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的几点思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的几点思考

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是优化发展软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县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机关部门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有了进一步提高,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与提质提速提效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为此,我们进行了深入调研,结合实际,提出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些构想,供领导参考。

一、行政审批效能存在的问题

(一)办事难

1、部门之间多头跑办事难。各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不够,尤其部分联合审批事项需经多个部门审核,各部门缺乏协调合作意识、互不“通气”。

2、部门与窗口之间多头跑办事难。部分风险防控设置门槛过多,办事人员授权不够,窗口只是“收发室”,受理的业务要视情况需到部门内部审批,有些受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一次性告知不到位;有些行政审批人员业务不熟悉、不精通,影响了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

(二)事难办

1、审批前置条件难办。一是部分前置条件互为矛盾,相互排斥,导致当事人无所适从,审批事项无法完成。二是部分前置条件多余,需要服务对象重复提供一些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三是部分前置条件随意变

通,表现为“四个不一样”,即领导出面与不出面不一样,请客与不请客不一样,熟悉的与不熟悉的不一样,本地人与外地人不一样;四是部分前置条件需要灵活把握,例银行大额取现时,在本人提取且网点现金足够的情况下,还是需要提前预约。

2、中介组织出件难办。一是收费不规范,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注册资金100万元企业,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费2000元左右,工商登记费800元,中介机构的验资收费远高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是时间不确定,如出具验资报告时间长,少则十天半月,多则几个月,没有时限概念。三是规范无权限,部分中介报告需要到市以上中介机构出件,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水土保持报告书等,对其的监管县级地方鞭长莫及。四是部分职能部门与中介机构态度暧昧,存在脱钩不彻底或者明脱暗不脱。

(三)难办事

1、审批流程难统一。各职能部门的行政管辖权限不一致,审批事项各有不同,审批流程难以统一的形式开展。

2、审批时限难确保。承诺的办结期限与实际运作时间有差距,如开办采矿场,办理采矿权登记,审批主要涉及部门有矿管、国土、安监、环保、水保、林业等部门,整个审批过程法定时限40个工作日,而实际运作一般需要60个工作日甚至更长的时间。

3、审批依据难对称。一是部门利益使然,有的部门视部门利益至上,不管地方发展、整体发展,对县里的政策规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二是有的新旧政策法规没及时更新,还是按照经验办事;有的政策法规变动频繁,工作人员无所适从。

二、对策与建议

(一)更新服务理念。树立“以民为本、以客为重”的服务理念,

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企业的期盼作为第一要求,想群众所想,急企业所急,一心一意抓服务,努力打造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

(二)清理前置条件。坚持依法行政、照章办事与结合实际、灵活应变相结合,既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又要从我县的发展现状出发,坚决革除不切实际自相矛盾的做法,以创新的思维、探索的精神、敢于负责的态度破解当前遇到的难题。对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上述环节的前置条件,依法清理、认定审批;对地方性法规和其他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上述环节的前置条件,一律申请废止。

(三)优化审批流程。开展流程“四定”,即定项目、定流转环节、定审批责任人、定审批时限,实行政务公开,并进行服务承诺兑现制,在各项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时,必须向服务对象出具受理回执单,注明受理的事项内容,提交资料的明细,受理单位,受理人,审批时限,何时到何地取件。

(四)提高审批效率。窗口单位充分授权,单一项目即受即办,复杂项目联审联办,重点项目全程代办。一是下放审批权限。实行充分授权,实现审批项目办理扁平化,并通过事后抽查监督、流程横向环节之间的监控、互控等方式,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达到既方便群众办事,又保证行政审批质量的目的。二是提高承诺事项的即办率。凡审批环节不涉及现场勘察、专家论证、听证、公示、招标、拍卖、挂牌、摘牌、检验、检测、检疫、市政府决策等简单的行政审批事项,能当场办结的一律当场办结。三是推进联审联办。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联合踏勘、会办审批”的模式,由牵头部门提出、组织或者通过限时办理的方法联合各有关部门踏勘、会审、审批,要科学设置审批进度表,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服务配套,全面落实各单位的工作责任,有序实施各环节工作。四是建立帮办领办。各级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帮办服务机制,指派专人,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全程审批提供无偿帮办服务。

(五)规范中介机构。严格规范中介机构的前置行为,一是积极探索中介机构后置审批;二是对中介机构的前置服务行为加以规范和监督,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中介机构服务区,选择有资质、实力强、服务优的中介机构,按照“招标进场、限价服务、限时办结”的原则进场服务。

(六)落实服务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办结回访制等,着力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

(七)加大监察力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电子监察、现场检查、案卷评查、跟踪回访服务对象等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对行政审批事

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办理时限和收费等情况开展督查,对效能低下的,进行效能问责。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成员、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新闻监督员等组成督查组,对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有关的投诉,尤其是实名建议、投诉、留言等进行调查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