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人身伤害事故法律责任及其处理讲解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8
(1)人身损害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 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 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 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 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 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部门规章: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 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 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12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 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 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 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8
案例
某幼儿园组织幼儿去公园游玩,小红在玩耍时不慎落 入湖中。虽经及时抢救,仍然不治身亡。
9
除外责任
《办法》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 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 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三)在放 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 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 围外发生的。 ”
10
案例
明明在午休期间违反作息纪律,从幼儿园大门溜出玩 耍,被机动车撞伤。
11
2、类型范围
《办法》第九条:幼儿园需要对如下情形之一造成的事 故承担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 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 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6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简称《办法》)第十二条, 因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学生有 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 难于知道的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 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27
(四)、责任承担方式
1.停止侵害 2.赔礼道歉 3.赔偿损失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 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 的;
15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 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 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 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幼儿园人身伤害事故法律责任 及其处理
主讲人
老师体罚幼儿致幼儿伤害、幼儿相互打架受伤幼儿园 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幼儿在幼儿园内被幼儿园以外的第三 人伤害,责任该如何分担?
2
目录
Contents
一、处理相关案件的法律法规 二、几种典型案例及责任承担
三、案件处理程序
3
一、处理相关案件的法律法规
一、法律法规
21
案例
小杰和小涛在幼儿园发生打斗,在场老师陈某未予制 止。小杰踢中小涛腹部,致其脾脏破裂。
22
3.幼儿受第三人侵害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八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 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 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 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16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 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 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 害的;
(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17
(一)、几种典型案例
18
1.体罚幼儿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 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 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3
案例
小明课间休息期间在校园内玩耍,邮局送快递的张某 疏于观察将小明撞倒,致其受伤。
24
(三)、幼儿园责任的减轻与免除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 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5
案例
小明是某幼儿园学生,幼儿园曾三令五申课间休息时 不得相互打闹,攀爬桌椅。某日午休时,小明站在课桌上 玩闹,不慎从课桌上摔下,导致受伤。
条例》
5
二、几种典型案例及责任承担
(一)、幼儿园承担责任的范围
1.时空范围 2.类型范围
7
1、时空范围
《办法》第二条:“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 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 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 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13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 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 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14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 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 的;
19
wenku.baidu.com
案例
小杰上课哭闹,老师张某罚其在墙边站立。小杰仍然 不停哭闹,张某恼怒,失手将其打成重伤。
20
2.幼儿相互打闹造成损害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 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