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论文发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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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行为违规处理管理规定

学术行为违规处理管理规定

医科大学学术行为违规处理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学术荣誉,强化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保证学术自由,杜绝学术违规,尊重学术的诚信和圣洁,及时、准确、规范处理学术违规行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首都医科大学整体范围内的学术活动和以首都医科大学名义从事的学术活动,所涉及人员包括首都医科大学全体教职员工、全体医务人员、全体学生、全体兼职人员、全体博士后人员、全体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学术行为主要包括:(一)学术资格申请:为获得学历学位、专业职务岗位聘任及维护和专业职务晋升评审及维护、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及维护、院士资格申请及维护等方面所从事的学术活动。

(二)学术成就发表:以论文、专著、教材、研究报告、文献综述、学术评论、学术会议报告等方面正式发表以展示成就的学术活动。

(三)学术成果申报: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申报、专利与软件著作权申报、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等方面成果申报与获取的学—1 —术活动。

(四)学术支持申请:各级各类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学位授权点和培养点、重点实验室、科研平台、工程中心、科研基金项目、学科建设项目、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方面政策和经费资源申报与获取的学术活动。

(五)其他学术活动:包括参与学术评价、学术交流等学术活动。

第二章学术行为违规界定第四条学术行为违规包括:学术行为失范、学术行为不端、学术行为腐败和学术行为约束失职。

第五条学术行为失范是指在学术活动中,由于相关知识不足、学术意识不够严谨等原因,而出现的非主观故意的轻度学术违规行为,其结果未侵犯他人学术权利,也不造成对于学校的不良影响。

第六条学术行为失范主要包括:(一)在学术资格申请中盲目或投机性超越自我现实、夸大自身申请条件、过度自我评价业绩。

(二)在学术成就发表中学术态度不严肃、行文或编著不规范、引注不规范、单纯追求数量和形式、学术会议组织或参加不规范、主观安排学术成就发表、学术评价与批评有失公允。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为了加强研究生科研能力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为了加强研究生科研能力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为了加强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培养,提高研究生的科研素质及创新能力,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更加客观的评价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经2017年6月26日北京大学医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简称医学部学位会)五届十次会议讨论后修订,对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规定如下。

一、医学(理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要求有1篇论著在国内统计源期刊*发表或提交正式接受函。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科学技术史》、《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和《应用心理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国内统计源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发表论著1篇或提交正式接受函。

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SCI 、S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著或病例报告1篇,或提交正式接受函。

三、医学(理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著1篇(JCR Q2及以上)或2篇(JCR Q3及以上)或提交正式接受函。

2.《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科学技术史》、《应用心理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在国内统计源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发表论著2篇或提交正式接受函。

凡以共同第一作者排名非第一位发表学术论文,其期刊的IF或JCR分区要求相应提高。

不允许2人(含)以上以同一篇论著申请学位。

四、发表学术论文及单位署名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必须为研究生,并且是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科研成果。

1.医学部本部及附属医院:第一作者、责任作者单位必须是北京大学+ 院(部)名称。

2.教学医院:第一作者、责任作者单位署名应遵循于北京大学医学部教学医院名称规范表述(见附件)。

3.医学部与外校联合培养:责任作者(联合)应为医学部导师,第一作者及责任作者单位署名要求有北京大学字样。

五、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应填写《研究生发表论著登记表》;导师对提交发表的学术论文的全文复印件或学术论文正式接受函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

医学科研论文发表规范制度

医学科研论文发表规范制度

医学科研论文发表规范制度一、前言为了提高医院科研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规范医学科研论文的发表,特订立本规范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学科研论文的质量,保护科研人员的权益,促进医院科研成绩的转化和应用。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从事医学科研工作的科研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

其中,医学科研论文指的是在医学领域进行研究的成绩,并以学术论文的形式发表的科研成绩。

三、发表主体科研人员在医学科研论文的发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学术诚信科研人员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不得有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如数据造假、抄袭等。

科研人员应保证独立进行研究,并真实、客观地记录和呈现研究过程、结果和结论。

2. 合作与沟通科研人员应乐观与其他科研人员进行合作与沟通,促进学术共同进步。

在合作研究中,应明确各方的责任与贡献,并在论文中明确署名。

未经相关人员同意,不得将其列为论文作者。

3. 知识产权保护科研人员在发表医学科研论文时,应保护相关的知识产权。

如有发现其他人侵害本身的知识产权,应及时采取法律措施进行维权。

4. 作者次序论文作者的次序以贡献的大小为依据,依据各舒适论文研究和写作过程中的具体贡献来排列次序。

在论文中应明确说明各作者的具体贡献和任务分工。

5. 试验道德进行试验研究时,科研人员应遵守相关的伦理规范和试验操作规程,保护试验对象的权益和隐私。

如涉及人体试验,需经过伦理委员会的审批,并获得受试者的知情同意。

6. 数据和资料科研人员应保管好试验数据和研究资料,确保其安全和完整。

研究结果应以可验证的形式记录下来,并妥当保管。

7. 提交与发表科研人员在选择期刊进行投稿时,应审慎选择合适的期刊,并严格依照期刊的要求和规范进行投稿。

论文的内容、结论和图表等应真实、客观。

8. 学术造假与惩罚对于发现有科研人员存在学术造假等违反学术道品性为的,医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术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严厉处理违规人员,并在相关学术期刊和领域内进行通报。

医学期刊发表论文条件

医学期刊发表论文条件

医学期刊发表论文条件
医学期刊是医学界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发表论文是医学工作者提升学术声誉、交流学术成果的重要途径。

然而,要在医学期刊上成功发表论文并非易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获得期刊的青睐。

下面将从几个方面介绍医学期刊发表论文的条件。

首先,医学期刊对论文的学术质量要求较高。

医学论文需要有独创性的研究思
路和方法,对医学领域有一定的学术价值,能够为医学科研和临床实践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因此,医学期刊在选择论文时会注重其学术水平和研究创新性。

其次,医学期刊要求论文的数据和实验结果具有可靠性和科学性。

医学研究需
要有充分的数据支撑和科学的实验设计,确保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医学期刊在审稿过程中会对论文的数据和实验方法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其符合科学研究的规范。

另外,医学期刊还注重论文的语言表达和结构规范。

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清晰的
结构对于传达研究成果和思想至关重要。

医学期刊在选择论文时会关注其语言表达是否准确、规范,结构是否清晰、逻辑是否严谨。

此外,医学期刊还会考虑论文的社会影响力和实用性。

医学研究的最终目的是
为了改善人类健康,因此医学期刊在选择论文时会关注其对医学实践和健康管理的实际意义,以及对社会的影响力。

综上所述,要在医学期刊上成功发表论文,需要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质量,数
据和实验结果具有可靠性和科学性,语言表达和结构规范,以及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实用性。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获得医学期刊的青睐,为医学研究和实践做出贡献。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文件研学位办发〔2003〕38号关于2004年学位论文答辩及上交学位评定材料等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学院(研究所):为做好2004年学位论文答辩及上交学位评定材料等工作,现对有关工作安排如下:一、学位论文评阅:见《研究生工作手册》(最新版本)“首都医科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规定”。

请二级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按照上述“规定”做好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有关事宜组织工作。

二、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1.毕业研究生: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负责。

2.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负责审查。

具体要求参见学位办[2003]35号文件。

三、学位评定材料的填写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勿使用圆珠笔。

要求字体工整、字迹清晰,填写真实、齐全,不得有漏填项目。

2.专业填写,采用标准名称。

可参照研究生院2001年1月印制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或网上查询,网址: /download.asp3.导师单位,应采用完整的法定名称。

例如“首都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等。

在上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审磁盘时应使用导师单位简称,如:“基础”、“宣武”、“友谊”等。

四、学位评定材料的打印、复印与装订上交学位评定材料清单见附件一,也可从“下载园地”下载,网址:http://yjs.cpums. /download.asp。

除已经下发的材料外,其它学位评定材料均可以在“下载园地”凡是从网上下载、打印的表格,包括复印表格等,均要求采用A4纸张;装订方式除特殊说明外,一般采用左侧装订,左边距为2厘米。

五、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审会议的有关要求及程序见附件二。

六、上报电子版学位论文所有学位申请人员应在答辩后于2004年6月10日之前将本人电子版的学位论文从网上发送首都医科大学图书馆,提交方式见附件三。

注意:请不要对发送的学位论文文件加密。

医学期刊发表论文条件

医学期刊发表论文条件

医学期刊发表论文条件医学期刊是医学研究者发表研究成果、交流学术观点的重要平台,发表在医学期刊上的论文不仅可以增加学术声誉,还可以对医学领域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然而,要在医学期刊上成功发表论文并不容易,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首先,医学期刊对论文的要求非常严格,因此作者需要选择合适的期刊投稿。

在选择期刊时,作者应该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和重要性,以及期刊的影响因子和发表要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一般来说,影响因子较高的期刊对论文的要求会更高,但发表在这样的期刊上可以获得更多的学术认可和引用。

其次,论文的质量是医学期刊发表的重要条件之一。

医学期刊通常会要求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性,能够为医学领域的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因此,作者在撰写论文时需要严格遵循学术规范,确保论文内容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此外,论文的结构和语言表达也需要符合期刊的要求,通篇逻辑清晰,表述精炼,避免出现语法错误和拼写错误。

除此之外,医学期刊对论文的原创性和未发表性也有严格要求。

论文的研究内容应该是作者独立完成的,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独特性,不能存在抄袭和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的情况。

同时,医学期刊通常也不接受已经在其他期刊上发表过的论文,因此作者需要保证论文的未发表性。

最后,医学期刊对论文的撰写规范和格式要求也非常严格。

作者需要按照期刊的投稿指南准备论文,包括论文的结构、参考文献的引用格式、插图表格的要求等。

在投稿之前,作者需要仔细阅读期刊的投稿指南,确保论文的格式符合期刊的要求,以免因格式问题而被退稿。

总的来说,要在医学期刊上成功发表论文,作者需要选择合适的期刊、提高论文质量、确保论文的原创性和未发表性,以及严格遵循期刊的撰写规范和格式要求。

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增加论文被接受发表的机会。

希望广大医学研究者能够在医学期刊上取得优异的成绩,为医学领域的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首都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首都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首都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文件首医学位办〔2011〕01号首都医科大学关于2011年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评定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研究所):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握学位授予标准,学校在2011年将继续落实各项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措施,其中包括落实新的《首都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首医大校字【2009】181号)、继续实行由学院(系)集中组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等。

现将2011年有关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评定各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上半年:2011年5月1日-31日;下半年:2011年10月24日-11月25日。

二、各学院上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时间与要求上半年上报材料时间:2011年6月1日-3日;下半年上报材料时间:2011年12月1日-2日;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时间与要求上半年答辩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4月20日-4月22日;下半年答辩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10月19日-20日;具体要求见附件二。

四、学位论文评阅与学位论文答辩要求(一)学位论文评阅按照《首都医科大学学位管理规定》(首医大校字〔2010〕150号)执行。

继续要求由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组织学位申请人导师所在学系(校本部)或临床专业科室(临床学院)统一聘请专家进行学位论文评阅。

评阅过程当中应严格遵循“评阅人姓名和评阅意见对申请学位人员保密并密封传递”的原则。

各学院及导师需认真学习《首都医科大学学位管理规定》(首医大校字〔2010〕150号)文件精神,确保政策有效执行。

(二)学位论文答辩2011年继续施行由学院(系)集中组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办法参照《首都医科大学关于由学院(系)集中组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首医大校字【2008】23号)执行(见附件三),具体安排见附件四。

各学院(系)应按照《首都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有关规定》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

1-北医论文基本要求

1-北医论文基本要求

1-北医论文基本要求参照《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结合医学部研究生培养特点,制定本要求。

一、学位论文的一般格式学位论文一般应依次包括下述几部分:1.封面(参见附件1)。

2.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

3.题目:应准确概括整个论文的核心内容,简练扼要,让人一目了然。

一般不宜超过20 个字。

4.中文摘要:论文第一页为内容摘要,300~500字,中文摘要上方应有题目,题目下面第一行写研究生姓名,第二行写导师姓名,第三行写所在院(部)和专业名称,第四行写论文摘要。

应另起一行简要说明本论文的目的、内容、方法、成果和结论。

要突出本论文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

语言力求精炼、准确。

在本页的最下方另一行,注明本文的关键词(3~5个),关键词用括弧[]括起。

5.英文摘要:论文第二页为英文摘要,上方应有英文题目,在英文题目下面第一行写研究生姓名,格式为Ph.D或M.D.Candidate:;第二行写导师姓名,格式为Directed by...或Supervisor:...;第三行写所在院(部)和专业名称;第四行写论文摘要,格式为Abstract;最下方一行为英文关键词(3~5个),格式为[Keywords]。

参见附件2。

硕士学位论文可不写英文摘要。

6.目录:既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

7.文献综述。

8.引言(或序言、序论、导论):内容应包括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现状,本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该研究工作在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某方面的实用价值与理论意义;论文使用的理论工具和研究方法;论文的基本思路和逻辑结构等。

9.正文:是学位论文的主体。

根据学科专业不同、论文的选题不同,可以有不同的写作方式。

但必须言之成理,论据可靠,严格遵循本学科国际通行的学术规范。

10.注释:可采用脚注或尾注的方式,按照本学科国内外通行的范式,逐一注明本文引用或参考、借用的资料数据出处及他人的研究成果和观点,严禁抄袭剽窃。

首都医科大学论文发表规定

首都医科大学论文发表规定

首都医科大学文件医大校字〔2013〕14号首都医科大学关于印发《首都医科大学关于硏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修订)》的通知各学院、临床医学院”校机关各部处、直属单位:《首都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走(修订)》已经2013年2月22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z现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首都医科大学2013年2月22日首都医科大学关于硏盎发表论文的规定(2013年2月修订)—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硏究生科硏能力培养,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和社会竞争力,榊走本规走。

第二条本规走所指论文为硏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发表的原著学术论文(以下简称〃论文〃),包括被SCI、SCIE、SSCI (以下简称〃SCI〃)收录的个案报道,不包括会议论文、综述、摘要、短篇等,论文内容应为本人学位论文分。

第二章发表论文要求第三条论文篇数与水平要求(-)博士位研究生]•医学(理学)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发表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1.0的SCI收录论文。

2•医学(理学)硕博连读位研聽硕士扫是mi攵读博士科学学位者:发表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2.0的SCI收录论文。

3.工学博士科学学位硏究生:发表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1.0 的SCI收录论文(1篇EI收录论文或1项计算机软何書作权可相当于1篇影响因子为0.5的SCI收录论文14.工学硕博连学位硏究生、硕士的是辭读博切学学位者:发表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2.0的SCI收录论文(1篇EI 收录论文或1项计算机软何書作权可相当于1篇影响因子为0.5 的SCI收录论文1—2 -(二)医学博培业学位硏雄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硏究生须发表1篇SCI收录论文影响因子不限。

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专业学位者须发表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 1.0的SCI收录论文。

(三)硕士科学学位研究生至少须在首都医科大学认定的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四)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鼓励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

第四条论文署名要求(-)作者署名要求用于申请学位的论文,学位申请人必须为论文第T乍者,导师矽页为责但乍者或通讯作者(或柄责但乍者、通讯作者1(二)单位署名要求1 •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按照培养单位的规范名称署名〃首都医科大学XX学院(学系)〃或〃首都医科大学附属XX医院役—3 —2 •北京市神经外科硏究所、北京市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北京市眼科研究所、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康复研究中心等单位或机构培养的研究生,所发表的论文可同时署名〃首都医科大学〃及本单位的法走名称。

医学科研成果论文发表制度

医学科研成果论文发表制度

医学科研成绩论文发表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推动医院科研工作的发展,提高医院科研水平,培养医院科研人员的科研本领,依据国家和医院的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科研工作,包含医院科研项目的立项、实施、成绩及论文的发表等事项。

第三条科研项目的立项1.科研项目应符合医院的发展战略和科研方向,具备科学性、可行性和创新性。

2.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须经过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审批,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备案。

3.科研项目的负责人需具备相应的学术背景和研究经验,并组建具备相应专业本领的研究团队。

第四条科研项目的实施1.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依照项目计划进行,确保研究进展和完成时间节点。

2.科研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团队成员开展科研工作,合理布置科研资源和设备使用,并确保试验安全和数据的准确性。

3.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原计划不合理或遇到困难时,应及时向医院科研管理部门报告,并提出调整方案或解决措施。

第五条科研成绩及论文的评审1.科研成绩应经过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进行科学性、创新性和应用性评估。

2.科研成绩的质量和影响力将被纳入科研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中。

3.对于具有重点意义和影响力的科研成绩,医院将乐观推动其转化和应用,鼓舞申请专利或注册商标。

第六条论文发表的要求1.科研人员应依据研究成绩撰写论文,并依照学术期刊的要求进行排版和参考文献引用。

2.论文应具备科学性、可读性和规范性,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3.论文发表前应经过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进行语言文字修饰和格式调整。

第七条论文发表的流程1.科研人员应选择合适的学术期刊进行论文投稿,并遵守期刊的投稿规定和要求。

2.论文发表过程中如遇到审稿看法或修改要求,科研人员应及时处理并回复。

3.论文被接受后,科研人员应将接收函或通知交由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论文发表的嘉奖1.对于发表在国内外紧要学术期刊上的论文,医院将予以肯定的嘉奖,具体嘉奖标准由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规定。

医学论文期刊发表条件

医学论文期刊发表条件

医学论文期刊发表条件在医学领域,发表论文是评价科研人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重要标准之一。

医学论文的发表不仅可以增加科研人员的学术声誉,还可以促进学术交流和推动学科发展。

然而,要想在医学期刊上成功发表论文,并非易事,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标准。

首先,医学论文的质量是期刊发表的首要条件。

论文的质量包括研究设计的科学性、实验方法的可靠性、数据分析的严谨性以及结论的可信度等方面。

只有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性的论文,才能吸引期刊的编辑和评审专家,获得发表的机会。

其次,选择合适的期刊也是非常重要的。

不同级别的期刊对论文的要求和接收标准有所不同,因此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内容和水平选择合适的期刊投稿。

一般来说,高影响力的SCI、SSCI、EI收录期刊对论文的要求更加严格,需要具有较高的原创性和学术价值。

而一些低影响力的本土期刊则相对容易一些,但也需要注意期刊的学术声誉和行业影响力。

此外,作者的学术声誉和研究背景也会影响论文的发表。

一些知名的科研机构或学者的论文往往更容易被期刊接受,因为他们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研究实力。

因此,对于普通科研人员来说,除了努力提升自身的学术水平外,还可以通过合作研究、学术交流等方式,扩大自己的学术影响力,提高论文的发表机会。

最后,论文投稿时需要严格遵守期刊的投稿规范和要求。

包括论文格式、参考文献引用、语言要求等方面,都需要按照期刊的要求进行准备和修改。

只有符合期刊的要求,才能增加论文被接受的机会。

总的来说,医学论文的期刊发表条件主要包括论文质量、选择合适的期刊、作者的学术声誉和遵守投稿规范等方面。

只有在这些条件下,才能提高论文被期刊接受发表的机会。

希望广大医学科研人员能够在科研道路上不断努力,取得更多的研究成果,为医学科研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首都医科大学文件

首都医科大学文件

首都医科大学文件首医大校字〔2014〕199号首都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修订)的通知各学院、临床医学院,校机关各部处、各部门、直属单位:《首都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修订)》已经2014年7月10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首都医科大学2014年7月10日首都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2014年7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和社会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论文为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发表的原著学术论文(以下简称“论文”),包括被SCI、SCIE、SSCI(以下简称“SCI”)收录的个案报道,不包括会议论文、综述、摘要、短篇等,论文内容应为本人学位论文一部分。

第二章发表论文要求第三条论文篇数与水平要求(一)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1.医学、理学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发表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1.0的SCI收录论文。

2.医学、理学硕博连读科学学位研究生:发表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2.0的SCI收录论文。

3.工学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发表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1.0的SCI收录论文(1篇EI收录论文可相当于1篇影响因子为0.5的SCI收录论文)。

4.工学硕博连读科学学位研究生:发表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2.0的SCI收录论文(1篇EI收录论文可相当于1篇影响因子为0.5的SCI收录论文)。

5. 管理学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发表1篇SCI收录论文,或在本领域优秀核心期刊发表2篇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被采纳政策建议1项。

(二)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发表1篇SCI收录论文,影响因子不限。

2.医学硕博连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发表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1.0的SCI收录论文。

(三)硕士科学学位研究生至少须在首都医科大学认定的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四)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鼓励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

医学论文期刊发表条件

医学论文期刊发表条件

医学论文期刊发表条件医学论文的发表对于医学研究人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是对自己研究成果的一种肯定,更是对医学领域的贡献。

但是,要想让自己的医学论文被期刊发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医学论文期刊发表的条件。

首先,医学论文的发表需要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

这就要求医学论文在研究内容上要有独到之处,要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前瞻性。

只有这样,才能引起期刊编辑和同行的关注,从而有可能被期刊发表。

其次,医学论文的发表还需要具备一定的临床实践价值。

这就要求医学论文的研究成果要能够为临床实践提供一定的指导意义,能够解决实际临床问题,对临床医生和患者有所裨益。

只有这样,才能符合期刊对于论文发表的要求。

另外,医学论文的发表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数据支撑。

这就要求医学论文在研究过程中要有充分的数据支持,要有科学严谨的研究方法和可靠的数据分析,从而使研究结果更加可信。

此外,医学论文的发表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这就要求医学论文在语言表达上要准确清晰,要符合学术规范,避免出现语法错误和逻辑不清的情况,从而使读者能够准确理解论文内容。

最后,医学论文的发表还需要具备一定的伦理规范。

这就要求医学论文在研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科研伦理规范,尊重研究对象的权益,避免伦理道德问题的发生,从而使研究成果更加可信可靠。

总的来说,医学论文的发表条件是比较严格的,需要在学术水平、临床实践价值、数据支撑、语言表达能力和伦理规范等方面都具备一定的要求。

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才有可能使自己的医学论文被期刊发表,从而为医学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

希望广大医学研究人员都能够努力提升自己的学术水平,不断完善自己的医学论文,为医学研究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与结题工作的管理办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与结题工作的管理办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与 结题工作的管理办法
(2015年3月修订)
为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与学术培养,保证和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 法。
一、学位论文开题 (一)目的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阐述、审核和确定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目标和技术路线的报告。 目的是对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调研的基础工作进行总结和考核,确立科学、可行的研究生 课题,保证学位论文质量。 (二)选题原则 选题应紧密结合学科发展实际,根据自身特点各有侧重,有一定的理论和应用价值。 科学学位研究生的研究目标要能产生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创新性的学术成果,专业学位研究 生要突出学术性与应用性紧密结合的特点。选题应结合学科前沿,充分发挥导师专长和调动 研究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同时要充分考虑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以及在规定的学习年限 内完成课题研究的可行性。 (三)开题报告内容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字数博士不少于4000字,硕士不少于2000字,应包括以下内容:
况,评审专家根据研究生的结题汇报并结合其学位论文实验记录,对课题研究结果的可靠性、 完整性、科学性、创新性进行评议,提出是否需要进一步补充与完善等意见,对论文的撰写 提出建议,以保证论文的质量。
(二)时间与程序要求 1.博士及硕士研究生的结题工作应在答辩前一个月完成; 2.结题报告前一周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将汇报时间、地点通过“院所管理系统”上 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参与结题报告的专家应不少于3名,其中必须包括参加过该研究生中期检查专家至少1 名。 4.结题汇报结果由学院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研究生院。 四、相关事宜 (一)培养点学科负责人对本培养点内所有研究生完成的学位论文负有指导、审核责 任。培养点负责人应参与每个研究的学位论文选题、开题、中期和预答辩,加强监督和指导, 通过学科团队的整体参与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学位论文提交评阅前培养点负责人需审核签 字。

医学论文发表的条件及相关要求

医学论文发表的条件及相关要求

医学论文发表的条件及相关要求1.1思想性医学论文是医学研究结果的文字表达载体,内容与形式具有时代特点,其思想性主要体现在: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著作权、保密、专利及传染病防治等法令,无政治错误;º选题要面向经济建设,为国民经济服务;»尊重知识,尊重科学,反对弄虚作假,反对抄袭剽窃,讲究科学道德;¼在学术上,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½坚持普及提高和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观点明确,态度鲜明,做到不为上,不为书,只为实。

1.2 创新性医学研究贵在创新,创新是医学论文的灵魂,是判定论文质量的主要标准。

所谓“创”,就是创造、创见和发明,也就是说论文的主要内容是前人没有做过或没有发表过的研究结果,不是重复他人的工作。

所谓“新”,就是指新颖、新意,也就是论文提供的信息是鲜为人知的、非公知公用的、非模仿抄袭的新发现、新理论、新方法和新工艺等。

科学研究是继承发展的过程,医学论文的创新性强调的是继承中有发展,模仿中有创新。

医学论文就是要在独到之处上做文章。

1.3科学性科学性是医学论文的生命和立足点,也是衡量论文质量和价值的基本条件。

主要体现在: 1.3.1 真实性医学论文取材客观、真实,数据确凿可靠,科研设计严谨、合理,研究方法正确、先进,结果忠实于事实和原始资料,数据通过统计学处理,论证以理服人,论点、论据正确有力。

1.3.2 准确性体现在选题准确、选材准确、数据准确、用词准确、引文准确、论证准确、结果准确、结论准确。

1.3.3 再现性再现性也称重复性。

医学论文报道的临床和实验观察采用的对象、方法、器材和步骤所得出的实验结果以及由此导出的结论,他人用相同的方法在同样的条件下可以再现。

1.3.4 逻辑性医学论文结构严谨、层次清楚、概念明确、推理合乎逻辑,符合思维规律,判断恰当、思路清晰、论点鲜明、论据充分、结论正确。

可从表面现象推断出事物本质。

首都医科大学学位论文撰写与印制要求

首都医科大学学位论文撰写与印制要求

首都医科大学学位论文撰写与印制要求(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2019年1月修订)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科学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是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的一篇系统完整的、有创造性的学术论文,是描述其研究成果、代表其研究水平的重要学术文献资料,是申请和授予相应学位的基本依据。

撰写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和基本训练之一,必须按照确定的规范认真执行。

指导教师应加强指导,严格把关。

为规范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形式,按照国家标准局颁布的《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要求。

一、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一)硕士科学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并对所研究课题有新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二)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必须紧密结合本专业实际,以总结实践经验为主,要求具有科学性和一定的参考价值或应用前景。

学位论文可以是结合实践的研究论文,医学专业学位也可以是病例分析;学位论文表明申请人已经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三)博士科学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了创造性的成果。

(四)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学位论文课题必须紧密结合临床实际,学位论文工作可以是总结临床经验,或改进临床技术方法,也可以是临床和实验相结合的研究工作,研究结果对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或应用前景;学位论文表明申请人具有运用所学知识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和独立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能力。

二、学位论文字数要求撰写学位论文应简明、扼要,既能够全面、真实反映个人的研究工作,达到相应申请学位水平,又不能抄袭或搬用别人的研究成果或理论(正常的引用除外,但需注明出处,且引用不宜篇幅过长)。

一般情况下学位论文的正文部分字数大约为(不包括图):(一)申请博士科学学位,5万字;(二)申请博士专业学位,3万字;(三)申请硕士科学学位,2.5~3万字;(四)申请硕士专业学位,至少1万字。

医学论文发表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医学论文发表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医学论文发表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1. 前言本医院订立医学论文发表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旨在规范医务人员的科研行为和知识产权的保护,提高医学研究水平和促进学术沟通。

该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医务人员和相关研究人员。

2. 医学论文发表规定2.1 医学论文的重要作者必需是本医院的医务人员或相关研究人员,且必需在本医院完成了相关试验或研究。

2.2 在提交医学论文前,重要作者须向医院提交《医学论文申报表》,包含论文题目、作者及其所在科室、摘要、关键词等信息,以便医院进行审核。

2.3 医学论文必需符合国家有关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要求,不得有抄袭、剽窃等行为。

医务人员在撰写医学论文时应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对论文内容负责。

2.4 医务人员在发表医学论文前,必需经过医院的科研部门审查和同行评议,确保论文内容的科学性和学术性。

2.5 医院将为发表论文的医务人员供应相应的科研经费和技术支持,并对其进行表扬和嘉奖。

2.6 医务人员在发表医学论文时,应敬重合作者的知识产权,明确署名次序和相应的贡献度,并与合作者保持紧密沟通,确保合作的公平和透亮。

2.7 若发表的医学论文涉及机构外的合作单位,医务人员必需得到相关单位的允许,并依照相关合作协议履行责任。

2.8 医院鼓舞医务人员将医学论文以开放取得方式发表,并支持医务人员参加学术研讨会和学术沟通活动,提升医务人员的学术影响力。

3.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3.1 医院将乐观保护医务人员的知识产权,努力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和履行保护责任。

医务人员在医院从事科研和创造性工作时,享有其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3.2 医院将建立知识产权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流程,明确知识产权申请、保护和维权的具体步骤,并通过知识产权的监测和评估,为医务人员供应及时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3.3 医务人员在医院创作的科研成绩、发明创造和技术发明,可以申请专利权。

医务人员可以向医院提交专利申请,医院单位将乐观支持和帮助医务人员完成专利的申请程序。

《首都医科大学学报》投稿须知

《首都医科大学学报》投稿须知

《首都医科大学学报》投稿须知《首都医科大学学报》主要刊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等领域的新成果、新技术、新经验。

设有专家述评、专题报道、论著(基础研究、临床研究)、技术方法、病例报告、短篇论著、综述、学科简介和名师访谈等栏目;刊登国内外医药卫生领域工作者的优秀科研稿件。

1 投稿要求1.1《首都医科大学学报》主要刊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等领域的新成果、新技术、新经验。

设有专家述评、专题报道、论著(基础研究、临床研究)、技术方法、病例报告、短篇论著、综述、学科简介和名师访谈等栏目.1.2 来稿应具先进性、新颖性和科学性,要求资料真实、数据可靠、论点明确、结构严谨,文字通顺、精炼,标点符号准确。

1.3 本刊统一投稿邮箱:sdykdxxb@。

首次投稿需先注册,然后按提示步骤投送稿件。

本刊实行双盲审稿制,投稿时请勿将作者信息(作者姓名和单位、第一作者简介、通讯作者、通讯地址、电话、E-mail及基金项目等)列入文稿中。

网上投稿后,请邮寄1份纸质稿(题名页与正文页均需用A4纸小四号字隔行打印)1.4编辑部收到稿件后,3个月内通知作者是否录用。

若超过3个月尚未收到通知,可向编辑部查询或撤稿另投他刊。

切勿一稿两投。

一旦发现一稿两投,将立即退稿;而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本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并在两年内拒绝以第一作者身份的任何来稿。

1.6 来稿一律文责自负。

根据《著作权法》,本刊对决定刊用的文稿可作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

如不同意本刊对文稿进行删改请事先声明。

修改稿逾2个月不返回本编辑部而事先未申明原因者,视作自动撤稿。

1.7 著作权让与条款1)投稿著作所有列名作者皆同意所投文章经本刊刊登后,其著作财产权即让与给本刊,但作者仍保有著作人身权,并保有本著作未来自行集结、教学等个人使用之权利。

2)作者于交付稿件时,除相关文件外,另需缴交《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授权书》正本,列名作者均需签名。

首都医科大学学位论文撰写与印制要求

首都医科大学学位论文撰写与印制要求

首都医科大学学位论文撰写与印制要求(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2019年1月修订)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科学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是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的一篇系统完整的、有创造性的学术论文,是描述其研究成果、代表其研究水平的重要学术文献资料,是申请和授予相应学位的基本依据。

撰写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和基本训练之一,必须按照确定的规范认真执行。

指导教师应加强指导,严格把关。

为规范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形式,按照国家标准局颁布的《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要求。

一、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一)硕士科学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并对所研究课题有新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二)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必须紧密结合本专业实际,以总结实践经验为主,要求具有科学性和一定的参考价值或应用前景。

学位论文可以是结合实践的研究论文,医学专业学位也可以是病例分析;学位论文表明申请人已经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三)博士科学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了创造性的成果。

(四)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学位论文课题必须紧密结合临床实际,学位论文工作可以是总结临床经验,或改进临床技术方法,也可以是临床和实验相结合的研究工作,研究结果对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或应用前景;学位论文表明申请人具有运用所学知识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和独立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能力。

二、学位论文字数要求撰写学位论文应简明、扼要,既能够全面、真实反映个人的研究工作,达到相应申请学位水平,又不能抄袭或搬用别人的研究成果或理论(正常的引用除外,但需注明出处,且引用不宜篇幅过长)。

一般情况下学位论文的正文部分字数大约为(不包括图):(一)申请博士科学学位,5万字;(二)申请博士专业学位,3万字;(三)申请硕士科学学位,2.5~3万字;(四)申请硕士专业学位,至少1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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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文件
首医大校字〔2013〕14号
首都医科大学关于印发《首都医科大学
关于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修订)》的通知
各学院、临床医学院,校机关各部处、直属单位:
《首都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修订)》已经2013年2月22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首都医科大学
2013年2月22日
—1 —
首都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
(2013年2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和社会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论文为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发表的原著学术论文(以下简称“论文”),包括被SCI、SCIE、SSCI(以下简称“SCI”)收录的个案报道,不包括会议论文、综述、摘要、短篇等,论文内容应为本人学位论文一部分。

第二章发表论文要求
第三条论文篇数与水平要求
(一)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
1.医学(理学)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发表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1.0的SCI收录论文。

2.医学(理学)硕博连读科学学位研究生、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科学学位者:发表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2.0的SCI收录论文。

3.工学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发表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1.0—2 —
的SCI收录论文(1篇EI收录论文或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可相当于1篇影响因子为0.5的SCI收录论文)。

4.工学硕博连读科学学位研究生、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科学学位者:发表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2.0的SCI收录论文(1篇EI 收录论文或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可相当于1篇影响因子为0.5的SCI收录论文)。

(二)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发表1篇SCI收录论文,影响因子不限。

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专业学位者须发表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1.0的SCI收录论文。

(三)硕士科学学位研究生
至少须在首都医科大学认定的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四)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鼓励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

第四条论文署名要求
(一)作者署名要求
用于申请学位的论文,学位申请人必须为论文第一作者,导师必须为责任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并列责任作者、通讯作者)。

(二)单位署名要求
1.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按照培养单位的规范名称署名“首都医科大学××学院(学系)”或“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3 —
2.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所、北京市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北京市眼科研究所、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康复研究中心等单位或机构培养的研究生,所发表的论文可同时署名“首都医科大学”及本单位的法定名称。

如中国康复研究中心的研究生发表论文可同时署名“首都医科大学康复医学院”和“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研究生发表论文可同时署名“首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和“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所的研究生发表论文可同时署名“首都医科大学”(或“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和“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所”。

(三)关于学校外派联合培养研究生发表论文的署名要求
学校鼓励博士生外派进行联合培养。

学校外派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包括非全日制研究生)用于申请学位的论文,其责任作者和作者单位的署名要求,可依据外派时研究生院、导师和联合培养机构的协议执行。

原则上,学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我方导师为共同作者。

第五条以共同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要求
(一)学校鼓励研究生与他人合作发表较高水平的SCI论文,尤其鼓励基础与临床学科的研究生进行转化医学方面的合作。

(二)以共同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申请学位者,其导师需书面说明每位第一作者所承担的工作及对论文的实际贡献,申请人学位论文与发表论文的相关性,并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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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

(三)分委员会应在会议记录中明确体现以共同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申请学位者的详细情况及讨论结果,并由分委员会主席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中汇报,由校学位评定会委员审议表决。

(四)以共同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申请学位者,每一作者所得的影响因子,按其论文影响因子和第一作者人数均分计算。

科学学位博士生论文影响因子均分后不小于2.0(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者不小于3.0);专业学位博士生论文影响因子均分后不小于1.0 (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者不小于2.0);科学学位硕士生论文影响因子均分后不小于1.0。

(五)如与在职职工或校外人员作为共同第一作者发表SCI 论文申请学位,学位申请人本人应排在共同第一作者的首位;如与其他申请学位人员(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共同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申请学位,共同第一作者排序不分先后。

第三章发表论文的认定
第六条论文收录的认定规则
(一)鉴于SCI(或EI)收录刊物与中文核心刊物目录每年均有调整变化,SCI(或EI)发表论文与中文核心刊物以论文正式接收时检索结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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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SCI收录论文的影响因子以该刊3年内的最高影响因子计算。

第七条论文发表时间的界定
(一)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学位的论文发表时间须为在学期间或毕业后3年之内。

(二)同等学力人员用于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论文应为近3年发表(以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之日计算)。

第八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及获奖的等同认定
(一)研究生在学期间获得授权或申请的与学位论文研究课题相关的发明专利,可用作学位申请。

硕士研究生所申请的发明专利须已经获得申请号,博士研究生所申请的发明专利须已经获得专利公开(公告)号,并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公报》上公布(公告)。

学位申请人和导师均应为“专利发明人”之一,发明人排名顺序不限;“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须含“首都医科大学”字样。

1项专利仅限1人申请学位使用。

(二)研究生用于申请学位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应为在学期间获批,著作权人应含“首都医科大学”字样,学位申请人和导师均应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人之一。

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仅限1人申请学位使用。

(三)研究生在学期间获得与研究课题相关的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可用作学位申请。

学位申请人和导师均应为奖项完成人之一,排名不限。

1项成果仅限1人申请学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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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研究生用于申请学位的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或获奖成果必须为学位论文研究的重要环节,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认真审核该成果与申请人学位论文的相关程度,并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专门报告,说明审核结果和明确的使用意见。

第九条论文审核的工作程序
(一)学位申请人须在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网上填写并打印《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登记表》,与论文复印件一起上交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经该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校学位办公室再次审核合格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二)对于已被国外SCI(或EI)收录刊物接受但尚未发表的论文,学位申请人提交该刊物的正式接受函和经导师签名认可的论文全文后可进入学位申请程序;国内刊物(含被SCI收录的国内期刊)的接受函及小样,学校一律不予认可,不可用于学位申请;已经以网络版发表的SCI(或EI)论文可认定其为正式发表。

(三)为鼓励硕士研究生发表SCI论文,硕士生在读期间经导师审核已投往国外SCI收录刊物的论文可用于申请学位。

申请人须提交杂志社的修稿函和经导师签名认可的论文全文。

此类论文不认可共同第一作者。

(四)对于使用国外SCI收录刊物接受函申请硕士、博士学位者,使用国外SCI收录刊物修稿函申请硕士学位者,待论文正式发表后下发学位证书。

—7 —
第四章导师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作用
第十条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高水平论文是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体现,也是学校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

导师应高度重视,教育并监督研究生遵守学术规范,指导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发表符合要求的论文,并在学位申请阶段作为论文的责任人做好审核工作。

第十一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为学院最高级别的学术评审机构,承担着硕士、博士学位评审的重要职责。

对申请学位人员发表论文的审核是硕士、博士学位评审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坚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的态度对学位申请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发表论文是否符合申请学位要求等进行认真审核和讨论,发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有的作用。

第五章对未发表规定论文的研究生的处理办法
第十二条对研究生在学期间未发表规定论文的处理
未按规定正式发表论文的研究生(不包括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可申请答辩,按期毕业,但暂不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其学位授予问题,待申请人提交符合要求的论文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方接受讨论其学位授予问题,有效期3年。

如毕业后3年内未完成规定论文的发表,今后将不再讨论其学位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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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问题。

第十三条对未在申请学位有效期内发表规定论文的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的处理
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如未在申请学位有效期内发表符合规定的论文,此次申请无效。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学院可依据本规定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但标准不能低于本规定,且报研究生院审定备案后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2013年入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开始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以往颁布文件凡与本规定不一致之处,均以本规定为准。

—9 —
首都医科大学办公室2013年3月5日印发—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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