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压堵漏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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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压堵漏管理实施细则 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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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压堵漏管理实施细则二0一六年四月
目录
带压堵漏管理实施细则
前言
本实施细则根据**************************标准化工作要求,为适应运行部现代化管理和发展的需要而制定。
本实施细则由*************设备管理区域负责起草、归口并解释。
本实施细则主要起草人:
初审:
审核:
批准:
本实施细则自2016年04月10日起实施。
一、目的
为了规范*************带压堵漏工作,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提高*************设备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
2.1 本细则适用于*************运行状态下的管道、法兰、阀门、设备的泄漏部位的带压带温堵漏工作。
2.2 带压堵漏包括堵漏方式的确定、卡具设计、密封剂的选择,堵漏操作和专用工具的使用。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1、NXNH-JD-001-09-2015-0设备管理办法-发布版
2、NXNH-JD-002-07-2015-0设备综合管理规定-发布版
3、中国石化总公司《带压堵漏技术暂行规定》
4、《*************承包商HSE管理规定》
5、《检维修承包商考核细则》
四、术语和定义
带压堵漏:在运行或备用的设备、系统的外漏点上实施的强制堵漏操作。
五、职责
5 职责
5.1 副总经理:
5.1.1 按照公司相关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制订和完善本制度。
5.1.2 检查和指导运行部的带压堵漏工作。
5.2 设备管理区域主管:
5.2.1 全面负责*************带压堵漏工作。
5.2.2 监督带压堵漏工作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5.3 各区域及各专业技术人员:
5.3.1 负责按照堵漏规定开展堵漏工作。
5.3.2 负责协调相关堵漏工作,办理相关票证。
5.3.3 做好堵漏等级台账,做好漏点的登记、处理情况、消除统计。5.4 堵漏单位:
5.4.1 堵漏单位必须是公司机动部合格承包商
5.4.2 堵漏人员必须经过公司和运行部各级安全教育,并培训合格。
5.4.3 制定堵漏措施,按照措施开展堵漏工作。
5.4.2 应用带压堵漏技术的承包商必须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工作,应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及完善的堵漏设备和工具,必须设有技术负责人,负责堵漏技术的现场操作、夹具设计及安全措施的制定工作。
5.4.3 凡应用带压堵漏技术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经理论和实践操作考核合格,取得堵漏技术等级证书后,才能上岗进行带压堵漏。
5.4.4 经培训获证的操作人员中,应有取得带压密封专用卡具设计资格的人员,才能组织进行二类作业。
5.4.5 经培训获证的操作人员,连续工作三年,需重新换证后才能继续进行带压堵漏作业。
六、管理内容和工作要求
为有利于带压堵漏技术应用管理,根据带压堵漏技术及封堵条件的不同,将堵漏作业分为两个等级.
6.1 带压堵漏作业分类
6.1.1 下列情况为一类作业
泄漏点温度:在常温~300℃(含300℃)
泄漏点压力:真空~4Mpa(含4Mpa)
泄漏介质:空气、水、水蒸汽。油类、酸、碱、联苯、苯以及其它毒性危害程度为中度以下的介质。
泄漏量:一处泄漏当量直径小于5mm。
泄漏部位:法兰公称直径小于600 mm 的法兰密封面泄漏。管道、阀门泄漏部位在地面或有围栏的
固定平台处作业。
6.1.2 下列情况为二类作业
泄漏点温度:-20℃~常温、>300℃~650℃
泄漏点压力:>4.0MPa~32Mpa
泄漏介质:水、水蒸汽、油类、酸、碱、、联苯、苯以及各种其它毒性危害程度为高度以下的介质。
泄漏量:一处泄漏当量直径>5mm,<10mm
5.2 出现泄漏点必须堵漏处理时,由设备管理区域主管或副主管召集带压堵漏操作人员、专业专责、设备管理员、安全监察人员、工艺技术人员进行带压堵漏风险评估。
5.3 由设备管理员填写带压堵漏操作申请单(附录1),一类、二类堵漏作业均由专业专责审核,设备管理区域主管或副主管和安全监察人员审批,副总经理批准(一式三份,设备管理员、监护人、堵漏操作人员各一份),设备管理区域统一做好堵漏单留存。
5.4 堵漏操作人员接到操作申请单,签字确认后开始操作。
5.5 堵漏操作现场由警戒线围设,并设有安全撤离通道,设备管理人员、安监人员及其他人员在线外进行监督。
5.6 堵漏结束后,应清点人员和工具,保留警戒线后撤离。
5.7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进行带压堵漏作业:
5.7.1 毒性程度为极度的介质。
5.7.2 设备器壁等主要受压元件及管道,因裂纹而产生的泄漏部位。
5.7.3 管道腐蚀、冲刷减薄状况不清楚的泄漏点。
5.7.4 由于介质泄漏,使螺栓承受高于原来设计使用温度的泄漏点。
5.7.5 堵漏现场安全措施不符合企业安全规定的不能进行带压堵漏作业。
5.7.6 可以断开系统处理的漏点不得进行带压堵漏作业。
5.8 带压堵漏操作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必须搭设安全操作平台和安全撤离通道,不得系安全带作业。
5.9 采用注胶方式堵漏时,堵漏人员应站在泄漏点的上风口,并使全部注射阀处于全开状态,按从远到近的原则进行逐一注胶封堵。
5.10 采用注胶方式堵漏时,严格控制注射压力,初始注射压力不宜大于6Mpa,最终的密封压力为系统压力加2MPa 至5Mpa,在泄漏系统≥10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