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的规定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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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的规定

2017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的规定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的规定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的规定
(一)无效合同
《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况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建设工程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筑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为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二)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合同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

《合同法》规定的效力待定合同有三种,即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的财产订立的合同。

2022二建备考《工程法规》高频考点总结(9月第2期)

2022二建备考《工程法规》高频考点总结(9月第2期)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知识点【知识点1】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一、禁止无资质承揽工程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二、禁止越级承揽工程承揽工程。

【例题·单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正确的是()。

A.实际施工人只能起诉与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B.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C.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发包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得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D.发包人或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对实际施工人就工程价款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答案】B【解析】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故选项A错;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故选项C错。

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故选项B正确,选项D错。

【知识点2】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分包工程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例题·单选】关于承揽工程业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8】A.企业承揽分包工程,应当取得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B.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可以采取同一专业联合承包的方式满足承揽工程业务要求C.施工企业与项目经理部签订内部承包协议,属于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D.自然人可以成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的主体【答案】A【解析】B错误,《建筑法》规定,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C错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2023年二建《法规定》考点精华汇总

2023年二建《法规定》考点精华汇总

2023年二建《法规定》考点精华汇总
本文将对2023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定》考试的重点内容进行
综合梳理,以便考生更好地备考。

一、相关法律法规概述
- 建筑法:对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安装、改造、维
护和拆除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
求和监督检查制度。

-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
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等方面的规定。

二、考点重点梳理
1. 各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目的和适用范围。

2. 建筑法中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改造等环节的管理
要求。

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检测等相关内容。

4.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

5. 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关键内容。

三、备考建议
1.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理解其宗旨和适用范围。

2. 注意掌握各法律法规中的重点概念和管理要求。

3. 多练分析案例,掌握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 阅读最新的法律法规,保持对法规变化的敏感性。

通过对2023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定》考点内容的梳理和备考建议的提供,希望能对考生备考有所帮助。

祝愿大家考试顺利!。

二建《法规》常见易混20点

二建《法规》常见易混20点

效力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经司法确认后具 有强制执行力
非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调解主体
人民调解委员会 国家行政机关 仲裁庭 人民法院
【易混点3]不动产物权和动产物权
不动产物权
1.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2.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 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3.未办理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动产物权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易混点4]动产抵押和不动产抵押
不动产
1.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2.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动产
1.自愿登记。 2.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易混点5]专利权的期限
发明专利权 实用新型专利权 外观设计专利权
20年 10年 15年
[易混点6]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动产质押 权利质押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1) “属于"直接能看出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 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易混点15 ]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
条件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
1.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开工报告超过6个月不予延期。
[易混点11】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资质证书的期限
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资质证书
有效期 3年
申请续期 提前3个月
续期条件 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无死亡事故 符合资质条件,无信用不良记录

2024二级建造师考点《法律法规》

2024二级建造师考点《法律法规》

2024二级建造师考点《法规》《二建法规》时间、数字类总结资质证书的变更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企业①名称、②地址、③注册资本、④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初始注册时间建造师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延续注册时间建造师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3年,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到期前30日申请延续注册。

变更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注册建造师变更聘用企业的,应当在与新聘用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后1个月内,通过新聘用企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不予注册的情形(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6)因执业活动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到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必须招标的规模(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标保证金数额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且不得超过80万。

招投标相关数字总结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1)优良信用信息公开期限一般为3年,不良信用信息期限为6个月至3年。

(2)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整改结果,对整改确有实效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缩短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

2023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整理难点部分

2023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整理难点部分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协议旳方式包括协商解除、随时解除、预告解除和经济性裁员。

其中,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协议旳情形包括: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取条件旳;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旳规章制度旳;③严重失职, 营私舞弊, 给用人单位导致重大损害旳;④劳动者同步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毕本单位旳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影响,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拒不改正旳;⑤因规定旳情形(即以欺诈、胁迫旳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旳状况下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协议旳)致使劳动协议无效旳;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旳。

2.劳动协议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旳, 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协议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旳, 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无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旳劳动协议, 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3.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旳时效期限为1年。

4.根据《产品标识与标注规定》规定,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旳标识必须真实, 并符合下列规定: ①有产品质量检查合格证明;②有中文标明旳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③根据产品旳特点和使用规定, 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重要成分旳名称和含量旳, .中文对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旳, 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 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④限期使用旳产品, 应当在明显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有效期或者失效期;⑤使用不妥, 轻易导致产品自身损坏或者也许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旳产品, 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阐明。

5.建设单位向有关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立案旳时间为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

6.保修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旳, 保修期应当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破(交)工验收旳, 自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汇报之日起计算。

二建无效合同

二建无效合同

二建无效合同二建无效合同一、引言二建无效合同是指在建筑工程领域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合同无效的情况。

这种情况在建筑工程领域中比较常见,主要是因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或者是由于某一方故意违约导致的。

二、二建无效合同的定义二建无效合同是指在建筑工程领域中,由于双方签订的合同存在某些缺陷或者违反法律规定而被判定为无效的情况。

这种情况通常会导致双方争议不断,甚至会引发法律纠纷。

三、二建无效合同的类型1. 未经批准开工的合同2. 没有明确约定价格和付款方式的合同3. 没有明确约定交付时间和质量标准的合同4. 合同中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公序良俗条款的情况5. 由于一方欺诈或者威胁等原因而签订的合同四、二建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1.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2.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3. 一方故意违约或者欺诈导致的合同无效4. 合同中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公序良俗条款的情况五、二建无效合同的影响1. 双方之间产生经济损失2. 双方之间产生信任危机3. 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六、如何避免二建无效合同1. 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该充分了解对方的信誉和实力情况,以避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发生。

2. 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明确约定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和质量标准等关键条款。

3. 在签订合同前,应该详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条款,以避免违反法律规定导致的合同无效。

4. 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尽量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风险。

七、结论二建无效合同是建筑工程领域中比较常见的问题。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该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明确约定关键条款,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条款,以避免合同无效的情况发生。

2022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关键知识点整理

2022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关键知识点整理

2022年二级建造师第二批次《工程法规》关键知识点整理1、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12项安全生产条件。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应当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3、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且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4、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5、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6、侵权纠纷,是指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纠纷,建设工程领域常见的侵权纠纷,如施工中造成对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损害而产生的侵权纠纷,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法等造成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等。

7、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8、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9、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10、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11、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对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并确保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真实、完整;任何单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12、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3、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8个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无效合同二建法规

无效合同二建法规

无效合同二建法规在二级建造师法规的学习中,无效合同是一个重要的知识点。

无效合同指的是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不被法律所承认和保护的合同。

了解无效合同的相关规定,对于从事建筑工程领域的人员来说至关重要,它能够帮助我们避免法律风险,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无效合同具有多种表现形式。

首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当属无效。

比如说,在某个建筑工程项目中,甲方通过威胁乙方,强迫其签订明显对乙方不利且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合同,这样的合同自始就是无效的。

其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例如,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某些投标方相互勾结,故意抬高或压低标价,以达到排挤其他竞争对手、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这种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再者,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

比如,某建筑公司与另一方签订一份看似正常的合作协议,但实际上是为了逃避税收或者进行非法的资金转移,这种合同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

另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也被认定为无效。

假设一个工程项目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或者影响了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那么与此相关的合同就可能被判定为无效。

还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这就要求我们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清晰的了解。

比如,建筑工程合同中涉及的施工资质、工程质量标准等方面,如果违反了法律的明确规定,那么合同就无法生效。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也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重点。

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也就是说,从合同订立的那一刻起,它就不具备对双方的约束作用。

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例如,在一个无效的建筑材料采购合同中,如果卖方已经交付了材料,而买方已经支付了货款,那么在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买方应当返还材料,卖方应当返还货款。

2024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霸笔记

2024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霸笔记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霸笔记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考点1、法的形式情形法的形式裁决(1)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1)法律之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2)行政法规之间国务院裁决3)地方性法规、规章同一机关制定的,由制定机关裁决(2)同一事项之间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国务院提出意见:①认为适应地方性法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②认为适用部门规章,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国务院裁决(3)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考点2、委托代理(1)委托代理行为的终止条件①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②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③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④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⑤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是第①、②、⑤三种情况。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被代理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单方取消委托,代理人也可以单方辞去委托,均不必以对方同意为前提,通知到达对方时代理权消灭;单方取消或辞去委托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不管是被代理人还是代理人,任何一方的法人终止,代理关系均随之终止。

因为,对方的主体资格已消灭,代理行为将无法继续,其法律后果亦将无从承担。

考点3、知识产权的保护期类型时间起算点专利权(1)发明-20年。

(2)实用新型-10年。

(3)外观设计-15年。

自申请日起算商标权(1)有效期为10年。

(2)可无数次续展,每次续展10年。

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著作权(1)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自然人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合作作品按最后死亡的作者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一、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合同内容或者形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不受法律保护的合同。

无效合同的特征是∶(1)具有违法性;(2)具有不可履行性;(3)自订立之时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否则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独立的行为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三种情况∶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

法人的行为能力由法人的机关或者代表行使。

2.意思表示真实《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意思表示,是指当事人把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民事义务的内在意愿用一定形式表达出来。

意思表示真实,就是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出于当事人的自愿,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3.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行政法规中包含强制性规定和任意性规定。

强制性规定排除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即当事人在合同中不得协议排除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将构成无效合同。

应当指出的是,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颁布的法规。

在实践中,有的将仅违反了地方规定的合同认定为无效是违法的。

公序良俗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

2021年最新整理二建法规知识点打印版

2021年最新整理二建法规知识点打印版

1.行政法: 《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等属于行政法。

2.经济法: 经济法是国家协调、干预经济运营过程中发生经济关系法律规范总称。

3、杜会法: 社会法是調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杜会福利关系法律规范总称。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属于社会法。

4.部门规章部门规章规定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事项, 其名称可以是“规定”、“办法”和“实行细则”等。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畴事项, 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关于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5.法效力层级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普通法4)新法优于旧法5)需要由关于机关裁决合用特殊状况。

6.法人应当具备条件1)依法边立。

2)有必要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名称、组织机构和场合。

4)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7、项目经理部行为法律后果由公司法人承担8、代理法律特性1)代理人必要在代理权限范畴内实行代理行为2)代理人应当以被代理人名义实行代理行为3)代理行为必要是具备法律意义行为4)代理行为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9、体当代理: 体当代理行为人虽无权代理, 但該代理行为有效。

10、物权种类物权涉及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1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她设施崩塌导致她人损害, 因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12、知识产权法律特性:1)财产权和人身权双重属性2)专有性3)地区性4)期限性13.专利法保护对象国内《专利法》保沪是创造创造专利权, 并规定创造创造是指创造、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4.软件著作权归属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 在软件上签名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她组织为开发者。

15.建设工程保证担保方式和责任《担保法》规定, 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留置和定金。

1)16、保证方式有两种:2)普通保证;2)连带责任保证。

17、保证人资格具备代为清偿债务能力法人、其她组织或者公已, 可以作为保证人。

二建法规难记点

二建法规难记点

1、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2、导致施工合同无效的有(损害国家利益)3、专属管辖:继承遗产、港口作业、不动产纠纷等。

4、民事违约责任: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停止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定金5、书面合同成立的时间为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时间6、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应1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5年内没有行使,该撤销权消灭7、一般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为届满之日起6个月8、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应在不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9、人民法院自收到强制执行申请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可向上一级。

.10、按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分别编制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11、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12、不可以提出行政诉讼的:奖惩、任免、法规。

13、最低质量保修期限为2年:给排水、装修、设备安装、电气管线等工程.14、质押财产只能为动产或者权利15、建设工期1年以下,资金不得少于50%;1年以上,不得少于30%16、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延期的要届满前3个月提出17、劳动争议发生在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18、劳动派遣单位最少要与劳动者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19、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等。

20、要约生效的时间为要约到达时间!要约可以撤销,也可以撤回,撤回应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撤销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承诺只能撤回21、交了定金的,违约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22、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没有它就无法进行仲裁!23、工程勘察、设计文件需要重大修改时,建设单位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24、税款最多可以延迟3个月,不按时缴税要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25、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26、不能仲裁:婚宴、继承、劳动争议、监护、行政争议等。

27、必须招标的最低金额:施工单项合同200万;采购合同100万;监理、设计、勘察等服务50万!总项为3000万28、不受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有关身份关系(如婚姻、收养)、行政合同、劳动合同、政府间协议29、人民法院审判庭组成:审判员3人以上单数或者审判员、陪审员3人以上单数30、一般情况下,动产物权的转让,自交付起发生效力31、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收归国库所有等。

2024年二建《法规》新旧教材大纲对比1

2024年二建《法规》新旧教材大纲对比1

2024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新旧教材大纲对比【提示】实际变动以2024年新教材发布后的终版为准1.2024年的二建法规科目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章节构架发生了整体的调整,由8章改为了十章。

2.并且章节内部的顺序也发生了较大的调整。

如第十章“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法律制度”,这一章虽每一节内容都保留了下来,但章节顺序全部改变。

3.知识点发生了以节为单位的删除与增加。

如“融资租赁合同”被整体删除了,第七章中的第二节“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度”为完全新增的章节。

4.2024年二建法规教材的改版为近几年来最大规模的一次改版。

2023年2024年章节目章节目2Z20100 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Z2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2Z20101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一)建设工程法律基础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2Z2010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2Z2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2z201021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共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二)建设工程物权制度1.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2z201021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共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2.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2Z20103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2Z201031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三)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1.著作权制度2Z20103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及其法律关系2.专利权制度2Z201040建设工程物权制度2Z201041物权的主要种类和与土地相关的物权3.商标权制度2Z201042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四)建设工程侵权责任制度1.侵权责任主体和损害赔偿2Z201050建设工程债权制度2Z201051债的基本法律关系2.产品责任2Z201052建设工 3.建筑物和物件损程债的常见种类害责任2Z201060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2Z201061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五)建设工程税收制度1.企业增值税2Z201062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保护和侵权责任2.环境保护税2Z201070建设工程担保制度2Z201071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六)建设工程行政法律制度1.行政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2Z201072建设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和责任2.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2Z201073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七)建设工程刑事法律制度1.刑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2Z201080建设工程保险制度2Z201081保险与保险索赔的规定2.犯罪概念、犯罪构成、刑罚种类和刑罚裁量2Z201082建设工程保险的主要种类和投保权益3.建设工程常见犯罪行为及罪名2Z201090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2Z201091法律责任的基本种类和特征(一)建筑市场主体的一般规定1.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2Z201092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2.建设工程委托代理2Z201093建设工程行政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二)建筑业企业资质制度1.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和等级2Z201094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2.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请、许可、延续和变更2Z20200 0施工许可法律制度2Z2020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2Z202011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三)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1.建造师考试2Z202012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2.建造师注册、受聘和执业范围2Z202013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3.建造师基本权利和义务2Z20201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四)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1.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分类任设2Z202020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2Z202021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2.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公开和应用2Z202022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3.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2Z202023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五)营商环境制度1.营商环境优化2Z20202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中小企业款项支付保障2Z202030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2Z202031建设工程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准入管理三、建设工程许可法律制度(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1.规划许可证的申请2Z202032建造师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的规定2.规划条件的变更2Z202033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执业岗位范围(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1.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2Z202034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2.施工许可证的申请2Z202035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2Z20300 0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2Z203010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2Z203011建设工程法定招标的范围、招标方式和交易场所四、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一)建设工程发承包的一般规定1.建设工程总承包2Z203012招标基本程序和禁止服解发包、限制排斥投标人的规定2.建设工程共同承包2Z203013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法定要求和投标保证金3.建设工程分包2Z203014禁止串通投标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1.建设工程法定招标的范围、招标方式和交易场所2Z203015中标的法定要求和招标投标投诉处理2.建设工程招标和投标2Z203016违法行为应承握的法律责任3.建设工程开标、评标和中标2Z203020建设2Z203021建设工 4.招标投标异议、工程承包制度程总承包的规定投诉处理2Z203022建设工程共同承包的规定(三)非招标采购制度1.竞争性谈判2Z203023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2.询价2Z20302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单一来源采购2Z203030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2Z203031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的分类4.框架协议采购2Z203032建筑市场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五、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一)合同的基本规定1.合同的订立和效力2Z203033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和奖惩机制2.合同的履行2Z203034建筑市场主体诚信评价的基本规定3.违约责任2Z20400 0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2Z204010建设工程合同制度2Z2040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1.施工合同的效力2Z204012建设工程工期和价款的规定2.建设工程工期、质量和价款2Z204013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3.施工合同的变更和权利义务终止2Z204014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三)相关合同制度1.买卖合同2Z204015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2.借款合同2Z204016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3.保证合同2Z204017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性质与作用4.租赁合同2Z204020劳动合同及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2Z204021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5.承揽合同2Z204022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如终止6.运输合同2Z204023合法用工方式与违法用工模式的规定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一)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度1.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2Z204024劳动保 2.勘察、设计单位度护的规定的安全责任2Z204025劳动争议的解决3.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2Z204026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4.机械设备、检验检测等单位的安全责任2Z204030相关合同制度2Z204031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二)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1.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程序和条件2Z204032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撤销2Z204033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三)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2Z204034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2.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2Z204035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3.施工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2Z204036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4.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2Z204037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5.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Z20500 0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2Z205010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2Z205011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四)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1.编制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2Z205012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的规定2.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费用2Z205013施工现场水污染防治的规定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2Z205014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五)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1.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2Z205015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Z205020施工节约能源制度2Z205021施工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的规定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2Z205022施工节能技术进步和激励措施的规定(六)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体制2Z205023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政府主管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及执法职权2Z205030施工文物保护制度2Z205031受法律保护的文物范围3.安全生产举报处理、相关信息系统和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2Z205032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施工的规定七、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一)工程建设标准1.工程建设标准的制定2Z205033施工发现文物报告和保护的规定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2Z20503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建设工程抗震管理制度2Z20600 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2Z206010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2Z206011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二)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度1.无障碍设施建设2Z20601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政府监督的规定2.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措施2Z206013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管理2Z206020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Z206021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三)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Z206022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2.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Z206023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3.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Z206024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四)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对施工质量负责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2Z206025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2.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2Z206026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建筑材料、设备等的检验检测2Z206030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2Z20603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4.施工质量检验和返修2Z206032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安全费用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规定5.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2Z206033施工现(五)建设工程 1.竣工验收的主体场消防安全职责和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竣工验收制度和法定条件2Z206034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2.规划、消防、节能和环保验收2Z206035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竣工验收备案2Z206040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2Z206041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4.应提交的档案资料2Z206042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六)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1.质量保修书和最低保修期限2Z206043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采取相应措施的规定2.工程质量保证金2Z20604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八、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一)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制度1.建设工程大气污染防治2Z206050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2Z206051建设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2.建设工程水污染防治2Z206052勘察、设计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3.建设工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2Z206053工程监理、检验检测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4.建设工程噪声污染防治2Z206054机械设备等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二)施工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1.受法律保护的各类历史文化遗产范围2Z206055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2.在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施工、施工发现文物报告和保2Z20700 0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2Z207010工程建设标准2Z207011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十、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法律制度(一)劳动合同制度1.劳动合同订立2Z20701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2.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2Z207013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保障1.劳动用工管理2Z207020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2Z207021对施工质量负责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2.工资支付保障和义务2Z207022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规定(三)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1.劳动安全卫生2Z207023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2.劳动保护2Z207024施工质量检验和返修的规定(四)工伤保险制度1.工伤认定2Z207025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的规定2.工伤保险待遇2Z207026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五)劳动争议的解决1.劳动争议调解2Z207030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Z207031建设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劳动争议仲裁2Z207032勘察、设计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一)建设工程争议和解、调解制度1.和解2Z207033工程监理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调解2Z207034政府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二)仲裁制度1.仲裁协议2Z20704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2Z207041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2.仲裁的申请和受理2Z207042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3.仲裁庭的组成、开庭和裁决2Z207043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的规定(三)民事诉讼制度1.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2Z207044竣工结算、质量争议的规定2.民事审判组织、诉讼参加人2Z207050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2Z207051质量保修书和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3.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保全和应用2Z207052质量责任的损失赔偿4.民事诉讼时效2Z207053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5.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2Z208002Z208010建设2Z208011建设工(四)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范围0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程纠纷的主要种类制度2Z208012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2.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和决定2Z208013行政纠份的法律解决途径(五)行政诉讼制度1.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法院管辖2Z208020民事诉讼制度2Z208021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2.行政诉讼参加人2Z208022民事诉讼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规定3.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和举证责任2Z208023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保全和应用4.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2Z208024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5.行政诉讼的审理、判决和执行2Z208025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2Z208026民事诉讼的执行2Z208030仲裁制度2Z208031仲裁协议的规定2Z208032仲裁案件的申请和受理2Z208033伸裁审理的法定程序2Z208034仲裁裁决的执行2Z208035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2Z208040调解、和解制度与争议评审2Z208041调解的规定2Z208042和解的规定2Z208043争议评审机制的规定2Z208050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2Z208051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的种类及法定程序2Z208052行政复议范围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2Z208053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和决定的有关规定2Z208054行政诉讼的法院管辖、起诉和受理2Z208055行政诉讼的审理、判决和执行2Z208056行使行政职权时侵权的赔偿责任。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法规第四章知识点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法规第四章知识点

2Z204010建设工程合同制度2Z204020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制度2Z204030 相关合同制度2Z204010建设工程合同制度2Z2040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2Z204012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2Z204013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2Z204014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2Z204015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2Z204016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2Z204017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与法律地位重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承包双方的主要义务建设工程工期工程价款的支付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可撤销合同。

难点:建设工程工期工程价款的支付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

2Z2040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知识点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轮换考点)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默示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定书面)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约定书面)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属法定书面)【历年真题】根据《合同法》,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是()。

(2014年)A.设备租赁合同B.建设工程合同C.承揽合同D.货物买卖合同【答案】:B【解析】本题属比较型考题知识点二、合同的内容(轮换考点)(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办法(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知识点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轮换考点)(一)工程范围(二)建设工期(三)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阶段性工程)(四)工程质量(五)工程造价(工程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工、料、机、措)(六)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勘察、设计文件等)(七)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由哪方提供)(八)拨款和结算(九)竣工验收(十)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十一)双方相互协作条款知识点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承包双方的主要义务(常考点)(一)发包人的主要义务1、不得违法发包2、提供必要施工条件发包人不提供——可顺延工期、可要求赔偿停工、窝工费。

二建法律法规时间法律时效总结

二建法律法规时间法律时效总结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同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非试用期内提前30天,反之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亦然。

附试用期规定,3个月至一年用工不得超过1个月,一年到3年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的固定期合同和无固定期合同不得超过6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合同,同一单位续签合的(即使非同一岗位)不得约定试用期。

②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受理,受理后5日内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至被申请人。

③证据保全:不得迟了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原因:证据就要消失,证人就要消失。

④法院的审判程序: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可以在当事人缺席的情况下审判案件。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

有效期为3年且在到前3个月必须申请续期登记。

⑥劳动仲裁中的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1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⑦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⑧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⑨当事人不服当地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⑩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每天不得超过4小时,一周累计不得超过24小时。

11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在14日内进行核实,无异议应在核实后14日内返还承包人。

(两周)12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13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15日内审查,裁定撤销或者改正,或驳回,对裁定不服的,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14 案外人提出异议:15日内审查,裁定中止执行或驳回,对裁定不服的,依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15 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的时间也是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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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的
规定
精品资料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的规定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的规定
(一)无效合同
《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况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建设工程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筑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为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二)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合同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

《合同法》规定的效力待定合同有三种,即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的财产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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