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范式民法典体系之解析和中国民法典体系的建构
民法典解读 底层逻辑和系统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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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解读底层逻辑和系统框架民法典解读:底层逻辑和系统框架导言:民法典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社会生活中的基本规则和道德准则的法律化体现。
它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公民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本文将从底层逻辑和系统框架的角度,对我国民法典进行解读,并分享个人的观点和理解。
一、底层逻辑:公序良俗与法律规范的关系1. 公序良俗的重要性公序良俗是我国民法典的底层逻辑和基础。
它是指一种社会认可的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的体现,对于日常生活中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2. 法律规范与公序良俗的关系民法典中的法律规范虽然是基于公序良俗的,但不同于公序良俗的自由裁量性和非强制性,法律规范是有强制力的,需要被公民严格遵守。
二、系统框架:民法典的基本结构和主要章节1. 民法典的基本结构民法典总共分为九编,分别是: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诉讼时效、特别规定。
这种编制顺序旨在按照事物发展的逻辑顺序和实践需求,全面规范和保护民事权益。
以总则为纲,各编之间互为补充和协调。
2. 主要章节的要点概括2.1 总则编总则编是民法典的核心和灵魂,它规定了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和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其中包括权利行为能力、民事权益、民事法律关系、法律行为和法律行为代理等方面的内容。
2.2 物权编物权编主要涉及对不动产、动产和其他财产的保护,旨在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界定和限制。
2.3 合同编合同编是规范合同法律关系的基本规则和原则,内容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保护等方面。
2.4 人格权编人格权编涉及个人的人格权利的保护和尊重,主要包括尊称权、肖像权、声誉权等方面。
2.5 婚姻家庭编婚姻家庭编是民法典中关于家庭关系的核心编,包括婚姻的成立、婚姻的维持、离婚与分居等方面。
2.6 继承编继承编主要涉及遗产的继承和分配规则,规定了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
2.7 侵权责任编侵权责任编是民法典中保护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重要编,涉及侵权行为的认定、损害赔偿等方面。
中国民法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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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典体系今天我们十分荣幸的请到了民法典起草小组成员王利明教授,请他谈一下民法典的体系问题。
王利明教授刚刚赴德国和意大利与梅迪库斯等著名学者就民法典问题进行了交流。
相信今天王老师的演讲对我们理解民法典、理解民法的体系会有很大帮助。
王利明:第一个问题:体系化的必要性1、体系化有助于贯彻体现于将民法的价值观念贯彻于整个法律体系中,同时有助于消除防止整个法典价值观念彼此之间的冲突和矛盾。
比如说,现代民法不同于古代民法很主要的一个特点,就是它不仅仅注重对财产所有权的保护,同时也注重对交易安全的维护。
当对交易安全的维护和对所有权的保护发生冲突的时候,现代民法它体现一种对价值的选择,这种选择就是应当优先保护交易的安全。
这样一种优先保护交易安全的理念,它又分别的体现在民法典的各个部分,不仅仅的总则,还包括分则。
比如说在总则里面涉及到代理,有关表见代理的规定,就是这样一种价值选择的结果。
物权法里面也有关于公信、善意取得等等,这样一种价值的确定,只有通过法典化才能够使它始终的贯彻如一。
而单行法律,很难完全的、全面的来体现这样一种价值理念。
2、体系化有助于消除现行民事法律制度的混乱与冲突,将各项法律制度整合为有机的整体,从而实现我国民事法律的统一,建立起内在和谐一致的民事规范体系。
我们要特别考虑到,不仅仅是有助于消除各项民事法律制度之间的冲突与矛盾,甚至在用语方面都能够通过体系化来保持用语的统一性。
在各个民事单行法律里面又很多关于民事行为类似这样的表述,民事行为、民事活动、民事法律行为等等,这些用语和概念究竟哪一个是上位的,哪一个是下位的,有时候我们自己也说不清楚,什么叫民事行为,民事行为和民事活动是不是一个概念,民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是不是一个概念;民事违法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是不是一个概念,这些用语常常给我们带来很多地思考上的混乱,适用法律的混乱,不仅仅是法律规则统一,而且使这些用语统一,只有通过一种体系化的工程才能完成。
简述民法典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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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民法典的体系民法典是指以民事关系为内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一部包含了我国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的法典,旨在调整和规范人民之间的日常社会关系。
民法典的体系是指这部法典中各个法律规范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关系。
民法典的体系可以分为总则、物权、合同、侵权责任、婚姻家庭、继承和法定代理七个部分。
总则部分是民法典的基础,它规定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总则部分包括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法人和自然人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行为的基本规则等。
总则部分的存在可以为其他部分提供统一的基础和指导,确保民法典的各个部分之间的内在一致性和逻辑性。
物权部分是民法典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人们对物品的所有权、占有、使用和处分等权利和义务。
物权是人们在物品上享有的权益,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两个方面。
物权部分规定了人们在物品上的权力和责任,保护了人们对财产的合法权益。
合同部分是民法典中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人们之间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是人们自愿订立的协议,它约束着合同当事人的行为。
合同部分规定了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和变更等方面的规则,保护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侵权责任部分是民法典中的另一个重要部分,它规定了当事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应承担的责任。
侵权责任包括民事侵权和行政侵权两个方面,它规定了侵权行为的认定、损害赔偿和其他法律后果等方面的规则,保护了人们的合法权益。
婚姻家庭部分是民法典中的一个特殊部分,它规定了人们在婚姻和家庭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家庭是社会基本单位,婚姻家庭部分规定了结婚、离婚、夫妻财产、子女抚养等方面的规则,保护了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继承部分是民法典中的另一个特殊部分,它规定了人们的财产在死亡后的继承权利和义务。
继承是人们在死亡后将财产转移给其他人的方式,继承部分规定了继承的方式、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规则,保护了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法定代理部分是民法典中的最后一个部分,它规定了代理人代表他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规则。
理论前沿之民法典编纂:以法律关系为主线构建民法典总则体系
![理论前沿之民法典编纂:以法律关系为主线构建民法典总则体系](https://img.taocdn.com/s3/m/d82ba850e418964bcf84b9d528ea81c758f52eb6.png)
理论前沿之民法典编纂:以法律关系为主线构建民法典总则体系正文:在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之后,作为制定民法典的第一个步骤,我国已启动了民法总则的制定。
民法总则作为统领整个民法典并且普遍适用于民商法各个部分的基本规则,其是民法典中最基础、最通用,同时也是最抽象的部分。
总则是民法典的总纲,纲举目张,整个民商事立法都应当在总则的统辖下具体展开。
民法总则的制定不仅将增进民法典的体系性,而且有利于整合并完善整个私法体系。
在构建我国民法典体系时,必须要确定其中的核心制度,即所谓“中心轴”。
围绕着这条“中心轴”,民法典中的各项制度和规范将形成逻辑统一体。
笔者建议,民法总则基本框架应当以法律关系为中心来构建。
一方面,法律关系是对民法规范逻辑化和体系化的基础。
法律关系编排方式被大多数学者认为是科学的编排方式,民法的诸制度都是围绕民事法律关系而展开的,法律关系包含主体、客体、内容三项要素,三项要素可以完整覆盖民法典的各项内容。
法律关系是一条红线,贯穿于民法各项基本制度,科学而富有逻辑地将各种制度有机地连接在一起。
以此为中心,民法总则的内容将更富有体系性和逻辑性,更进一步地增进了其形式理性。
另一方面,法律关系编排方法适应了民法发展的需要。
民事关系纷繁复杂,但是把握住了民事法律关系的脉络,就把握住了民事关系的核心。
具体来说,以法律关系为中心来构建民法总则,要求总则以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即主体、客体、法律行为、民事责任来富有逻辑地展开。
这些内容是各种具体民事法律关系必须要共同具备的要素,按照总则应以提取公因式的方式规定民事法律关系所共同具备的要素的原则,总则规定主体、客体、法律行为等内容,正是符合此种法典编纂逻辑的做法。
而有关具体的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则应当在民法典分则中具体规定。
由于民法是权利法,民法典分则将以权利为中心展开。
因此,当分则中所规定的人格权、物权、债权、亲属权、继承权等权利与主体、客体相结合,就分别形成了相应的人格权、物权、债权、亲属权、继承权等法律关系。
《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必修)
![《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必修)](https://img.taocdn.com/s3/m/0b23a67030126edb6f1aff00bed5b9f3f90f723c.png)
《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文件,它对于规范和保护民事权利关系、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针对《民法典》进行深度解读,并探讨其在法治思维能力建设方面的重要性。
1. 《民法典》的出台意义我们需要了解《民法典》的出台意义。
作为我国国家立法的一部重要产物,《民法典》的诞生标志着我国法律体系向着更加完善和成熟的方向迈进。
它不仅对于加强国家治理体系、促进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着深远的影响,而且对于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也具有重要意义。
2. 《民法典》对民事权利关系的规范和保护我们需要深入探讨《民法典》对民事权利关系的规范和保护。
在现代社会中,民事权利关系是社会生活的基本组成部分,而《民法典》正是针对这一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规定和保护,以确保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的维护和实现。
3. 《民法典》对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动作用除了对民事权利关系的规范和保护外,《民法典》还对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通过构建和完善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可以有效提高社会治理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法治性,从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为社会全面进步提供有力支撑。
4. 《民法典》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促进作用我们需要关注《民法典》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促进作用。
作为一部关于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民法典》对于规范和引导市场经济行为,促进市场主体间公平竞争和合作交易,保护交易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回顾总结通过深入解读和分析,《民法典》在规范和保护民事权利关系、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实践中,我们需要以法治思维为指导,积极学习、研究和贯彻民法典的相关内容,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促进法治思维能力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罗马古谚
![罗马古谚](https://img.taocdn.com/s3/m/72d15a2358fb770bf78a55a2.png)
罗马古谚货币属于其占有者所有权不得未确定不幸事件只能落在被击中者头上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任何人不因思想受处罚(Nemocogitationis poenam patitur ; Cogitationis poenamnemo patitur)。
古希腊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
——(古希腊)柏拉图西方法谚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
警察是法庭的仆人。
——英美法谚(就主要是指警察必须根据法庭传召出庭作证)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
——西方法谚程序先于权利。
——英国法谚无犯意则无犯人(Non reu nisi mens sitrea)——英国法谚(即不能对不具有犯意的行为进行刑事处罚(如意外事件、精神错乱、年幼无知等均不能归责于行为人)中国古代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
——(中)《四库全书·政法类·法令之属按语》贝卡里亚为了不使刑罚成为某人或某些人对其他公民施加的暴行,从本质上说,刑罚应该使公开的,及时的,必需的,在既定条件下尽量轻微的,同犯罪相对称的并由法律规定的。
马克思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卡尔.马克思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有占有,是一种事实。
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
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
——马克思史尚宽公序良俗:公共秩序谓之国家社会之存在及其发展所必要的一般秩序;善良风俗谓为社会国家之存在及其发展所必要之一般道德。
谢怀栻什么是民法精神或私法精神?承认个人有独立的人格,承认个人为法的主体,承认个人生活中有一部分是不可干预的,即使国家在未经个人许可时也不得干预个人生活的这一部分。
国家通过法律去承认这一点,维护这一点,这就是私法的作用。
论中国民法典的体例结构
![论中国民法典的体例结构](https://img.taocdn.com/s3/m/3eea256e852458fb770b565b.png)
论中国民法典的体例结构作者:苏凯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8年第01期摘要:《中国民法典》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考虑,在加强顶层设计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以确保立法质量。
《中国民法典》基本结构的设计是要能容纳全部《民法》内容的,严格来说这不是一种设计,而是一种发现,即从现有《民法》规范内容中去发现《民法典》的基本结构。
关键词:中国民法典;体例;结构《中国民法典》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考虑,在加强顶层设计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以确保立法质量。
《民法典》将由总则编和各分编(目前考虑分为合同编、物权编、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等)组成。
编篡工作拟按照“两步走”的工作思路进行:第一步,编篡《民法典》总则编(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将于2017年3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争取通过;第二步,编篡《民法典》各分编,拟于2018年上半年整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分阶段审议后,争取于2020年3月将《民法典》各分编一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从而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一、《民法典》的体例概述基于学理视角,体例是遵循某种逻辑及顺序规则而形成的系统。
它表示着一种特定的思维模式,在诸多领域中均得到了体现。
国内学者王利明通过研究得出:体例在《民法》是一种系统化的构成,按照《民法》特定的逻辑规范,实现《民法》的逻辑化、标注化及系统化,进而使得《民法》在宏观上形成一种结构化的体制安排。
二、面向大陆法系的民法体例的确定目前,大陆法律体系是由涉及各领域的多套法典共同组合而成。
而针对于体例在《民法》中的运用研究,需要以大陆法系为切入点,充分考虑其运用背景,着重研究体例在《民法典》中的运用。
三、关于《民法典》编篡的模式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经济社会活动越来越广泛深入,迫切需要一部全面系统规范民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
论中国民法典的体例结构
![论中国民法典的体例结构](https://img.taocdn.com/s3/m/7ea2cb524531b90d6c85ec3a87c24028915f85ad.png)
论中国民法典的体例结构中国民法典是国家的基本法律,它是用于调整和规范人民在民商事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法典。
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综合性的民法典,中国民法典的体例结构在其编纂过程中经过了精心的设计和讨论,旨在为社会提供稳定、公正和可预测的法律环境。
本文将论述中国民法典的体例结构以及其在保护公民权益、规范市场经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中国民法典的体例结构主要分为三个层次:总则、人、物权。
总则部分包括民法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法律关系主体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人部分涵盖了个人权益的保护,包括自然人的人格权、名誉权、生命权、健康权等,同时还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权益保护。
物权部分则规定了财产权的保护和交易的规范。
总则部分是中国民法典法律体系的核心,它为整个民法典的实施提供了基本原则和指导。
总则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平等自由、公平正义、合同自由、责任追究等原则,这些原则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维护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
总则部分还明确规定了法律的适用范围,包括国际民商事规则以及军事、行政等特殊领域法律的关系。
人部分是中国民法典的重点,它关注的是对个人主体的权益保护。
其中包括自然人的人格权,即民权中最为重要的权益之一。
人格权包括了人身自由、姓名权、肖像权等,这一部分的出现是为了保护人民的基本人权,保障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尊严和自由。
此外,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权益也在人部分得到了保护。
物权部分是中国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权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保护财产权益的规范是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关键。
物权部分规定了财产权的保护和交易的规范,涉及的内容包括房地产物权、动产物权、知识产权等方面。
通过对物权的保护和规范,中国民法典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中国民法典的体例结构既重视了保护公民权益,也关注了市场经济的规范。
它通过对不同层次内容的划分,确保了法律的条理性和系统性。
中国民法典的体例结构还体现了民法典的现代性和法治性,旨在为全社会提供公平、公正、可预测的法律环境。
民法典的体系建构和适用
![民法典的体系建构和适用](https://img.taocdn.com/s3/m/20ad30e6c77da26925c5b0c1.png)
《民法典》的体系建构和适用一、体系建构是民法典的重大创新“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基础性法律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民法典居于基础性地位。
第二,在民事领域,民法典是基础性法律民法典体系是指在一定价值指导下、按照一定的内在逻辑所构成的制度和规范,分为制度体系(又称为外在体系、形式体系)和价值体系(又称为内在体系、实质体系)。
法典化就是体系化,体系化给我们的司法、仲裁以及行政执法等活动带来的最大好处就是,方便找法、修改透明、规则统一、体系思考,这也可以说是法典化的四大功能。
一、体系建构是民法典的重大创新(一)大陆法系经典的民法典体系(1)罗马式:由罗马法学家盖尤斯(Gaius)在其《法学阶梯》一书中提出的,优帝编制法律时采用了这种形式,将民法分为人法、物法和诉讼法。
被《法国民法典》全盘接受。
(2)德国式:该体系起源于学说汇簒,把民法典分为五编:总则、债法、物权、亲属、继承。
其采取“提取公因式”的方式规定了总则,规定民法共同的制度和规则,区分了物权和债权,把继承单列一编,从而形成了较为完整、明晰的体系。
为德国民法典所采纳。
一、体系建构是民法典的重大创新(二)我国《民法典》的体系创新体系创新的主要特色:一是体系严谨,即以民事权利为中心构建了严谨、科学的体系,以民事权利为主线构建民法典体系。
二是从权利到救济的结构安排。
三是价值统一,不仅维护了私法自治的基本价值,同时强化了人文关怀的价值。
体系创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人格权独立成编二是不制定债法总则,保持合同法总则体系的完整性,发挥了债法总则的功能。
三是侵权责任的独立成编。
二、人格权制度的独立成编(一)人格权独立成编的重大意义第一,为维护人格尊严、实现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提供法律保障。
第二,落实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和人格尊严的原则,第三,回应互联网、高科技时代人格权保护的要求。
范式民法范式民法典体系之解析和中国民法典体系的建构(上)的应用
![范式民法范式民法典体系之解析和中国民法典体系的建构(上)的应用](https://img.taocdn.com/s3/m/a1e207c6856a561252d36ff0.png)
范式民法典体系之解读和中国民法典体系的建构(上>徐涤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目次一、法典体系的意义二、法学阶梯式和潘德克吞式: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典体系模式?三、对外国范式民法典的分别考察四、未来中国民法典之体系的设计一、法典体系的意义近代自然法法典编纂运动是以启蒙运动和理性法所确立的信念为基础的,也就是说,在这种信念下,一种理性的社会生活秩序的基础,被认为或许可以通过一种全面的法律规则的新秩序予以有目的地奠定。
[1]基于此种信念,18世纪末叶以来所谓“自然法法典编纂”之后产生的各种法典,不同于在此之前的那些将既存的法加以集成、并试图对其进行改革的所谓“Reformationen”,它是指具有新社会的设计图之法典。
这种法典的基础是自然法,并且是有计划地、观点出发合理地编纂而成的。
[2]显然,自然法理论“摈弃经院式方法,把法的系统化提高到颇高的程度。
它以科学为榜样,以一种公理的、完全辑的方式表达它的法律观”。
[3]按照莱布尼茨的设想,可以将普通罗马法建立在精练、系统的理性法的基础之上,从而实现法典化。
[4]此后,理性法学派认为,用定理或共同的高级概念将各法律命题结合起来,通过一种完整而无缺漏的演绎,就可达到几乎近于欧几里德几何学的逻辑性体系。
[5]这一理论为当时的欧洲法学和立法活动均产生了重大影响。
可以说,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所谓法学阶梯式编纂模式,并非纯粹的罗马法后代,因为理性法在法国所引起的兴趣虽然小于在德国的情况,但它尤其在体系观念上确实影响过法国民法典的编纂 [6]b5E2RGbCAP由此可见,在自然法理论中,体系的意义应该在于为“力求公布一部一切时代与所有各族人民所共有的、不变的、普遍适用的法的正义规定”, [7]在理论上提供实现的可能性。
这一理想在学理和立法中的不同程度的实现,极大地鼓舞了当时各国的自然法法典编纂活动。
p1EanqFDPw潘德克吞法学在扬弃理性法理论的基础上,继承萨维尼的从理性法理论中形成概念和体系的方法,以罗马法作为分析的原始材料,并通过继承其实体的社会伦理,为其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民法典解读之--《民法典》总则编:体系意义与技术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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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总则编:体系意义与技术要点法源地位:《民法典》作为“典范性法源”体例模式:《民法典》总则编何以为“总”技术要点:《民法典》总则编以何为“则”法源地位《民法典》作为“典范性法源”《民法典》第2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法⼈和非法⼈组织之间的⼈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u 《民法典》并非民法的全部u 《民法典》是民法的大本营《民法典》第1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民法典》第179条第2款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1185条故意侵害他⼈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民法典》第1207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民法典》第1232条侵权⼈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典《民法典》第11条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10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129条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为、事实⾏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式取得。
《民法典》第133条民事法律⾏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民事法律关系的⾏为。
《民法典》第119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具有法律约束⼒。
《民法典》第155条⽆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
体例模式《民法典》总则编何以为“总”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2017年3月8日)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
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般性规则,统领民法典各分编;各分编将在总则的基础上对各项民事制度作出具体规定。
论述民法典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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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民法典的体系
民法典的体系是指民法典整体结构和各部分之间的组织和关系。
民法典的体系主要包括总则和各分则。
一、总则部分: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部分,包括基本原则、基本理论、基本制度等内容,具有引导和协调各部分内容的作用。
总则部分通常包括一般规定、人格权、法人及团体以及物权。
1. 一般规定:总则部分的第一章通常包括民法典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法律解释等内容,为后续的条文解释和遵循提供指导。
2. 人格权:总则部分的第二章通常包括个人的基本权利、人身自由、人格权等内容,涉及个人的权益保护和人格尊严。
3. 法人及团体:总则部分的第三章通常包括法人的设立、组织和终止等内容,以及法人的权利和义务。
4. 物权:总则部分的第四章通常包括物权的一般规定、不动产权、动产权等内容,涉及财产的种类和权利的保护。
二、分则部分:分则是民法典的主体部分,根据不同的领域和关系进行分类和划分,包括人民权益保护、合同权利义务、继承权益、侵权责任等方面。
1. 人民权益保护:分则部分的第一部分通常包括婚姻家庭、协议婚姻、离婚、家庭财产、家庭暴力等内容,涉及家庭关系的法律规定和权益保护。
2. 合同权利义务:分则部分的第二部分通常包括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内容,涉及自由交易和契约法律效力的规定。
3. 继承权益:分则部分的第三部分通常包括继承权益的取得、确认和分配等内容,涉及遗产的继承和分配规则。
4. 侵权责任:分则部分的第四部分通常包括侵权责任的形成、承担和补偿等内容,涉及人身、财产等权益的损害赔偿。
以上是民法典的一般体系,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民法典体系可能会有所不同,体现特定国情和法律体系的要求。
民法典经典案例解读PPT课件(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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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女儿刚出生,就接到不少“早教机构”发来的“贺喜”短信。后经查实,
岁
医院泄露了你和妻子的信息,医院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换着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 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章 具体案例分析解读 从生到死的守护
维修资金的特别程序; • 在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事由中增加“疫情防控”;
• 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增加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 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 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作了完善,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 • 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
依次为 总则编
物权编
合同编
人格权编
婚姻家庭编
继承编
侵权责任编
以及附则
共计1260条
第 二章 节
• 重大意义
第二章 编撰《民法典》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 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国际上把民法典作为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的象征。当这个国家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就需要有一个“一定之规”。 民法典实际上是“一定之规”中最基础的一个规定。从国家治理的角度来讲,民法典发挥的作用是很大的!
岁
《民法典》合同编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读》课程题库及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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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单选题,每题1 分,共30 题。
1. 根据本课程,总则编中权利保护对应的是哪一章?()(A) 第二章自然人(B) 第五章民事权利(C) 第七章代理(D) 第八章民事责任正确答案:D2. 根据本课程,民法上最有特点的权利取得方式是()。
(A) 民事法律行为(B) 民事诉讼(C) 成立法人组织(D) 成立非法人组织正确答案:A3.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A) 权利保护原则(B) 公序良俗原则(C) 公平原则(D) 自愿原则正确答案:C4. 根据本课程,()是对合同行为以及民事主体进行一切民事行为的根本性要求。
(A) 公平原则(B) 自愿原则(C) 平等原则(D) 诚实信用原则正确答案:D5. 《民法典》总则编一共有()章。
(A) 6(B) 8(C) 10(D) 12正确答案:C6. 总则编中()是最集中地、最突出地,体现了民法的价值理念。
(A) 平等原则(B) 自愿原则(C) 公平原则(D) 基本原则正确答案:D7. 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B) 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C)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D) 十四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正确答案:D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起施行。
(A) 2020年7月1日(B) 2021年1月1日(C) 2021年9月1日(D) 2021年12月1日正确答案:B9.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一律平等。
(A) 法律地位(B) 身份地位(C) 财产地位(D) 家庭地位正确答案:A10. 根据本课程,无行为能力与限制行为能力的界线是()。
(A) 6周岁(B) 8周岁(C) 10周岁(D) 12周岁正确答案:B11. 根据本课程,虚伪表示最常指生活中的()。
(A) 建筑合同(B) 贷款合同(C) 阴阳合同(D) 劳动合同正确答案:C12. 根据本课程,国务院通过的规范性文件是()。
论述民法典的体系及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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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民法典的体系及其特点民法典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构建各类民事事务的法律框架、保障公民权利和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民法典的体系及其特点进行论述。
一、民法典的体系。
民法典构成:1、通则部分:包括《婚姻家庭篇》、《继承篇》等。
2、物权部分:包括《担保物权篇》、《用益物权篇》等。
3、合同部分:包括《买卖合同篇》、《租赁合同篇》等。
4、侵权责任部分:包括《侵权责任篇》、《产品责任篇》等。
民法典的特点:1、理性化、系统化、规范化:民法典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内容主要依靠学者、法官和律师等多方面的权威人士进行总结和把握,全面系统地理性化、规范化地对民事事务进行阐述和规范,增强了民事法律的可操作性和管控性。
2、基于人权的保障:民法典的整体框架和各分部分所关注的问题,都与人权的保障有关,目的在于实现公民自由、平等和尊重人的人格尊严等基本权利。
3、注重市场经济和私人自治原则:民法典的各篇章中关于交易、契约等经济活动的明确规定,特别注重私人自治原则,即合同自由、价格自由等,使法治体系更加市场化,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4、中国特色:民法典涵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各方面问题,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法律文化传统,强化属地自治、各种多元化民事主体的权利保护等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中的一颗璀璨明珠。
二、民法典的特点。
1、法律统一性。
民法典对于民事关系的规范具有普遍适用性,其规定适用于全国所有的民事主体,增强了法律的统一性。
同时,民法典还规定了民事关系中的许多基本原则和规则,其针对的对象不仅是生活中的个人和家庭,也包括了商业经济活动中的各方当事人,同时又对人际关系的发展、中小企业的发展、社会公正的维护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2、法治与社会公正性的统一。
民法典的出台,是为了保障公民、企业的利益,进一步深化市场改革,增强经济活力和社会公正性。
同时,由于民法典的规定是以管制法律为前提的,因此也能充分地促进司法公正,确保法律的适用和实施正确性和公正性,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论述民法典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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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民法典的体系民法典作为我国民法的总纲,规定了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规范。
对于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来说,民法典的体系非常重要,它影响着整个法律体系的合理性、稳定性和可操作性。
下面我们将从民法典的体系结构、内容组织和相关参考内容等方面进行论述。
民法典的体系结构是其构建的基础。
民法典体系一般由总则和分则构成。
总则部分主要规定了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规范,是整个民法典的灵魂所在。
分则部分根据不同的民事关系,将各类具体的法律规范进行系统并有机地组织起来,确保民法典的条文能够较为全面地覆盖民事关系的各个方面。
民法典的内容组织主要包括一般规定、物权、债权、合同、婚姻家庭、继承等六个部分。
一般规定主要包括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行为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基本规定,为分则部分的具体规范提供了适用的基础。
物权部分规定了公民和法人对某种物质对象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对不动产和动产的权利,为我国民法的产权制度提供了基本框架。
债权部分规定了民事主体之间因合同、侵权或其他法律事实而产生的债权关系,为我国民事债权制度提供了基本原则和规范。
合同部分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解除等方面的法律规则,是民法典中最为重要和复杂的部分之一。
婚姻家庭部分规定了婚姻关系的成立、解除和继承等法律规范,是规范我国民事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法律。
继承部分规定了公民的继承权利和继承相对人的继承义务,是保障公民继承权益的基本法律。
在编写和修改民法典时,参考其他国家民法典是必不可少的。
有许多国家的民法典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实践经验,可以为我国的民法典改革提供借鉴和参考。
例如,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的民法典都有较为完备和系统的法律体系,对我国制定民法典具有积极的启示意义。
同时,我国还可以参考其他国家在民法典编写中的特殊规定和立法思路,以适应我国实际情况和法律需求。
此外,我国还应该注重借鉴国内各省市的地方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
各省市的地方法规和司法解释有着针对性较强的规定,可以对我国民法典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进行补充和完善。
民法典释意及适用指南
![民法典释意及适用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745c5a8f0875f46527d3240c844769eae109a37c.png)
一、前言民法典,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民事关系、调整民事纠纷、维护民事权益的基本法。
为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和适用民法典,本文将对民法典进行释意,并提供适用指南。
二、民法典概述(一)民法典的概念民法典,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现行民事法律体系的核心。
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依据,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为原则,调整民事关系,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二)民法典的立法背景自1950年代以来,我国民事法律体系逐步完善。
为适应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2017年3月,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三、民法典释意(一)民法典的基本原则1. 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
2.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迫他人。
3. 公平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4. 诚信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不得欺诈、误导他人。
(二)民法典的主要制度1. 人格权制度: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2. 亲属关系制度:包括婚姻、家庭、收养等。
3. 财产权制度: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
4. 侵权责任制度:包括一般侵权责任、特殊侵权责任等。
5. 合同制度: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
6. 信托制度:包括信托的设立、变更、终止等。
7. 侵权责任制度:包括一般侵权责任、特殊侵权责任等。
四、民法典适用指南(一)人格权保护1. 依法享有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2. 不得侵犯他人的人格权,如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3. 如发现他人侵犯自己的人格权,可依法请求赔偿。
(二)亲属关系1. 依法享有婚姻、家庭、收养等权利。
2. 依法履行家庭成员的抚养、赡养、扶养义务。
3. 依法处理离婚、收养等纠纷。
论述民法典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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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民法典的体系民法典是国家民事法律的总称,它的主要功能是规范人民之间的各种民事关系,保障公民的法律权益。
民法典分为总则和各分则两部分,其体系结构具有完备性、科学性和系统性。
下面从三个方面来谈谈民法典的体系结构:一、总则和分则的关系总则是民法典的最高法律规范,它以规范其他各分则的宗旨,囊括了民法典的所有基本原则和共同规定。
分则则是根据各自领域的特点和需要而分别制定的。
总则以它的笼统性统领分则的具体规定,两者相辅相成。
总则和分则相互联系、相互依存,总则起到纲领性和指导性的作用,分则则注重案例和细节的解决与规范。
二、各分则之间的内在联系民法典各分则之间并非独立存在,而是存在着内在联系。
不同分则都需要基于总则来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它们之间也会相互涉及和交织。
例如,在相邻分则之间存在着很强的联系,例如物权法与合同法、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等等,有些分则还有相互影响的情况,这就需要各个分则之间有一定的串联和衔接,以便确保各分则之间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三、民法典整体的完备性民法典的完备性是指它囊括了规范民事关系的全部基本内容和应有的要求,并且覆盖范围广泛。
它与其他法律法规相比,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它的内容非常全面、系统。
民法典确立了多个分则,涉及到人身权利、物权、合同、侵权、婚姻家庭等相当广泛的领域;第二,它体现了更高层次的法治理念。
民法典倡导契约精神、自由竞争、平等保护等一系列基本原则,为公民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法律保护;第三,它强调了法律制度的实效性。
民法典规定了更加明确、稳定的法律责任,对于推动法律实施和司法执行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综上所述,民法典具有完备性、科学性、系统性的特点,通过总则、分则之间的互为支撑与衔接,构建了一个相对完整、合理的法律体系。
民法典在规范各种民事关系、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深入研究。
民法典 解读
![民法典 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7fa33d00a22d7375a417866fb84ae45c3b35c2e8.png)
民法典解读
民法典是我国民法典颁布后,我国人民在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一套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以下是对民法典的解读:
1. 统一法典的结构和内容
民法典是我国首部统一法典,包括总则、民分编、合同编、侵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等7个部分,共2855条法律条款。
与其他法典相比,民法典的内容更加全面、系统,覆盖的领域也更加广泛。
2. 强调法律的平等、公正和诚信
民法典在制定过程中注重体现了法律平等原则,即人人都是平等的法律主体,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民法典也强调了公正原则,通过确立法律的正确性和权威性,保证法律的公正执行。
此外,民法典还注重体现了诚信原则,通过明确法律规定的诚信义务和禁止条件,
保障交易安全和互信基础。
3. 注重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在制定过程中注重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财产权和人身权。
例如,人身权中包括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这些权利是每个人都应该受到保护的。
同时,民法典还明确了侵权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法,以确保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的赔偿和恢复。
4. 重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民法典在制定过程中注重体现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例如,在环境权利方面,民法典明确了个人享有环境保护权,有权采取措施保护环境和资源。
同时,民法典还规定了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污
染的法律法规,以确保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5. 重视维护家庭关系和社会伦理道德
民法典在制定过程中注重维护家庭关系和社会伦理道德。
例如,在婚姻家庭编中,民法典规定了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关爱义务,以及离婚和继承等法律规定,以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伦理道德。
公需课答案 民法典紧扣时代脉搏 回应时代需求 体现时代特征
![公需课答案 民法典紧扣时代脉搏 回应时代需求 体现时代特征](https://img.taocdn.com/s3/m/4166684ca66e58fafab069dc5022aaea998f41a0.png)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体系结构为()结构。
[ 单选题:5 分]A 平行B 总分C 递进D 总分总试题解析您的答案:B回答正确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单选题:5 分]A 五B 六C 七D 八试题解析您的答案:D回答正确3中国民法受()影响很大。
[ 单选题:5 分]A 德国B 英国C 美国D 日本试题解析您的答案:A回答正确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时,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 单选题:5 分]A 15%B 20%C 24%D 36%试题解析您的答案:D回答正确5下列选项中,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基本特点,描述不正确的是()。
[ 单选题:5 分]A 它是全面总结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对现行民事单行法律进行系统的“编订纂修”B 它虽然是新的,但构成民法典的主体内容的规则大多数来自于先前的民事单行法,因此不需要特别重视C 它是一个新的规范的整体,条文之间的体系性的联系更加密切,需要建立一个新的分析框架去理解和适用D 它的新内容的表述与先前规定有些细微差别,需要人们捕捉立法上的变化,并且充分掌握这些变化的内涵与意义试题解析您的答案:B回答正确6()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会议强调全面加强依法治国,并提出了编纂民法典的任务。
[ 单选题:5 分]A 2012B 2014C 2016D 2018试题解析您的答案:B回答正确7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
[ 单选题:5 分]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C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D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分则》试题解析您的答案:A回答正确8()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尝试编纂现代意义上的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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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式民法典体系之解读和中国民法典体系的建构(上)徐涤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目次一、法典体系的意义二、法学阶梯式和潘德克吞式: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典体系模式?三、对外国范式民法典的分别考察四、未来中国民法典之体系的设计一、法典体系的意义近代自然法法典编纂运动是以启蒙运动和理性法所确立的信念为基础的,也就是说,在这种信念下,一种理性的社会生活秩序的基础,被认为或许可以通过一种全面的法律规则的新秩序予以有目的地奠定。
[1]基于此种信念,18世纪末叶以来所谓“自然法法典编纂”之后产生的各种法典,不同于在此之前的那些将既存的法加以集成、并试图对其进行改革的所谓“Reformationen”,它是指具有新社会的设计图之法典。
这种法典的基础是自然法,并且是有计划地、观点出发合理地编纂而成的。
[2]显然,自然法理论“摈弃经院式方法,把法的系统化提高到颇高的程度。
它以科学为榜样,以一种公理的、完全辑的方式表达它的法律观”。
[3]按照莱布尼茨的设想,可以将普通罗马法建立在精练、系统的理性法的基础之上,从而实现法典化。
[4]此后,理性法学派认为,用定理或共同的高级概念将各法律命题结合起来,通过一种完整而无缺漏的演绎,就可达到几乎近于欧几里德几何学的逻辑性体系。
[5]这一理论为当时的欧洲法学和立法活动均产生了重大影响。
可以说,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所谓法学阶梯式编纂模式,并非纯粹的罗马法后代,因为理性法在法国所引起的兴趣虽然小于在德国的情况,但它尤其在体系观念上确实影响过法国民法典的编纂 [6]由此可见,在自然法理论中,体系的意义应该在于为“力求公布一部一切时代与所有各族人民所共有的、不变的、普遍适用的法的正义规定”, [7]在理论上提供实现的可能性。
这一理想在学理和立法中的不同程度的实现,极大地鼓舞了当时各国的自然法法典编纂活动。
潘德克吞法学在扬弃理性法理论的基础上,继承萨维尼的从理性法理论中形成概念和体系的方法,以罗马法作为分析的原始材料,并通过继承其实体的社会伦理,为其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8]而德国民法典和瑞士民法典显然是该学派理论在立法上的实践之作。
其最令人心折之处就在于其体系的逻辑严密性。
当然,法典化运动的发生原因不仅仅来自自然法或理性法理论的影响,法典本身对体系化和逻辑性的追求以及这一目标在不同程度上的实现,不能不说是其魅力所在。
早在公元前l世纪,西塞罗就指出:“……于是,人们开始使用哲学家们自认为最擅长运用的从逻辑学原理中推导出来的技巧。
正是使用了这一技巧。
才得以使那些散失了的、混乱无序的材料合理地、有机地重新汇集编排在一起。
” [9]而《优士丁尼法学阶梯》正是对这一计划的实现。
此后,随着近代自然法法典编纂运动的成功开展,继之以历史法学派和潘德克吞法学对系统化方法的发展和深化,法典的编纂工作一直在大陆法系各国如火如菜地进行着。
那么,法典体系究竟为何具有如此魅力呢?正如学者所言,“原则上法律规范不可能单独存在,它总是存在于一个规范体系中。
法律规定的内容也不可任意设定,因为它必须符合既定的法律规范体系中的法律逻辑‘原理’。
法典法的这些特征意味着它对于法律规范普遍性、全面性、客观性的更高程度的承诺。
它以人类认识事物的一般规律来组织法律——即从—定的原则、概念出发,借助逻辑推理来认识理解法律,从而再次提高了法律的可接近性。
” [10]至此,法典体系的意义,昭然若揭。
[11]二、法学阶梯式和潘德克吞式: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典体系模式?学者普遍认为,法典的法学阶梯式编纂和潘德克吞式编纂分别代表着法典体系的两种不同模式。
但这种看法只是注意到了两种编纂模式在外在结构上的区别,事实上却忽视了这两种模式在体系化之方法上的共同点,即它们都运用了发源于希腊哲学的具有辩证推理的逻辑方法。
当然,运用具有辩证推理性质的逻辑方法对法律体系进行构建,由于不同时期的法学思想对这一方法的不同理解,以及所分析的材料的不同,所以在结果上导致了不同结构的法律体系的出现。
罗马法学家在公元前2世纪和l世纪引进希腊辩证推理,首先试图系统化地将罗马法予以划分(种和属)并精确地界定适用于具体案件的一般规则。
其中穆修斯·斯凯沃拉在所写的有关民法的论著中,就将民法划分为4个主要分支:继承法、人法、物法、债法。
[12]此后,在罗马法学家们产生于不同法源的法律规范化的不懈努力下,产生了《法学阶梯》的结构体系。
在11和12世纪,西欧的经院主义法学家将希腊的辨证法推向了一个更高的抽象层次。
他们试图将法律规则系统化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不只是确定具体类别案件中的共同要素,而且还将这些规则综合为原则,又将原则本身综合为完整的制度,即法律的体系或法律大全。
新的法律科学结合了经验的和理论的两种方法,正是这种方法赋予了经院法学家重新发现优士丁尼文本进行分析和综合的研究特性。
[13]然而,显然的事实是,经院法学家的所有努力,并未能在法律体系的构成上突破《优士丁尼法学阶梯》的成就。
而近代自然法法典编纂运动之初的几部民法典,虽然已经受到理性法的影响,但在理性法的体系化理论尚未成熟之时,也注定难以超越法学阶梯在体系构造上的成就。
[14]对于德国民法典,我们都知道它是潘德克吞法学的产物。
但事实上,潘德克吞学派的研究仍然是从《优士丁尼法学阶梯》这一体系本身入手的,只不过该学派的法学家以学说汇汇纂的内容为其研究素材,以其独到的见解发展了该体系。
他们不再象盖尤斯、优土丁尼或其他编纂法国民法典和智利民法典的法学家那样继续遵循这一体系进行分类了。
在这一改变中,潘德克吞学派深受理性法学派的影响,十分赞赏几何学、数学的科学推理方法并在实践中运用了这一方法。
[15]潘德克吞学派的理论虽然在后来的法学中备受指责,并且其代表作——德国民法典在体系构造上也并不像赞颂中那么严谨,“但无论如何,它毕竟为我们提供了一套吏能反映结构体系及各基本原则本质的有益的、深入细致的、严谨的方法学’。
[16]这种体系构造的方法(并非其构造的体系本身),以其独有的魅力影响着此后编纂的几乎每一部民法典。
即使是原本忠实遵循法国民法典之体系的荷兰民法典和魁北克民法也在其新民法典中,采用潘德克吞学派的分类方法,对德国民法典的体系进行了发展。
[17]在法国本土,其法学家也从未停止过对其民法典体系之混乱的批判,并且我们也完全可以在当代的法国民法教科书的体系中找到潘德克吞学派的分类方法。
法国学者勒内·达维德甚至断言,如果法国民法典不是完成于1804年,而是在一个世纪后与德国民法典同时问世的际它就完全可能与德国民法典相同。
[18]从法典编纂运动的历史脉络中,我们不难发现,任何一个本文意义上的法典,尽管在外部的体系结构上可能显示极大的不同,但都是根据发端于希腊的一种辩证推理的逻辑方法,在对法律具体制度上进行分类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的。
各国民法典在体系结构上表现出的继承性和差异性,一方面表明他们对先前的民法典之体系结构的合理性的认同,另一方面又体现其利用已发展的法学理论和方法纠正此前法典的逻辑结构上的混乱和谬误的努力。
因此,在对民法典体系进行构造时,重要的是学习和分析法典的构造方法,而不应先验地认为某国民法典或某国民法典或某种模式的民法典在体系上具有绝对的、终极的优越地位,从而不考虑其体系构造方法的科学性,而只是简单地模仿其外部结构。
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作为法典编纂史上的两座丰碑。
虽然在体系结构上分别在于代表着两种模式,但它们并不是完全没有关联。
事实上,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已经看到,它们在体系结构上都是对《优士丁尼法学阶梯》之分类结构的发展和完善。
可以说,每一个在体系结构上有其特色的民法典,都建立在对先前民法典之体系结构进行批判性继承的基础之上。
有鉴于此,我认为,在设计我国未来民法典的体系结构时,一方面我们固然不能承认概念法学关于“法典体系的逻辑完足性”的观念,以免使法学陷入“逻辑崇拜”、“概念的支配”之危险境地,但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否认体系本身就是逻辑演绎的结果。
所以在对法典体系进行建构时,首先要考虑的应该是选择一种到目前位止较为科学的逻辑结构方法,亦即当今已被大陆法各国学说和立法所普遍采用的和承认的概念构成和位阶结构之方法。
那种单纯强调法学阶梯模式和潘德克吞模式在外部结构上的区别,忽视体系建构之逻辑方法的统一性的做法,往往会导致法典体系上的简单模仿。
三、对外国范式民法典的分别考察然而,上面的结论并不是说我们无须借助其他国家之民法典的成功经验。
事实上,每一个在体系结构上稍具创造性的民法典,都是运用概念构成之逻辑方法,在对以前民法典的体系进行分析和判断的基础上形成的。
可以说,这种建立在经验和理论基础上的建构方法,一方面可以使我们借鉴已经成熟的概念构成和体系结构的理论,免去重新建构的诸多苦恼,另一方面也能使我们通过分析他国民法典在体系构造方面的得失,认识到其逻辑建构上的不足和谬误,从而为构建一个更为科学的法典体系提供经验教训。
正是基于此种目的,我在下文中选择了几个在体系结构上颇具特色的民法典作为解读的对象,以期为我国未来民法典体系之建构有所启示。
(一) 法国民法典显然,法国民法典受《法学阶梯》的影响,将其体系分为三编:人和家庭。
财产和财产权。
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
法国民法典在体系上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没有总则的规定其中的原因应为:法典中不存在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定,关于这方面的理论是在法典施行的相当一段时间后才出现的。
[19]法典对于另一类抽象的民事主体——法人未作规定,“人”的概念尚未被抽象为“自然人”和“法人”的上位概念,而且,与此相联系的是,家庭法和自然人法被放在人法一编中,但家庭法显然不是总则性的规定。
当然,即使法国民法典中假若真有这几方面的规定。
我们也不能就此肯定它一定会设定总则编,因为关于总则的规定,是几何学法学之抽象思维的结果,而这一抽象的产物,本身就存在着难以自圆其说的矛盾之处。
事实证明,即使是对上述全部内容作出规定的瑞士民法典和其他一些国家的民法典,未设总则一编。
[20]2、第三编的规定杂乱无章澳大利亚学者瑞安在谈到该编时说:“任何科学的安排方法都不会在一编之中把继承和赠与、契约和侵权行为、婚姻财产、抵押和时效等这些毫不相干的内容都放在‘取得财产的不同方法’之下。
” [21]可以说,法典的第三编完全是异类题材的大杂烩。
[22]民法典的体系是按形式理性构建起来的,这种理性的基础就是概念位阶结构的存在。
概念法学发现,法律概念的位阶性决定于其内涵的抽象程度。
换言之,法律概念依其抽象程度而位于不同的位阶,从而使所有的法律规范按照一个逻辑体系构建起来。
在此基础上,利益法学派特别是价值法派又从法律的目的性和价值入手,发现了与概念的逻辑体相统一的价值体系,并得出了两个体系在本质上是一个体系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