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预算综合系统业务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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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预算综合管理系统
系统操作手册
财政部
2016年3月
前言
地方预算综合管理系统是财政预算新预算法实施后,严格预算改革要求发行的财政核心业务系统,主要解决全国预算逐级编制、执行调整及统一汇总,为国家财政政策的制定说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手册目的
本手册旨在介绍地方预算综合管理系统的基础设置和纵向业务中地方业务设置。
手册面向的读者
本手册的读者对象主要财政信息中心及系统维护相关人员。
怎样使用本手册
本手册共分3章,主要介绍软件系统相关设置。对初学者最好完整阅读本手册。如果您对软件的使用已经有了一定经验,可以把它放在手边作为参考,随时备查。如果软件中有些功能暂时不用,可以直接跳过。
手册约定
为了方便读者的阅读,本手册特作如下约定。
1.过程约定
⏹操作步骤按照阿拉伯数字的顺序列出(1、2、3…)。
⏹使用■表示并列关系。
2.文字约定
⏹键名以大写字母表示,例如:TAB和CTRL。
⏹〖〗中文字,表示窗口中的说明文字,例如:在〖摘要〗中输入简
要说明信息。
⏹【】中文字,表示窗口中按钮的名称,例如:按【确认】按钮进行
确认。
⏹“”中文字,表示菜单名称,例如:“文件”菜单下“打开”子菜
单。
⏹‘’中文字,表示提示信息,例如:‘请填写项目类别的名
称!’。
⏹《》中文字,表示单据或手册名称,例如:《部署手册》。
⏹注:说明需要注意的事项。
3.流程图约定
部门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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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
流向
软件子系统
其它系统流程图
本系统流程图
目录
第1章系统登录1
1.1 登录系统1
1.1.1 运行系统1
1.1.2 登录系统1
1.1.3 退出系统1
1.1.4 窗口概貌2
第2章转移支付下达3
2.1 转移支付项目设立3
2.2 转移支付指标下达6
2.3 下级指标登记9
第3章稳增长政策统计12
3.1 中央发起业务12
3.2 下级办理业务14
第4章财政存量资金统计22
4.1 中央发起业务22
4.2 下级办理业务24
第1章系统登录
1.1 登录系统
本章主要介绍如何运行系统、使用系统、系统登录、退出系统以及窗口概貌。
本系统的所有操作均按照WINDOWS的操作规范来进行,所以介绍如何使用本系统之前,假设您已经掌握了有关WINDOWS操作规范,手册将不再讲述有关WINDOWS使用方面的知识,而将重点集中如何使用本系统的各项。
1.1.1 运行系统
浏览器地址栏输入应用服务地址:端口
1.1.2 登录系统
运行系统后,程序出现如下图所示的登录窗口。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回车键或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
图11登陆窗口
1.1.3 退出系统
⏹退出系统的操作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实现:
⏹菜单右上角中选择“退出”按钮。
⏹按Alt + F4 键。
⏹点击浏览器的关闭按钮【×】。
1.1.4 窗口概貌
地方综合管理系统的窗口界面,如图12:
图12窗口界面
⏹窗口各项信息的含义如下:
⏹系统菜单:每个组件完成一类功能设置。
⏹模块菜单:每个组件分多个模块进行设置。
⏹用户信息:显示当前登录系统的用户名称、用户信息、所属财政。
⏹滚动条:登录进系统后,可以通过滚动条进行选择
第2章转移支付下达
2.1 转移支付项目设立
中央、省、市用户登录地方预算综合管理系统后,如图21所示,在“发起业务”中点击【专项资金设立】按钮。如果界面未找到“专项资金设立”,请点击右上角“更多”。
图21首页界面
1.点击【专项资金设立】按钮后进入下一界面,如图22所示,填写标题、
文号、事由、及处理意见完成后,点击【暂存】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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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 专项资金界面
2.如需上传附件,点击图22【附件】按钮进入下一界面,图23所示,
点击【扫描件】按钮,然后点击【浏览】按钮,找到需要上传文件,点击【上传】按钮即可。
图23 附件上传界面
3.点击图22“业务区”【专项资金设立】按钮,弹出一级专项选择窗口,
选择项目支出-专项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后进入下一界面。如图24填写专项名称、资金管理模式、功能分类、归口管理处室、资金性质等等,点击【保存】按钮,退出此界面。
图24 专项资金填报界面
4.专项资金设立完成后,点击图22“业务区”【专项资金确认】按钮,
进入下一个界面,如图25所示,点击【确认设立】按钮,弹出执行成功的提示,完成确认设立操作,退出此界面。
图25 专项资金设立界面
5.专项资金设立完成后,点击图22“业务区”【转移支付下发】按钮,
进入下一界面,如图26所示,选中下发的专项资金,点击【保存】按钮,然后点击【下发】按钮,弹出选择目标财政对话框,选择未级目标财政后,点击【确定】按钮,弹出提示下发成功对话框,点击【确定】按钮,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下发操作。
图26 专项资金下发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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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中央用户使用此功能,省、市、县用户不使用此功能。
2.2 转移支付指标下达
1.中央、省、市用户登录地方预算综合管理系统后,如图27所示,在
“发起业务”中点击【指标登记】按钮。如果界面未找到“指标登记”,请选择右上角“更多”。
图27 首页界面
点击图27【指标登记】按钮后进入下一界面,如
2.图28所示,填写标题、文号、事由、及处理意见完成后,点击【暂存】
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