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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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FJLYCG2018-12-3
项目名称:武警龙岩支队机关营区电力设施安装采购项目采购人:XXX岩支队保障处
**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 (2)
一、竞争性谈判邀请 (2)
二、竞争性谈判货物一览表 (4)
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 (5)
一、说明 (6)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8)
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 (10)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4)
五、谈判程序与评审方法 (15)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 (18)
七、质疑与投诉 (19)
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20)
第四章合同 (28)
第五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相关格式 (29)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
一、竞争性谈判邀请
受委托,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下述范围的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所有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FJLYCG2018-12-3
二、项目名称:武警龙岩支队机关营区电力设施安装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1、本次谈判项目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2、谈判范围:电力设施等。
3、货物合同及地点: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货物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二章内容。
五、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可直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lyztb/)公布的采购公告中查看并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谈判供应商应在采购会当天以现金方式缴纳。
六、接受谈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2018年3月12日08:30-09:00,**市**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浦发银行楼上)。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3月12日09: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时间以接受谈判响应文件地点时钟的时间为准)。
七、竞争性谈判地点:**市**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五层交易厅。
八、谈判保证金:须于2018年3月9 日17:00时前缴至**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帐户。缴纳方式:从谈判供应商帐户银行转帐或电汇至本文件指定的帐户(以到账为准)。
九、凡对本次采购文件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在谈判采购会召开2个工作日前与我司联系。
十、本次谈判采购在有关部门监督下进行。
十一、以上若有变更,我们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lyztb/)发布通知,敬请关注。
十二、采购单位:武警龙岩支队保障处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
地址: **市**区仙龙新村18号邮编:******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 **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市**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浦发银行楼上)邮编:364000
项目联系人:XXX
电话:******** 传真:********
购买谈判文件及缴交保证金查询联系人:XXX
电话:********
电子信箱:longyancaigou@
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新兴支行
开户名:**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号:****************。
附:竞争性谈判货物一览表
二、竞争性谈判货物一览表
电力设施安装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
1、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本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的报价总价含设设备费用、调试费、施工工程费用等一切工程所需费用,中标人不得另加费用,采购人将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3、投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4、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用户有权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5、本项目未经过进口产品论证,采购的货物为国内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配件
除外)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本项目在签订合同后十五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并调试到位,若超期完成供货方须向武警支队赔付采购款额30%的赔偿金。
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
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谈判供应商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不一致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1.2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1.3参与此次谈判采购的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2、定义
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竞争性谈判的**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2“采购人”系指需要购买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市,即采购单位。
2.3“谈判供应商”系指接受竞争性谈判邀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企业法人。
2.4“服务”系指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护及提供包修、包退、包换等售后服务承诺的义务。
2.5“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及其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货物和合格的服务
3.1合格的供应商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享有单独关境地位的地区)注册,并有能力按本次采购文件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谈判货物的合格供应商。
谈判供应商须具有从事过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企业。
3.1.2谈判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1.3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