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评价中的董事会治理评价指标体系设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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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往往存在着“资产混同”

(施天涛,1998),为控股股东滥用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创造了条件。因此,在《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明确规定控股股东与其上市子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本部分将通过相关指标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进行评价。其中,对人员独立性的评价,我们可以调查双方是否有独立的办公机构、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在控股股东处任职、控股股东推荐董事和经理人选是否通过合法程序等来进行判断;在财务独立性评价中,我们可以通过检查上市公司是否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是否独立依法纳税、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干预上市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来做出评价;对于资产独立性的评价,我们可以通过上市公司的生产系统、销售系统、配套设施、专利技术等方面来进行判断。由于本部分存在较多的显示信息,因此,能够相对容易地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进行评价。而评价控股股东行为的合理性则需要我们做更多的信息处理工作。

在国外,对于控股股东损害上市子公司的行为,主要是通过立法来加以解决,如:英美的“揭开法人面纱”、德国的“债权人保护立法”、法国《破产法》中的“事实上的董事观念”、欧共体“公司法第9号建议案”等等(施天涛,1998)。对控股股东赋予“诚信义务”是西方国家保护子公司及少数股东的一种重要方式。该方式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子公司的利益不容侵害,只要股东或董事处于一种可能施加影响的地位,诚信义务就限制他们的行为。在《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也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必须对上市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承担诚信义务。该义务决定了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所发生的关系必须符合“公平原则”,然而,究竟如何衡量这种公平性,在不同的法律制度环境中,判断条件表现为不同形式,但其核心思想是一致的:第一,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存在事实上的控制;第二,控制行为造成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及其债权人的利益损害;第三,控股股东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及其债权人利益的动机。因此,本部分力图通过关联交易价格、资金流向、分红、盈利状况、重组资产质量等方面的指标,来对控股股东行为合理性、适当性做出评价。

本文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027202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2BJY127)、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奖励基金项目、南开大学“985”项目、南开大学“211工程”项目等资助。

一、董事会治理是公司治理的核心

随着美国安然、世通等大公司财务丑闻的爆发,公司治理已成为全球性问题,其中作为公司治理核心机制的董事会治理更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董事会与经理层两个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其中董事会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代理人又是委托人,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公司治理链”中处于枢纽位置。如果董事会能有效进行决策并监督管理层的经营行为,公司的价值将充分放大,股东利益也会得到有效保护。法玛(1980)将董事会描述成为公司的最高控制系统,并认为拥有良好董事会的公司将比董事会质量较差的公司持续创造出较好的业绩。1997年一份由Russell Reynolds协会委托进行的调查发现,公司董事会质量已经成为机构投资者的一个重要评价因素。2000年,Mickensey发表的题为“公司治理的挑战”的投资者意向调查报告指出,3/4的投资者认为,当他们在做出投资决策时,董事会行为(Board Practice)至少与财务表现(Financial Performance)同样重要;拉美地区的投资者甚至认为董事会行为的重要性超过财务指标,80%以上的投资者认为他们愿意为公司治理良好的公司股票支付更高的价格。相反,在竞争激烈的证券市场上,无效的董事会将导致公司产生各种问题甚至被收购。Jensen(1993)指出,在过去20年里,美国大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失效的问题就“出在董事会”。美国安然公司董事会的17名董事成员中有15位独立董事,且不乏社会知名人士,但仍然出现公司舞弊的问题,这不得不重新引起人们对董事会治理的格外关注。

董事会的治理水平主要体现在董事行为的合法性和董事会运作的效率性。从法律赋予董事会的职责来看,由于董事会是由股东选举的、数量不同的董事组成,因此董事成员及由其组成的董事会必须通过诚信尽责和有效率的工作实现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但是在现实中,董事职务归根结底要由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来担任,任何担任董事职务的自然人都会存在私人目标和职务目标之

公司治理评价中的董事会治理评价指标体系设置研究

○执笔人马连福

15Nankai Business ReviewNo. 3, 2003

间的矛盾,如果对董事行为约束不足、监督不力,董事行为很容易放任自流,出现董事谋私和董事渎职的行为。因此对董事会行为的治理就成为公司治理的一项核心内容,而提高董事会治理效率的关键就是对董事行为的合法性和董事会的运作质量进行有效的和经常性的评价。全美公司董事联合会蓝带委员会甚至认为,只要存在一个恰当的董事会评估程序就可以提高公司业绩。因此对董事会治理水平的系统评价成为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

二、董事会治理评价指标的国内外综述

在国外,关于董事会治理评价的研究是一个由表及里、由局部到全面的过程。起初仅是对董事会的单项因素与公司绩效的相关分析研究。Lipton和Lorsch(1992)对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绩效进行的实证分析认为,董事会的规模最好为七—八人。此后,Yermack(1996)利用《福布斯》杂志1984—1991年间公布的美国500家最大公众公司的数据,经过实证分析得出了董事会规模越大,公司绩效越差的结论。在董事会构成方面,Hermalin和Weisbach(1988)的研究发现,公司外部董事在董事会中所占的比例与CEO及公司的业绩有关:当CEO临近退休时,外部董事比例下降;当CEO刚上任时,外部董事比例增加。公司业绩好的时候,外部董事比例下降;公司业绩不好的时候,外部董事比例上升。

近年来,国外一些研究机构对董事会治理的评价更趋于全面性和系统性。全美公司董事联合会(NACD)认为,公司治理结构中最重要、也最困难的问题就是董事会建设、董事本身专业素质以及如何建立一套评价董事会的制度与标准的问题。因此,对董事会评价的关键因素确定为:确保独立董事的控制权,设定评价程序和目标,为公司和董事会制定评估程序,确保坦诚、保密和信任,定期评议、评估程序,向股东披露评估步骤和标准。评估的有效性在于区分董事会和管理层权力,董事间相互作用的有效性,董事教育与发展。美国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r)的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比较有影响,并逐步被市场所认同。该指标对董事会的评价内容主要体现在董事会的结构与运作上,具体包括:董事会的结构和组成、董事会职能和有效性、外部董事的职能和独立性、董事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评价和任免政策等,并相应地确定了关键分析要素和标准,如董事会结构和组成的标准是应当确保全体股东的利益被公平、客观地代表,关键分析要素为董事会的人员数量和组成、董事会的领导和委员会、有投票权人的代表等。美国《商业周刊》更热衷于董事会的质量评价。2002年根据董事会的独立性、董事的素质、董事持有的股份、董事会的活动质量等16个标准,评出美国最佳与最差的公司董事会。欧洲戴米诺公司(Deminor)对董事会的评价因素为董事会的结构和功能,包括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主席与CEO关系、董事会的选举、董事酬金、董事会委员会的运作与权利等。亚洲里昂证券(CLSA)在2000年对25个新兴市场国家的495家上市公司进行公司治理评价,体系中,对于董事会行为的评价主要是从董事会的独立性和问责性两个方面来进行的。由此可见,对董事及董事会的评价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但国外董事会的评价指标体系是基于完善的法规基础和董事会自身建设较为成熟的条件而建立的,这些评价系统都能够从不同的侧重点对董事会治理状况进行客观评价。但是,相对于资本市场不太成熟、外部治理环境极不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差异较大的我国来说,并不适用。有关学者的研究文献也证明了这一点。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与绩效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的相关性(Gampers, Ishi &Metrick, 2001),因为外部治理环境较为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基本接近;相反,在不成熟的资本市场中,公司治理水平与业绩具有显著的正向相关(Klapper & Love, 2002)。

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基本上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运行,但由于各项法规体系的不完善和不健全,特别是存在“一股独大”时,董事会质量不尽如人意。为此,中国证监会在《公司法》基础上,制定了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其中规范董事和董事会的细则达30多条,这说明在我国董事会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较多,同时表明建立董事会评价指标非常必要。但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尚处于初期,对董事会的评价研究大多局限于董事会规模、董事会构成与公司治理绩效的实证研究(孙永祥,2000;李有根,2001)。尽管有一些研究开始尝试把董事会行为纳入到公司治理的系统评价指标之中(裴武威,2001;吴淑琨,2002),但始终缺乏系统性的指标构建与有效的验证,更没有把董事会治理的评价体系纳入到公司治理评价指数之中,从而系统、连续地进行考评公司治理水平的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所以,在借鉴上述国外董事会治理评价系统经验的同时,结合我国的法律、制度等环境因素以及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系统全面地建立董事会治理评价指数,并将其编制到反映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水平的统计指数之中,从指数化角度来构筑能够全面、系统地反映我国公司治理水平的指数化模型,建立反映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状况的“晴雨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我国上市公司治理评价指数中的董事会治

理评价指标的设计

针对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状况,在吸收国内外,尤其是标准普尔的有关董事会的评价体系的基础上,我们

16南开管理评论200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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