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理论与实务讲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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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概述
一、审计的产生与发展(P3)
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产生是审计产生的前提条件。但确立了受托经济责任,并不一定产生审计活动。只有当这种经济监督活动由授权委托者委派独立的机构和人员代行时,才会产生审计活动。
(1)受托经济责任----审计产生的客观基础。
(2)资源财产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的分离以及管理者部分权制,是受托经济责任关系形成的基本根据,也是审计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社会条件。
(3)资源财产的所有者对经营管理者无法直接监督,是审计产生、发展的直接动因。
(一)国家审计的产生和发展--我国国家审计的产生和发展(修订,掌握P4)
西周时期出现了我国国家审计的萌芽:中央政权设置的官职中设立"宰夫"一职,负责审"财用之出入",并拥有"考其出入,而定刑赏"的职权。
、汉两代都曾采用"上计制度",以审查监督财物收支有无错弊,并借以评价有关官吏之政绩。但汉官制中,尚无专司审计职责的官员,也无专职审计机构。
隋唐时期建立了比较独立的审计机构:刑部之下设"比部"。特别是唐代,由于经济发达,政治稳定,审计地位得到提高,对中央和地方的财物收支实行定期的审计监督,国家审计有了明显发展。隋唐时期是我国封建王朝审计进入日臻完备的阶段。
宋代是我国有史以来首次以"审计"一词命名建立审计机构的朝代:审计司和审计院
1914年,北洋政府设立审计院,颁布《审计法》
1928年,国民政府设立审计院,后改为审计部,隶属监察院
国革命战争时期,我国成立了中央维埃政府审计委员会,颁布了《审计条例》,实行了审计监督制度。
建国以后至1982年以前,我国没有设立独立的审计部门,以会计检查代替审计监督。
1982年12月5日,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修改的《中华人民国宪法》,规定了我国建立审计机关,实行审计监督制度。1983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建立审计署,地方各级政府的审计机关相继设立,随后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审计监督工作。
1994年8月31日八届人大九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国审计法》,并于1995年
1月1日实施。《审计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国家审计正式跨人了法制化的轨道。
1997年国务院发布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00年2月、8月和
2001年8月审计署以第1号、第2号和第3号令发布施行了《中华人民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以及若干通用审计准则,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审计法律规体系。
2006年2月28日十届人大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的决定》,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2010年2 月,国务院公布了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该实施条例自2010年5月1日开始实施。
2010年7月8日,审计署对国家审计准则进行第三次修订,并由审计长会议审议通过,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新增容)
(二)部审计的产生和发展(P7)
部审计在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下,基于经济监督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它是经营管理实行分权制的产物。
20世纪40年代,部审计进入现代发展时期。
主要标志:
一是审计的方法,从过去的详细审计改变为以评价部控制系统为基础的抽样检查;
二是审计的领域,从财务审计扩大到效益审计。
1941年,美国成立了"国际部审计师协会"(IIA),标志着部审计时有了自己的职业组织。
2003年3月4日国家审计署发布了《审计署关于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按照规定,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部审计制度。
从其建立的要求看,部审计是国家审计在延伸,扮演双重角色:代表国家利益监督企业遵纪守法,代表本单位利益确保企业经营决策所需信息的可靠性。实践证明,中国的部审计,不仅要实施财务审计,而且要开展管理审计。部审计已成为我国审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三)社会审计的产生与发展(P9)
西方国家的社会审计,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明显分离,使对受托经营管理者进行监督成为社会的一种普遍需求,于是现代社会审计制度应运而生,并得到了持续发展。
1753年英国创立了世界上第一个会计师职业团体,即"爱丁堡会计师协会"。
英国式审计----从检查会计账目的错弊出发,对大量的会计记录进行逐笔审核,即采用详细审计的方法,人们称之为英国式审计。
美国式审计--1776年在纽约公布了《公共会计师法》,1777年正式组建了美国公共会计师协会,1916年改组为美国会计师协会,1957年改组为美国注册公共会计师协会,并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审计职
业团体。资产负债表审计演进到会计报表审计。
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起步较晚。1918年北洋政府颁布了《会计师暂行章程》。1980年财政部颁布了《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标志着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开始起步重建。1985年我国颁布的《中国会计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对注册会计师的地位和任务作出了规定,我国当前从事社会审计的职业人员统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86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国注册会计师条例》,同年还开始建立审计师事务所。1988年我国成立了注册会计师协会,1993年,八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国注册会计师法》。1991年起我国正式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
二、审计的涵义(掌握P11)
(一)审计的定义
审计是独立的经济监督、评价和鉴证活动。
审计监督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税务监督、金融监督、工商行政监督、物价监督、统计监督和会计监督等)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监督形式相区别的根本特征是独立性,审计监督是由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进行独立的监督,而其他监督形式是与自身业务相结合进行的,其监督职能是从其管理职能中派生出来的。
(二)几个相关概念
审计主体--实施审计的主体:审计主体通常是指审计关系中的审计人,即接受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而成为实施审计的主体。
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主体是专职机构和专业人员。专职机构是以审计为专门工作的单位,包括国家审计机关、部审计机构、社会审计组织。专业人员是上述专职机构的审计人员。
审计客体--接受审计的主体:是指接受审计人审计的经济责任承担者和履行者,即被审计单位,包括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财政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等。
审计对象--具体审计容:是以各种资料反映的被审计单位在一定时期全部或部分经济活动,即审计客体的经济活动,具体为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三、审计独立性
(一)审计独立性的表现(掌握P13)
独立性是审计本质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机构独立(组织独立):即审计机构不能受制于其他部门和单位,尤其是不能成为国家财政部门和各机构财务部门的下属机构。同时,还应当独立于被审计单位之外,与被审计单位没有任何组织上的行政隶属关系。
2.经济独立:即审计机构一定要有自己的经济收入和经费来源,不受被审计单位及与其相关的其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