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文书的制作(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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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文书的制作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冯江
第一部分路政执法文书制作的基本要求
一、制作规范标准
1、路政执法文书的内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准确、表述清楚、用语规范。
2、路政执法文书应当使用公文语体,语言规范、简明、严谨、平实。不得使用推测性或含义不清的词句。文书中除编号、数量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的外,应当使用汉字。而且,应当正确使用标点符号,避免产生歧义。
3、路政执法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使用A4型纸制作。文书中的路政执法机关应填写单位全称,文头应与盖章单位一致。
路政执法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制作,包括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和按照规定的格式打印制作。如果是手工填写的,应当使用蓝黑色或黑色笔,做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
文书中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和随意修改。无需填写的,应当用斜线划去。
4、“立案审批表”中的“案由”填写为“当事人姓名(名称)+涉
嫌违法行为性质+案”。
5、法律文书字号:原则上应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关于发文字号的编写方法编写法律文书字号,即:“行政区划代字+执法机关代字+执法门类代字+文书种类代字+年份+序号”。
6、文书中当事人情况应当按如下要求填写:
A、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个人”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两栏不能同时填写;
B、当事人为公民的,姓名应填写身份证或户口簿上的姓名;住址应填写常住地址或居住地址;“年龄”应以公历周岁为准;
C、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等事项应与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一致,不得随意省略和使用代号;
D、当事人名称前后应一致。
7、路政执法文书中的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勘验笔录、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抽样取证凭证、陈述申辩笔录、听证笔录等文书,应当场交当事人阅读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并由当事人逐页签字或盖章确认。当事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拒不到场的,执法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并可以邀请在场的其他人员签字。
当事人认为笔录内容无误的,应在笔录上写明“以上笔录无误”字样,并签名注明日期。当事人发现笔录有误,可以要求修改笔录,并由当事人在改动处签章或按手指印确认。当事人要求作较大修改的,可以要求当事人在笔录后另外书写,并签名确认。
执法文书首页不够记录时,可以附纸记录,但应当注明页码,由相关人员签名并注明日期。
两联以上的文书应当使用无碳复写纸印制,第一联留存归档。
文书中执法机关、机构的审核或审批意见应表述明确,没有歧义。
8、需要交付当事人的外部文书中设有签收栏的,由当事人直接签收;也可以由其成年直系亲属代签收。文书中没有设签收栏的,应当使用送达回证。文书中注明加盖执法机关印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印章,加盖印章应当清晰、端正。
执法文书尾部要求签名或注明日期的,必须准确无误,并由执法人员、审核人、审批人等签名。
二、具体文书适用及制作
(一)现场笔录
(二)举报记录
(三)立案审批表
(四)协助调查通知书
(五)询问笔录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抽样取证凭证
(八)委托鉴定书
(九)鉴定意见书
(十)证据登记保存申请书。
(十一)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十二)证据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
(十三)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
(十四)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
(十五)责令改正通知书
(十六)回避申请书
(十七)同意回避申请决定书
(十八)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书
(十九)案件处理意见书
(二十)行政处罚告知书(违法行为通知书)(二十一)陈述申辩书(陈述申辩笔录)(二十三)听证公告
(二十四)听证委托书
(二十五)听证笔录
(二十六)听证报告书
(二十七)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二十八)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
(二十九)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十)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十一)分期(延期)缴款罚款申请书(三十二)同意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三十三)不予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
(三十四)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
(三十五)文书送达回证
(三十六)处罚结案报告
第二部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
文书结构及制作要求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规范要求
1.事理要清楚。
2.法理要明白。
3.公理要正当。
4.情理要适当。
5.文理要规范。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文书结构
(1)首部
包括文书标题、文书编号。
文书标题——即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书编号——格式:地区简称+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顺序号。
(2)正文
包括被处罚单位(人)、违法事实、违反条款、处罚依据、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被处罚单位(人)——填写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和职务等内容。
违法事实——是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表述要简明扼要,并用相关证据证明。该证据既可以是现场检查中取得的书证、物证,也可以是现场检查笔录。
处罚依据——包括违反的法律条款和处罚的依据条款,要写明法律法规全称和依据的具体条、款、项。
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必须在《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内。
(3)尾部
包括告知事项、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签名及日期、行政管理部门公章。
告知事项——告知缴纳罚款的途径,即收缴罚款的银行名称及地址;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权,即不服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申请行政诉讼的时限和途径;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将采取的措施等。
当事人签名和日期——当事人签名即为送达,签注的日期即为送达日期。
执法人员签名及日期——要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注明日期,所注明的日期即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公章——为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