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设备检修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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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一)
1.总则
1.1制定目的
压力容器是化工生产过程中完成反应、换热、贮存、分离等作用的一类特种设备,其介质一般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危险及危害性大等特点。为贯彻国务院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1.2适用范围
1.2.1本规程适用于化工厂中受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监察的最高工作压力为0.1-35MPa、工作温度为—20—450℃的钢制固定式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容器”)的维护、检验与修理。
1.2.2本规程也适用于在用液化气体铁路槽车和汽车槽车的罐体(以下简称“槽车罐体”)。
1.2.3化工厂中最高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不在上述规定范围之内的压力容器的维护、检验与检修应遵循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的标推、规程和规范。
1.2.4化工厂中压力容器的拆移修理和修理中的改造除遵循本规程外,还应遵循下列规程:
a.国务院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b.劳动人事部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c.劳动部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d.劳动部颁发的《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e.GBl50《钢制压力容器》。
f.GBJ94《球形贮罐施工及验收规范》。
2.完好标准
2.1零、部件
2.1.1零、部件齐全、完整,各紧固件及零、部件材质符合要求。
2.1.2安全附件齐全、安装正确、灵敏、可靠,且在有效检定期内。
2.1.3各种控制仪器、仪表、自动调节装置齐全、完整、灵敏、有效。
2.1.4附属管件、阀门、支架(座)等安装合理,印固可靠,所有螺栓伸出长度符合要求。
2.1.5防腐层、绝热层及护壳完好,保温及防冻设施完整、有效且符合要求。
2.1.6基础、支座稳固可靠,无异常倾斜和下沉现象。
2.1.7容器表面适当位置应有压力容器铭牌(一九八六年前投用者除外)和注册登记牌。
2.2运行性能及安全状况等级
2.2.1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必须达到3级(含3级)以上,对新投用的容器应达到2级(含2级)以上。
2.2.2工艺指标能达到设计要求或查定的要求。
2.2.3无跑冷和超温、超压现象。
2.2.4无明显变形、鼓包、凹陷和倾斜。
2.2.5无异常振动、声响等现象。
2.3技术资料
2.3.1容器应具有下列资料:
a.登记卡(表)。
b.竣工图和主要受压元件图。
c.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及容器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现场组焊的容器(如球罐、大型塔器等)还应有现场组焊记录和质量检验报告。
d.使用登记证。
e.检验、检测记录,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f.检修及事故处理记录,以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g.容器变动和改造记录及有关技术文件。
h.容器安全附件校验及修理、更换记录。
i.容器(或容器所在系统)操作、维护检修规程。
2.3.2容器图纸应符合现行(或当时)技术标准、规范并满足使用要求。
2.3.3技术档案、资料填写及时、正确,保管符合要求。
2.3.4当容器不具备2.3.1条b、c款规定的技术资料时,应具有相应的检验及技术鉴定资料,对八六年以前投用的容器不具备上述资料者,企业应结合容器定期检验逐步补齐上述相应资料,对因历史原因一时难以补齐的,至少应通过容器定期检验补全有关技术数据(如容器几何尺寸、开孔方位及接管技术性能表)和容器简图并满足容器取使用登记汪的要求。
2.4容器及环境
2.4.1容器无跑、冒、滴、漏。
2.4.2容器及附属设备的外表清洁、无油污、积灰和积水现象。
2.4.5环境整洁,无杂物,无积水。
3.管理及维护保养
3.1使用管理
3.1.1容器投用前,使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的要求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使用登记证》后方可使用。
3.1.2容器使用单位应指定具有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虽在厂长和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压力容器的技术管理工作,并做好以下工作: a.建立和健全容器技术档案。
b.贯彻执行有关容器的技术法规和文件。
c.编制和修改企业容器安全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d.参与容器检验、修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e.参与容器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
f.检查容器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工作。
g.负责容器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工作。
h.编制容器年度定检计划和检修计划并负责实施。
i.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上报本企业容器管理年报、定期检验计划和实施情况。
j.负责容器安全等级变更工作.
k.负责容器过户审查工作.
l.负责工艺参数提高的审批工作.
m.参与容器事故的分析与报告。
3.2日常维护保养
3.2.1操作人员应通过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对所使用的容器做到“四懂三会”,并经考试合格,持安全操作证上岗。
3.5紧急情况处理
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处理并及时上报:
a.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容器壁温超过规定值以及容器超负荷运行、经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
b.容器主要受压元件或盛装易燃、易爆、有害、毒性程度为中等危害介质的容器发现裂纹、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缺陷。
c.容器所在岗位发生火灾或相邻设备发生事故已直接危及容器安全运行时。
d.容器过量充装危及安全时。
e.容器的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容器安全运行时。
f.容器液位失去控制,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
g.容器与相邻管道发生振动,危及容器安全运行时。
h.安全装置失灵,无法调整,危及安全运行。
i.发生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中不允许容器继续运行的其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