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院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临床学院规章制度范本

临床学院规章制度范本

临床学院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床学院的管理和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临床学院全体学生、教职工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临床学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教育教学为中心,积极培养医学人才。

第四条临床学院实行民主管理,尊重师生权利,倡导团结协作,共同推动学院发展。

第五条学院设立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全院教职工及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工作纪律。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六条学院全体学生应尊重师长,遵纪守法,严守纪律,努力学习,提高专业素质。

第七条学院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八条学院对学生进行严格管理,建立学生档案,综合考评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学生在校期间应遵守校规校纪,不得违反学校规定,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条学院设立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学生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学生的问题和困难。

第三章教职工管理第十一条教职工应恪尽职守,热爱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第十二条教职工应遵守学院规章制度,严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教职工应积极参加教学科研活动,提高教学水平,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服务。

第十四条学院设立教学管理部门,负责教职工的工作安排和教学活动的管理。

第十五条学院注重教职工的培训和发展,建立健全的教师队伍,促进教师的成长和进步。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六条学院实施教学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的教学管理体系,提高教学水平。

第十七条学院制定教学计划,确保课程设置科学合理,教学内容丰富全面。

第十八条学院加强教学评估工作,定期对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十九条学院鼓励创新教学方法,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第二十条学院设立教学研究部门,促进教师教学研究,推动教学改革和发展。

第五章后勤管理第二十一条学院加强后勤管理,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保障师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第二十二条学院设立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学院后勤服务工作,保障学院的正常运转。

临床教学管理制度

临床教学管理制度

03
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安排
课程体系构建原则及要求
课程体系应符合医学教育标准和临床教学需求,注重基础理论与临床实践相结合。 课程设置应涵盖医学基础知识、临床技能、人文素养等方面,确保学生全面发展。
教学内容应与时俱进,及时更新,反映医学领域的最新进展和临床实践需求。
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比例设置
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应合理安排,确 保学生掌握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临床技 能。
毕业生跟踪调查及反馈
跟踪调查内容
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了解毕业生的就业情况、职业发展、继续教育等方面的情况。
反馈机制建立
建立毕业生反馈机制,收集毕业生对临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和完善 教学管理工作。同时,将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和用人单位的反馈作为调整专业设置和招生
计划的重要依据。
THANKS

03
实习过程监督
学校定期对实习过程进行检查和 监督,确保实习计划的顺利执行

02
指导教师选派
学校选派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实 习指导教师,全程参与实习过程

04
实习总结与反馈
实习结束后,学生需提交实习报 告,学校组织实习总结与反馈会 议,对实习过程进行全面评估。
实习成果评价与反馈
实习成果评价
学校根据实习报告、指导教师评价和企业反馈等 多方面信息,对实习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建立教学质量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处理教学过程中的 意见和建议。
制定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估标准和方法,定期对教学质量 进行检查和评价。
对教学质量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和奖惩,激励临床教师不 断提高教学水平。
02
师资队伍建设与培训
师资选拔标准与程序
选拔标准

医院临床医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医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医学院教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让医院临床医学院的教学活动变得更有序、更高效,同时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出更优秀的医学人才,我们结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标准,特制定了这套教学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旨在清晰地划分教学管理的目标、范围、规范、执行流程和监督机制,以便让所有教学活动都能顺利进行。

第二章制度目标这个制度的主要目标有几个:1. 提升临床教学的质量,确保教学活动符合专业的标准和要求。

2. 明确教学管理的职责和分工,确保每个教学任务都有专人负责。

3. 规范教学活动的流程,提高教学的效率和效果。

4. 加强对教学活动的监督与评估,促进持续的改进和发展。

第三章适用范围这项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医学院的所有教职员工、学生以及参与教学活动的外部人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 课程教学2. 临床实习3. 教学评估4. 教学研究活动第四章教学管理规范1. 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学计划由各学科的负责人根据课程要求、学生需求和医院的实际情况来制定,计划中要包括:- 课程目标- 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 考核方式每学期开始前,教学计划需提交院校教学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向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公布。

2. 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务处负责组织教学活动,具体工作包括:- 课程安排- 教师分配- 实习基地的选择与联系所有的教学活动都要遵循教学计划,以确保课程内容与学生需求相匹配。

临床实习必须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3. 教学方法与手段根据不同课程的特点,教师可以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模拟训练等多种教学形式。

教师应积极探索多样化的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感。

4. 学生考核与评价学生的考核分为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期末考试占70%。

考核方式包括:- 书面考试- 实操考核- 课堂表现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学生,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

第五章教学流程1. 教学准备教师需提前做好教学准备,具体包括:- 制定教案- 准备教具与教材- 进行课程内容的预习准备工作要在课程开始前一周完成,以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临床学院规章制度内容包括

临床学院规章制度内容包括

临床学院规章制度内容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床学院内部管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凡进入临床学院的教职员工、学生,均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临床学院院长为本院的最高管理者,负责院内的全面管理和决策。

第四条临床学院教职员工应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教学任务,教学研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五条临床学院学生应尊重教职员工,尊重学习,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六条临床学院教师应按时备课、上课,严格掌握学术水平,为学生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料。

第七条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计划,不得擅自取消或更改课程内容,确保教学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学院应定期进行教师考核,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指导和培训。

第九条学院应建立完善的学生考核制度,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鼓励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习主动性。

第十条学生在课堂上应专心听讲,不得打瞌睡、玩手机或做其他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第十一条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应认真执行医疗制度,服从主治医生的指导,认真记录病情,保护患者隐私。

第三章纪律管理第十二条学生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三条学生不得参与违法活动、不得传播不良信息,不得在校园内吸烟、打架等行为,否则将被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在校外活动期间,学生应注重自身形象,不得损害学校声誉,否则将被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在社交媒体上发表言论时应谨慎,不得泄露学院内部信息,否则将被纪律处分。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对于表现优异的教师和学生,学院将给予表扬,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规定的教师和学生,学院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警告、停课休学等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涉及违法的行为,学院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给予相应的惩处。

第五章其他第十九条学院规章制度的修改应提前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听取教职员工、学生的意见,并经学院领导批准后方可修改生效。

第二十条对于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院院长所有。

临床教学医院规章制度

临床教学医院规章制度

临床教学医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床教学医院的管理和运行,加强教学医院的教学、科研和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医院综合实力,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临床教学医院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临床教学医院的医务人员、病患及来访者。

第三条临床教学医院的管理原则为科学规范、人性管理、质量第一、以人为本。

第四条临床教学医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维护医德医风,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严守医疗纪律。

第五条临床教学医院应当坚持教学、科研、医疗三位一体,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第二章医务人员管理第六条临床教学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务人员岗位设置、任职、培训和考评制度,制定医务人员科研、教学、临床工作等相关标准。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院内工作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保守病人的病情和隐私,严守职业道德,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当勤奋努力,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参加科研、教学等工作,提升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病患管理第十条临床教学医院应当建立明确的病患管理制度,保障病患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病患应当如实提供病史、诉求等相关信息,服从医生的诊疗建议,配合完成检查治疗。

第十二条病患应当保持医院公共秩序,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文明就医,尊重医务人员。

第十三条医疗过程中如有异议,病患应当及时向医院管理部门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四章来访者管理第十四条来访者应当尊重医生和护士,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干扰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五条来访者应当在医院指定区域等候,如有需要可向医院工作人员咨询。

第十六条来访者不得在医院内私自拍照、录像,不得传播医院内部信息。

第五章安全保障第十七条临床教学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确保医疗工作安全稳定进行。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加强卫生保洁工作,确保医院环境整洁卫生。

临床医学院 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制度

临床医学院 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制度目录教学管理流程教研室工作制度教研室主任考核办法理论授课制度临床见习教学制度新上岗教师试讲制度集体备课制度授课质量评估制度临床本科生期末考试命题和考试分析制度临床本科生期末考试监考制度与考试规则教务活动制度教学管理流程一、两段式教学(一)大四、大五两段式教学学生由?民族大学派遣。

(二)将教学任务下达给各教研室,各教研室根据授课内容申报授课教师。

(三)组织教学领导小组进行授课前试讲活动,确定主讲及备讲教师。

(四)制定课程表、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表等,布置教学任务。

(五)组织新生入学仪式。

(六)为每位学生分配一名导师,实施本科生导师制。

(七)实施开展各门课程。

(八)开展期末考试、课程总结和成绩分析工作。

二、实习生教学(一)接收??等协议院校的实习生派遣任务。

(二)非协议院校实习生来院实习,需根据当年计划招生名额情况而定。

(三)招生不满后,非协议院校实习生实习需一名本院职工作为介绍人,经科教部审核通过后办理实习接收手续,非院校实习生来院实习需国家统招专科以上学生。

(四)实习生到院时,由科教部组织集中岗前培训教育。

(五)实习生到岗后,由各科室做好入科教育等。

(六)完成临床时间轮转和考核工作。

(七)定期开展医德医风、思想政治、心里健康、就业指导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

(八)完成实习医生毕业考核和实习鉴定工作。

教研室工作制度教学研究室(简称教研室)是按学科、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及科学研究组织,是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按照教学计划规定,认真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并根据本学科特点开展教学研究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师资培训工作,组织和管理教学、开展科学研究的基层教学组织。

一、教研室设置(一)设置应按照学科、专业或课程性质相近的原则,有利于教学工作的开展。

(二)临床教研室一般设置在相应的临床科室,教研室设主任,一般由临床科室主任兼任,根据工作需要,二级学科设教学干事,一般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兼任。

中医临床教学管理制度

中医临床教学管理制度

中医临床教学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中医临床教学活动,确保教学质量,提高医学生中医临床技能,为培养优秀的中医人才提供有力保障。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校中医临床教学活动,包括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临床实习等方面。

三、职责与分工1.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中医临床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关管理制度,组织教学活动,监督教学质量,评估教学效果。

2.临床医学院:负责实施临床实践教学活动,组织临床实习,监督实习质量,评估实习效果。

3.中医临床教师:负责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备课,组织课堂教学,指导实践教学,参与临床实习,确保教学质量。

4.医学生:应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学习,积极参与实践教学和临床实习活动,努力提高中医临床技能。

四、教学内容与方式1.中医临床教学应以传统中医理论为基础,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中医临床技能的培养。

2.课堂教学应采用多种教学方式,如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实践教学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包括针灸、推拿、中药煎煮等技能训练。

4.临床实习应按照实习大纲要求,结合实际病例进行实习,培养学生的临床思维和实际操作能力。

五、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1.教学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中医临床教学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教学质量符合要求。

2.临床医学院应定期对实践教学和临床实习活动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3.中医临床教师应接受学生的评价和反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4.医学生应积极参与教学评价活动,对教学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六、教学档案管理1.教学管理部门和临床医学院应建立完善的中医临床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教学资料完整、准确、可追溯。

2.中医临床教师和医学生应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教学资料,如教案、学习笔记、实践报告等。

3.教学档案应包括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临床实习等方面的资料,以及教学评价和改进措施的相关记录。

临床教学各规章制度

临床教学各规章制度

临床教学各规章制度一、总则1.1、为规范临床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本规章制度制定之目的,是确保临床教学的有序进行,保障医学生在临床实践中的安全和学术规范。

1.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学院医学生在各临床科室的临床教学活动。

1.3、临床教学由医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各临床科室和指导教师共同组织进行。

二、教学管理部门的职责2.1、教学管理部门要负责组织临床教学的计划安排和实施工作,确保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

2.2、教学管理部门要指导和监督各临床科室和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及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2.3、教学管理部门要及时记录学生的临床教学情况,及时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和表现。

2.4、教学管理部门要定期召开教师研讨会和教学检查会,总结教学工作经验,提升教学水平。

三、临床科室的职责3.1、各临床科室要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好医学生的临床教学工作,确保教学时间和教学内容的落实。

3.2、各临床科室要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实践条件,保障医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3.3、各临床科室要配备足够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教学能力。

3.4、各临床科室要定期评估医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教学进展,及时调整教学计划,提升教学效果。

四、指导教师的职责4.1、指导教师要全面了解医学生的学习情况和个性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教学计划,引导医学生有效学习。

4.2、指导教师要认真备课,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医学思维。

4.3、指导教师要积极参与临床教学的评价工作,评估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表现,给予及时的反馈和建议。

4.4、指导教师要关注医学生的心理健康和职业发展,给予必要的关心和支持,促进医学生全面成长。

五、医学生的权利与义务5.1、医学生有权要求指导教师提供有效的教学指导,保障自身在临床教学中的权益。

5.2、医学生应认真学习,积极参与临床教学活动,遵守教学规章制度,维护医学教育的秩序和尊严。

5.3、医学生要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护医疗秘密,尊重病人的人格尊严,做到医德医风和谐。

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临床教学工作的管理,提高医学教育质量,培养高素质的临床医学人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临床医学专业的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临床教学工作。

第三条临床教学工作应遵循教育规律,强化实践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临床思维、实践操作和创新能力。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临床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临床教学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监督。

临床教学指导委员会由校领导、教务处、研究生院、临床医学院(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临床医学院(部)设立临床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临床教学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临床教学管理办公室应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第六条临床教学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学校负责临床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临床医学院(部)负责具体实施。

临床医学院(部)应设立教学委员会,负责临床教学工作的规划、实施和评价。

第七条临床教学师资队伍由临床教师、教学辅助人员组成。

临床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临床工作经验。

第三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第八条临床教学计划应根据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结合社会需求和学科发展,制定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

第九条临床教学课程设置应包括基础医学课程、临床医学课程、实践教学课程和选修课程。

其中,实践教学课程应占总课程的三分之一以上。

第十条临床教学计划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确保学生具备扎实的临床技能。

第四章教学实施第十一条临床理论教学应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多种教学方式,注重培养学生的临床思维和创新能力。

第十二条临床实践教学应包括床旁教学、模拟教学、临床技能培训等,确保学生掌握临床基本技能。

第十三条临床教学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临床技能。

临床教师应参加教育教学培训,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四条临床教学应注重教学评价,定期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及时改进教学工作。

临床学院规章制度表

临床学院规章制度表

临床学院规章制度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床学院的管理和教学秩序,树立科学、严谨、规范的管理制度,保障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临床学院全体师生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临床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尊重学术规范,严格执行学院制定的管理制度,并严禁任何违法乱纪行为。

第四条临床学院教学管理委员会是本院实施教学管理的根本机构。

各教学单位、教研室、实验室等应当积极参与教学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第五条临床学院教职工和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校园秩序,不得有损学校和学院的声誉。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六条临床学院教学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学院的教学工作,保障教学质量,并定期对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七条学院教学单位应当按照学院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进程,确保教学质量。

第八条任课教师应当认真备课,讲课内容应与教学大纲相符合,教学方法应多样化,注重启发学生思维。

第九条学生应当认真听课,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互动,按时完成作业和实验,并遵守学术诚信规范。

第十条临床学院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行为进行考核,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并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

第三章实践教学第十一条临床学院实行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模式,确保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充分的实践机会。

第十二条学院将实践教学纳入教学计划和考核范围,学生要按照学院的安排参加实践教学活动,严禁私自脱离实践教学活动。

第十三条实践教学地点应当符合教学要求,学院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备,并确保教学安全。

第十四条实践教学的指导老师应当具备专业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指导学生开展实践工作。

第四章科研管理第十五条临床学院重视科学研究工作,鼓励教职工和学生积极参与科研项目,提高科研水平。

第十六条学院设立科研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管理学院的科研工作,指导教职工和学生参与科研项目。

第十七条学院应当为科研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和支持,如实验室设施、科研经费等。

临床学院规章制度内容

临床学院规章制度内容

临床学院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床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临床学院全体师生员工。

第三条临床学院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民主透明的原则,促进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协调发展。

第四条临床学院应当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体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

第五条临床学院应当积极推行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临床学院办公室所有。

第七条所有师生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八条临床学院的教学工作应当遵循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注重学生素质培养,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临床学院每学期应当制定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和任务,制定详细的教学安排。

第十条临床学院应当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十一条临床学院应当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二条临床学院应当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对教学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调整教学方案。

第三章科研管理第十三条临床学院的科研工作应当遵循科学研究的方法,尊重科研人员的创新精神,提高科研水平。

第十四条临床学院应当加强科研团队建设,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十五条临床学院应当建立健全科研诚信制度,杜绝学术造假行为。

第十六条临床学院应当加强科研管理,规范科研项目的申报、结题和考核工作。

第四章行政管理第十七条临床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政策法规,加强组织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第十八条临床学院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和监督。

第十九条临床学院应当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临床学院应当加强信息化管理,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纪律处分第二十一条师生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二)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三)违反公共秩序的;(四)有严重失职行为的;(五)有其他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的。

临床医学院 医院实习生教学管理制度

临床医学院 医院实习生教学管理制度

医院实习生教学管理制度目录临床实习教学制度实习生岗前培训制度实习生入科教育制度思想政治与医德医风教育制度临床实习生管理制度病种收治制度教学查房制度临床教学病例讨论制度批阅修改实习生医疗文书制度实习生出科考试制度临床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制度临床带教工作制度临床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体系临床教师考核与奖励制度临床教师教学质量管理惩罚制度教学师资队伍梯队建设制度青年教师培养制度学生共青团工作制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学生图书馆借阅制度教学经费管理制度教学保障制度教室使用管理制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临床技能培训室开放管理规定技能培训室使用学生守则教学模型管理规定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临床实习教学制度通过临床实习,使学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于临床实践,逐步提高其临床技能,培养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医德医风,使学生达到本专业所规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

一、科教部(一)科教部负责实习生的实习管理及鉴定工作,并向医院及时反馈信息。

(二)协助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进科前的医德医风教育,做出教学计划,制定实习科室轮转表。

(三)负责介绍医院规章制度和基本情况。

(四)定期深入科室了解实习情况,召开学生座谈会。

听取学生的意见,组织检查带教质量,交流带教经验。

年终评选优秀带教老师。

(五)严格请假制度,办理学生请假手续,检查督促各科室对学生实习考勤。

(六)对严重违反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学生向学校提出处理建议。

二、实习科室(一)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定一名业务水平较高、教学认真负责的人员,一般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担任科室的教学干事,负责本科室全面的教学计划,实习生的临床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介绍科室情况和有关规定,分配带教教师,开始实习生入科宣教工作。

(三)按实习大纲要求安排实习工作,并对实习生进行业务指导及临床带教。

(四)严格实习纪律,认真记录学生考勤,了解学生的学习、服务态度、工作表现、劳动纪律等。

(五)定期开展各项临床教学工作,组织教学查房、病例讨论、小讲课、技能培训。

医院教育科规章制度

医院教育科规章制度

医院教育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院教育工作水平,规范教育科管理,促进医院科研和教学工作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教育科是医院教育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医院内的各类医学教育工作。

第三条教育科的工作任务是组织和开展医院内的各类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促进医护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提升,确保医院内部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教育科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开展医院内的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培训班、讲座等;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医护人员;策划和组织科研成果展示活动等。

第五条教育科负责人由医院领导任命,实行负责制。

教育科全体工作人员应服从教育科负责人的领导和管理。

第二章教育科内部管理第六条教育科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主任负责领导教育科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人员协助主任和副主任进行具体工作。

第七条教育科内设办公室,教育科主任负责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教育科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管理流程、工作分工、绩效考核等,确保教育科内部管理有序。

第九条教育科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讨论问题和解决方案,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十条教育科应与其他部门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共同促进医院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医护人员教育培训第十一条教育科应定期组织医护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的学习、技能的提升等。

第十二条教育科应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医护人员的需求,制定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内容全面、有针对性。

第十三条教育科应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授课,提高医护人员的学习质量。

第十四条教育科应定期组织医护人员进行考核,评估其学习和培训成果,为其提供及时的反馈和指导。

第十五条教育科应建立健全医护人员的继续教育档案,记录其学习和培训情况,为其个人职业发展提供参考。

第四章医院内部教学和科研第十六条教育科应积极组织医院内部的各类教学和科研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病例讨论、学术讲座、科研论文撰写等。

医院临床教师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医院临床教师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医院临床教师教学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临床医学教学工作是临床医学院的重要工作之一。

临床教师的教学工作包括临床课程讲授及临床见习、生产实习带教。

第二条教师应努力钻研本专业理论,积极承担和认真完成临床教学任务,不断充实和改进临床授课方法和考试模式。

第三条授课及见习带教教师由各科教研室(组)指定,由教学办公室审核,特殊情况由教学主管院长审批。

第四条临床医学基础与专业课应由专业基础深厚、知识面宽广、教学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的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者担任。

各科室应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指导他们备课,在科室试讲合格后方可上讲台。

帮助他们总结积累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能力。

第五条每门课程由教研室(组)主任指定每个课题的主讲教师,并配一线二线二位教师共同承担。

带见习的教师由教研室(组)主任指定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承担。

第六条第一次主讲课程或带见习的教师,必须在科室内试讲,经科室及专家评估通过后方可执教。

更换授课题目也应通过试讲。

正式上讲台前,教学办公室应邀请专家评估审定其教师资格。

第七条教师应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把握学生在该门课程中必须学习掌握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把握该门课程的重点和难点,决定教学环节以及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使用。

在保证教学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授课教师可对课程内容作必要的调整。

调整部分不得超过大纲规定内容的15%(以学时计算)。

如对原教学方案有较大改动时,应经教学办公室同意,及教学主管院长批准。

任课教师在开学前一个月开始备课并写出教案(教案使用三年后必须补充更新),应做到教学内容融汇贯通,重点难点突出,教学生动活泼。

注意启发学生学习的探索精神和创造性,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课后做好答疑、辅导。

第八条带见习的教师应提前2周统一备课,统一见习内容,共同完成每个见习内容的教案书写,并规范操作过程。

手法要准确,标准应一致。

要认真细致地组织好学生见习。

带见习教师必须随堂听授课教师讲课,了解讲授内容,结合授课内容带教。

医院临床医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医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医学院教学管理制度一、教学机构设置1.临床医学院设立教学办公室,负责院级教学管理事务,设立教务科,负责具体教学事务的组织与管理。

2.临床医学院设立教学委员会,由教学办公室负责召集,参与的教师代表应有临床医学专业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

教学委员会负责制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并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督与评估。

二、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1.教学大纲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科特点和临床实践需要,由教学委员会研究制定,并报教务部审核。

教学大纲应详细规定各门课程的教学目标、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要求等。

2.教学计划由各课程负责人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编制,并报教务科备案。

教学计划应明确各课程的授课时间、课程安排、教学资源需求等。

三、教学资源管理1.教学资源包括教学设备、教材及相关教具等。

教学办公室应建立健全教学资源管理制度,负责对教学资源进行统一管理、维护和使用。

2.教学资源的购置应根据临床医学专业的需求进行合理规划,确保教学过程的顺利进行。

四、教学质量保障1.教学质量保障是临床医学院教学管理的核心工作。

教学办公室应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对教学过程进行科学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2.教师应重视教学质量,注重培养学生的临床实践能力,结合自身的临床经验加强课程教学。

3.学生应积极参与教学活动,主动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独立思考能力。

五、教学考核与评价1.教务科应负责制定明确合理的教学考核办法和评价标准,以保证教学效果的客观评价。

2.教学考核应包括考试、实验、实习、论文等多个环节,充分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

3.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要求进行教学,并负责对学生的考核与评价。

六、临床实习管理1.临床实习是临床医学教育的重要环节,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能够真实参与临床工作,锻炼实际操作能力。

2.临床实习安排应根据学生的学年和学习进程进行合理规划,保证学生能够逐步参与到临床工作中。

3.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教学能力,负责对学生实习过程进行指导和评价。

昆医第一临床医学院临床实践教学管理实施细则临床实践教学

昆医第一临床医学院临床实践教学管理实施细则临床实践教学

附件:昆医第一临床医学院临床实践教学管理实施细则临床实践教学包括医学生的临床见习、临床毕业实习及毕业生试用期的临床实践活动。

医学生毕业实习是医学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综合训练医学生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阶段,又是达到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实习质量,昆明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依据卫生部、教育部制定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特制订本院临床实践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临床医学、麻醉学、影像学、眼视光学等有临床实践教学的专业.一、医院实践教学管理职责1、医院要把实习带教工作列入本院常规工作,确定各科室相对稳定的带教老师,安排好学生的实习轮转,把实习生工作纳入科室工作的一部分,按实习要求对实习生进行相应的教育、管理和培养。

2、定期召开医院的实践教学工作会议,检查实践教学工作,了解实习计划执行情况,改善实习条件,不断总结带教经验,注重培养学生临床思维能力和动手能力,提高老师带教水平,确保实习任务顺利完成。

3、学生进入医院后,要组织岗前培训,进行医德医风教育,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及要求,学习医疗安全及自我防范等知识,介绍医院概况,签署《昆医附一院实习生实习要求及安全责任告知书》等,同时要求各科室开展入科教育及业务讲座。

按计划安排实习生技能培训,并从实习生技能评审专家库中抽调专家组织出科考试。

4、组织评定实习成绩,学生该科实习成绩为出科技能考试成绩加平时成绩.平时成绩根据学生基本知识、基本操作、人文素质、组织纪律等评定。

其中组织纪律以节假日查房,参加学术讲座、教学查房、病案讨论考勤及完成老师布置工作情况等作为重要评分依据。

请事假1天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

5分,缺勤一天扣5分,不按老师要求完成任务一次扣5分;该项可在平时成绩总分内扣减40分.5、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实践教学信息,及时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医学系工作制度

医学系工作制度

医学系工作制度一、总则医学系是培养医疗卫生人才的重要基地,为保证医学系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高效运行,提高医学教育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学系全体教职员工,全体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教学管理1. 医学系教学计划应按照国家和学校的要求制定,确保教学内容充实、严谨,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 医学系应建立健全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质量评估等管理制度,保证教学质量。

3. 医学系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重视教师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4. 医学系要加强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5. 医学系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学位授予等工作。

三、科研管理1. 医学系应加强科研组织管理,制定科研工作计划,推动科研工作的发展。

2. 医学系要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合理使用科研经费,提高科研效益。

3. 医学系要加强科研团队建设,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科研创新能力。

4. 医学系要认真执行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四、行政管理1. 医学系应建立健全行政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2. 医学系要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经费,确保资金安全。

3. 医学系要做好档案管理、资产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保障系部运行的正常秩序。

4. 医学系要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拓展发展空间。

五、学生管理1. 医学系应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

2. 医学系要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做好学生奖惩、资助、就业等工作。

3. 医学系要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4. 医学系要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六、系部领导与教职工1. 医学系领导要加强自身建设,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好系部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 医学系教职工要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为医学教育贡献力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临床医学院教学工作管理制度内蒙古民族大学临床医学院二00四年十月临床医学院教学工作管理制度为使临床医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达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制度。

目录:一、四查四对制度二、试讲制度三、调课制度四、教案书写五、审批制度六、会议制度七、教学检查制度八、教学、科研等工作考核制度九、档案管理制度十、教研室存档资料十一、临床医学院存档资料一、五查四对制度,由院办公室执行1、查任课教师是否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

2、查任课教师是否经过试讲。

3、查教案。

4、查讲稿。

5、查教学进度。

6、核对教案是否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

7、核对讲稿是否与教材一致。

8、核对教学时数是否与教学计划一致。

9、核对教学进程是否与教学日记一致。

二、试讲制度1、教师开新课或初次讲课,教研室主任应组织全室教师参加,临床医学院有关领导应到场听课。

经教研室主任推荐、院长批准,送教务处备案方可任课,试讲教师须填写《新任课教师审批表》。

2、试讲一般在任课前一学期进行。

三、调课制度为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维护课程及教学进度的严肃性,就调课问题作如下规定。

1、课程表及教学进度是日常教学活动的依据,是保证学院教学秩序正常进行的重要标志。

因此课表下发后,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主管教学管理部门批准,不得私自变动教学安排。

2、特殊情况下需要变动教学进程及课表时,必须书面提出申请报告,说明理由,长期变动(两周以外)临时变动(两周以内),要提前三天向主管教学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变动。

3、院内调课须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备案后,方可执行。

涉及到二个学院间的调课须经教务处批准,方可执行。

4、获准的调课,由院办公室具体安排落实存案。

四、教案书写要求1、教案是教师实施教学内容的具体方案,是教师在备课的基础上对自己授课行为的精心设计安排,是上课的重要依据,教师在每次授课前都必须认真写好教案。

2、教案内容一般包括本次课的题目;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重点及其基本要求;授课内容提要及时间分配;教学难点;教具(课件、VCD、挂图、幻灯、录像等)教学方法;本单元教学总结(效果、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反馈信息等);实验课的组织与实施措施;思考题和作业等。

3、教案的书写形式不拘一格,但必须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课程结构,对重点、难点,欲充实更新的内容,教学尝试等应写得周密详细,一般内容可适当简略。

4、对各级教师所开新课之教案,教学改革之教案,教研室主任(负责人)负责把关,保证质量。

5、教案应妥善保存,以备检查,此资料为业务考核和晋升职称的条件之一。

1、各专业使用教材需经学院教材委员会批准。

2、对任课教师由教研室按有关规定提报,经院办公室审核,院长签字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任课。

3、外出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等以教研室主任,院长逐级批准。

1、教研室平均两周例会一次,亦可根据需要随时例会,讨论研究教研室工作和落实学院下达的教学等工作任务。

2、临床医学院平均每两周召开一次教研室主任会议,传达落实学院教学工作要求,反馈教学上的问题及解决的意见。

临床医学院办公室每学期召开一次评教评学会议。

七、教学检查制度1、教研室主任对本室任课教师备课等文献要认真检查并签署检查意见。

对任课教师至少听课一次,并填写听课记录。

有关教研室主任应不定期深入实验室,了解实验(实习)课情况,二周至少一次。

2、院教学检查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安排教学检查一次,(1)审阅教案,讲稿,实验实习指导,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教学大纲等执行情况。

(2)召开学生评教评学座谈会听取意见。

3、通过教学检查总结获得的资料,要进行认真评议,并写出总结,作为考核内容存档,同时采取适当的方式反映给教学主管部门及反馈本人。

八、教学、科研等工作考核制度教研室在每学期(或每学年)结束时,按学校和我院的具体部署和考核标准,对全室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并实事求是地填写年度考核表。

九、档案管理制度教研室应认真负责的将教研室的各种工作、活动或变化收集整理,存入教研室档案,以备查询。

档案内容包括教研室建立时间,设备、人员组成情况;历年教研室成员变化;教研室承担的教学任务及完成情况(任务书、教学进度表、试讲、教学检查、考试成绩统计、实验课的班次、开出实验名称、开出率、实验效果、实验物品供应等),教研室科研立项及取得的科研成果、论文、着作、编写的讲义、教材、实验指导等教研室教学活动(教学法研究、研究教学的会议记录)其它奖惩情况等。

附:教研室、临床医学院存档目录:十、教研室存档1、教研室工作计划、总结。

2、教研室教学研究计划、活动记录。

3、教研室教学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4、课程试卷、标准答案。

5、考试成绩报告单,考试成绩统计分析。

6、教研室主任及教师听课记录。

7、教师述职报告。

8、教研室会议记录。

9、教研室课程建设有关材料。

10、教研室教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1、教研室申请报表、资料。

12、领导深入教学情况记录。

13、教学运行记录。

14、教案检查材料。

15、教学研究会、学会的资料。

十一、临床医学院存档1、国家学校及学院各种教学文件。

2、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3、实验实习大纲、指导书。

4、年度实习计划安排、执行情况。

5、学院学年、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总结。

6、领导投入教学情况。

7、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计划、总结。

8、校历、学年学期教学进程、计划。

9、课程表、考表。

10、教学日历、课程总结。

11、学院所设课程及使用教材。

12、教学检查计划、总结。

13、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管理计划、经验材料。

14、学生考试成绩统计分析。

15、试题库、试卷。

16、各种统测、统考、竞赛相关资料。

17、教师教学工作安排、年度考核材料。

18、各种请示、报告。

19、学生优秀论文、优秀作品。

20、教学研究、科研成果、论着、各种奖励。

21、形象教学、电化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22、学生实习年度总结。

23、本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24、教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5、临床技能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26、学院学科建设规划、实施情况。

27、学院师资培训规划、实施情况。

28、教学活动、会议记录。

29、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0、各种教学研究会、学会有关资料。

教师岗位职责内蒙古民族大学临床医学院2004年10月除担任副教授职责范围的工作外,应承担比副教授职责要求更高的工作,领导本学科教学、科学研究工作,根据需要并通过评审确认后指导硕士研究生。

1、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学习,社会调查,批改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掌握学科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学术活动并提出学术报告,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根据需要担任科学研究课题负责人,负责或参加审阅学术论文。

3、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新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

4、指导实验室的建设,设计、革新实验手段或充实新的实验内容。

5、根据需要指导硕士研究生,协助教授指导博士研究生,指导进修教师。

6、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方面的管理工作。

7、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工作等教学工作。

讲师岗位责任1、系统地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担任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编写实验课教材及实验指导书。

3、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基他科学技术工作,参加教学法研究,参加编写审议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4、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研究生、进修教师等。

5、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6、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工作教学工作。

助教岗位职责1、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组织课堂讨论等教学活动,在教研室人员缺少的情况下,经批准,可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参加实验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3、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方面的管理工作。

4、参加教学法研究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

见习教师岗位职责1、见习教师执行八小时座班制。

2、参加各种教学活动,如集体备课、观摩教学、讨论教学法、实验实习法、了解教学全过程及掌握教学方法,要求尽快适应教学工作,应达到具有担任一门课程的辅导答疑、课堂讨论、习题课、实习课准备,实验指导等一种或二种教学环节的能力。

3、系统听课学习,掌握本学科的理论知识、实验、实习课的基本技能,掌握教学大纲规定范围内容,具备助教工作能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