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格书-招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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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书
项目名称:运营一中心二号线嘉禾车辆段桅柱型臂式高空作业平台采购
《技术规格书》中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不允许负偏离(不满足要求)。
★一、技术参数
(一)适用环境及范围:
温度-10℃~45℃,相对湿度≤90%。
(二)用途
目前二八号线各车辆段红外探测器维护使用的是剪叉式升降平台,该升降平台仅可以进行垂直方向的升高或降低,可对各车辆段内大部分在垂直方向无阻挡的红外探测器进行维护,但部分红外探测器由于前下方有水管、线槽等阻挡,需要升降平台进行水平方向进行延伸及角度旋转调整方可进行维护,因而现有的升降平台无法满足现场维护所需的部分特殊工况要求。桅柱型臂式高空作业平台可达到可对车辆段内各红外探测器进行有效维护和故障处理的目的,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三)依据的技术标准
桅柱型臂式高空作业平台,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制造、检验。其执行的相关标准如下:
GB/T9465-2008 《高空作业车》
GB 25849-2010 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设计计算、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
(四)基本性能
升降平台可垂直上升、下降,并在水平范围内通过伸缩臂的动作可进行多角度的调整。
(五)主要技术参数和主要性能的详细说明
1、桅柱型臂式高空作业平台主要技术参数
2、桅柱型臂式高空作业平台结构特点的详细说明
1)平台升降系统
液压系统的驱动采用牵引无级调速电机,延长了蓄电池和电机使用寿命,电机仅消耗工作所需能量。
2)行走驱动系统
(1)采用大容量牵引电池为动力,升降、行走为液压驱动,确保运行作业时的连续持久。
(2)车轮选用无痕环保轮胎,承载能力强,保护地面不受损伤,适应在坚固作业区范围内进行行走移动。
(3)刹车装置采用电控液压湿式多片盘刹,保证制动安全平稳,摩擦力大、减速流畅,在行驶及爬坡时制动安全可靠。
(4)具有辅助动力功能,在机器主动力失效时,可以帮助操作人员安全回到地面。
3)工作平台系统
(1)平台具有可移动电控箱操纵装置,操纵工作平台升降和控制整车行驶方向、车速。曲臂作业平台提供向上、向外和跨越多方位定位功能。在狭窄区域过道能满足向上和跨越伸展要求。
(2)平台上和下车设有紧急停止按钮,以确保高空作业万无一失。护栏门具有自关闭装置,平台上设有报警器和电路保护系统。
(3)液压旋转系统平台旋转,平衡稳定。大角度转台旋转,便于大范围维修维护使用操作。
4)液压系统
(1)采用优质进口油泵、阀件,可靠性、耐用性高;泵站油箱内高压油输出端有进口滤油器;油管采用防爆高压油管,防爆阀能确保即使油管爆裂平台不会突然下降。
(2)液压执行元件和电器控制单元,均采用国内外知名的高品质产品,确保液压系统在行走、升降及保护措施的可靠性。
5)电气系统
(1)电气系统,性能稳定工作可靠。
(2)可拆卸移动线控手柄操作控制箱可上下操作,操作面板直观、易懂,操作简单。3、桅柱型臂式高空作业平台安全保护措施
1)升降系统安全保护功能
(1)平台载荷超重时,液压系统具有过载保护功能。超载保护装置在超载时切断动作,保护操作者安全,当平台负载减少到安全范围内,可重新恢复操作。
(2)设备应设有限位行程开关。
2)行走系统安全保护功能。
(1)升降行走联动保护控制,在平台举升状态下行走系统具有自动低速功能。
(2)具体机器倾斜报警功能。当机器处于斜度超出极限值的斜坡上,倾斜控制单元会向操作员发出警告。
3) 液压系统安全保护功能
(1)液压系统过载时,过载保护阀起作用,可保护系统元件不受损及电机不过载。
(2)设有独立的应急手动下降功能。
(3)在升降液压油缸的接油口处,设有防爆阀即使橡胶管爆裂,平台不会突然下滑保证操作人员及设备安全。
4)电气系统安全保护功能
(1)电气系统中设有电机过流保护器,负载或阻尼过大时可保护电机不因过流而烧坏。
(2)设有电源总开关,机器长时间不使用时可将此开关上按钮压下,切断电源。
(3)机器高速行走只有在平台完全下降到底时才有效,只要平台升起,即为慢速(六)整机结构图
★二、技术标准
GB/T9465-2008 《高空作业车》
GB 25849-2010 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设计计算、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
★三、验收要求
中标人交付的货物必须达到以上提及的质量标准以及合格证书、技术性能参数、质量参数和国家质量标准。
3.1检验方法
(1) 采取目测和简易测量的方法对货物的外观检验,对照合格证书对产品进行检验。
(2) 采取送验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中标人支付。
(3) 采取试用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
★四、货物要求
4.1投标人应提供所代表品牌厂商原装的、全新的、技术先进、性能优良、结构紧凑、便于安装和维护、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货物。
4.2投标人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在正常的使用过程中安全、可靠,并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
4.3货物应符合中国政府颁布的产品质量、技术、安全标准及环保标准。
★五、交货时间
5.1当次下单的货物须在接到我司订单后 180 天内送达业主指定的交货地点。如中标人承诺的货期比招标人要求时间短,以中标人承诺的货期为准。
★六、质量保证
6.1货物的质保期为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12 个月(不少于12个月)。如果货物验收因中标人无法控制的原因产生拖延,质保期应在货物到达合同地点后第三十(30)天起计 12 个月(不少于12个月)。如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比招标人要求时间长,以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