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讲义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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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在平等 的基础上按商业习惯经营各项保 险业务活动。 政策性保险是指根据国家有关的 政策而开办的保险业务。
(二)按保险的实施形式分类, 保险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自愿保险是指根据保险人和投保 人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 自愿订立保险合同而产生的保险。 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是指 依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形式来 实施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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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图解1
二、可保危险 1、可保危险的定义
即是指可被保险公司接 受的风险,或者可以向保险 公司转嫁的风险。
2、可保危险的要件
①纯粹性 ②可能性 ③不确定性 ④意外性
⑤未来性 ⑥同质性 3、可保危险类型
财产上的危险 人身上的危险 责任上的危险
保险与危险的关系图示
三、保险的概念 法律上的保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三)按照保险标的分类,保险分 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财产保险是指以物质财产及其 有关的利益或责任为保险标的 的一种保险。 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或身体 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四)按保险保障的范围,保险分 为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 和人身保险;
财产保险是指除责任保险和保证 保险以外的各种与财产有关的保 险。
2、救济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保 险是双方法律行为。 3、救济的数量和形式由救济者自 由决定, 保险的金额和形式依照保险合同。 4、救济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保险 的对象是特定的。
(三)保险与赌博
相同:两者均是射幸行为,在给 付和反给付之间均不需要建立个 别的均等关系。 区别: 1、赌博是违法的,违反道德的。 保险是合法的,道德赞同的
第二节 保险法概述 一、保险法的概念
二是从法律角度来看,保险 是一种合同行为,体现的是一种 民事法律关系。
四、保险特征 1、保险的有偿性; 2、保险行为的双向性; 3、保险的损益性; 4、保险金支付的附条件性和附
期限性; 5、保险功能的互助性。
五、保险的构成
(一)必须以特定的危险为对象; (二)必须以多数人的互助共济为
基础; (三)保险的分摊金必须合理; (四)必须以对危险事故所致损失
2、目的不同 储蓄的目的:负担将来的各种需要。 保险的目的:仅是针对自然灾害和 意外事故所致损失。
3、在给付和反给付的关系上,前 提条件不同, 储蓄以成立个别的均等关系为必要 条件 保险不必建立个别的均等关系
(二)保险与救济(慈善)
相同:都是人类抗御意外灾害事 故所致损失时所采取的补救办法。 区别: 1、救济是无偿的,保险是有偿的。
2、赌博给社会带来消极作用 保险通过分散危险、消化损失、 互助共济,保障社会经济生活安 定的目的。 3、赌博的对象不受限制 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有限制的。
(四)保险与保证
相同:两者均是一种契约 区别:尤其是保险与一般保证的区 别: 1、保险是一种契约,是双方当事 人(保险人和投保人)的契约, 保险人和投保人相互负有义务。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民事 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一 种保险。
保证保险是指由保险人为被保险 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保证被保 险人的作为或不作为。 人身保险主要包括三种情况: 1、意外伤害保险 2、疾病保险 3、人寿保险
(五)按保险的实施范围,保险 分为社会保险与普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根据法律规定,通 过对劳动者的生、老、病、死等 强制保险而给劳动者及其家属提 供基本生活保障的行为,是一种 社会保障制度。 普通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营的 商业保险。
广义的保险是指通过建立专 门用途的后备基金,用以偿付自 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带来的经济损 失或为社会安定发展做物质准备 的一种经济形式,包括社会保险、 商事保险和合作保险。
狭义的保险是特指商事保险。 商法中所说的保险是指狭义 的保险。
现代保险学者对保险的定义
一是从经济角度上说,保险 是分散意外事故损失的财务安排;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1、在性质上不同 2、保险基金来源不同 3、保险实施的对象不同 4、在保险金的给付上不同
(六)按保险人承担的责任次 序,保险分为原保险和再保险。
原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 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承担直接 的原始的赔偿责任的保险,也叫第 一次保险。
再保险是指再保险人对原保险 的保险责任再予以承保的保险。
进行补偿为目的。
六、保险与类似概念的比较 (一)保险与储蓄 相同:均是处理经济不稳定的善 后措施,还有“积谷防饥”的意思。
区别: 1、构成方法不同
储蓄可以单独、个别地进行,
随到随存,随到随取,不需要特殊 技术计算。
保险必须依靠多数人互助共济,
必须特殊技术计算保险费率,保险 只限于具备一定条件的人才能利用 保险金。
【案例一】
【问题】 该案例说明了什么?
【案例二】
【问题】工厂的主张是否正确,为什么?
八、保险制度的产生、发展
(一)保险制度的萌芽
(二)保险制度的形成
1、海上保险 2、火灾保险 3、人寿保险 4、责任保险 5、保证保险
(三)保险制度的发展
18世纪以来,由于资本主 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工商业日 益兴旺,保险制度也随之得到 完善,保险技术趋于国际化。
保证仅是当事人(债权人与债务人) 的契约的从契约,保证人对债权人 的义务履行是有条件的。 2、一般保证人代偿债务是为他人 履行义务,享有先诉抗辩权、求偿 权等。
保险依合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是履 行自己的义务,原则上赔偿后再无 求偿权等其他权利。
七、保险的分类
(一)按保险经营的性质分类, 保 险分为商业性保险和政策性保险;
保险法
中国农业大学人发学院法律系
第一章 保险与保险法概述
第一节 保险概述 一、危险与保险
危险的概念
危险是指客观的,会给 社会带来损害后果的自然灾害 或意外事故。
危险处理方法
(1)预防危险方法 (2)自行抢救危险方法 (3)危险的集中和转移方法
具体是:同一类危险的各个社会成 员向同一个保险人投保,并交纳保险费 (聚集成)保险基金,由保险人执掌。 并将他们的危险转移给了保险人,由保 险人集中承受,如果其中的某一个被保 险人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失时,保险人从 保险基金中拿出相应的部分向该被保险 人赔付来补偿其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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