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新闻摄影涉及法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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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摄影涉及法律的问题
第一节被采访对象的权利
•一、肖像权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
•再现权:肖像主体借助照片、录像、画像、雕塑等一切肉眼可感知的物体再现自己形象的权利。有权决定再现;有权禁止再现。
•使用权:肖像主体享有使用自己肖像并获得精神、物质利益的权利。
•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可能造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未经被摄者同意,拍摄其形象。
•2,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
•3,侵犯未成年人肖像权。
•4,歪曲和丑化肖像权人的形象。
•案例:【图片】百岁老人肖像权案的议论
•百岁老人名叫周连科。1993年,自由摄影师王希宝在街头与老人偶遇,谈得投机,为他拍了一张黑白正面肖像照。后来王将这张照片投寄给中国人口报社,做了一个标题为“年过九旬不言老”。1999年秋,《中国人口报》发表《幸福的晚年需要口腔健康》一文,为了美化版面,配发了周连科的这张肖像照。周老认为这张照片见报未经自己同意,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诉至法院,要求摄影作者王希宝和报社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分析】:
•案子在新闻摄影界引起很大的反响,很多人认为周老告得毫无道理。
•法院的看法恰好相反。
•《民法通则》第100 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这是我国现行法制保护公民肖像权的基本规范。按照这规
定,构成侵犯肖像权行为的要件:一是未经肖像人同意,二是肖像用于营利目的。•两被告使用老人的肖像未经本人同意是显然的。
•争议的焦点是这种使用是否具有“营利目的”。
•新闻摄影界所担心的情况。
•
•肖像权保护仅限于“以营利为目的”的这一规定。公民只有在他人将自己的肖像用于营利的情况下,才能主张肖像权。
•学术界的一种意见认为,应该以允许“公益使用”他人的肖像来代替对“以营利目的”使用的限制。
•何为公益使用?:国家机关执行公务时使用肖像,诉讼当事人因诉讼需要使用肖像,医学、艺术教学和研究的需要在内部使用肖像;新闻报道中出现他人肖像(国际公认的对肖像的“公益使用”)。
•新闻报道使用肖像,应该是指直接在新闻报道中出现的个人肖像。
•
【图片】据《江南时报》报道,江苏如皋百岁老人吴凤珠去年非典期间,从电视上看到白衣天使为治疗病人忘我付出后大为感动。她亲手剪制百只“寿桃”,要献给小汤山白衣天使,祈求他们健康平安。
新闻图片却被南京某报用在“银离子2000”医疗器械的广告宣传上,广告内容说的是79岁的吴大妈一年四季天天鼻涕不断,被鼻炎、咽炎折磨了50年,用美国银离子20天就好了。
•公民的肖像权也是受到限制的
•
①在公共场合,摄影工作者可以无须征得被摄对象的同意而随意拍摄。
②公众人物在公共场合的演讲、表演、比赛及社会活动等可随意拍摄。
③公务人员的公务活动,可随意拍摄。
④对造成严重事故的当事人,可随意拍摄。
⑤对违法乱纪者的违法乱纪行为,可随意拍摄。
⑥对违反公共道德的行为人,可随意拍摄。
⑦对见义勇为者的英雄行为,可随意拍摄。
⑧对上述情况以外的人和事,应在征得被摄对象同意后进行拍摄。•二、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提及隐私权字眼的明文条款。(我国法律没有对隐私权进行规定,根据司法解释,我国在法律实践中,通常以保护名誉权的形式来保护个人的隐私权。)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住址和电话号码。
2、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3、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4、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5、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8、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9、干扰他人夫妻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10、将他人婚外生活向社会公布。
•新闻摄影侵害隐私权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干涉、影响私人活动。
•(①跟踪拍摄,②偷偷拍摄等)
•2,“越界”,从而造成侵犯他人隐私。
•(①进入私人场所拍摄,②进入未经允许摄影的场所拍摄;③摄影者处在公共场所远摄私人场所活动)
•3 ,擅自使用属于个人隐私的图片或在图片说明中公布他人隐私。
•(①侵害隐私权违法;②因人而异又不违法)
•案例:人造美女整容照片盗用案
•在涉及隐私权方面,新闻摄影记者还享有报道权——
•①在公共场所之公众视野范围内拍摄、采访不侵犯个人隐私。
•②公众人物的隐私权范围要小于普通人。
•(公众人物隐私权缩小了;新闻摄影把握好报道分寸。)
•三、名誉权
•名誉权,指公民对于自己的人格、品质、道德和社会评价,法人对自己的信誉、宗旨等享受利益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
•《民法通则》第101 条规定:“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新闻报道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
侮辱:使用图片或文字,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
诽谤:是指捏造并发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宣扬隐私:指未经被采访对象同意公开报道属于被采访对象隐私的行为。•四、慎用空头照片
•空头照片——就是用媒体存档的照片给新闻报道作图解的照片。
•如:百岁老人肖像权案
第二节规避侵权与版权纠纷
•一、隐性采访规避侵权
1,为了公共利益;
2,不得已而为之;
3,做到伤害最小化。
•二、显性采访规避侵权
•1,授权;2,审查
•三、著作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