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文化融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淀区文化和科技融合专项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智慧城市虚拟仿真应用系统
项目申报类别: 平台类□产业类
项目领域: 数字城市、虚拟仿真
申请单位:北京星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盖章)申请日期:2013年 8 月 18 日
填写说明
1.申报书由申报文本及相关附件组成,请项目申请单位认真编写申报书,内容真实准确、表述清晰严谨。
2.请参考后附内容要求及表格编制申报书,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可补充。
3.填写内容涉及到外文名称,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字母。
4.区科技资金是指海淀园管委会(区科委)管理的区财政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中的“其他”一栏是指海淀园管委会(区科委)以外的各级财政拨款和承担单位融资、集资、入股等各种形式的经费来源,本栏需具体填写。
5.经费支出明细中各项开支范围说明见附注。
6.起止年限:指立项年度起到项目完成止,项目立项时间应为2013年,且执行期1年以上。
7.申请的项目总投资指申请立项阶段的总投入。
8.企业类型:请申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单选一项,并在对应说明部分进行标注说明(如:企业为国有控股企业,控股方为中央单位,控股比例xx%,则在对应位置填写控股方名称及其他相关信息)。
9. 项目实施地点:请填写项目具体实施的地点。
10. 项目所属行业:请根据申请项目所属行业类别单选一项,多选无效。
11. 项目在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办理情况:如项目实施需要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备案登记等,请填写办理情况(如:电视剧制作拍摄许可等)。
一、项目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附注:项目经费预算支出说明
项目经费预算支出说明
区科技资金的用途包括:人员费用、试验外协费、合作费、设备购置费、材料费、资料印刷费和其他费用等。
1.人员费用: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人员的工资性费用,包括专职人员费用及外聘人员费用。列入的人员要与项目任务书中参加的人员一致,其中:项目组人员所在单位有事业费拨款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事业费中及时足额支付给项目组成员,并按规定在项目预算的相关科目中列示,不得在国家资助的科技项目资金中重复列支。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试验外协费:指研究、开发项目所发生的带料外加工或因本单位不具备条件而委托外单位进行试验、加工、测试、计算等发生的费用。发生试验外协费时,必须与协作单位签订相关的合同书。
3.合作费:指项目研究过程中需与国内外机构开展合作研究所发生的费用。发生合作费时,必须与合作机构签订相关的合同书。
4.设备购置费:指项目研究中所必须的专用仪器设备购置和维修费用,样品、样机购置费用,运输、安装费用。其中从国外引进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的购置费包括海关关税和运输保险费用。单台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仪器设备单独列示.
5.材料费:指项目研究中所需的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零配件、临床观察费和试验动物的购置费用,以及为此发生的运杂包装费用。
6.资料印刷费: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专用书刊、资料、翻译、复印、印刷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