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字作介词与作连词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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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余与四人拥火以入。 ——《游褒禅山记》
②樊哙侧其盾以撞。 ——《鸿门宴》
③各各竦立以听。
——《促织》
3.表示目的关系,后一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 可译“而”“来”“用来”“以致”等。
①则请立太子为王,以绝秦望。
——《廉颇蔺相如列传》
②当求数顷之田,于伊、颍之上,以待余年,教吾子与汝子。
③怀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
——《史记·屈原列传》
④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
——《论语·卫灵公》
⑤ 千丈之堤,以蚁蝼之穴溃。
—— 《韩非子·喻老》
6.表示依据。译为:按照,依照,根据。
①今以实校之。
——《赤壁之战》
②余船以次俱进。
——《赤壁之战》
7.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
——《祭十二郎文》 ③为秦人积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趋于亡。 ——《六国论》
④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谏之路也。 ——《出师表》
⑤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
——《左传·僖公五年》
4.表示因果关系,表示行为产生的原因,有前因后果和前果后因两种情况,
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由于”“以致”。例如:
①不赂者以赂者丧……
——《六国论》
②所谓华山洞者,以其乃华山之阳名之也。 ——《游褒禅山记》
③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信陵君窃符救赵》
④象有齿以焚其身,贿也。
——《左传·襄公二十四年》
(大象有牙齿而使自身遭受围猎,这是因为象牙珍贵可以作为财物啊!”)
⑤吾以捕蛇独存。
——柳宗元《捕蛇者说》
所连接的前后成分有多种意义关系。
1.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
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
等,或者省去。
①夫夷以近,则游者众。 ——《游褒禅山记》
②忽魂悸以魄动。 ——《梦游天姥吟留别》
③越国以鄙远。
——《烛之武退秦师》
2.表示承接关系,前一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 可译为“而”或省去。
时可译为“率领”、“带领”。
①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
——《战国策•周策》
②(公子)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 ——《信陵君窃符救赵》
③今如此以百骑走,匈奴追射我立尽。 ——《李广传》 率领、带领
另外,介词“以”的宾语有时可以前置。
①一以贯之 ——成语 ②夜以继日 ——成语 ③秋以为期 ——《诗经•氓》
引申线索
本课件重点讲述作介词的“以”和作连词的“以”之区别
“以”字本来是一个动词,甲骨文“以”字是一个侧立的人形,在手臂
下部勾勒有一个圆团,像手执物状,表示“贡纳”、“进献”之意,也
表示较抽象的行为动作,相当于“用”。《说文》:“以,用也。”“
以”作动词根据上下文还可灵活译为“使用、凭借、任用、认为”等。
4.表示时间、处所。译为:于,在,从。
①以八月十三斩于市。
——《五人墓碑记》
②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乘风雪,……至于泰安。
——《登泰山记》
③果予以未时还家,而汝以辰时气绝。 ——《祭妹文》
5.表示原因。译为:因为,由于。
①赵王岂以一璧之故欺秦邪?
——《廉颇蔺相如列传》
②卒以吾郡这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 ——《五人墓碑记》
——《五人墓碑记》
凭……身份
2.表示凭借。译为:凭,靠。
①以勇气闻于诸侯。
——《廉颇蔺相如列传》
②久之,能以足音辨人。
——《项脊轩志》
③皆好辞而以赋见称。
——《史记·屈原列传》
3.表示所处置的对象。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
①操当以肃还付乡党。
——《赤壁之战》
②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 ——《廉颇蔺相如列传》
例如:“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羹) 遗之。”——“以”后面省略宾语“羹”,在理解时要补上(请允许 我把羹送给她吃)。如果不补上的话,按照现代汉语的表达习惯,会 感到句子成分的残缺。
连词“以”则不然。有时看起来,好象在“以”的后面也可以补上
宾语,但是这个补上的内容其实在“以”的前面已经出现,补上所谓的 宾语,反而会觉得累赘。
以
“以”是“似”的本字。以,甲骨文 是特殊指事字,字形是倒写的 “巳”(新生儿),表示新生儿与父母相像。有的甲骨文在“巳”字基础 上再加“人”,写成会义字: (倒写的“巳”,新生儿) (人,母 体),表示母婴通过脐带相连。造字先人发现,母子间之所以有遗 传学上的精确相似,是因为连接母子的脐带发挥神秘作用。金文 承续简体甲骨文字形。篆文 有所变形。繁体篆文 将甲骨文字形 中“巳” 和“人” 相连的 ,分离成 和 。造字本义:动词,母子 脐带相连,形神特征相传。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 的写成 , 将篆文字形中 的写成 。当“以”引申为虚词后,篆文再加“人”另造 “似”代替。
例如:“交戟之卫士欲止不内,樊哙侧其盾以撞,卫士仆地。”—— “以撞”似乎可以补成“以之撞”,即用盾来撞。但是补上的内容“盾 ”在“以”的前面刚刚出现,因此这里的“以”其实是连词,也不需要 补什么“宾语”。
例如:
①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
——陶渊明《归去来辞》
②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论语·述而》
“以”作介词,与其后的词语或短语组成介宾短语,一般充当句子的
状语,有多种关系。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表示工具。译为:拿,用,(用)凭……身份。
①愿以十五城请易璧。
——《廉颇蔺相如列传》 用
②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
例如:
①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
”
——《论语·八佾》
②子曰:“如有政,虽不吾以,吾其与闻之。” ——《论语·子路》
③公以告臧孙,臧孙以难,告郈孙,郈孙以可,劝。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后来,在演化过程中渐渐虚化而多充当介词、连词等使用。
“以”作连词,可以连接动词、形容词及其词组,也可以连接分句。
“以”既可充当介词,亦可充当连词,这两种用法有时在形式上有相 似之处,需要辨别。尤其是介词“以”经常省略宾语,这样“以”就 直接出现在动词前面,看起来就跟连词“以”相同。
对于“以”的介词用法和连词用法的辨析,主要应从它们的语法
功能考虑。介词“以”的功能是介进宾语,组成介词结构。即使宾语 省略,一般来说是可以补出宾语来的。
⑥ 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
——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⑦ 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 ——宋濂《送东阳马生序》
⑧ 汝以一念之贞,遇人仳离,致孤危托落。 ——袁枚《祭妹文》
⑨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范仲淹《岳阳楼记》
⑩交戟之卫士欲止不内,樊哙侧其盾以撞,卫士仆地。
——《廉颇蔺相如列传》
5.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