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票使用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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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模式:地票制度

重庆模式:地票制度

重庆模式:地票制度一、地票交易概述2008年12月4日,伴随着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的挂牌成立以及地票的第一次公开拍卖,“地票”由此走进人们的视线,然而对于“地票”,许多人的理解依旧停留在“土地票据化”的初始概念范围之内,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地票概念进行厘清,并对重庆地票交易发展历程和运作模式进行梳理。

(一)地票概念厘清地票,是指将闲置的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共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用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复垦,变成符合栽种农作物要求的耕地,经由土地管理部门严格验收后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由市国土房管部门发给等量面积建设用地指标凭证。

这个凭证就称为“地票”。

概言之,地票是建设用地指标凭证的通俗说法,尽管目前尚未规定地票拥有者在城市建设用地拍卖中有优先权,但是地票仍被尊称为“土地VIP卡”。

地票交易,字面理解就是在特定场所对地票进行的买卖。

现实中,因二级市场尚未成型,地票交易仅仅是指在农村土地交易所进行的一级市场地票拍卖。

值得注意的是,地票交易仅仅是民间对指标交易的称呼,官方对于地票交易,仍称之为“指标交易”。

(二)重庆地票交易发展历程2007年,国务院批准重庆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2008年6月27日,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颁布。

2008年11月17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重庆市农村土地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2008年12月4日,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挂牌,该交易所以“地票”作为主要交易标的,中国的地票交易制度就此诞生。

2008年12月4日,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进行第一场地票拍卖。

2009年2月,《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批准重庆建立统筹城乡的土地利用制度,在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基础上,稳步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2009年12月3日,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进行第六次地票拍卖,共有玉豪龙公司、腾翔公司、中渝公司、晋愉公司、东港公司、龙湖地产等6家民企曾经拿到过地票,截至2009年12月3日,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总成交44总地票,共计8300亩用地指标,成交总金额7.38亿元,均价每亩9万元。

停车票的使用流程

停车票的使用流程

停车票的使用流程简介停车票是指在停车场停车时使用的一种票据。

停车票的使用流程通常包括了进场扫码、缴费、出场扫码等步骤。

本文将详细介绍停车票的使用流程。

使用流程使用停车票的流程主要分为三个步骤:进场扫码、缴费、出场扫码。

下面将详细介绍每个步骤。

进场扫码1.驾驶员在进入停车场时,需要将车辆停在指定区域,并将车辆停放好。

–注意选择合适的停车位,确保不会影响其他车辆的通行。

–对于有多层停车场的情况,应按照指示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楼层或区域。

2.在进入停车场后,驾驶员需要找到入口处的扫码区域,并使用手机或其他设备扫描入口处的二维码。

–扫码时需要确保手机或设备的摄像头对准二维码,以便能够成功扫描。

3.扫码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识别车辆信息,并生成一张停车票。

驾驶员需要妥善保存停车票,以便后续使用。

缴费1.在停车期间,驾驶员需要根据停车场的规定缴纳相应的停车费用。

–停车费用的计算通常根据停车时间的长短以及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来确定。

2.驾驶员可以选择不同的缴费方式进行支付。

常见的缴费方式包括现金支付、刷卡支付、移动支付等。

–根据停车场的规定,选择合适的缴费方式进行支付。

3.缴费成功后,停车系统会自动更新停车费用,并记录下缴费的时间和金额。

驾驶员无需额外操作。

出场扫码1.当驾驶员准备离开停车场时,需要将车辆停到出口区域,并停放好。

–和进场时一样,需要注意合适的停车位选择和停车位置的规范。

2.在出口处,驾驶员需要找到扫码区域,并使用手机或其他设备扫描出口处的二维码。

–扫码时,需要确保手机或设备的摄像头对准二维码,以便能够成功扫描。

3.扫码成功后,停车系统会自动识别车辆信息,并根据缴费情况判断是否需要额外支付费用。

–如果已经缴费完成,系统会自动开启门闸,驾驶员可以顺利离开停车场。

–如果还有未支付的费用,系统会提醒驾驶员进行额外的支付。

注意事项•驾驶员需要妥善保管好停车票,以便后续的缴费和出场时使用。

•如果无法正常扫码或出现其他问题,驾驶员可以寻求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帮助。

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行政许可工作流程

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行政许可工作流程

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行政许可工作流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本省外市、县临时到我县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行政许可的工作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各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综合窗口。

2、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

3、申报材料3.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3.2 所在地地税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3.3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4、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5、工作流程5.1 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到各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综合窗口;5.2 受理(窗口,责任人:窗口人员,当场);5.3 审批(窗口,责任人:窗口人员,1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行政许可工作流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行政许可的工作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各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综合窗口。

2、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

3、申报材料3.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3.2《企业冠名发票印制申请审批表》;3.3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3.4 税务登记证副本;3.5《普通发票领购簿》;3.6 经办人身份证明;3.7 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4、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5、工作流程5.1 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到各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综合窗口;5.2 受理(窗口,责任人:窗口人员,当场);5.3 审查(主管分局,责任人:分局长,2个工作日);5.4 审批(行政审批办公室,2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印花税票代售行政许可工作流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单位和个人申请印花税票代售行政许可的工作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固镇县地税局各分局办税服务厅。

2、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

景区售票服务的基本流程

景区售票服务的基本流程

景区售票服务的基本流程景区售票服务可是个很有趣又很重要的事儿呢!一、售票前的准备。

售票员得早早到岗呀,就像学生要早早到学校一样。

先把售票窗口收拾得干干净净的,桌子擦得锃亮,电脑、打印机啥的都得检查好,可不能到时候出故障。

还有票纸得准备充足,要是游客排了老长的队,结果没票了,那多扫兴呀。

售票员自己呢,也得把仪容仪表整理好,脸上带着笑,给游客一个好心情。

二、游客到来时。

当游客来到售票窗口,售票员要热情地打招呼。

可不能板着个脸,就像别人欠了自己钱似的。

要是游客是一家子,就可以说:“哟,全家出动来玩啦,真幸福呢!”如果是小情侣,就打趣说:“小两口看起来好甜蜜呀。

”然后询问游客要购买哪种票。

是全价票呢,还是有优惠的票,像老人票、儿童票或者学生票之类的。

要是游客不太清楚有哪些票种,售票员就得耐心地介绍,比如说:“我们这儿有全价票,就是正常的票价啦。

要是您带着老人,年满60岁就可以买老人票,能便宜不少呢;小朋友要是身高没到标准,也是有优惠的哦。

”三、售票操作过程。

确定了票种之后,就开始售票啦。

在电脑上操作的时候,可得仔细着点。

输入游客的相关信息,比如身份证号啥的,千万不能出错。

一边操作还可以一边和游客聊天,让游客不觉得无聊。

比如说:“您今天来得可真是时候,景区里的花开得正盛呢。

”票打印出来之后,要仔细核对一下信息,再递给游客,递的时候还可以说:“您拿好票,祝您在景区玩得开心呀。

”四、特殊情况处理。

有时候也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呢。

比如说游客的证件忘带了,但是符合优惠条件。

售票员就不能直接拒绝,而是要灵活处理。

可以先让游客提供其他能证明身份的东西,像学生证的照片之类的,然后再和上级汇报一下情况。

要是游客对票价有疑问,售票员要耐心解释,不能不耐烦。

可以说:“这个票价是包含了景区里很多项目的费用呢,不是乱收费的哦。

”五、售票后的服务。

票卖出去了,服务还没结束呢。

可以给游客指一下景区的入口在哪里,告诉游客一些游玩的小建议。

土方票管理办法

土方票管理办法

土方票使用管理办法
1、土方票由项目部财务科从公司财务科领取,建立健全签字、登记台账,完善手续。

2、项目部落实各工区发票人选,由各工区负责人安排发票人员到项目部财务科领取土方票,签字登记,建立台账;发票人员下一次领票前,必须上交前一次的土方票存根。

3、土方票由项目部统一加盖指定的印章。

4、土方票应指定专人发放,发票人在倒土区现场指挥发票,如果发现拉土车没有装满,或不听指挥倒土或倒土不净,发票人可拒绝发票,情节严重的应向项目部汇报给予罚款。

5、项目部、工区、机械科、施工员、技术员等管理人员应监督取土场挖掘机驾驶员装土是否装满,自卸车是否不装满车就拉走等现象存在,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6、土方票发票人员应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多发错发土方票,若发现多发错发行为,项目部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土方票应当天发放当天核实,如有遗失应及时上报项目部处理,不得隐瞒不报、虚报;
8、土方票结算由车队负责人上交项目部统一收回,财务科安排两人或两人以上清点回收,核实无误后开具公司统一印制的收料收
据,作为付款依据。

收料收据应由两位收票人和交票人签字。

收回的土方票应由收票人员及时交回财务科,公司统一安排销毁。

9、土方工程结束或更换发票人员时,工区剩余的土方票,由发票人员整理完善,连同存根一起上交项目部财务科收管,并移交公司财务科。

10、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徽新建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O年十一月十日
安徽新建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土方票领用登记台账。

2023年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

2023年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

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为规范重庆市地票的管理,优化城市公共资源配置,保障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重庆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重庆市地票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保护购买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地票管理工作,保证社会公共资源合理利用,本办法规定了重庆市地票管理的有关事项。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票”,包括住宅地票、商住地票、商业地票等。

凡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均可进行地票的交易。

第三条地票买卖活动,应在合法交易场所进行。

第四条地票的交易应遵循“自由竞价、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地票的交易应通过法律程序进行,不得采取欺骗、诈骗、胁迫等非法手段。

第六条地票买卖活动中,出现的中介机构应当依法合规经营。

第七条地票交易过程中,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建筑用地、文化遗产保护区等。

第八条地票的交易价格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进行,不得超过法定价格。

第九条地票的交易应当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自主定价和自主购买。

第二章地票交易市场第十条重庆市地票交易市场应根据市场规模和需求建立相应的市场。

第十一条地票交易市场应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和规则。

第十二条地票交易市场应加强交易监管,确保地票的交易安全、公开、公正。

第三章地票交易流程第十三条地票的交易应当依据法律程序进行,包括报名、确定排名、公示、竞价、定价、过户等。

第十四条地票的报名应当按照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大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报名申请。

第十五条地票的招标程序应当公开透明,并确保参与竞标的单位和个人符合有关条件和资格要求。

第十六条地票招标的成交价应当根据市场行情和竞价情况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第十七条地票交易合同应当合法、公正、公平,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实施机构和监管第十八条重庆市人民政府应组织信用机构、法律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相关部门,对地票交易市场进行监管和管理。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江津区地票生产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江津区地票生产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江津区地票生产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12•【字号】江津府办〔2016〕166号•【施行日期】2016.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江津区地票生产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江津府办〔2016〕16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统筹利用城乡土地资源,严格保护耕地,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充分用好用活地票政策,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区地票生产管理使用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有序推进地票复垦项目区国土房管局应当根据土地权利人复垦意愿,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实施建设用地复垦,支持各镇(街)将高山生态移民、异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让等群众纳入地票复垦项目优先实施,并给予地票交易金额的优先兑付。

地票复垦项目工程竣工后,区国土房管局应当根据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复垦验收标准,组织区农业、水利等部门和所在镇(街)按程序进行验收。

经验收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国土房管局核发建设用地整理合格证,并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复核。

取得建设用地整理合格证备案号后,区国土房管局应当注销复垦地块相关权属证书,并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变更登记。

二、严格执行地票使用政策(一)明确地票使用范围。

在江津区范围内,下列项目必须使用地票办理项目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1.根据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属于新增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的项目,包括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经营性文化设施、教育科研、体育、医疗卫生用地;经营性旅游设施、娱乐用地;加油站等。

北京市地下铁道列车车票使用办法

北京市地下铁道列车车票使用办法

北京市地下铁道列车车票使用办法
【法规类别】铁路运输
【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1993.03.01
【实施日期】1993.03.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修改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地下铁道列车车票使用办法>的决定》(发布日期:2006年5月30日实施日期:2006年5月30日)修正
北京市地下铁道列车车票使用办法
(1992年12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93年
3月1日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发布)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地下铁道列车车票的使用管理,维护乘车秩序,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乘坐地下铁道列车的乘客(以下简称乘客),须照章购票,接受验票,凭票乘车。

禁止不购票或用废票、假票乘车。

(一)普通单张票,在购票站当日乘车有效。

(二)持票乘客带领一个身高不满1.1米的儿童乘车,儿童免票。

(三)持有免费乘车证的伤残军人、盲人,可免费乘车。

免费乘车证只限持证者本人使用,但一名盲人可有一名陪同人员免票。

地票管理制度

地票管理制度

地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地铁票务管理,防止票务资源浪费和滥用,提高地铁运营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票务管理1、地铁票务管理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遵循市场规律,依法合规。

2、地铁票务分为实体票务和电子票务两种形式,实体票务包括纸质车票和磁卡票,电子票务包括二维码车票和NFC车票。

3、地铁票务需按照标准制作规范,包括票证格式、防伪技术、印刷质量等。

第三章票务发售1、地铁票务通过售票窗口、自动售票机、网络和手机APP等方式发售。

2、售票时要对购票人的身份进行身份验证,并确保购票人符合购票资质。

3、售票过程中,要对购票人进行乘车规则和安全须知的告知,以提高乘客出行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票务检票1、持有效车票的乘客可以进入地铁站,并由工作人员进行检票。

2、地铁站内设有检票口,检票口需要设置对应的检票设备,采用有效的技术手段对乘客票务进行验证。

3、乘客需要依法配合工作人员的票务检查,否则将被拒绝进入地铁站。

第五章票务管理1、地铁票务管理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票价进行销售,不得私自加价或减价。

2、票务管理要对乘客的购票行为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查验。

3、票务管理要定期对票务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票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六章票务核销1、持有效车票的乘客可以进入站内候车区,并在列车停靠时乘车。

2、乘客在上车前,需要把车票进行核销,车票核销后,乘客才可以进入列车。

3、车票核销是确保乘客合法乘车的重要环节,要做到检查严格、流程清晰、记录准确。

第七章票务补偿1、对于因地铁原因导致车票无法使用的乘客,可以进行车票补偿。

2、车票补偿的方式包括换票、退款等方式,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处理。

3、对于因乘客原因导致车票丢失、损坏等情况,不予进行车票补偿。

第八章票务滞留1、对于因客流高峰、故障等原因,导致地铁站内出现票务滞留的情况,要积极协调解决。

2、票务滞留解决要考虑乘客需求和安全,同时做好信息发布和引导工作。

3、票务滞留时间过长时,可以采取临时开放闸机、增加检票通道等方式解决。

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流程图.

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流程图.

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流程图
办税服务厅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有申请资格
纳税人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
更正或补齐材料
当场更正的错误的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
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
法定形式的
主管管理分局调查、核实
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
申请人
告知申请人补正
征管科审核
征管科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由办税服务厅送达
主管局领导决定
征管科制作《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由办税服务厅送达符合条件的不符合条件的
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领购发票
印制本单位名称发票流程图
办税服务厅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有申请资格
纳税人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以
更正或补齐材料
当场更正的错误的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
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
法定形式的
主管管理分局调查、核实
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
申请人
告知申请人补正
征管科审核
征管科制作《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由办税服务厅送达征管科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由办税服务厅送达
主管局领导决定
符合条件的不符合条件的
市局签署批印意见
省局签署批印意见
申请人领取发票
将印制好的发票发放到申请人所属县级局
申请人缴纳印制费
将有关手续交付指定印刷厂进行发票印制。

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

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

资料属性:地方性法规规章部门分类:土地综合规定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颁布文号: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5号颁布日期:2015年12月25日施行日期:2016年01月01日时效性:有效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用地复垦第三章地票交易第四章地票使用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2月3日市人民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2015年12月2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筹利用城乡土地资源,严格保护耕地,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用于地票的建设用地复垦和地票交易、使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票,是指土地权利人自愿将其建设用地按规定复垦为合格的耕地等农用地后,减少建设用地形成的在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交易的建设用地指标。

第三条地票管理应当遵循自愿复垦、公开交易、依规使用、收益归农的原则。

第四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用地复垦、地票交易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农业、财政、监察、水利、审计、林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用地复垦及地票使用的组织协调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建设用地复垦相关工作,并对复垦形成的耕地等农用地的管理利用实施监督。

第二章建设用地复垦第五条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镇化发展需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设用地复垦周期等因素,科学编制土地整治规划,测算建设用地复垦规模,引导建设用地有序复垦。

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土地权利人复垦意愿,有序组织建设用地复垦,优先支持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等复垦项目实施。

第六条建设用地复垦应当以土地利用、产业发展、乡村规划和环境保护等规划为基础,考虑人口流动指数等因素,合理预留农村发展建设用地。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2.25•【字号】万州府办〔2016〕39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的通知万州府办〔2016〕39号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深刻认识出台《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的重大意义《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施行是全市地票改革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志。

地票制度改革是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背景下基于资源保护、民生保障和可持续发展要求的重大制度创新。

《办法》完善了复垦、验收、交易、使用等环节政策措施,形成了“自愿复垦、公开交易、收益归农、价款直拨、依规使用”等制度体系。

对于推进建设用地复垦、保护耕地资源、保障农民权益、统筹城乡发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新型城镇化等都具有重大意义。

二、积极稳妥推进建设用地复垦区国土房管局要根据全区城镇化发展需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设用地复垦周期等因素科学编制土地整治复垦规划,合理安排年度复垦实施计划,把控调节复垦规模节奏,引导建设用地有序复垦。

优先支持扶贫搬迁、地灾搬迁等复垦项目实施。

做好复垦项目入库备案、组织实施项目验收、资料审查、地票交易申报等相关工作。

各镇乡街道要广泛宣传建设用地复垦和地票政策,及时传达地票市场供需及价格波动等信号,引导群众理性参加复垦。

要结合乡村发展规划、旅游规划、新村建设规划、扶贫搬迁、地灾搬迁、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及公益设施建设等规划统筹安排辖区复垦规划计划,优先预留保障农村发展用地指标和空间,优先安排和组织实施扶贫搬迁、地灾搬迁复垦。

地铁车票使用的流程解

地铁车票使用的流程解

地铁车票使用的流程解析
1. 购票
•前往地铁站的售票窗口或自助售票机处购买车票。

•在售票窗口或自助售票机上选择目的地和票价,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获取购票凭证,如购票单、车票或二维码。

2. 进站
•到达地铁站的检票口,进行安全检查。

•使用购票凭证在闸机处进行刷票或扫码。

•闸机打开后,进入站台区域。

3. 乘车
•在站台等候地铁列车的到来。

•当列车到达时,等待乘客下车后,有序地上车。

•在车门口,将购票凭证再次刷票或扫码。

•选择一个座位或站立位置,确保站稳并注意安全。

4. 途中换乘
•如果需要换乘其他地铁线路,根据指示牌或线路图,到达换乘站台。

•刷票或扫码通过闸机进入换乘站台区域。

•在换乘站台等候目标列车的到来。

•重复步骤3,乘坐目标列车。

5. 到达目的地
•在接近目的地的时候,提前准备下车。

•到达目的地时,乘客有序地下车。

•如果需要继续乘坐其他交通工具,请查看站内指示牌或询问工作人员的指导。

6. 出站
•在出站口处,刷票或扫码通过闸机。

•离开地铁站,进入目的地。

以上是地铁车票使用的一般流程,供乘客参考。

在使用地铁时,要注意随身携带好购票凭证,遵守公共交通秩序,确保自身安全。

如有需要,可随时咨询地铁工作人员或查看相关信息。

祝您乘车愉快!
注意:本文仅供参考,请以实际情况为准。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关于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行政许可业务流程的规定》的公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关于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行政许可业务流程的规定》的公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关于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行政许可业务流程的规定》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11.09.01•【字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施行日期】2011.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关于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行政许可业务流程的规定》的公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现将《关于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行政许可业务流程的规定》予以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关于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行政许可业务流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外出经营纳税人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我市临时从事经营活动,需要领购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的,按如下规定办理:一、行政许可条件纳税人领购发票,应在报验登记后凭下列资料到经营活动辖区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使用经营地发票行政许可》。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申请领购经营地发票》;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原件);3.提供深圳公证处所出具的担保书(原件)。

保证人必须是深圳市范围内注册法人机构(个体工商户除外);4.保证人上一年度完税证明(原件)。

保证人在深圳国税上一年度纳税金额不得少于5万元。

二、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审批流程:办税服务厅受理-征管科(综合业务科)综合业务岗审批-征管科(综合业务科)科长审批-主管分局局长审批。

三、领购簿核发手续纳税人持《准予税务行政许可通知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验原件)到主管税务机关票证中心(或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领购簿》核发手续。

四、购票与发票开具使用核发《发票领购簿》后,纳税人应参加普通发票开票软件的培训,安装使用开票软件开具通用机打发票。

外出经营纳税人的软件安装完毕后,可领购使用不超过20份千元以下通用机打发票,限时3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缴销。

尊敬的中国地票用户登录流程与注意事项

尊敬的中国地票用户登录流程与注意事项

尊敬的中国地票用户登录流程与注意事项嘿呀!亲爱的朋友们,今天咱们来好好聊聊“尊敬的中国地票用户登录流程与注意事项” 呢!
首先呀,咱们来说说这登录流程。

1. 您得先找到官方的登录页面,这可重要啦!千万别找错地方呀,不然咋能顺利登录呢?2. 输入您注册时候的用户名和密码,哎呀呀,可一定要记清楚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呀,要是忘了可就麻烦啦!3. 然后可能会有个验证码,您得仔细看清楚,别输错了哟!4. 最后点击登录按钮,哇,就等着进入咱们的地票系统啦!
接下来,咱们讲讲注意事项。

这可不能马虎!第一呢,密码一定要设置得安全又好记。

别弄那种太简单的,容易被人破解,那可不得了哇!第二呀,定期修改密码,这样能更好地保护您的账户安全呢!第三,要是遇到登录异常,千万别慌张,赶紧联系客服,他们会帮您解决问题的哟!第四,登录的时候注意周围环境,可别让别人看到您输入的信息,保护好个人隐私呀!
哎呀呀,总之呢,这中国地票用户登录流程和注意事项您可得牢记在心!这样才能顺顺利利地使用地票系统,享受便捷的服务呢!您说是不是呀?。

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

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

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筹利用城乡土地资源,严格保护耕地,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用于地票的建设用地复垦和地票交易、使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票,是指土地权利人自愿将其建设用地按规定复垦为合格的耕地等农用地后,减少建设用地形成的在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交易的建设用地指标。

第三条地票管理应当遵循自愿复垦、公开交易、依规使用、收益归农的原则。

第四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用地复垦、地票交易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农业、财政、监察、水利、审计、林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用地复垦及地票使用的组织协调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建设用地复垦相关工作,并对复垦形成的耕地等农用地的管理利用实施监督。

第二章建设用地复垦第五条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镇化发展需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设用地复垦周期等因素,科学编制土地整治规划,测算建设用地复垦规模,引导建设用地有序复垦。

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土地权利人复垦意愿,有序组织建设用地复垦,优先支持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等复垦项目实施。

第六条建设用地复垦应当以土地利用、产业发展、乡村规划和环境保护等规划为基础,考虑人口流动指数等因素,合理预留农村发展建设用地。

第七条申请复垦的土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现状为建设用地,且符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二)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及能源、交通、水利等工程设施用地范围外,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具备主要复垦为耕地的条件;(三)权属清晰,具有合法权属证明。

除前款规定外,申请国有建设用地复垦的,还应当符合国有建设用地复垦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用地,不得复垦用于地票交易:(一)违法建设用地;(二)单独的附属设施用地;(三)2009年1月1日后新批准的建设用地,且房屋权属初始(首次)登记时间未满5年的;(四)中国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或者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五)权利依法受到限制的建设用地;(六)自然灾害发生后,地质状况尚未稳定的建设用地;(七)其他不宜复垦的情形。

土方票使用管理规定(修订)2019.6.29

土方票使用管理规定(修订)2019.6.29

土方票使用管理规定1、土方票由公司工程部统一管理,由财务部发放,建立健全签字、登记台账手续。

2、土方票由公司统一加盖指定印章,土方票应当天发放当天核实,汇报至项目钉钉群。

3、项目部落实领票人员,由项目经理或生产经理指定领票人员;领票人员应提前三天申请,批准通过后,到公司财务部出纳领取土方票,签字登记,建立台账,项目人员下一次到公司领取土方票前,必须上交前一次对土方单位的土票发放台账,土票申请人必须与领票人为同一人员。

4、项目部指定人员定期(每周)核对项目每天出场的车辆土方票台账与大铲湾弃土台账,监控车辆、弃土票、大铲湾弃土场信息数据是否一致,定期(每周)形成报告上传钉钉群。

5、进入项目的车辆:(1)在大门口接受开盖检查车厢空载情况(必须为空车及没有残留余土),登记车辆进出号牌台账车辆,(2)装载土石方完成的车辆出场须在大门口处签卡拍照(司机、车牌、弃土票号这三类图片合一),以上台账和影像资料需实时上传钉钉群,并实时整理存档,项目出入口启用的所以视频监控保持三个月以上。

6、装载土石方完成的车辆出场需过磅检查装载情况,装载重量数据形成台账资料备查,由于土方单位不执行造成的路面处罚由土方单位负责。

7、土方票应指定专人发放,发票人在主要交通路口或施工面现场指挥发票,发现土方车装车不满,或不听指挥不按项目部要求装土,发票人可拒绝发票,情节严重的应向项目部汇报,给予土方单位一定数额罚款。

8、土方票发票人员应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多发错发土方票,若发现多发错发行为,项目部应视情节轻重程度追究当事人责任,给予经济处罚。

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9、土方票结算由项目部土方发票人员,统计、整理台账签字后(按GPS路线核实、车号、弃土票号对应),于每月20日之前上报项目商务部用于土方月进度款手续办理,工程量核实。

10、土方票因超报导致使用不完的,应由发票人员统计确定数量,项目经理核实后,及时交回财务部,准确核实数量,办理移交手续。

简述石家庄地铁车票类型及使用方法

简述石家庄地铁车票类型及使用方法

简述石家庄地铁车票类型及使用方法
石家庄地铁车票有多种类型,共分为单程票、单日票、双日票、一票多站、段票和
全程票六种。

(1)单程票:是指仅可乘坐一次指定的线路的地铁车票,一次有效,乘车需投入一张
有效票。

(3)双日票:是指乘坐地铁连续两天(上下午、夜间)内有效的多次计次票,有效期
至连续两天结束,乘车只需投入一张有效票。

(4)一票多站:是指在指定范围内随意乘坐,路网以及距离内可以任意乘坐地铁内任
意多次,有效期至当日关闭前,乘车只需投入一张有效票。

购买石家庄地铁车票的主要方式有面购、电脑购票和排队购票等。

面购:乘客可以到石家庄地铁车站服务台购买车票,只要出示有效证件,即可凭借机
具自助购买车票。

电脑购票:乘客可以登录石家庄地铁网站,在线购买车票,进行身份认证,选择路线、购买票种,支付宝付款,付款后可获得取票码,到车站办理取票。

排队购票:乘客可到石家庄地铁车站指定窗口排队,出示有效证件,付款后可在当日
乘车。

乘坐石家庄地铁需要将有效车票投入自动售票机扫码,或者出示磁卡片或者利用智能
手机APP扫码进行刷票,刷票过口后滚动门才会打开,乘客正常乘车就可以进入车站,乘
车刷票投币后会返回投币金额,抵扣乘车费用而且可以再次乘车且在有效期内,乘客也可
以到车站自动购票机上刷磁卡片用银行卡余额付款,付款成功后可以进站乘车,刷磁卡投
币后未缴费用将直接计入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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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划局部调整审批
已纳入建设用地规划目标但未落实布局的空间指标作为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建设用地预留指标进行管理。在符合城乡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项目布局在有条件建设区内使用预留指标时,由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报市国土房管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国土房管局下达批复。区县申请规划局部调整时具体需提交以下资料:
地票使用服务指南
(试行)
为明晰地票使用流程,规范地票使用管理,特编制本指南。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本指南依据以下文件编制:
1.《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3.《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渝府令第295号);
4.《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和印发用地报批所需资料及相关示范文本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12〕184号);
5.《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一书四方案”填报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4〕743号);
6.《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国土房管规发〔2016〕4号);
地票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功能一并由地票购得人申请行使,在使用地票办理土地转用手续时记载、核减数量。
地票的建设用地规划空间功能由市、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使,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预先申请地票规划空间功能入库,市国土房管局进行数量登记。未预先申请入库的,则在地票落地使用时,由市国土房管局将空间功能登记入库。地票的空间功能完成登记入库后,即表示该地票已锁定在相应区县使用。经市政府同意并下达用地规划目标调整批复后,市国土房管局依据批复文件在空间指标管理数据库中对应核减空间指标数量。
配给的建设用地规划空间指标,在区县申请地票空间功能入库时兑现,一并纳入数据库管理,作为区县调整增加用地空间的基数。
4.使用地票(包括出让环节收回的地票指标)办理土地转用手续,不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
5.对地票使用实行台账管理。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牵头建立电子登记台账,将地票使用相关数据纳入重庆市地票管理系统,即时登记数据变化情况,完善数据管理机制,保障数据安全。市国土房管局、相关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分别承担相应环节台账记录和管理的相关职责。
2.实行持票准用。即:新增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使用地票,应当使用地票办理土地转用手续;凡2009年1月1日后未使用地票办理土地转用手续,而以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的,应当在土地出让时补充使用地票。凡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在有条件建设区增加规划建设空间的,必须使用地票。
土地出让环节收回的地票指标,仍具有地票的三项功能,可用于办理除经营性建设用地之外的其他建设用地的转用手续。
3.实行差异化用票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对城市发展新区按实际使用地票量的25%,对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按实际使用地票量的50%,分别配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建设用地规划空间指标。但是,经查处整改到位的违法用地使用地票,不纳入差异化使用地票政策的范围。
配给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地票落地使用时兑现,可用于办理经营性建设用地转用手续。经市国土房管局确认下达后,由各区县自行安排使用配给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但不得与地票(包括出让环节收回的地票指标)混合使用。
市国土房管局审核通过区县申报使用地票调整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后,每年分两次集中报送市政府审批。待市政府下达批示抄告单后,即由市国土房管局代市政府下达调整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建设用地规划目标的批复。
调整建设用地规划目标的批复下达后,市国土房管局即在地票空间指标管理数据库中核销相应的空间指标数量,并向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地票空间功能核销单,同时抄告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
2.用票入库
地票落地使用前未申请入库的,则在地票使用(包括土地转用环节使用地票、土地出让环节使用地票)时空间功能自动入库。由市国土房管局在地票空间管理库中及时登记相关信息,并及时将地票入库备案通知书抄告有关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3.差异化配给空间同步入库
地票空间功能入库时,对符合差异化配给政策的地票,市国土房管局依入库地票面积,按照所在区域的配给比例(50%或25%),同步核算需配给的建设用地规划空间指标,并在地票空间管理库中登记,与入库地票面积一并作为区县申请调整规划目标的可用基数。市国土房管局在向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地票入库备案通知书时,既要说明入库地票面积,也要说明同步配给的空间指标面积。
②地票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③承诺书(格式文书,由地票购得人出具,明确同意该地票锁定在拟入库区县使用,并承诺该地票不用于完善违法用地手续等,原件1份)。
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地票入库备案通知(格式文书),在地票证书上记载入库信息,退回地票证书原件。
二、土地规划环节使用地票流程
(一)办理地票空间功能入库
1.购票入库
(1)申请入库备案。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集拟在本区县使用的地票,形成地票空间功能入库的书面申请,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备案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关于报请地票入库的请示(请示中注明入库地票面积及证号、承诺拟入库地票不用于完善违法用地手续等,原件1份);
(二)调整区县建设用地规划目标
1.申请使用地票空间
区县可根据已入库的地票数量和配给的空间指标数量,申请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建设用地规划目标。申请时,需向市国土房管局报送区县政府关于申请使用地票调整建设用地规划目标的请示文件。
原则上,各区县每年最多可两次申报使用地票调整建设用地规划目标。
2.报批调整建设用地规划目标
7.《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环节使用地票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6〕617号)。
(二)适用范围
地票在土地规划、转用、出让等环节使用,适用本指南规定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三)一般规定
1.地票的功能。地票具有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建设用地规划空间、耕地占补平衡三种功能。同一地票,其三种功能只能在同一区县内使用。地票证书签发后,即可申请行使地票的三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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