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郴州市委宣传部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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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郴州市委宣传部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县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先进集体的
通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郴宣发[2014]10号
【发布部门】中共郴州市委
【发布日期】2014.03.03
【实施日期】2014.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郴州市委宣传部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县处级党
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先进集体的通报
(郴宣发〔2014〕10号 2014年3月3日)
201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宣传思想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市宣传思想工作安排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扎实推进思想理论教育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积极参加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为全市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提振信心,促进发展做了大量工作,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单
位(集体)和先进个人。经市委同意,市委宣传部决定,对永兴县委宣传部等60个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北湖区委中心组等18个县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先进集体、黄小俊等74名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宣传思想工作者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全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任务目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建设国际化、现代化美丽郴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60个)
永兴县委宣传部桂阳县委宣传部
资兴市委宣传部宜章县委宣传部
北湖区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