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开展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开展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活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工商市[2012]127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2.03.12
【实施日期】2012.03.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开展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工商市〔2012〕127号)
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继续开展2012红盾护农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专项行动的通知》(工商市字〔2012〕2号)和《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12红盾护农春季打假百日行动工作方案》(闽工商市〔2012〕71号)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不断深化红盾护农执法行动效能建设,现将开展集中销毁假冒伪农资商品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福建省工商系统开展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活动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假冒伪劣农资商品集中销毁活动,深化“2012红盾护农春季打假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在社会上大造舆论声势,形成严管态势,有力震慑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犯罪分子,遏制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优化发展环境,规范农资经济秩序,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一、组织领导
各设区市工商部门要加强对“红盾护农百日打假行动”集中销毁伪劣农资现场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落实,认真组织实施。省工商局成立“红盾护农百日打假行动”集中销毁伪劣农资工作领导小组,叶木凯局长任组长、王应涛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场处、办公室等有关处室负责人,各设区市工商局分管领导为成员。
现场会分为省工商局主会场和各设区市分会场。主会场分别放在漳州市和三明市;分会场在其他各设区市。主会场的会标为:全省工商系统“红盾护农百日打假行动”销毁伪劣农资现场会;各设区市分会场的会标为:全省工商系统“红盾护农百日打假行动”销毁伪劣农资现场会(XX)分会场。
二、销毁伪劣农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