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09章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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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整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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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法学是围绕权利义务及其界限而展开的,以法学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2.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方法论3.法德概念:是法学的起始范畴,是法学研究的研究的核心,是人们对认识的法律现象的属性或观念的深层次把握。

4.法的定义的表述: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5.法的本质①阶级意志性: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②物质制约性: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所处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6.法的特征①特殊规范性: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关系的规范②国家意志性: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③权利义务性:法是规范权利和义务的规范④国家强制性: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7.法律概念:是人们在不断地认识和时间过程中,对具有法律意义的现象和事实进行理性概括和抽象表达而形成的一些权威性范畴。

8.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①假定②行为模式③法律后果9.法律规则的分类①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权义复合型规则(含义)②强制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③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10.法律原则概念:法律的基础性真理或原理,为其他规则提供基础性或本源的综合性原理。

11.法理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区别①内容:法律原则不预设确定的实施状态和具体的法律后果,也没有规定具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它无法为社会活动主体提供具体的行为准则。

而规则在内容的明确化程度上显然高于原则。

②适用范围:法律原则适用范围很大,法律规则只适用于一类行为。

③适用要求:法律原则的适用具有一定弹性④法律规则之间往往互相排斥,法律原则则可以相互兼容12.法律原则的作用①在立法过程中的作用:体现和宣告法律的基本精神;维护法律体系的统一②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的作用;弥补法律的漏洞;作为审判的依据;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③在守法过程中的作用13.法的形式渊源:法律上承认的发的主要形式。

(完整版)法理学重点知识点梳理

(完整版)法理学重点知识点梳理

法理学重点知识点梳理第1,2章导论,法的概念导论1.法学的定义: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知识和学科的总称,我们的理解:一类是可见的外在的法律现象,即为规范——制度型法律现象;另一类是不可见的内在的心理——观念型法律现象。

2.应当注意的是,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的学术分科实际上阐明的是法学的不同品质。

首先,法学是理论性的。

其次,法学是实践的。

3. 法理学的概念:法理学,以一般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以探求法的一般原理为任务的学问。

现代法理学注重于对法律用语及专门名词的分类和进一步理解。

4. 法理学的性质和任务:一方面,法理学所研究的是法的一般原理、原则、概念、制度。

另一方面,从法学体系的内部关系看,法理学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具有“基础理论”的地位。

5.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马克思主义法学,两人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法学诞生的标志,他们揭示了法律根源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根源于利益的冲突,法律随着经济条件的发展而发展等客观规律。

他们指出法律是特定社会历史时期的产物,揭示了法律与阶级、国家的联系。

6. 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有三个组成部分,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7. 马克思主义法学,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和法权制度中,必须注意把握以下几点:◆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西方法治文明和中国国情特点三者结合。

◆核心架构:马克思主义法学三位一体的本原结构,即人、国家和社会的辩证统一。

人、国家和社会的辩证统一应该成为我们今天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的核心内容。

■体现上述基本精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的核心内容就是以人为本、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的辩证统一(是指人们在认识事物的时候,既要看到事物共性的一面,又要看到事物对立的一面,即要以坚持全面发展的高度为前提,把二者有机统一起来,以实现两者和谐发展之目的)。

◆理论特色:“五个更加”。

更加关注弱势群体的保护和帮助;更加重视以社会公共利益约束和限制个人以享有和行使权利为名的任性;更加重视以公共社会福利平等再分配来调节在自由的经济交往中不可避免地产生的强弱分化、贫富差别;更加重视防止阶级分化、阶级矛盾、阶级冲突在我们这个社会重演;更加重视防止官员腐败、国家权力滥用和国家脱离人民监督和控制的倾向。

法理学(整本书复习重点整理)

法理学(整本书复习重点整理)

一、法学的研究方法法学方法论:1、概念:指由各种法学研究方法所组成的方法体系以及对这一方法体系的理论说明。

2、内容:(1)法学方法论的原则——是法学方法体系的理论基础;A、坚持实事求是;B、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C、坚持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观点D、坚持社会历史的发展观点(2)各种法学方法——构成法学方法体系的主干部分A、基本方法——如阶级分析方法和价值分析方法等,是普遍适用于法学研究的各个领域的方法。

它有助于揭示法律现象整体的内在本质、普遍联系和一般规律。

B、具体方法——仅仅适用于法学研究的特定领域和阶段的方法,主要用来解决法学研究中的各种具体问题。

阶级分析方法:1、概念:是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去观察和分析阶级社会中各种社会现象的方法。

法律的存在之所以必要,就在于它是维系某种社会利益关系、利益格局所不可或缺的条件。

3、功能:(1)、对于法学的理论建设而言,阶级分析方法是避免走入唯心主义法学误区的必要指南;(2)、对于法律现象的历史考察而言,阶级分析方法是探索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历史演变规律的基本线索;(3)、对于古今中外法律制度的定性研究而言,阶级分析方法是有力的分析工具;(4)、对于法律实践而言,阶级分析方法是确立和坚持我国法制根本宗旨的重要理论参照;(这些功能能否得到充分的发挥,关键取决于能否用科学的态度准确理解和运用阶级分析方法,而夸大阶级分析方法的功用和拒斥阶级分析方法的运用,都是不科学的态度。

)价值分析方法:1、概念:是指通过认知和评价社会现象的价值属性,从而揭示、批判或确认一定社会价值或理想的方法。

2、作为法学基本方法的原因:因为法学的一个基本任务是揭示法的应然状态或价值属性,即回答法应当是怎样的。

法作为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的规范体系,其本身就是一定价值观念的体现。

(价值这一概念所以重要,就在于它揭示了实践活动的动机和目的。

广义的价值概念还包括人们心目中关于美好事物和理想状态的观念以及关于什么是“正当”的评价标准即价值准则。

法理学课件

法理学课件

法律的特(道德、宗教、习 行为规范(道德、宗教、习 惯、纪律等也是行为规范) 法律规范的特殊逻辑结构:行为模式(可 为、勿为、当为)+法律后果(肯定、否 为、勿为、当为)+ 定)
法律的特征
第三:普遍适用性 第三: 法律的适用对象:确定地域内的不特定人 任何仅对特定个体的行为规范,其本身都 不是法律 不是法律 这种普遍适用、普遍有效的法律之概念, 主要是用来约束专制的个人和专制的权力
法的本质
视角二(内容):法律应当是什么? 自然法的核心主张——“ 自然法的核心主张——“恶法非法” 法律乃理性,世俗的立法之上还有崇高的 自然法,它是一切立法和法律的标准 实在法(实证法)和自然法的分野 实在法(实证法)和自然法的分野 社会法学派(现实主义):静止的法/活法 社会法学派(现实主义):静止的法/
第五章法律移植和法制现代化
法律移植的含义(功能主义的比较) 法律移植的结构分析:母体→植体→ 法律移植的结构分析:母体→植体→受体 移植的内容(植体):法律理念/ 移植的内容(植体):法律理念/原则、法 律制度、法律规则、法律技术 移植的类型或样式:主动型/ 移植的类型或样式:主动型/被动型 移植的效果:成功或失败 有关法律移植的理论争论
法制现代化
前现代(pre-modern): 农业型社会— 前现代(pre-modern): 农业型社会— —现代( modern ):工业型社会——后现 ):工业型社会——后现 代(post-modern):后工业/ 代(post-modern):后工业/知识型社会 法制现代化的内涵 法制现代化的模式:内发型(内生型)/ 外发型(外生型) 法制现代化过程中的“西方中心主义”问 题
法律不是万能的(局限性)
法律不调整思想(仅调整行为) 法律只调整人们的部分行为 法律永远存在漏洞(不周延性) 法律平等很难真正实现 法律追求形式合理性有时会丧失实质和理 性 徒法不足以自行(社会、文化等)

法理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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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理学与法哲学 国内学者一般认为,法理学与法哲学是大体相当而又略有区别的
一门学科,而在现代英语国家,法理学往往被当作法哲学的同义 词,都是研究法的一般问题,有别于对某一法的部门和特定法律 制度的研究。 二者有一定的差别: 1、法哲学注重从哲学方面研究、阐述法的一般问题 2、法理学则强调运用分析的方法研究实在法的一般问题。 三、法理学的原理 1、从哲学或伦理学角度,研究法律制度和法律学说的哲学基础,认 识其基本原则,从法律渊源中认识和组织其理论要素,并根据法 律理论和法律自身设定的目标,对其加以发展和评价。这种方法 有时又称作正义论。
7
2、从历史的角度,研究制度的起源和发展,研究具体规定及其理论 的演化和变革,把握其精神和基本原则,并以原则的历史发展为 线索,归纳、整理各种资料。
3、从比较法学的角度,从演化、范围、应用以及作用等方面考察处 于同一发展阶段、属于不同法律制度的有关法律的制度、结构、 概念及规则。
4、从分析的角度,研究法律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源、结构、论题、概念和规则,以 把握法律制度赖以建立的理论、原则和观念,同时,为在该基础 上作出司法决定和行政决定整理出权威性材料,以作为根据。
2
法理学(Jurisprudence)是关于法律现象的最一般的 理论,或者说是以法律现象的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一 门社会科学,包括研究法律现象的基础理论和方法论。
美国学者博登海默“法理学的对象是非常广泛的,其中 包括法律理论的哲学成分、社会成分、历史成分及分析 成分。”英国学者哈里斯“法理学是一袋杂七杂八的东 西,关于法律的各种各样的一般思辨都可以投入这袋中。 法律是干么的?法律要实现什么?我们要重视法律吗? 对法律如何改进?可以不要法律吗?我们应遵守法律吗? 法律到底为谁服务?等等。这些就是一般法理学所包括 的问题。人们可以不管这些问题,但这些问题并不消 失。”

法理学9-12

法理学9-12

法理学9-12《法理学》第09章在线测试《法理学》第09章在线测试剩余时间:57:49答题须知:1、本卷满分20分。

2、答完题后,请⼀定要单击下⾯的“交卷”按钮交卷,否则⽆法记录本试卷的成绩。

3、在交卷之前,不要刷新本⽹页,否则你的答题结果将会被清空。

第⼀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1、(1)在中国法律解释体制中,拥有国家⽴法解释权的是()。

A、国务院B、全国⼈⼤常委会C、最⾼⼈民法院D、最⾼⼈民检察院2、关于宪法和法律本⾝的界限的问题,解释主体是()。

A、全国⼈⼤B、全国⼈⼤常委C、最⾼⼈民法院D、国务院3、最⾼效⼒的法律解释的主体是()。

A、全国⼈⼤B、全国⼈⼤常委会C、最⾼⼈民法院D、国务院4、在审判体制中具有法律解释权⼒的是()。

B、各个⾼级⼈民法院C、中级⼈民法院以上的法院D、专门法院之外的⼈民法4、(本题空⽩。

您可以直接获得本题的1分)第⼆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1、司法过程中的辩证推理⼀般产⽣于下述具体情况()A、完整的法律规范B、原则的法律规定C、⽭盾的法律规定D、滞后的法律规定2、在我国具有法律效⼒的解释有()。

A、⽴法解释B、司法解释C、⾏政解释3、司法解释包括()。

A、审判解释B、检察解释C、审判和检察联合解释D、判例解释4、在我国全国⼈⼤常委会有权解释()A、宪法B、⾏政法规D、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5、关于法定解释和学理解释的表述,下列不正确的是()A、前者具有法律效⼒,后者在我国不具有法律效⼒B、后者具有法律效⼒,前者在我国不具有法律效⼒C、⼆者均具有法律效⼒D、⼆者均不具有法律效⼒第三题、判断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1、法的创制的主要⽅式有创制和认可两种⽅式。

()正确错误2、法的要素是制定法不可或缺的基本质料,习惯法和判例法中没有法律要素。

()正确错误3、在普通法国家中,除制定法外,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还有正义和公平概念。

()正确错误4、法的性质有⼀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并且受社会因素的影响。

法理学(第2部分)

法理学(第2部分)

行为模式与法律后果



第四百一十一条 【放纵走私罪】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 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四百一十四条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对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 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必须要积极作为,认真履行职责。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国会不准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 即确立一种宗教或禁止信仰自由;限 制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者限制人 民和平集会的权利以及向政府请愿的 权利

美国得克萨斯州诉Johnson案


第一修正案从字面上看只是禁止限制言论,但最高法 院一直确认,第一修正案的保护并不限于口头或书面 的文字。行为如果充分包含传播的成分,就属于第一 修正案的保护范围。 被告解释说,他焚烧国旗是为了抗议里根又被提名为 美国总统候选人。不管人们同意与否,焚烧国旗这样 的象征性言论,是一种更为有力的表达。
美国得克萨斯州诉Johnson案


州承认,被告焚烧国旗的行为是表达一定意义的,这 是那场政治示威的顶峰。 布伦南法官认为,根据这些情况,被告焚烧国旗的行 为是一种充分包含传播成份的行为,涉及了第一修正 案。
法律概念[back]
法律概念是指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 抽象出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是 法律的构成要素。 法律权利,法律义务 自然人,法人 法律责任,刑罚,民事责任„„



法律规范的从行为模式角度分类 授权性规范—可为 义务性规范 命令性法律规范—应为 禁止性法律规范—勿为 命令性法律规范和禁止性法律规范,合称 义务性法律规范。

研究生一年级法理学经典笔记

研究生一年级法理学经典笔记

法理学复习整理:法理学总目录:第一章法理学及其原理。

第二章法的概念。

第三章法的要素。

第四章法的渊源。

第五章法的效力。

第六章权利与义务。

第七章法律关系。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法治国家。

第十章法与道德。

一.法学的概念。

二.。

三.法学研究对象的具体内容。

(纵向与横向)2.3.四.法学体系。

又称法学知识体系,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理学,法律史学和比较法学。

会法学,刑法学,程序法学。

4.法学边缘学科:交叉学科。

(二)法理学的分类:第二节法理学的概念和地位一.法理学的概念:法理学是以作为整体的法律研究对象的一门理论法学.法理是指法律的道理、原理,即研究法律为什么是这样的道理,法律长变化但理不长变,抓住了理就抓住了事物的对法律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有然,要看到和把握法律背后的深层次的原理。

二、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一)1一般法:(1)指法的整个领域,即包括宪法、民法等在内的整个法律领域,以及现行法从制定到实施的全部过程;2法理学概括出各个部门法及其运行的共同规律、共同特征、共同范畴,从而为部门法学提供指南,为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服务。

法理学可能回答的不是法律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比如案件如何审理,程序如何进行,引用何种法律,适用何种制裁等等,而对这些原理性问题的分析说明,则必然是理论性的和思维性的。

法理学研究的是一般法中的普遍问题和根本问题。

法理学的论题是法学和法律实践中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法是什么?法是怎样产生发展的?法有什么作用和价值?同时,法理学还要概括和阐述法学的基本范畴如法、权利义务等,是各个部门法学共同适用的。

(三)方法论是指关于方法的理论和学说。

法理学特别注重对法学方法的研究,其所研究的一些方法也运用于各部门法学的研究。

二.法理学的原理1.研究法律制度和法律学说的哲学基础,认识其基本原则。

根据法律理论和法律自身设定的目标,对其加以发展和评价。

例如对知识产权制度哲学基础的认识,及其利用人权理论对其进行评价。

法理学第 9 章

法理学第 9  章

续上
第三,意志性(可控性): (1)法律行为的规律性,杂乱的动作无法控制 (2)意志与法律行为的关系。法律行为中存在意 志与意识的强弱程度,但必须有意志支配,无意识 行为不是法律行为。

续上
4、价值性 (1)需要体系是行为的动力机制 (2)法律行为是基于行为人对该行为意义的评价而 作出的 (3)法律行为是一定社会价值的载体.
(一)根据法律行为主体性质和特点所作的分类 1、个人行为、集体行为、国家行为 2、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多方行为 3、自为行为与委托行为

(二)根据行为的法律性质所作的分类
1.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2.公法行为与私法行为
(三)根据行为的表现形式与相互关系所作的分类
1、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

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第一,须出于行为人自觉的作为与不作为。无意识 能力的幼年人、精神病患者以及一般人在暴力威胁 下的作为与不作为,都不能视为法律行为。 第二,须基于行为人的意思并具有外部表现的活动, 单纯心理上的活动(如有犯罪意思而无犯罪举动) 不能视为法律行为。在特定的情况下,没有外部举 动也是法律行为。 第三,须为法律规则所确认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通常的社交、恋爱等不是法律行为。分为合法行为 与违法行为。
续上
次日早饭时,被害人何有财看到麻辣花生,
便配稀饭吃下,不久,即出现腹痛、呕吐, 抽筋,直至昏迷。在上京矿务局医院抢救期 间,被告人黄金宝还帮助护理,但始终未讲 花生有毒之事。16日中午,何有财经抢救 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何有财系吃 了浸有一定量的毒鼠强药水的麻辣花生后, 毒物进入体内引起中毒而死亡。
法律行为的调控
法律行为的调控方式 (一)指引 (二)激励 (三)制裁

法理学课件

法理学课件
◆划分标准:
法律调整对象 法律调整方法
◆划分原则:整体性原则;均衡原则;着 眼现在兼顾未来。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苏联模式的法律体系理论 以公法、私法和社会保障法模式的法律体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第9章 权利与义务
• 法律权利 • 法律义务 • 权利、义务与法律
一、法律权利
▲法律权利释义
▲法的效力范围 1、法的对象效力 2、法的空间效力 3、法的属时效力 4、法的属事效力
第7章 法的要素
• 法的要素释义 • 法律概念 • 法律规则 • 法律原则
一、法的要素释义 ▲法的要素的含义 ▲法的要素的分类
二、法律概念 ▲法律概念的含义 ▲法律概念的功能 1、表达功能 2、认识功能 3、改进、提高法律科学化程度的功能 ▲法律概念的分类 ▲当代中国的法律概念
三、法学与相邻学科 ▲法学与哲学 ▲法学与政治学 ▲法学与经济学 ▲法学与社会学 ▲法学与历史学 ▲法学与逻辑学
第2章 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
• 西方法学的历史 • 中国法学的历史 • 法学教育的发展
一、西方法学的历史
▲古希腊时期法的研究及古罗马时期法学的兴起 ▲西欧中世纪封建社会的法学 ▲十七世纪以后的西方法学 17-18世纪的古典自然法时代 19世纪中期以后的哲理法学、历史法学、功利主 义法学、分析实证主义法学 20世纪以来,新自然法学、新分析法学、社会法 学、行为主义法学、存在主义法学、综合法学、法律 经济学、新马克思主义法学等学说流派。
第8章 法律体系
• 法律体系释义 • 法律体系的构建
一、法律体系释义 ▲法律体系的概念与特点 ▲法律体系与相关概念之比较
1、法律体系与法制体系 2、法律体系与法学体系 3、法律体系与法系
二、法律体系的构建

法理学第九章

法理学第九章

第九章权力和义务第一节历史上的权力观和义务观第二节权力和义务概念一权力和义务是法学的核心概念1.法是以权力和义务为机制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1)权力和义务是从法律规范到法律关系再到法律责任的逻辑联系的各个环节的构成要素(2)权力和义务贯穿于法的一切部门(3)权力和义务贯穿法的运行和操作的整个过程(4)权利和义务全面的表现和实现法的价值2.权力和义务是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

3.法的运作以立法为起点,以执法,守法,司法,法律监督为主要环节。

4.现代社会以权利为本位或重心配置权力和义务。

二.权力和义务的释义1.可以把权利理解为资格,即去行动的资格,占有的资格和享受的资格2.可以把权利理解为具有正当性,合法性,可强制执行的主张,即以某种正当的,合法的理由要求或吁请承认主张者对某物的占有,或要求返还某物,或要求承认某事实的法律效果。

3.可以把权利理解为自己,即法律允许的自由——有限制,但受到法律保护的自由。

包括权利主体的意志自由和行动自由。

4.可以把权利理解为法律所承认和保障的利益。

5.可以把权利理解为法律赋予权力主体的一种用以享有或维护特定利益的力量,义务则是对法力的服从,或为保障权利主体的利益而对一定法律结果所应承受的影响,或一个人通过一定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而改变法律关系的能力。

6.可以把权利理解为法律规定所保障或允许的能够做出一定行为的尺度,是权力主体能够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相应的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7.可以把权利理解为法律规范规定的有权人做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要求他人做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以及请求国家强制力量给予协助的可能性。

8.可以把权利理解为在特定的人际关系中,法律规则承认一个人的选择或意志优越于其他人的选择或意志9.法律权利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在法律关系中,主题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法律义务则是设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在法律关系中,主题以相对抑制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保障权力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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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
C D 、行政处分的适用对象是
A B
C D 、人类社会最早出现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的历史类型是
A B
C D 、财产私有权不可侵犯这一原则首次出现在
A B
C D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包括下列哪些选项
A B
C D
正确错误、在我国,时效可以成为免责的事由。

正确错误、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是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特征。

正确错误
正确错误、法律责任是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正确错误
A B
C D
、行政处分的适用对象是
A B
C D
、人类社会最早出现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的历史类型是
A B
C D
、财产私有权不可侵犯这一原则首次出现在
A B
C D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包括下列哪些选项
A B
C D
正确错误、在我国,时效可以成为免责的事由。

正确错误
、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是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特征。

正确错误
、法律责任的本质有道义责任论,社会责任论和规范责任论三种。

正确错误
、法律责任是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正确错误
A处于相同发展阶段的国家之间的法
B
律移植
C区域性法律统一运动和世界性法律
D
统一运动
A B
C D
、关于法律的起源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B
A
生的阶级根源
C法律产生之日就同道德截然分开了D
、实现法治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需要具备一些条件,下列不属于这些条件的是
A B
C较高的文化素质是法治的文化条件D
、明确提出法治应优于一人之治的观点的是
A B
C D
A、法所保护的经济基础的性质是否具有进步性
B、法律是否吸收了科学领域的发展成果
C、法律制度是否健全
D、发对生产力发展的作用如何
2、我国法与共产党的政策的关系,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A、政策高于法
B、法高于政策
C、政策与法各自独立
D、政策与法相辅相成
3、法律继承的原因
A、社会经济的发展
B、人类文化发展的历史连续性
C、法律的相对独立性
D、统治者的选择
4、法的现代化体现在法律领域各个方面:包括
A、法律制度
B、法律运行
C、法律观念
D、法律物质设施
5、法治生成的基础
A、市场经济
B、民主政治
C、理性文化
D、政府推进
正确错误
、法律继承的内容不包括有关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理的法律规定。

正确错误
、社会发展和法律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移植的必然性。

正确错误
、只有法律才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

正确错误
、法律和道德并无必然的内在联系。

正确错误
A B
C D
、关于宪法和法律本身的界限的问题,解释主体是()。

A B
C D
、最高效力的法律解释的主体是()。

A B
C D
、在审判体制中具有法律解释权力的是()。

A B
C D
、(本题空白。

您可以直接获得本题的
A、完整的法律规范
B、原则的法律规定
C、矛盾的法律规定
D、滞后的法律规定
2、在我国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有()。

A、立法解释
B、司法解释
C、行政解释
3、司法解释包括()。

A、审判解释
B、检察解释
C、审判和检察联合解释
D、判例解释
4、在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
A、宪法
B、行政法规
C、基本法律
D、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5、关于法定解释和学理解释的表述,下列不正确的是()
A、前者具有法律效力,后者在我国不具有法律效力
B、后者具有法律效力,前者在我国不具有法律效力
C、二者均具有法律效力
D、二者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题、判断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正确错误
、法的要素是制定法不可或缺的基本质料,习惯法和判例法中没有法律要素。

(正确错误
、在普通法国家中,除制定法外,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还有正义和公平概念。

(正确错误
、法的性质有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并且受社会因素的影响。


正确错误
、法由经济基础决定,只要经济基础没有根本变化,法就不会有任何变化。

(正确错误
A B
C D
、英国的法律属于()
A B
C D
、徒法不足以自行说明()
A B
C D
、下列哪个不属于法的规范功能
A B
C D
、违法行为最本质的特征是()
A B
C D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
D、军队保卫部门
2、执法应该坚持哪些原则()
A、合法性原则
B、合理性原则
C、效率原则D
D、历史与现实相统一原则
3、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
A、宪法原则
B、民主原则
C、法治原则
D、科学原则
4、司法的生命和灵魂是()
A、司法平等
B、司法公正
C、司法正义
D、司法独立
5、狭义的执法主体包括()
A、行政机关
B、司法机关
C、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
D、公职人员
正确错误、法律草案正式通过以后就有了法律效力。

()
正确错误、在我国行使违宪制裁权的是人民法院。

()
正确错误、习惯法是由原始习惯演化而来的,因而不具有阶级性。

()正确错误、公民守法仅因为法的强制。

()
正确错误
A B
C D
、英国的法律属于()
A B
C D
、徒法不足以自行说明()
A B
C D
、下列哪个不属于法的规范功能
A B
C D
、违法行为最本质的特征是()
A B
C D
1、我国当代司法主体包括()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
D、军队保卫部门
2、执法应该坚持哪些原则()
A、合法性原则
B、合理性原则
C、效率原则D
D、历史与现实相统一原则
3、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
A、宪法原则
B、民主原则
C、法治原则
D、科学原则
4、司法的生命和灵魂是()
A、司法平等
B、司法公正
C、司法正义
D、司法独立
5、狭义的执法主体包括()
A、行政机关
B、司法机关
C、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
正确错误、法律草案正式通过以后就有了法律效力。

()
正确错误、在我国行使违宪制裁权的是人民法院。

()
正确错误、习惯法是由原始习惯演化而来的,因而不具有阶级性。

()正确错误、公民守法仅因为法的强制。

()
正确错误
A B
C D
、道义责任论的理论基础是()
A B
C D
、法律责任产生的最主要、最基本的原因是()
A B
C D
、在我国违法者的民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权属于()
A B
C D
、法律的表现形式是()
A B
C D
正确错误、公民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是同时产生同时消灭的。

()正确错误、法律事件可以分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

()
正确错误、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替代责任。

()
正确错误、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可转让,但可以放弃。

()
正确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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