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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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工程成品保护制度内容

中铁工程成品保护制度内容

中铁工程成品保护制度内容一、总则为了保护中铁工程的成品,确保其完好无损地交付给客户,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特制定本保护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保护制度适用于中铁工程的各类成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设备、机械等。

三、责任部门1. 开发部门:负责对成品的保护需求进行评估和规划;2. 采购部门:负责选购符合要求的保护材料和设备;3. 运输部门:负责成品的运输过程中的保护工作;4. 项目部门:负责对成品的安装、施工等工作进行保护。

四、保护措施1. 成品保护计划在项目启动阶段,开发部门应编制成品保护计划,明确成品的保护需求、保护措施和责任部门。

计划应根据成品的特性和使用环境,制定有效的保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覆盖、封存等措施。

2. 包装对易碎或易受损的成品,应采用合适的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应牢固可靠,确保成品在运输、搬运等过程中不受损坏。

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并标明成品的相关信息,如重量、尺寸等。

3. 覆盖对易受污染或受阳光、雨水等自然因素影响的成品,应采用覆盖措施进行保护。

覆盖材料应具有防水、防尘、防晒等功能,确保成品的外观和质量不受影响。

4. 封存对长时间存放或暂时停用的成品,应进行封存处理,确保其在存放期间不受损坏。

封存材料应符合要求,存放环境应符合相关标准,定期检查封存成品的状态,及时更新封存措施。

五、监督检查1. 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成品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保护措施得到有效实施;2. 进行成品保护的质量检查,对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3. 对责任部门进行成品保护工作的考核,对表现优秀的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部门进行整改和处罚。

六、违规处理1. 对未按规定进行成品保护的责任部门,应及时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 对恶意破坏、盗窃等行为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报警处理。

七、附则1. 本保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适用于中铁工程的所有成品保护工作;2. 对本保护制度的解释权归中铁工程所有;3. 本保护制度的修订和补充由中铁工程开发部门负责,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

成品保护和项目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成品保护是贯穿施工全过程的关键性工作,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是为了最大限度的避免和消除在施工过程中对已完工成品的污染和损坏,避免返工重修造成的不必要浪费,从而达到减少和降低成本的目的.并提高项目的一次验收合格率.1、成品保护的原则(1)谁主管、谁负责:现场成品保护由项目经理总体负责,各工段由各工长具体负责.(2)谁施工、谁负责:主要针对各分包单位,各分包单位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在验收和交接之前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各分包单位应成立专门的成品保护小组,负责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工作.在交接和验收后由接收单位负责.(3)严格控制施工工序:各专业项目,在施工完成或进行下一道工序之前,工长和施工队自检合格后,由项目部组织技术质量、施工队进行工序联检,联检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2、成品保护主要管理措施(1)进行成品保护教育,落实成品保护责任制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施工现场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工作.在基层班组设成品保护员,负责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果断处理.对需要特殊保护的成品、半成品根据现场情况采取临时封闭、覆盖、围挡防护.2)定期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教育,提高职工保护成品的质量意识.3)经常对成品进行保护检查,发现被撞、损坏及污染的成品或半成品,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处理,对责任人要给予经济处罚.4)制定成品保护奖惩办法,用经济手段增强工作人员成品保护意识,促进项目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2)加强现场管理,科学组织施工工作,减少成品损坏1)编制现场管理和成品保护实施细则,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工序间相互干扰和污染,凡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会产生损伤或污染的,要对上道工序采取护包或护盖等措施,否则不许开工.一旦发生成品损伤或污染,要及时处理或清除.2)凡在成品或半成品区域施工或装卸运输,要设专人管理,防止因磕撞刮碰等造成成品或半成品损坏.对可能被污染的部位进行遮盖,并设立警示标志.3、项目保修服务承诺为业主提供优质的后期服务是我公司的宗旨,若我公司有幸中标,根据公司程序文件需求,根据公司程序文件需求,我们将提供优质高效、及时一流的保修服务.3.1保修合同的签订(1)在项目竣工核验手续办理的同时,公司项目部保修办公室将派专人与业主签订项目保修合同,成立以项目的项目生产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报喜小组,组成由专业项目师参加的保修组,建立与业主畅通联系的热线电话,为业主提供24小时的保修服务.(2)保修负责人及各专业项目师应仔细学习图纸,熟悉项目特点,和相关人员会谈,了解本项目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准备保修物资及技术工人,对操作工人进行技术交底,编写项目保修方案,需求既要及时为业主提供保修服务,又不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为项目保修做好一切准备.3.2保修内容及保修期限根据招标文件需求,对由我单位施工的全部项目内容提供五年保修期限.3.3回访计划的制定公司要经常组织相关人员对本项目进行回访,公司保修办公室要在项目竣工交验后一周内制定出项目回访计划,报业主及公司项目部批准实施,回访计划中要写明各项回访的性质、时间、负责人,回访实施情况每季上报公司一次.项目回访包括:技术性回访、常规性回访、保修期满回访和临时性回访.其具体内容如下:(1)技术性回访为了检验在施工中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效果或技术性能,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技术性回访.(2)常规性回访:配件损坏情况.(3)保修期满回访:项目保修期满前需求组织一次回访,了解保修期内项目和设备的使用情况,征求业主对项目质量的意见.(4)临时性回访:在接到业主需求回访的通知或投诉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核实情况,安排整改维修.和业主、公司制定严密的保修维修计划,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任务.3.4修理时间保修负责人在接到业主投诉或自己发现问题之后,在24小时之内给业主书面报告,说明问题产生的原因、解决问题的方法、需要业主配合的工作,,根据公司对售后服务的规定,各类型问题修理时间如下:(1)一般问题:接报或发现后24小时之内处理完毕;(2)重要问题:接报或发现后与业主、公司确定保修措施,争取在7天之内处理完毕;(3)特殊紧急问题:接报或发现后2小时之内开始处理,直至处理完毕.3.5项目保修工作承诺(1)保修范围我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承包方,对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项目的保修负全部责任.(2)保修期限承诺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并取得《建设项目合同证书》之日计算)具体如下:我方承诺保修期为五年;我方承诺当超过保修期年限时,如建设单位需要再保修时,我公司无条件保修.如在保修期内,我方未按规定保修项目及时保修或作出相应的满意答复,建设单位有权向主管部门投诉.一切项目质量及服务不良责任由我方负责.。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成品保护和项目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一)成品保护措施成品保护是施工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整体项目的外观质量、面貌,更重要的是减少损失,换言之替建设单位节约项目投资;为了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建立制度,加强库管人员专业学习教育,严明纪律,具体措施如下:(二)设备、主材保护首先掌握设备清单中各类设备的性能、体积重量、吊点位置、注意事项等.应将设备存放场地坪夯实,使地坪略高、道路畅通,有足够的面积供吊车和载重车辆装卸设备,并使设备成列堆放.将设备分类存放,露天堆放的设备必须准备足够大的防雨、防晒的物资对之加以保护,对贵重、有特殊需求的设备应存放于室内隔离保护.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封好门窗、堵塞孔洞、布置毒鼠药等,做好防鼠、防盗、防火、防潮工作.设备、主材装卸运输时,一定要选好吊点,轻拿轻放,易碰伤处要加缓冲、防滑的软接触垫物.(三)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加强教育,增强施工人员产品质量保护意识,各工序交接时,交接记载上应有成品保护方面的内容.凡是进场的材料,进场前必须验证合格(合格证、材质证、生产许可证或说明书),抽检符合质量标准才能入库;整齐成列分类堆放或上架放置,标识齐全,同时做好防雨、防晒、防水、防潮等工作.根据施工进度,按计划进场减少占地面积,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交叉工作,尽量避免因叉工作可能对半成品或成品造成的损坏.如因下道工序的施工可能影响上道工序的产品质量时,必须事先研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加强与同一现场友邻单位的联系,减少外来因素造成对半成品或成品的损坏,施工单位负责项目交付前的维护及保管工作.必要时,采取派专人守护的方法.(四)成品保护工作管理措施1)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及分工1.1现场成品保护管理1.1.1《项目成品保护方案》由项目总工组织编写并审批,项目经理部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工序,精心组织施工,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保证计划的需求,对分部、分项项目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保护,减少人为或自然条件下损坏成品、半成品的可能性.1.1.2项目成品保护工作由项目质量检测部经理负责措施的制定、修正、调整,并对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涉及项目成品保护工作的人员还有现场责任项目师、质检员、施工班组长等负责人.1.1.3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应在施工技术交底时,将成品保护措施向生产班组交底,生产班组应按保护措施对所施工的分部分项项目进行保护.1.1.4各项工作完后,要交给另一分包单位进行下道工序时,两单位之间要有中间交接手续,双方签字.1.1.5本项目各参建单位将严格执行制订的项目成品保护方案以及相关的“项目成品保护程序”和“项目竣工交付程序”.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要听从总包单位的安排、调度.所有进场人员要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不得谁意破坏其它工种的成品,必要时要通过总包单位进行协调处理.1.1.6成立专门的项目成品保护队,沿现场、楼层巡视,纠正、处罚一切违章行为.1.2成品保护工作的分工1.2.1对项目成品、半成品保护要将责任落实到位,由项目总工在项目质量保证计划中明确提出.1.2.2原材料、半成品的存放,场内搬运的保护由材料员负责.1.2.3加工产品在进场前由加工车间保护,进场后由现场责任项目师指定专人负责保护.1.2.4施工过程成品、半成品保护由现场责任项目师负责.(五)机电安装阶段的成品保护1)电气专业在埋设电线管、盒后,应及时将管、盒堵好,防止发生堵塞.此项工作由工长负责,质量检查员负责监督实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2)对所有进场设备在搬运及施工过程中应做到轻拿、轻放,用软质物品保护,防止碰伤,并做好防潮措施.此项工作由工长负责,材料员监督劳务人员实施.3)对已安装完的配电箱、桥架、灯具,应采用软质物品及塑料布遮挡,以免损伤及二次污染,并及时与总包办好交接,避免丢失.此项工作应由工长督促施工人员施工,如发现问题需求有关人员认真处理,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并做好整改工作.4)管道安装过程及安装完成后,不允许施工人员踩踏、敲打、用管道做支撑等危害管道安装质量的行为.5)管道安装中途停止施工时,应采取临时封堵措施,防止被恶意破坏.6、管道在试水、打压检验时,应有防管道、管件渗漏措施,并有可靠的泄水措施.7)排水立管安装完毕,闭水试验结束后,外缠一层保护层,防止土建抹灰、堵洞污染.塑料布接头处用铅丝捆扎.8)消防立管,成品保护措施同上.9)消防箱安装,为防止漆膜脱落,安装时,内贴一层薄塑料布保护.安装完毕后,外部再封一层塑料布,防止污染,并且,消防箱派专人保护,落实到人.10)卫生洁具成品保护措施,卫生洁具未交付使用时,保留保护材料,为防止碰坏,责任到人.11)对安装好的闸门、阀门、风机、泵等设备,用塑料布加以覆盖,防止土建抹灰污染.特别注意新进场的设备,在尚未安装前,应做好防雨防雪锈蚀的措施.(六)项目保修工作管理措施从项目交付之日起,我单位的项目保修工作随即展开,在保修期间,我单位将依照《建筑项目质量管理条例》、《项目保修合同》,本着对建设单位负责的精神,以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优质、迅速的服务,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在项目竣工后的一段时间内,留置保修小组,为建筑尽快地投入使用服务.建筑正常使用后,我单位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建设单位进行回访,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将我企业的项目维修部主要负责人及通讯联络方式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如有质量问题,以便联系.1)保修组织机构我公司本着“用户至上、竭诚服务"的宗旨,对已竣工的项目进行保修,公司项目管理部下设项目保修小组.公司项目管理部、材料设备部配合保修的工作.各专业保修小组组成员由工作认真负责、经验比较丰富、技术水平比较好的技术工人组成.公司保修小组在项目交付使用后的保修期内,配合招标人做好各种保修工作,同时,将向招标人提供详尽的技术说明资料,帮助招标人更好地了解装修项目在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2)保修责任我单位作为项目施工的总承包方,对项目合同(含总包合同内的专业分包项目)范围内的施工质量保修负全部责任.若非施工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保修小组可受建设单位委托后给以维修:2.1项目管理部门根据回访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凡属于总承包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制订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交由参加施工的项目部组织人员按期实施.实施完毕后由专职质检员进行检验,合格后交业主签认;将实施的全过程认真做好记载,并将记载交项目管理部门备案,以便于总结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避免同类问题的发生.2.2凡不属于总承包造成的问题,而发包方需求维修的,总承包方协助解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3)保修响应本项目在保修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时,由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填写《建筑项目质量修理通知书》,通知我单位派驻现场保修负责人(或先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后补).我单位自接到《建筑项目质量修理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后,立即派相关负责人到达现场与招标人商定处理办法,一般质量问题自接到报修通知的24小时到达现场,能自行处理的质量问题,保证在1~3日内给予解决,需有关部门配合方可解决的问题,维修部经理及时上报公司项目部,妥善处理.若6h后我单位未作出反应,建设单位有权按原设计标准自行组织返修,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我单位承担.4)保修措施4.1项目交付时与建设单位签订项目保修合同,并建立项目保修业务档案.成立项目保修小组,项目保修小组由工作认真、经验丰富、技术好、能力强的原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组成.在项目交付使用后的半年至一年内,保修小组将配合建设单位作好各种保修工作.项目竣工后与建设单位签订《项目保修合同》,并建立《项目回访服务卡》.4.2项目保修小组在接到建设单位的维修需求后,立即到达故障现场,积极与建设单位商定解决、处理办法,对于一般的质量问题,保修工作将在24h内处理完毕.对于较大的质量问题,首先解决满足使用功能的问题,保修工作将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若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未按《规范》、《标准》和设计需求进行维修,造成维修延误或者维修质量问题,由我单位负责.4.3维修实施时认真作好成品及环境卫生保护.。

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目录一、编制说明 (1)二、成品保护原则 (1)三、分项工程施工成品保护要求 (2)3.1钢筋工程成品保护 (2)3.2混凝土成品保护 (2)3.3顶棚、墙面成品保护 (3)3.4门窗、栏杆保护 (4)3.5楼地面饰面层的保护 (5)3.6电梯轿厢的保护 (6)3.7卫生间洁具的保护 (6)3.8橱柜的保护 (7)3.9电器设备、线管、面板、灯具保护 (8)3.10给排水成品保护 (9)3.11消防设备成品保护 (10)3.12通风、空调专业成品保护 (11)四、燃气管道成品保护 (12)五、交楼前整改维修成品保护措施 (13)六、成品保护标准做法(供参考) (13)6.1进户、单元门门框 (14)6.2公共走道砖墙成品保护 (14)6.3外墙砖、涂料等装饰面: (15)6.4栏杆、百叶 (16)6.5施工过程中对楼梯踏步的保护: (17)6.6砼阳角保护 (17)6.7电梯招唤开关: (18)6.8进户、单元门、防火门、车库门门扇 (19)6.9窗框: (20)6.10窗台板成品保护 (20)6.11橱柜成品保护 (21)6.12卫生间镜子成品保护 (22)6.13强电管线保护 (23)6.14开关插座成品保护(只适用于涂料墙面) (23)6.15马桶成品保护 (24)6.16浴缸成品保护 (25)6.17卫浴龙头成品保护 (26)6.18卫浴五金件成品保护 (27)6.19玄关大理石成品保护 (27)6.20厨卫砖阳角成品保护 (28)6.21厨卫地砖成品保护 (29)6.22地板成品保护 (30)6.23下水管道口封堵 (31)6.24园区路面砖 (31)6.25水泥地面 (32)6.26屋面瓦 (32)一、编制说明为加强施工过程中对成品(包括半成品,下同)的保护,提高管理人员的成品保护意识,最大限度的消除和避免成品在施工过程中被污染和损坏,减少不必要的返工和损失,以确保工程质量,实现完美交楼。

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概述工程施工中,成品保护是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证施工期间成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提高施工效率和工程质量,特制订本保护管理制度。

二、成品保护的原则1. 安全原则:保护成品的过程中,安全第一,确保工人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2. 效率原则:保护方案应尽可能简洁、高效,节约时间和人力成本。

3. 全面原则:对所有施工阶段和各类成品都要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全面覆盖。

三、施工前成品保护准备1. 编制保护计划:在施工前,制定成品保护计划,明确各个施工阶段成品保护的方式、方法和责任人。

2. 检查成品:施工前对现场的成品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或缺陷的成品要及时处理或更换。

3. 安排专人负责:指定专门负责成品保护的人员,负责所有与成品保护相关的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

4. 制定应急预案:考虑到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理。

四、施工中的成品保护措施1. 隔离措施:对成品进行隔离,避免施工过程中的碰撞、污染和损坏。

2. 封堵措施:对成品进行封堵,防止施工中的灰尘、水等对成品造成损害。

3. 定期巡检:加强现场巡检,及时发现并处理任何可能对成品造成损害的情况,确保施工质量。

4. 安全设施: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布置必要的安全设施,为成品提供保护,并确保工人的安全。

五、施工结束后成品保护1. 整理成品:施工结束后,对成品进行清理整理,确保成品无破损,符合要求。

2. 移除保护措施:根据施工结束的情况,逐步移除成品的保护措施,确保成品正常使用。

3. 归档记录:对成品保护的整个过程进行记录,包括保护计划、巡检记录等,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

六、责任与监督1. 项目经理负责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的组织和实施。

2. 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成品保护措施的监督和检查。

3. 施工单位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的具体操作,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和责任。

4. 安全监督部门对成品保护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七、成品保护培训为了确保各施工人员对成品保护制度的理解和执行,施工单位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包括保护知识、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等方面。

建筑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建筑工程施工的成品,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的使用寿命和经济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施工成品保护职责1.项目经理:负责建筑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施工队伍执行相应的操作。

2.施工队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施工方案要求。

3.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施工成品保护管理措施1.施工现场规划: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规划,确保施工现场的通风良好,避免土方、石方等杂物对成品造成污染和损害。

2.施工路线:施工单位应规划良好的施工路线,确保运输设备和人员不会对成品产生碰撞或其他损害。

3.施工设备保护: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设备进行合理的保护和维护,避免设备的摩擦或其他因素对成品造成损害。

4.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施工单位应合理设置临时设施,确保施工期间成品不受天气等因素的影响。

5.原材料保护:施工单位在运输和存放原材料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避免原材料对成品造成污染和损害。

6.防水措施: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防水处理,确保成品不受水分侵蚀和渗透。

7.温湿度控制: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工艺要求,对施工现场的温湿度进行监控和调节,避免过高或过低的温湿度对成品造成损害。

8.施工质量监控: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的成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施工成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9.施工现场清洁:施工单位应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定期清理垃圾和杂物,避免对成品造成污染和损害。

四、违规处理对违反该管理制度的责任人,根据违规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

轻微违规者,首次警告,多次违规者,予以扣工资处分或者暂时停工。

对严重违规者,责任人应予以开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相关部门审核并报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有效保护各类成品在生产、运输、存储、安装和交付等过程中的质量和完整性,减少因成品受损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特制定本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中的各类成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机电设备、管道线路、智能化系统等。

三、成品保护的原则1、谁施工谁保护原则各施工班组或个人对自己施工完成的成品负有保护责任,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成品受到损坏。

2、先防护后施工原则在进行后续施工前,必须先对已完成的成品进行防护,避免施工过程中对其造成破坏。

3、全过程保护原则成品保护应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从原材料进场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四、成品保护的组织管理1、成立成品保护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各专业工程师、施工班组长为成员,负责制定成品保护计划、监督成品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协调解决成品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对成品保护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

(2)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成品保护技术方案和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施工班组长:负责组织本班组施工人员落实成品保护措施,对本班组施工范围内的成品进行日常巡查和维护。

(4)质量检查员:负责监督成品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成品保护措施提出整改意见。

五、成品保护的一般措施1、防护针对成品可能受到的损伤,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覆盖、包裹、封闭等。

例如,对建筑结构的阳角可以用木板进行包裹防护,对门窗可以用塑料薄膜进行覆盖防护。

2、标识对已完成的成品进行标识,标明成品的名称、施工班组、完成时间、保护责任人等信息,以便于追溯和管理。

3、隔离对于易受污染、损坏的成品,应设置隔离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例如,在精装修区域设置隔离带,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穿行。

4、搬运和储存在成品的搬运和储存过程中,应采取妥善的措施,避免碰撞、挤压、受潮等情况的发生。

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成品的保护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成品的完好性和质量,保证工程验收合格,维护建筑工程的整体形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的单位及人员,包括建筑施工单位、监理机构、业主代表等。

三、建筑工程成品范围建筑工程成品包括但不限于砖瓦、钢筋、混凝土、玻璃、门窗、装饰材料、设备等。

四、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责任1. 建筑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应代表业主对工程成品进行有效保护,确保成品的完好性和质量。

2. 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应对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负总责,对成品的保护、检查、验收等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处理。

4. 业主代表应参与成品保护管理,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措施1. 施工前成品的保护1.1 砖瓦、混凝土等材料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库房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淋。

1.2 钢筋等金属材料应存放在防潮、干燥的地方,避免受到雨水等腐蚀。

1.3 玻璃、门窗等易碎材料应储存在平整干净的地方,避免受到撞击和损坏。

2. 施工中成品的保护2.1 施工现场应设置成品保护区域,确保成品不受施工材料和设备的影响。

2.2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整理和清理,保持成品周围环境整洁,避免杂物堆积和影响成品的质量。

2.3 成品在吊装、运输等过程中应加强保护措施,避免发生碰撞、脱落等问题。

3. 施工后成品的保护3.1 施工完工后应对成品进行清洁、除尘等处理,减少外界环境对成品的影响。

3.2 完工成品应及时进行验收和保护处理,保证成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3.3 完工后的成品应由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确认成品的完好性和质量。

六、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记录1. 施工单位应建立成品保护管理档案,记录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情况、问题及处理情况。

创优工程成品保护制度

创优工程成品保护制度

创优工程成品保护制度一、制度目的保护成品,确保生产过程中制造的产品不受损坏,保障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提高企业竞争力。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生产部门、生产岗位和所有员工。

三、成品保护措施1. 成品装箱所有成品在生产完成后,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包装,保证产品完整性和安全性。

包装材料必须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具有防震、防水、防污染等功能。

2. 成品搬运搬运成品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禁止个人私自搬运。

搬运过程中必须小心轻放,避免碰撞造成产品损坏。

3. 成品储存成品储存必须按照规定的仓库进行,严格区分不同种类和规格的产品。

仓库必须保持整洁、干燥,防止产品受潮、受损。

4. 成品运输产品运输必须由专业运输公司进行,车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确保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运输途中必须避免剧烈颠簸和碰撞。

5. 成品验收成品到达目的地后,必须由接收方进行验收,确保产品无损坏。

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通知运输公司和生产部门,协商解决方案。

四、成品保护责任1. 生产部门生产部门必须制定成品保护方案,并落实到生产实践中。

负责监督生产过程中的包装、搬运、储存等环节,确保产品不受损坏。

2. 仓库管理部门仓库管理部门负责储存成品,保证产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对仓库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运输公司运输公司必须负责任地运输成品,保证产品不受损坏。

车辆必须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运输安全。

4. 接收方接收方必须认真验收成品,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协商解决方案。

对损坏产品进行记录和处理。

五、成品保护检查生产部门每月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仓库管理部门、运输公司和接收方也要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自查和相互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六、成品保护奖惩对于认真执行成品保护制度的员工和部门,公司将给予奖励和表扬;对于违反制度的员工和部门,将依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七、成品保护制度的改进公司将定期对成品保护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不断提高成品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背景工程施工中,成品保护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良好的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不仅可以确保施工成品的完好无损,还能提高整体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风险。

二、管理目的保护工程成品,确保成品完好无损提高工程施工质量降低成品损坏风险三、责任部门1. 工程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成品保护计划和管理措施2. 施工队伍负责具体执行成品保护管理制度四、管理内容1. 成品分类:对不同类型的成品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2. 成品保护设施:明确成品保护需要的设施,如防护罩、封闭设施等。

3. 保护措施:制定不同成品的保护措施,包括灰尘、湿气、阳光等因素的防护。

4. 专人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成品保护,确保保护措施的执行。

5. 定期检查:制定定期检查成品保护效果的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6. 保护记录:做好成品保护的记录,包括成品情况、保护措施、检查结果等信息。

五、管理流程1. 成品到场验收,按照分类确定保护措施。

2. 制定成品保护计划,包括设施准备、保护措施、专人管理等。

3. 实施成品保护措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4. 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调整保护措施。

5. 工程完工时进行成品保护验收,确保成品完好无损。

六、管理要点1. 【要点1】分类保护:根据成品的特性和易损性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2. 【要点2】规范管理: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工作要求。

3. 【要点3】定期检查:按照计划对成品保护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要点4】专人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成品保护管理,做到专人专责。

七、总结与展望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是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降低工程风险,提高工程质量。

未来,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优化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工程成品的安全和完好。

工程完工成品保护制度

工程完工成品保护制度

工程完工成品保护制度一、前言工程完工成品保护制度是为了保护工程完工成品的质量、完好以及保持其长期使用价值而建立的一套管理制度。

在工程项目的完工阶段,工程完工成品的保护十分重要,否则可能会因为疏忽导致成品受损,从而影响工程的使用效果和工程质量,甚至增加后期维护的成本。

因此,建立工程完工成品保护制度,对于确保工程的质量和保护投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目的1. 确保工程完工成品在完工过程中不受损坏,保持完好;2. 提高成品的使用寿命,延长工程的使用期限;3. 减少后期维护的成本,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4. 提升工程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施工单位的形象。

三、适用范围本保护制度适用于工程完工阶段,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等各个方面。

四、保护措施1. 安全防护在工程完工成品保护过程中,首先需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现场人员的安全。

对于成品容易受损的部位,设置警示线或者围栏,避免人员误操作导致成品受损。

2. 环境保护保护工程完工成品的第二个重要方面是环境保护。

在成品存放区域周围,需要保持清洁、整洁,避免垃圾、泥土等杂物堆积在成品周围,影响成品的外观和质量。

对于易受潮、易受污染的成品,需要特别注意环境保护。

3. 防水防潮对于部分易受水浸的成品,需要采取防水措施,确保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水浸。

在储存场所周围设置排水系统,避免积水滞留;对于需要长时间储存的成品,可以采取覆盖防水措施,避免受潮。

4. 清洁保养成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需要定期进行清洁保养,保持其整洁、光亮。

对于容易受污染的成品,可以在表面覆盖一层保护膜,保持其光亮度和质量。

对于玻璃、不锈钢等易受损的成品,需要定期清洁,避免灰尘、污物堆积。

5. 定期检查在工程完工成品的保护过程中,需要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成品的质量和完好。

对于存在问题的成品,及时予以处理,修补或更换,避免后期使用时出现问题。

6. 记录管理在工程完工成品保护过程中,需要建立完整的记录管理制度,详细记录每个阶段的保护情况和处理过程。

装饰工程成品保护措施管理规定

装饰工程成品保护措施管理规定

装饰工程成品保护措施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确保装饰工程成品的完好交付,并有效降低施工作业过程中对装饰工程成品的可能损坏,保证装饰效果符合设计要求,现制定本保护措施管理规定。

二、保护措施的范围及责任1.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装饰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地面、天花板、门窗、家具、装饰灯具等。

2.施工单位负责制定和实施保护方案,并由项目经理负责具体执行和监督保护工作。

3.相关责任人员包括项目经理、质量安全员、监理人员等。

三、保护措施的编制和落实1.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保护计划,明确保护目标、措施和责任人。

2.保护措施应根据具体条件,针对不同施工阶段的装饰工程成品制定,包括但不限于覆盖保护、封闭保护、固定保护、警示标识等。

3.项目经理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保护措施的安装、调整和监督,确保保护措施的落实到位。

4.保护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撤除保护措施,并进行检查确认,确认无损坏后方可移交给业主。

四、保护措施的具体要求1.覆盖保护:对于墙面、地面等成品进行覆盖保护,可以使用塑料薄膜、防尘布等材料,保护材料应无损伤、无积尘。

2.封闭保护:对于门窗等装饰成品,应进行封闭保护,以防止施工过程中的杂物、灰尘进入。

施工单位应使用透明塑料薄膜或木板进行封闭保护,并保持严密性。

3.固定保护:对于装饰灯具、壁饰等易受损的成品,施工单位应采取固定保护措施,确保成品不松动、摇晃或倾倒。

4.警示标识: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示施工人员注意装饰工程成品保护,禁止随意触碰、堆放杂物等行为。

五、保护措施的整改和追究1.对于施工单位未按照保护措施管理规定进行保护工作的,项目经理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

如造成损坏,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对于监理人员未能及时发现保护工作不到位的,项目经理应进行督促整改,如有恶意疏忽,应追究其责任。

六、附则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实施细则由项目经理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成品保护工作,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成果保护,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保护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施工工作,对施工成品保护负有直接责任。

2.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施工单位的责任主体,对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工作进行具体的组织实施。

3.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 相关责任人员工程现场相关责任人员包括工程监理、施工人员等,负责执行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确保成品的完好性。

三、成品保护管理要求1. 成品保护方案在施工前,项目经理应编制成品保护方案,明确成品保护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纳入总体施工计划中。

2. 施工过程管控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加强对成品保护的管控,确保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成品保护方案进行操作。

3. 安全防护施工现场应建立符合安全规范的成品保护区域,设置明显的标识,防止成品受到损坏。

4. 定期检查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成品保护不到位的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四、成品保护管理制度执行1. 管理监督项目经理应对成品保护管理制度进行监督,建立档案记录并定期评估改进。

2. 教育培训施工现场相关责任人员应接受成品保护管理方面的培训,提高其对成品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3. 效果评估根据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效果,评估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调整和改进。

五、总结与展望本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是保障工程建设成果质量和工程成品保护的基础,通过严格执行管理要求和制度,可以有效降低因疏忽而导致的成品损坏风险,提升工程成品保护水平。

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管理制度,促进工程施工成品保护工作的不断提升。

以上是对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的详细阐述,希望能够得到各相关责任方的认真执行和有效落实。

本文档使用格式编写,符合工作要求。

建设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成品的保护,提高建设工程的品质和效益,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成品保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设备、机械、零部件等成品。

三、成品保护管理责任1.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建设工程成品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工程成品保护工作,并对工程成品的保护质量和效果负总责。

2.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负责执行项目负责人的指示,组织施工队伍进行成品保护工作,保障成品的安全。

3.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4. 分包单位分包单位负责自身负责的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并与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等协调配合。

五、建设工程成品保护管理措施1. 工程成品的分类保护根据工程成品的性质、用途不同,将其进行分类保护,制定针对性的保护方案。

2. 工程成品的库存管理建立工程成品的库存台账,明确数量、规格、品种等信息,做好出入库登记和盘点工作。

3. 工程成品的包装保护对易受损坏的工程成品进行专门包装保护,防止破损、污染等情况发生。

4. 工程成品的运输保护在运输过程中,对工程成品做好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到达目的地。

5. 工程成品的存放保护对工程成品进行合理存放,注意通风、防潮、防火等问题,确保成品长期保持良好状态。

六、成品保护管理记录1. 建立工程成品的保护档案,记录成品的保护情况、责任人、整改情况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 每日检查记录每日对工程成品进行检查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正确的整改措施。

3. 问题整改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记录。

七、成品保护管理考核评估1. 对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估,评估指标包括成品的损坏率、质量问题等。

2. 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改进工程成品的保护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八、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的执行1. 本管理制度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执行,各相关单位配合执行。

项目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实施制度(3篇)

项目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实施制度(3篇)

项目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实施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建筑工程成品的保护,确保建筑工程质量,防止损坏和浪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

第三条项目建筑工程成品指的是建筑工程中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成品。

第四条项目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应当落实责任制,分工明确,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护责任。

第五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项目建筑工程成品的分类、储存、使用、保护、检验和验收等方面的规定。

第六条建筑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项目建筑工程成品保护计划,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和任务,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第二章分类第七条项目建筑工程成品按照其性质、用途、材质等因素进行分类,可分为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

第八条建筑材料包括水泥、钢筋、砖瓦等。

第九条设备包括电梯、消防设备、空调设备等。

第十条构件包括板材、钢构件、玻璃等。

第十一条各类建筑工程成品应当按照类别进行统一管理,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三章储存第十二条项目建筑工程成品的储存应当按照规定的场所进行,储存场所应当具备防潮、防火、防盗等基本条件。

第十三条各类建筑工程成品应当按照其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存放,相同类别的成品应当分别存放。

第十四条建筑材料的储存应当注意防潮、防火、防腐等,确保质量不受损害。

第十五条设备的储存应当注意防潮、防尘、防震等,确保设备完好。

第十六条构件的储存应当注意防潮、防晒、防锈等,确保构件的完整性和质量。

第十七条建筑工程成品的储存应当按照先进先用的原则,及时使用,防止长时间闲置。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成品的储存记录应当详细,包括成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

第四章使用第十九条项目建筑工程成品的使用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确保合理使用。

第二十条建筑工程成品的使用应当注意安全,杜绝操作不当、滥用等行为。

第二十一条建筑材料的使用应当按照合理消耗的原则,避免浪费和损耗。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5篇)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5篇)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1、应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成品、半成品和竣工前移交的工程产品实施保护,以确保工程内在质量及外观质量满足规定要求,向业主交付满意的建筑产品。

2、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或施工中必须建立工程保护措施。

在制定保护措施时,应考虑工程的特点及使用功能、工程所处的环境位置及竣工交付的标准要求等。

3、施工单位对成品、半成品因人为或外界原因而出现的质量缺陷及问题,应加以维修,保护。

4、施工单位应对职工进行工程保护的思想教育,提高全员的思想认识和防护意识,并设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改进。

5、施工中的成品、半成品应随工程施工的进展情况随时保护。

混凝土工程在拆模时应掌握时间及强度,防止拆模过早造成的缺陷;装修工程应避免二次装修造成浪费。

6、各施工单位应管理好自己施工的工程,必须按谁施工,谁管理,谁防护。

由于防护、监管不到位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2)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待完工的工程成品和半成品进行保护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其目的是确保工程成品和半成品的安全、完整性和质量,减少因施工过程中的损坏和污染而导致的损失。

本文将就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的重要性、内容和实施方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的重要性在工程施工中,工程成品和半成品是施工工序和施工进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和工期目标的关键。

因此,对工程成品和半成品进行有效的保护,可以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和可控,减少维修和更换成本,提高工程效益。

二、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的内容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材料储存管理工程材料是工程成品和半成品的基础,其储存管理直接影响到工程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和安全。

因此,在材料储存方面,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包括材料存放位置、防潮、防晒、防火、防虫等要求,以确保材料的完好无损。

2.施工环境管理施工现场的环境条件对工程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十分重要。

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方案

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方案

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方案一、为啥要保护成品呢?咱们搞工程施工啊,就像做一个超级大的拼图。

每一块成品就像是拼图里重要的小块块,要是有一块被弄坏了,整个拼图就不完美了,工程也就会出问题。

成品保护不好,之前的辛苦就白费了,还得花更多的钱和时间去修补,这多不划算呀。

二、成品保护从哪几个方面着手呢?# (一)人的方面。

1. 培训和教育。

咱得让每个在工地上干活的兄弟都知道成品保护的重要性。

就像给大家上课一样,告诉他们这些成品就像自己辛苦种出来的庄稼,得小心呵护。

比如说新贴好的瓷砖,要是被工具不小心划了,那就像庄稼被野猪拱了一样,心疼啊。

所以在工人入场的时候,就要进行专门的成品保护培训,让他们知道哪些东西不能碰,哪些地方要特别小心。

2. 明确责任。

工地上的每个人都要有自己的责任。

就像一个大家庭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务活儿一样。

木工师傅要负责保护好自己做好的柜子框架,油漆工不能把油漆滴到别人已经完成的地面上。

要是发现成品被破坏了,咱就能找到是谁的责任,这样大家就会更小心啦。

# (二)材料方面。

1. 合适的保护材料。

不同的成品要用不同的东西来保护。

就像给宝贝穿上不同的衣服一样。

地面瓷砖可以用厚纸板或者木板铺上,防止被重物压坏或者被划伤。

窗户玻璃可以用塑料薄膜贴上,既不影响采光,又能防止被刮花。

这些保护材料就像成品的小铠甲,让它们免受伤害。

2. 材料的质量。

用来保护成品的材料也得是靠谱的呀。

不能用那种一戳就破的破纸板去保护地面,那不是形同虚设嘛。

要选用质量好的、耐用的保护材料,这样才能真正起到保护的作用。

# (三)施工过程方面。

1. 合理的施工顺序。

施工就像一场接力赛,得按照顺序来。

先做什么,后做什么,都很有讲究。

比如说,要先把墙面处理好,再安装灯具,不然安装灯具的时候,灰尘和工具就可能把墙面弄脏或者碰坏。

合理的施工顺序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破坏。

2. 交叉作业协调。

有时候不同的工种会同时在一个地方干活,这就像一群人在一个小厨房里做饭一样,容易手忙脚乱。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指的是一套针对工程项目中成品和半成品进行保护和管理的制度和措施。

这个制度旨在确保工程项目中的成品和半成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不受损坏、污染或盗窃,并最大限度地延长其使用寿命。

具体的保护制度和措施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立专门的保护区域:对于成品和半成品,在运输、储存或使用前,可以设立专门的保护区域,限制非授权人员的进入,并采取控制措施,如安装安全门禁系统、安保人员巡逻等。

2. 使用专用包装材料:为了保护成品和半成品免受损坏或污染,可以使用专用的包装材料,如防震、防水、防静电等材料,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提供最佳的保护。

3. 定期检查和维护:成品和半成品在长期储存或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隐患,如腐蚀、老化等,因此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修复或更换受损部分,确保其正常使用。

4. 监控和安全设施:可以通过安装监控摄像头、安全报警系统等设施来对成品和半成品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措施。

5. 建立管理制度:制定成品和半成品的使用管理制度,包括审批手续、使用规范、责任追究等,确保相关人员按规定进行操作和管理。

通过建立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可以有效保障工程项目中的成品和半成品的安全和质量,避免损失和浪费,提高项目的整体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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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为了规范工程成品保护行为,加强材料、设备的储存、安装、验收和移交全过程半成品、成品等保护,最大限度的减少由于成品及半成品保护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提升产品质量,减少和降低成本,提高成品一次合格率,满足客户观感质量要求,提高客户满意度。

2.0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开发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工作。

3.0术语和使用说明
3.1成品保护:成品保护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对部分半成
品、结构及装饰装修面层等防护采取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和避免成品在施工过程中的污染和损坏,确保工程质量。

3.2防护:即提前进行防护。

3.3包裹:将被保护物包裹起来,防止损伤或污染。

3.4覆盖:用表面覆盖的方法防止堵塞或损伤。

3.5封闭:局部封闭,以防止人员或其他物体损坏所建设成品。

3.6贮存:采用容器、库房进行存放和保管,防止材料、设备受潮、变质或损坏。

4.0职责:
4.1项目部为成品保护的归口管理部门,按本标准的要求合理安排交叉施工顺
序、科学组织施工,审核专项成品保护措施;
4.2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编制成品保护方案,以合同、协议等
形式明确各施工单位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协调监督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工作。

4.3项目部对甲供物资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对设备、材料的进入、储存、保管、
移交进行管理,保证设备、材料在移交之前不受损坏。

4.4监理单位负责按本标准以及经其批准的施工单位成品保护方案(含技术文
件)等,对现场成品(含半成品)的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并适时提出整改要求。

4.5各施工单位负责制定并实施有效的成品保护措施,落实成品保护责任,对
施工责任区域内的自己方及相关方的成品、半成品及设备进行有效保护和
防护,对成品保护过程实施控制。

4.6施工单位在回标时,必须提供详细的成品保护方案。

施工单位对其所施工范
围内的所有成品进行成品保护(包括其他的单位已经完成的线管、风管、水管等工程),防止人为的损坏与不慎所造成的损坏,并建立完整的防偷盗、破坏安保措施。

4.7 总包在与分包签订合同时,一并将成品保护纳入分包合同中,并负责提供
总包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或工作程序;总包负责对各分包的工作顺序、作业时间、资源投入进行审查指导并力争使各分包作业做到科学、有序、高效,加强分包交叉作业和前后作业时的协调管理工作。

4.8 分包单位施工前编制承包范围的成品保护方案,分包单位应主动对分包工程
的上道工序的保护要求及下道工序对本分包工作的可能致损因素进行了
解,在此基础上,配合上道工序搞好成品保护,同时落实分包范围内已完产品的保护措施。

5.0成品保护基本原则
5.1责任明确原则
5.1.1成品安装方对己方产品负有保护责任,包括对成品采取防护措施的责
任、看管和巡查的责任、与后续施工方的协调和交底的责任等。

成品生
产方必须保证在交接或验收时,其产品的品质和数量符合合同的要求。

5.1.2在室内成品保护进入专人看护集中管理阶段时,后续工序进出室内需要
办理进出交接手续。

5.1.3后续每个工种以流水方式进入具体房间,看护人员根据流水施工作业表
组织场地移交,提供开门、检查、关门、再检查的工作。

5.2先检查后保护的原则
所有工序必须施工单位自检、监理验收、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抽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保护。

5.3持续保护原则
施工中及细部检查阶段,总包单位有责任做好产品保护的后续检查和维护工作,对于产品保护措施被损坏、拆除的,必须在恢复保护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5.4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原则
5.4.1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

5.4.2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

5.5工序合理化原则
合理规划工序,尽量避免多工种在同一作业套内交叉施工。

对于产品保护难度较大的材料如进户门、地板等安排在大部分装饰工作量完成后进行安装。

5.6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原则
5.6.1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他工种的半成品、成品。

5.6.2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

6.0成品保护要求
6.1成品保护责任:
6.1.1现场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各施工单位负责保管、使用,监理单
位进行协助管理。

6.1.2结构工程施工单位为主要成品保护责任人,水电配合施工等专业队伍要
有保护土建项目的保护措施后方可作业,在水电等专业施工项目完成并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后,向土建分包单位进行交接。

对于一些关键工序(钢筋、模板、混凝土浇筑),土建、水电安装均要设专人看护及维修。

6.1.3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主要指土建与水电,不同分包单位间的工序交接)
要办理交接手续。

交接工作在各分包之间进行,监理单位起协调监督作用,监理单位各责任工程师要做好交接记录。

6.1.4监理工程师对成品保护进行交底,监督总包对分包单位的技术交底,应
包含对成品保护工作的交底。

6.2成品保护要求
6.2.1总包在与分包签订合同时,将成品保护纳入分包合同中,并负责提供总
包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或工作程序。

6.2.2分包单位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动其它专业的成品时,分包
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单位,监理专业工程师与其他专业分包协调后,其他专业派人协助分包单位施工,待施工完成后,其他人员恢复其成品。

6.2.3编制季度、月度计划时,要科学合理,防止工序倒置和不合理赶工期的
交叉施工以及采取不当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的发生。

6.2.4接受进户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吸烟。


作业用火,必须取得用火证后方可进行施工。

所有入户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成品保护人员的监督。

6.2.5监理单位对所有进场分包单位进行定期的成品保护意识的教育工作,依
据合同、规章制度、各项保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奖罚措施。

6.3 成品损坏的追查、补偿、处罚制度
6.3.1 各项目部要制定成品保护奖罚制度,做好对总包、各分包及监理单位的交
底工作,在合同中明确相关要求。

6.3.2总包单位要编制成品保护措施,制定奖罚措施,对各分包成品保护工作进
行检查指导,各分包的交叉作业或流水施工要做到先交接后施工,使前后工序的质量和成品保护责任界定清楚,便于成品损害时的责任追究。

6.3.3总包单位负责成品保护人员,应明确其责任,人员应固定。

要依据成品
保护细则对操作者和成品、半成品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跟踪检查,并根据奖罚制度进行处理。

签定责任书,发生任何丢失损坏,不能出据有效证据时,均由成品保护人员负责赔偿。

6.3.4对任何成品或者设备损坏事件,将予以调查处置,由失误造成的损坏照
价补偿。

对故意破坏将加重处罚,甚至移交当地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6.3.5项目现场将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于署名举报者能够及时真实举报
的,一经查实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7.0一般成品保护措施
7.1 防护:为防止成品可能发生的损伤和污染,提前做好防护,如门口在推车
易碰部位,在小推车车轴的高度钉防护条等。

7.2 包裹:防止成品被损伤或污染。

如楼梯扶手易污染变色,油漆前裹纸保
护;门窗用塑料布包扎;电气开关、插座、灯具等设备也要包裹,防止施工过程中被污染。

7.3 覆盖:对于楼地面成品主要采取覆盖措施,以防止成品损伤。

其它需要防
晒、保温养护的项目,也要采取适当的措施覆盖。

7.4 封闭:对于楼梯地面工程,施工后可在楼梯口暂时封闭,待达到上人强度
并采取保护措施后再开放;室内墙面、天棚、地面等房间内的装饰工程完成后,应立即锁门以进行保护。

7.5 巡逻看护:对已完产品实行全天候的巡逻看护,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重点、
危险区域和不法分子偷盗、破坏行为,确保工程产品和人员的安全。

7.6 搬运过程保护:
7.6.1物资的采购、使用单位应对其搬运的物资进行保护,保证物资在搬运过
程中不被损坏,并保护产品的标识。

搬运考虑道路情况、搬运工具、搬
运能力与天气情况等;
7.6.2 对容易损坏、易燃、易爆、易变质和有毒的物资,以及业主有特殊要求
的物资,其物资的采购/使用单位负责人指派人员制订专门的搬运措
施,并明确搬运人员的职责。

7.7 贮存:
7.7.1 贮存物资要有明显标识,做到帐、卡、物相符。

对有追溯要求的物资(如
钢材、水泥)应做到批号、试验单号、使用部位等清晰可查。

必要时(如安全、承压、搬运方便等)应规定堆放高度等。

7.7.2 对有环境(如温度、湿度、通风、清洁、采光、避光、防鼠、防虫等)要
求的物资,仓库条件必须符合规定。

8.0 附件
8.1工程移交验收单
8.2 成品(半成品)移交单
附件一:工程移交验收单
编号:
附件二:成品(半成品)移交单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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