主体的不再审批。

鼓励发展以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音体美等特长为目标的培训,严格审批面向义务教育学生开展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类培训。

有关审批登记事项已划转由综合行政审批部门承担的,在受理审批时,应事先征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使校外培训机构分类布局符合当地教育发展规划。

二、规范培训行为,强化安全管理(一)加强招生宣传管理。

校外培训机构须依法取得办学许可并进行法人登记后方可进行招生,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向所在县市区(含市属开发区,下同)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不得夸大宣传、虚假承诺,不得进入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商业广告宣传,不得委托或者授权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进行招生,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学生及家长信息。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中小企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中小企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中小企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06•【字号】潍政办发[2010]46号•【施行日期】2010.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中小企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潍政办发〔2010〕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潍坊市中小企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Ο一Ο年五月六日潍坊市中小企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潍坊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9〕44号)和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潍坊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潍发〔2010〕3号),潍坊市中小企业局更名为潍坊市中小企业办公室,并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

(二)指导全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拟订有关发展规划、鼓励政策和管理办法;对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三)根据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指导全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合理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

(四)组织指导全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协调、指导企业利用外资和出口创汇工作。

(五)负责全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统计工作;研究、掌握发展动态,汇集、分析和发布有关经济技术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县以下产业集群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指导全市县以下产业集群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

(七)组织开展为全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工作;建立金融供求公共交互信息平台,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建立信用担保体系,采取多种形式融资。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办法》的通知-鲁编办发[2014]3号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办法》的通知-鲁编办发[2014]3号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办法》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办法》的通知(鲁编办发〔2014〕3号)各市、县(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中央驻鲁有关部门(单位),省属经济组织,有关国有企业:现将《山东省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1月3日山东省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事业单位章程建设工作,促进事业单位依法规范运行,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1〕37号)等法规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章程的制定(修订)、审核、监督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章程是事业单位为确保实现社会公益目标,依法制定的关于本单位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基本规范。

第四条章程制定应当遵循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章程用语应当准确、简洁、规范,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章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章、节、条、款、项、目。

第二章内容第六条事业单位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名称、住所、类型、经费来源、开办资金和举办单位;(二)宗旨和业务范围;(三)组织机构;(四)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五)信息公开;(六)修改程序;(七)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建议;(八)需要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章程载明的单位名称、住所、类型、经费来源、开办资金和举办单位等应当与机构编制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核准或预核准的法人登记管理事项一致。

山东潍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构编制实名制

山东潍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构编制实名制

山东潍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构编制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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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潍坊市潍城区编委办公室《关于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潍城编办字[2007]3号)要求,现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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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城经济开发区中学机构编制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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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潍坊市潍城区编委办公室《关于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潍城编办字[2007]3号)要求,现将潍城经济开发区中学机构编制情况和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监督电话:8188552(潍城区编办)
潍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盖章)(部门盖章)二〇一一年十月二〇一一年十月
潍城经济开发区豪德小学机构编制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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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潍坊市潍城区编委办公室《关于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潍城编办字[2007]3号)要求,现将潍城经济开发区豪德小学机构编制情况和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监督电话:8188552(潍城区编办)
潍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盖章)(部门盖章)二〇一一年十月二〇一一年十月。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系统网上办公实施意见》的通知-潍政办字[2011]41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系统网上办公实施意见》的通知-潍政办字[2011]41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系统网上办公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系统网上办公实施意见》的通知(潍政办字〔2011〕41号)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市政府系统网上办公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Ο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市政府系统网上办公实施意见为提高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的工作效率和业务协同能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阳光、效能、绿色政府建设,降低全市行政运行成本,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依托已建电子政务基础设施,特制定政府系统网上办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网上办公的重要性根据《“数字潍坊”规划》和电子政务应用需求,我市建设完成了全市统一的“数字潍坊”城域网(电子政务网络)、协同办公平台和内部办公门户,升级完善了“中国潍坊”政府门户网站,部署完成了电子政务多层架构运行平台和共享交换平台等基础设施,可有效支撑电子政务深入应用和全市政府系统网上办公。

推行网上办公是电子政务建设重要的基础性内容,是促进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提高全市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水平的有效手段。

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全市政府系统网上办公工作,对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将发挥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对规范政府办公业务流程,节约行政成本,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增强政府行政管理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推行网上办公、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数字潍坊”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更新观念,加强学习,积极实践,促进网上办公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实力和现代化程度,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滨海海洋经济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滨海海洋经济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滨海海洋经济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2.12•【字号】潍政办发(2015)6号•【施行日期】2015.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滨海海洋经济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潍政办发(201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潍坊滨海海洋经济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2月12日潍坊滨海海洋经济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突破滨海加快蓝黄战略实施推动全市科学发展的决定》,加快推进潍坊滨海海洋经济新区建设,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设立潍坊滨海海洋经济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简称新区推进办),为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县级规格,财政拨款。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海洋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统筹新区发展规划、生态环保、重大基础设施、产业布局,推进新区一体开发建设。

(二)组织编制新区建设总体规划,研究提出新区统筹发展产业和基础设施布局的建议,协调指导编制各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各项规划的衔接和实施。

(三)组织研究提出新区建设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配合争取国家、省支持新区建设政策资源。

(四)协调新区各区域统筹发展,推进特色产业园开发建设,组织落实相关政策规定。

(五)服务新区重点片区开发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新区建设宣传推介,组织策划或参与有关招商活动。

(六)负责新区建设有关政策措施督促落实,开展建设情况调度和海洋经济运行监测;承担新区发展建设相关考核工作。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潍政办字〔2020〕76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潍政办字〔2020〕76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全面推进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切实提升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县、镇政府”)治理能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以下称“指导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11号,以下称“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一)工作目标。

到2023年,县、镇政府全面完成《指导意见》《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建成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县、镇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县、镇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时间节点1.2020年10月底前,县、镇政府全面落实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2.2021年底前,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县、镇政府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认真抓好落实。

3.2022年6月底前,县、镇政府全面完成《指导意见》《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建成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编号公布制度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编号公布制度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编号公布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28•【字号】潍政办字[2012]22号•【施行日期】2012.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编号公布制度的通知(潍政办字〔2012〕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以下简称“三统一”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登记、编号与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工作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规范性文件经起草部门法制机构审查、负责人审签后,由起草部门将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请示、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及起草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报告等材料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审查。

符合规定的,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出具规范性文件审查意见;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管理以及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产生较大影响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二)起草部门持经审查修改后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和审查意见报市政府办公室运转审签。

(三)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领导签署后,由起草部门持规范性文件登记申请书、规范性文件纸质正式文本清样和政府领导签批意见到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办理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符合规定的出具《规范性文件登记通知书》。

(四)收到《规范性文件登记通知书》后,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制发。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分别由市政府办公室按照《山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要求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报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编号与备案市政府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经本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并经部门办公会研究通过,自签署之日起5日内,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潍城政办发〔2017〕22号潍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城区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 年潍坊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17〕59 号)要求,结合我区政务公开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市“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开放参与、增强公开时效。

潍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 年8 月4 日- 1 -潍城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目标任务主要内容责任单位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一)加强预期引导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全区相关经济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等,及时进行宣传解读。

区发改局牵头落实加强就业创业政策信息公开,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落实情况等。

区人社局牵头落实围绕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优化融资结构和信贷结构等信贷政策,加强金融政策信息公开,加大货币和金融业改革发展政策的宣传和预期引导,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以政策解读的“透”赢得市场预期的“稳”。

区金融办牵头落实加强财政政策信息公开,按期公开全区财政收支情况。

区财政局牵头落实加强区内外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我区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及时通过有效公开渠道发布权威消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分别牵头落实加强统计信息公开,通过主流媒体、网站、微博、微信等公开渠道,及时发布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月(季、年)统计资料,诠释解读经济运行情况和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

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潍坊市潍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机构编制实名制公示榜根据潍坊市潍城区编委办公室《关于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潍城编办字[2007]3号)要求,现将潍坊市潍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办单位性质、单位规格、主要职责、内部机构、人员编制及对应配备的实有人员名单公示如下:机构名称潍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办单位性质行政单位规格正科主要职责内部机构编制员额26(含编办6)在编人员名单王军、孟宝平、孟庆涛、刘健、夏全昌、赵洪东、王修建、王德斌、徐栋、李兴民、徐玉孝、吴振鹏、刘涛、李海涛、张兴涛、孙宝泉、郎济宁、朱云峰、蔡文卿、刘慧、武慧杰、闫殿国(工勤)、李中伟(工勤)、监督电话:8188552(潍城区编办)潍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盖章)(部门盖章)二〇一〇年六月二〇一〇年六月潍坊市潍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编制实名制公示榜根据潍坊市潍城区编委办公室《关于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潍城编办字[2007]3号)要求,现将潍坊市潍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编制情况和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单位性质事业经费形式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内部机构综合科编制员额 5在编人赵志辉员名单监督电话:8188552(潍城区编办)潍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盖章)(部门盖章)二〇一〇年六月二〇一〇年六月潍坊市潍城区国家公务员考试考核中心编制实名制公示榜根据潍坊市潍城区编委办公室《关于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潍城编办字[2007]3号)要求,现将潍坊市潍城区国家公务员考试考核中心编制情况和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单位性质事业经费形式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内部机构编制员额 3在编张涛人员名单监督电话:8188552(潍城区编办)潍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盖章)(部门盖章)二〇一〇年六月二〇一〇年六月潍坊市潍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编制实名制公示榜根据潍坊市潍城区编委办公室《关于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潍城编办字[2007]3号)要求,现将潍坊市潍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编制情况和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单位性质事业经费形式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内部机构综合科编制员额7在编人宁芳娜、谭振武、高晓亮、胡嘉栋、关胜军、孔令军员名单监督电话:8188552(潍城区编办)潍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盖章)(部门盖章)二〇一〇年六月二〇一〇年六月潍坊市潍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处编制实名制公示榜根据潍坊市潍城区编委办公室《关于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潍城编办字[2007]3号)要求,现将潍坊市潍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处编制情况和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单位性质事业经费形式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一、负责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06•【字号】潍政办发[2010]41号•【施行日期】2010.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潍政办发〔2010〕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Ο一Ο年五月六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潍坊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9〕44号)和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潍坊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潍发〔2010〕3号),设立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增加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二)将原市政府调查研究室的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室。

(三)加强综合协调、政务服务及应急、督查工作的职责,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主要职责(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上级政府及部门来文来电。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意见,组织起草有关文稿。

(四)承办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机构编制实名制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机构编制实名制
潍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盖章)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盖章)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〇一一年九月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机构编制实名制
公示榜
根据潍坊市潍城区编委办公室《关于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潍城编办字[2007]3号)要求,现将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单位性质、单位规格、主要职责、内部机构、人员编制及对应配备的实有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
潍坊市潍城人民法院
单位性质
吴晓勇、张朋、姜琪砚、王相凤、崔庆波、
杜荣对、管晓炜、胡婷、黄维达、刘楠楠、
陆金芳、王成华、王法见、王新军、徐菲菲、
赵秀军、刘园园、姜剑飞、周静、赵燕、
路晓莉、祁陶、徐冰、赵丽翠、
李丰刚(工勤)、王志国(工勤)、张薇(工勤)、
张志友(工勤)、韩绍明(工勤)、李秀芹(工勤)
监督电话:8188552(潍城区编办)
内部机构
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法警大队、技术室、监察室、于河法庭、望留法庭






马健、宋金华、赵鹏、高长武、林明德、
周昭福、孙少华、陈同伟、居荣、陆羽、
朱振国、王志永、季祥华、刘成江、刘可军、
姜春、朱加红、初晓刚、韩洪林、王桂玲、
王文成、王跃、朱粤鹏、裴智璞、吕虹、
王洪芹、窦金奎、冯国庆、王伟川、张则义、
房丽丽、高梅、何红兵、姜涛、李冬、
刘鹏飞、马骏、齐为民、曲伟波、宋晓萍、
谭俊光、于寿吉、张文波、高发启、丛延松、
韩世林、贾乐、李爱玲、李蕾、李迎辉、
石皓、石凌云、王德华、王桂涛、王玉琴、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2.26•【字号】潍政办发〔2014〕30号•【施行日期】2014.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潍政办发〔2014〕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2月26日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潍坊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14〕36号)和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潍坊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潍发〔2014〕15号)以及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公共行政服务机构名称和调整管理体制的通知》(潍政办字〔2014〕74号),设立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挂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规格。

一、职责调整(一)不再承担牵头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增加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涉及行政审批业务中介机构日常服务的规范管理职责。

(三)增加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职责。

(四)增加对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直各部门单位单独设立的专业政务服务平台的监督指导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提出纳入或退出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及其审批服务事项并报市政府决定。

(二)负责对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办理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三)负责制定和实施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

山东省潍坊市编办注重“三实”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水平

山东省潍坊市编办注重“三实”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水平

山东省潍坊市编办注重“三实”提升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水平
近年来,潍坊市编办将实名制数据信息管理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制度落实、维护抓实、数据用实”三项举措,强化实名制管理,服务机构编制各项工作。

一是制度落实。

认真学习梳理涉及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各项政策文件,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编制使用管理的意见》(潍办发〔2010〕34号)等政策文件,同时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用编进人计划核准、科级领导职数审核等工作,为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扎好制度笼子。

二是维护抓实。

建立健全信息维护制度,明确维护责任、维护人员和维护时限,动态更新部门单位编制、实有和待入编信息,做到空编数据实时准确掌握,同时加强信息月报梳理、校对工作,集中查找实名制信息维护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在季报、年报时对照日常问题台账及系统校验情况,对问题进行逐一消号,实现系统数据及时更新调整,为机构编制科学决策和创新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是数据用实。

注重发挥机构编制信息系统实用性,针对全年机构编制管理中日常用编进人、年度用编进人、选调生招聘、高层次人才引进等业务,依托系统,认真研判有关单位人员、编制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各单位现有人员学历层次、年龄结构、人员类型等信息,为科学调整编制,优化人员配置提供决策依据。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相对集中部门内部行政审批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相对集中部门内部行政审批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相对集中部门内部行政审批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2.22•【字号】潍政办发[2011]6号•【施行日期】2011.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相对集中部门内部行政审批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发〔201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深化相对集中部门内部行政审批权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Ο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深化相对集中部门内部行政审批权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加快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现就深化相对集中部门内部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完善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一)依法调整原则。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以《潍坊市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方案》为依据,合理调整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管理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精简效能原则。

在部门原有人员编制、中层干部职数和内设机构个数限额内,调整内设机构、职能及人员,撤并设立行政审批服务科或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牌子。

(三)集中办理原则。

按照能进则进的要求,各部门将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减少部门内部多口行政审批,杜绝明集中、暗分散。

三、实施范围和任务目标(一)实施范围。

本次深化相对集中部门内部行政审批权改革的范围是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行政部门(包括垂直管理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审批职能的机构)。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潍政办字〔2020〕37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潍政办字〔2020〕37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潍坊军分区,上属驻潍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的通知》(鲁办发〔2019〕18号)精神,参照省级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经市政府第五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确定保留、调整和新设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共66个,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以此次发文公布的数量为基准,实行总量控制、清单管理、定期规范,确需设立、调整、更名等事宜严格按照《潍坊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潍办发〔2019〕23号)办理。

附件: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名单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31日附件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名单一、长期设置的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55个)1.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2.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3.市口岸和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4.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领导小组5.市城市建设重点项目领导小组6.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7.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8.市油区和管道保护工作领导小组9.市招生考试委员会10.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1.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12.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13.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14.市禁毒委员会15.市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协调小组16.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17.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外可分别使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名称开展工作)18.市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委员会19.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20.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1.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22.市绿化委员会23.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24.市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25.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6.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27.潍坊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8.市防汛抗旱指挥部29.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工作领导小组30.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31.市成品油监管领导小组32.市应对国际贸易摩擦领导小组33.市政府旅游工作领导小组34.市文物保护委员会35.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36.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健康中国行动潍坊推进委员会)37.市政府防治重大疾病工作领导小组38.市老龄工作委员会39.市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40.市减灾委员会41.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42.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43.市食品安全委员会44.市“品牌潍坊”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45.市质量强市和推进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46.市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47.市人民防空军政联席会议(市人民防空指挥部)48.市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49.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50.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51.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52.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53.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54.市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55.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二、临时性设置的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11个)56.市5G产业发展领导小组57.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58.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59.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60.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61.市高速公路协调推进领导小组62.市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指挥部63.潍坊机场迁建工程指挥部64.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工作领导小组65.市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66.市“十三五”时期民兵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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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编制实名制
公示榜
根据潍坊市潍城区编委办公室《关于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潍城编办字[2007]3号)要求,现将潍城区政府办公室单位性质、单位规格、主要职责、
监督电话:8188552(潍城区编办)
潍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盖章)(部门盖章)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〇一一年十月
办公自动化技术室机构编制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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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潍坊市潍城区编委办公室《关于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潍城编办字[2007]3号)要求,现将办公自动化技术室机构编制情况和人员名单公示如
监督电话:8188552(潍城区编办)
潍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盖章)(部门盖章)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〇一一年十月
史志办公室机构编制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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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潍坊市潍城区编委办公室《关于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潍城编办字[2007]3号)
监督电话:8188552(潍城区编办)
潍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盖章)(部门盖章)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〇一一年十月
无线电服务中心机构编制实名制
公示榜
根据潍坊市潍城区编委办公室《关于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潍城编办字[2007]3号)
监督电话:8188552(潍城区编办)
潍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盖章)(部门盖章)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〇一一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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