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工程施工监控量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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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工程施工监控量测要求
1、项目监测管理
项目部检测数据分析流程:测量主管拿到监测方每日上报的监测日报,对监测结果进行筛选、分析;工程部部长对监测数据提出处理意见;项目总工对监测结果进行审批,得出结论,并将监测报告结论传达到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总监,指导施工。
2、监测项目
为了及时收集、反馈和分析周围环境及围护结构在施工中的变形信息,实现信息化施工,确保施工安全。根据施工现场环境条件、围护结构本工程基坑变形控制保护等级二级的要求,确定本工程设置以下几方面监测项目,各种观测数据需相互印证,确保监测结果的可靠性,
监测项目详见下表。
监测项目一览表
3、监测方案
3.1、围护结构水平位移监测
本项监测是深入到围护体内部,用测斜仪自下而上测量预先埋设在围护体内的测斜管的变形情况,以了解基坑开挖过程中,作为围护体的围护桩在深度方向上的水平位移情况。实测时首先将测头导轮高轮向基坑内侧方向放入测斜管,使测头上的导向轮卡在测斜管内壁的
导槽中,沿槽划至管底以上50cm (防止掉入异物时测头无法到达起测位置而影响数据连续观测),测读时由管底开始,利用测读仪每提升0.5 m读数一次,直至管口。拿出侧头后旋转180度重测一次,两次测量的深度必须一致。由管底到管口的各段位移累计相加,即为各测点的实际位移。
性能指标:传感灵敏度0.04‰、精度±4mm/15m。
3.2、基坑周边建筑物沉降、地下管线、道路沉降监测
(1)基坑周边建筑物沉降监测
地下结构的施工会引起周围地表的下沉,从而导致地面建筑物的沉降。这种沉降一般都是不均匀的,因此将造成地面建筑物的倾斜,甚至开裂破坏,应进行严格控制。
设点前对周边所有需进行监测保护的建筑物进行拍照存档。建筑物沉降监测点一般均匀布设在施工场地周围的建筑物外墙上主要在大的边角等易变形位置设点。
建筑物沉降监测点间距一般为10~15m。离基坑较近的建筑物和建筑物近基坑侧在中部适当加密监测点,测点埋设如下图所示
或在建筑物外墙上直接打入射钉作为测量标志。建筑物沉降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方法,使用水准仪进行观测。采用相对高程系,建立水准测量监测网。参照Ⅱ等水准测量规范要求用水准仪引测。
历次沉降变形监测是通过高程基准点间联测一条闭合或附合水准线路,由线路的工作点来测量各监测点的高程。各监测点高程初始值在施工前测定。建筑物倾斜监测采用差异沉降法进行监测,通过计算建筑物差异沉降值与建筑物宽度的比值即可得到建筑物的倾斜角度。建筑物差异沉降值可通过同一建筑物上不同监测点的沉降值、监测点的水平距离、建筑物宽度的关系求得。
(2)基坑周边无地下管线,不需要监测.
3.3、坑边地面沉降监测方法
(1)测量方法:
采用高精度电子水准仪、配合半厘米分划铟钢标尺进行测量。用光学测微法进行观测,测前应对仪器、标尺进行检定,每次观测前应对仪器I角进行检测,I<15" 。控制网及首次观测可采用单程双测站观测,其后可采用单程单测站观测,监测点必须构成闭合环,以确保《建筑变形测量规程》中规定的二级变形测量精度。基准点选在离基坑50m以外的地方(基准点采用Φ15mm左右、长度1.0~1.5m的钢筋打入地下,地面用砼加固,或设置在年代较老且结构坚固的建筑物上),形成一个地面控制网,定期校核。在基坑降水前对各监测点进行首次观测时,应对各观测点连续观测两次,两次高程平均值取中数作为初始值,以后每次观测均应与初始值比较,以求得垂直位移量的累计值及本次变化量。
(2)精度:
按国家水准二等精度要求,每个测点的测站高差中误差不大于0.5毫米。
(3)测点布置
在工地内埋设三个基准点作为起算点,起算点每月联测一次,检查基准点
的稳定性。地表沉陷监测点采用长度300—500mm的16号螺纹钢或长度50mm、直径Φ20mm的圆头钢钉作为观测标志,测点布设低于路面2-5cm,地面沉降监测按设计埋设完毕后,注意保护,以免破坏,若破坏及时补上测得数据。
3.4、支撑立柱沉降监测
观测时在远离基坑的地段选定基准点,用于每次观测时的高程起算点,采用精密水准仪,按国家二等水准测量要求进行施测,求出每次各点的高程,其差值就是立柱的沉降变化量。
3.5、安全巡视
(1)支护结构
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
2)土体有无沉陷、裂缝及滑移;
3)基坑有无涌土、流砂、管涌。
(2)施工工况
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
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及分层厚度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有无超长、超深开挖;
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排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是否运转正常;
4)基坑周围地面堆载情况,有无超堆荷载。
(3)基坑周边环境
1)地下管道有无破损、泄露情况;
2)周边建(构)筑物有无裂缝出现;
3)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
4)邻近基坑及建(构)筑物的施工情况。
(4)监测设施
1)基准点、测点完好状况;
2)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
3)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
(5)检查方法
巡视检查的检查方法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锤、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应对自然条件、支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监测设施等的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如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巡视检查记录应及时整理,并与仪器监测数据综合分析。
4、预警值的确定
(1)围护体定向水平位移监测(测斜)
围护桩侧向位移极限值 0.3H%:
报警值为:0.24H%
(2)基坑周边地表沉降监测
标准段周边地表沉降极限值0.1H%:
报警值为:0.08H%
(3)支撑立柱沉降变形监测:极限值为: 20mm。
报警值为:20×80%=16mm。
5、报警、处理措施
5.1、加强巡视
基坑工程整个施工期内,每天均应有专人进行巡视检查,并进行描述记录,如遇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和基坑出现险情等非常时期时,加大巡视次数,及时掌握基坑现场信息。巡视检查的检查方法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锤、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对自然条件、支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监测设施等的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如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巡视检查记录及时整理,并与仪器监测数据综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