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国际避税地(港)及其避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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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从而将所得的全部或一部分滞留在避税港,或者通过贷款和 投资方式再重新回流,以躲避原应承担的高税率国家的税收负担。
(P174:案例7-1)
为取得最佳避税效果,往往与转让定价手段结合起来(资料卡7-1、72)
必须是发生在关联企业之间。这样才能实现人为的财务处理。
在其中起中介作用的是以避税港为基地的各种性质的受控公司
是指专门从事租用、租赁贸易和租购活动 的机构。 目的:租赁设备合同可获得快速折旧、投资
抵免等税收优惠。
途径:可在避税港设立租赁公司,通过租用、
租赁贸易和租购定价进行避税
案例:P179
31
(六)航运公司shipping company
目的:避免限制性法规的管束;减轻税负 途径:在避税港建立国际航运公司(国际船
日本对国际避税地的界定是:公司的全部所得或特 定类型的所得所适用的实际税率低于日本国内公司 所得税实际税率50%的国家和地区。
6
法国规定,无所得税或税率低于法国同类所得 适用税率 2/3的国家和地区属于避税地。 在挪威,避税地一般是指低税或不征税以及不 与其他国家在税收情报交换方面进行合作的国 家和地区,如果一个国家愿意进行税收情报交 换,那么即使该国存在税收优惠或免税,也可 以不被视为国际避税地。 在发达国家中,也有许多国家没有避税地的定 义,也没有列举避税地的国家名单,如荷兰、 新西兰、英国等。
29
避税计划示意图
贷款 (无税收协定) 母公司 (高税国) 利息 (高预提税) 股 本 投 资 贷 款 子公司 利 息 ( 低 预 提 税 )
税 收 协 定
贷款 内部金融公司 (巴哈马、百慕大) 利息 (无预提税)
管道金融公司 ( 荷兰、瑞士)
30
(五)租赁公司
rental company
1.避税
避税三部曲:建立基地公司、中介业务、转让定价
2.财产和经营活动保密
当局不要求提供详细的财务状况
银行严格的保密制度等
3.对财产的保护及税收保证
享受多种税收优惠,政局不稳时,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抽走资 金等,如“离境清税”
11
二、对资本输出国的影响
1.减少了高税国政府的财政收入 2.保护了居住国的利益, “安全阀”作用 3.影响了国际资本的流动方向
23
跨国公司利用中介国际控股公司避税案例
南非 (母公司) 5%
无税收协定,30%
美国 (子公司) 5%
100万美元股息
税收协定
荷兰 (中介控股公司)
税收协定
预提税比较: 美国子公司直接向南非母公司支付股息:100×30%=30万美元 通过荷兰控股公司向南非母公司转汇股息: 100×5%+95×5%=9.75万美元 节省预提税税款=30-9.75=20.25万美元
12
三、对自身的影响
(一)积极作用 1.增加了所在国其他财政收入,如注册费管理费等, 同时促进所在国金融中心的形成; 2.能促进避税地各行业迅速发展:服务业、建筑业、 商业、旅游业、金融业等; 3.有利于吸收当地劳动力就业 4.增加外汇收入,引进技术等各方面的发展。
13
(二)消极作用
1.依赖性较强
letter-box company
指那些仅在所在国完成必要的注册登记手续、
拥有法律所要求的组织形式的各wenku.baidu.com“文件”公
司。(百慕大群岛、澳大利亚诺福克岛)
往往只存在于文件之中,只拥有一只信箱和一个常务 董事,公司应该从事的商业、制造、管理等活动都是 在别处进行的。 是外国基地公司最重要的形式
21
不同的名称:
英语国家:“避税港”;
法国:“财政天堂”; 德国:“税收绿洲”; 避税地国家:“金融中心”
)
英属维尔京
百慕大
开曼群岛
4
1.狭义:不课征某些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或 者税率很低的国家和地区; 2.广义:能够提供某种避税机会的国家和地区; 3.从跨国公司的角度看:不征收财产税和所得 税,或税负很轻,能为投资者在纳税义务方面 提供特别好处的地区和中心; 4.从政府角度看:那些能够被利用来使征税对 象从本国政府的税收管辖权下转移出去,以逃 避本国税收的国家和地区。
目的:
不缴或少缴利息所得税 或取得高税国对公司集团支付利息进行税收扣除的许可 或利用有利的税收协定,不缴或少缴利息预提税
途径:
在避税地设立金融公司,既充当集团内部借款与贷款的中 介人,为其不同成员从一国向另一国转送资金,又可为第 三方筹措款项
26
1.利用中介国际金融公司安排借款
24
(三)投资公司
investment company
指专门从事有价证券投资的公司。 投资公司的组建有三种不同方式:
公司集团在避税港建立投资公司,以躲避或 减轻对股息、利息、租金等所得征收的所得 税和资本利得税:金融公司 私人在避税港建立投资公司 离岸基金(off-shore-funds):即高税率国家的公司企
9
三、避税港的特征
1.有独特的“低税”结构; 2.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3.有明确的避税区域范围。 四、避税港形成的原因 1.历史因素——大多曾经是殖民地 2.地理因素——大多数是岛屿
3.政治因素——政局稳定
4.经济因素——财政收入大多不依赖于税收
10
第二节 国际避税地的作用及评价
一、国际避税地对跨国纳税人的作用
5
各国对避税地的理解:
美国没有避税地的定义,但避税地一词适用于具有 以下某个或多个特征的国家或地区:
(1)不课征所得税或税率比美国的所得税低; (2)银行高度保守商业秘密,甚至不惜违反国际条约的有关 规定; (3)银行或与银行活动类似的金融活动在经济中占有重要地 位; (4)有充分的现代通信设施; (5)对外币存款没有管制; (6)大力宣传自己是离岸金融中心。
(1)内部保险公司可以直接进入再保险市场 (2)通过内部保险公司投保可避免在常规保险市场投保所 发生的一系列费用 (3)常规保险公司的保险范围往往不能适应某一公司集团 的特殊保险需要,而内部保险公司的保险范围、保险条件 可以为一个公司集团单独制定,适应性强。 (4)可以调节母公司的经营成本
33
(八)专利公司 patent company
指专门从事专利、商标、版权、牌号或其他工 业产权的取得、利用或使用特许和局部使用特 许等项活动的公司。
目的:利用税收协定对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提税优
18
高税国母公司 控 制 控 制 避税港受控公司 控 制
甲国子公司
实际业务
乙国子公司
图7-1 虚构避税地营业
19
受控公司具体形式:
信箱公司 控股公司 投资公司 金融公司 租赁公司 航运公司、保险公司、专利公司、贸易公司、服 务公司等
其中不少属于外国基地公司性质
20
(一)信箱公司
跨国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经常要从海外的金融机 构借入资金,但如果向一个与跨国公司居住国 无税收协定的国家(地区)借款,跨国公司所 在国对跨国公司支付给境外贷款者的利息可能 就要征收很高的预提税。 跨国公司可通过它在第三国设立的中介公司从 境外贷款者借入这笔资金,而避免负担这笔利 息预提税。
符合条件的国家主要有荷兰、卢森堡、瑞士、荷属安 第列斯等
许多避税港都为控股公司提供特别优惠的税收待遇,
如荷兰、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卢森堡、新加坡、瑞士等。
22
混合海外子公司利润的中介控股公司的选址应当注意 以下问题: 1.中介控股公司所在国与各海外子公司所在的东道国 之间要有税收协定,以减轻子公司向中介控股公司支 付股息时的预提税。 2.中介控股公司所在国对中介控股公司从海外分回的 利润不课征很重的税收。 3.中介控股公司所在国与母公司所在国之间也应有税 收协定,以减轻中介控股公司向母公司支付股息时缴 纳的预提税。 实践中,荷兰是较为理想的中介控股公司居住国。
27
跨国公司利用中介国际金融公司向海外借款以规 避预提税案例
贷款 荷兰金融 英国 (税收协定优惠) 子公司 母公司 贷款 利息 预提税 25% 利息 规避预 提税
贷款 免征预提税 利息 中国香港 银行
英国母公司避税过程
英-荷税收协定:英国公司向荷兰公司支付的利息免征利息预提 税 荷兰国内税法:本国公司向国外非居民支付的利息不征收预提 税
业和个人在避税港建立的一种互助投资的基金,换言 之,公司企业和个人在避税港建立发行随时可兑换成 现款的股票的投资公司。
荷兰的劳伦多基金:建立在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库拉索,以逃 避荷兰对基金可能分配给其成员的财务利益征收股息预提税。
25
(四)金融公司
financing company
指在一个企业或公司集团里充当借贷中介人或向 第三方提供资金的机构。
(二)控股公司
holding company
指在一个或多个公司里控制着大量股份和拥有举足轻
重表决权的公司。
在避税港建立控股公司的目的:
规避东道国对汇出股息征收的预提税; 规避居住国对汇入股息征收的公司所得税。 设法统一计算海外子公司的利润,以充分利用母公司居
住国的外国税收抵免限额
注意
1.避税是一种普遍的现象,是一种事实,有其合理性 2.避税地是高税负的伴生物,也是必然产物 3.能为跨国纳税者带来税收上的好处
往往是这些国家:避税地自身和对避税地持同情态度的国家
15
(二)否定的态度
主要是发达国家, 理由是:
1.妨碍了国际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以及各国资源的
有效和合理配置;
28
2.利用中介国际金融公司安排贷款
为了规避较高的贷款利息预提税,母公司有必要在一 个与境外子公司所在国有税收协定的国家建立中介金 融公司,然后通过该中介金融公司向外国子公司放款, 这样就可以利用中介金融公司所在国与子公司所在国 之间的税收协定减轻子公司所在国的利息预提税税负。
一般采用复合金融公司结构:在有广泛税收协定的国 家(地区)设立一个管道金融公司(荷兰、瑞士),再 在无所得税或低所得税的国家(地区)设立一个内部 金融公司(巴哈马、百慕大)。图例
2.减少了有关国家的财政收入,主要是资本输出国; 3.国际税收专家及国家组织基本持否定态度。
返回
16
第三节 避税地的避税模式
一、虚构避税港营业 二、虚设避税港信托财产
三、转让定价(略)
17
一、虚构避税港营业
基本途径:通过总公司或母公司将销售和提供给其他国家和地区
的商品、技术和各项劳务服务,虚构为设在避税港受控公司的转手
2.投机性较强 3.流动性较强 4.短期的,不稳定的
相当多机构都是虚设的,投资缺乏稳定性 能够促进各行业发展,但容易形成畸形发展 吸收劳动力就业作用有限 受发达国家制裁,有些作用根本发挥不出来
14
四、对避税地的评价
(一)肯定的态度:
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从事离岸金融业的发展中国家,理由是:
舶运输公司、飞机公司等);高税国船舶运输 公司或飞机公司的大量亏损;船舶、飞机等的 租赁、出租、转租等,逃避所得税和资本利得 税。 资料卡7-3:P180
32
(七)保险公司insurance company
指为包括其自身在内的公司集团成员提供经营活动 的风险保险和分保,并完全由该集团控制的一种公 司组织。 在避税港建立受控内部保险公司的好处:
国际税收
第六章
避税地(港)及其避税模式
学 习 导 航
重点掌握避税港的概念和类型
掌握避税港的特征和形成的原
因
了解避税港作用 理解与领会避税港的避税模式
本 章 目 录
第一节
第二节
概述
国际避税地的作用 避税地的避税模式
及评价
第三节
第一节 概述
一、国际避税地(港)(International tax haven
7
经合组织关于避税地的国家和地区的标准:
(1)有效税率为零或只有名义上的有效税率; (2)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换; (3)缺乏透明度; (4)没有实质性经营活动的要求。
8
二、避税港的类型
1.不征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纯国际避税地 如百慕大、开曼群岛、巴哈马等,没有任何直接税; 2.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一般国家要低 英属维尔京群岛、列支敦士登,只征收某些直接税, 税率较低并提供大量的税收优惠; 3.只实行收入来源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 如中国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等,特征是对境外所 得完全免税; 4.征收正常税收,对非居民给予税收优惠 卢森堡、希腊、爱尔兰、加拿大、英国 5.征收正常税收,但与其他国家签定大量的税收协议 荷兰
(P174:案例7-1)
为取得最佳避税效果,往往与转让定价手段结合起来(资料卡7-1、72)
必须是发生在关联企业之间。这样才能实现人为的财务处理。
在其中起中介作用的是以避税港为基地的各种性质的受控公司
是指专门从事租用、租赁贸易和租购活动 的机构。 目的:租赁设备合同可获得快速折旧、投资
抵免等税收优惠。
途径:可在避税港设立租赁公司,通过租用、
租赁贸易和租购定价进行避税
案例:P179
31
(六)航运公司shipping company
目的:避免限制性法规的管束;减轻税负 途径:在避税港建立国际航运公司(国际船
日本对国际避税地的界定是:公司的全部所得或特 定类型的所得所适用的实际税率低于日本国内公司 所得税实际税率50%的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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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规定,无所得税或税率低于法国同类所得 适用税率 2/3的国家和地区属于避税地。 在挪威,避税地一般是指低税或不征税以及不 与其他国家在税收情报交换方面进行合作的国 家和地区,如果一个国家愿意进行税收情报交 换,那么即使该国存在税收优惠或免税,也可 以不被视为国际避税地。 在发达国家中,也有许多国家没有避税地的定 义,也没有列举避税地的国家名单,如荷兰、 新西兰、英国等。
29
避税计划示意图
贷款 (无税收协定) 母公司 (高税国) 利息 (高预提税) 股 本 投 资 贷 款 子公司 利 息 ( 低 预 提 税 )
税 收 协 定
贷款 内部金融公司 (巴哈马、百慕大) 利息 (无预提税)
管道金融公司 ( 荷兰、瑞士)
30
(五)租赁公司
rental company
1.避税
避税三部曲:建立基地公司、中介业务、转让定价
2.财产和经营活动保密
当局不要求提供详细的财务状况
银行严格的保密制度等
3.对财产的保护及税收保证
享受多种税收优惠,政局不稳时,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抽走资 金等,如“离境清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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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资本输出国的影响
1.减少了高税国政府的财政收入 2.保护了居住国的利益, “安全阀”作用 3.影响了国际资本的流动方向
23
跨国公司利用中介国际控股公司避税案例
南非 (母公司) 5%
无税收协定,30%
美国 (子公司) 5%
100万美元股息
税收协定
荷兰 (中介控股公司)
税收协定
预提税比较: 美国子公司直接向南非母公司支付股息:100×30%=30万美元 通过荷兰控股公司向南非母公司转汇股息: 100×5%+95×5%=9.75万美元 节省预提税税款=30-9.75=20.25万美元
12
三、对自身的影响
(一)积极作用 1.增加了所在国其他财政收入,如注册费管理费等, 同时促进所在国金融中心的形成; 2.能促进避税地各行业迅速发展:服务业、建筑业、 商业、旅游业、金融业等; 3.有利于吸收当地劳动力就业 4.增加外汇收入,引进技术等各方面的发展。
13
(二)消极作用
1.依赖性较强
letter-box company
指那些仅在所在国完成必要的注册登记手续、
拥有法律所要求的组织形式的各wenku.baidu.com“文件”公
司。(百慕大群岛、澳大利亚诺福克岛)
往往只存在于文件之中,只拥有一只信箱和一个常务 董事,公司应该从事的商业、制造、管理等活动都是 在别处进行的。 是外国基地公司最重要的形式
21
不同的名称:
英语国家:“避税港”;
法国:“财政天堂”; 德国:“税收绿洲”; 避税地国家:“金融中心”
)
英属维尔京
百慕大
开曼群岛
4
1.狭义:不课征某些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或 者税率很低的国家和地区; 2.广义:能够提供某种避税机会的国家和地区; 3.从跨国公司的角度看:不征收财产税和所得 税,或税负很轻,能为投资者在纳税义务方面 提供特别好处的地区和中心; 4.从政府角度看:那些能够被利用来使征税对 象从本国政府的税收管辖权下转移出去,以逃 避本国税收的国家和地区。
目的:
不缴或少缴利息所得税 或取得高税国对公司集团支付利息进行税收扣除的许可 或利用有利的税收协定,不缴或少缴利息预提税
途径:
在避税地设立金融公司,既充当集团内部借款与贷款的中 介人,为其不同成员从一国向另一国转送资金,又可为第 三方筹措款项
26
1.利用中介国际金融公司安排借款
24
(三)投资公司
investment company
指专门从事有价证券投资的公司。 投资公司的组建有三种不同方式:
公司集团在避税港建立投资公司,以躲避或 减轻对股息、利息、租金等所得征收的所得 税和资本利得税:金融公司 私人在避税港建立投资公司 离岸基金(off-shore-funds):即高税率国家的公司企
9
三、避税港的特征
1.有独特的“低税”结构; 2.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3.有明确的避税区域范围。 四、避税港形成的原因 1.历史因素——大多曾经是殖民地 2.地理因素——大多数是岛屿
3.政治因素——政局稳定
4.经济因素——财政收入大多不依赖于税收
10
第二节 国际避税地的作用及评价
一、国际避税地对跨国纳税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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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对避税地的理解:
美国没有避税地的定义,但避税地一词适用于具有 以下某个或多个特征的国家或地区:
(1)不课征所得税或税率比美国的所得税低; (2)银行高度保守商业秘密,甚至不惜违反国际条约的有关 规定; (3)银行或与银行活动类似的金融活动在经济中占有重要地 位; (4)有充分的现代通信设施; (5)对外币存款没有管制; (6)大力宣传自己是离岸金融中心。
(1)内部保险公司可以直接进入再保险市场 (2)通过内部保险公司投保可避免在常规保险市场投保所 发生的一系列费用 (3)常规保险公司的保险范围往往不能适应某一公司集团 的特殊保险需要,而内部保险公司的保险范围、保险条件 可以为一个公司集团单独制定,适应性强。 (4)可以调节母公司的经营成本
33
(八)专利公司 patent company
指专门从事专利、商标、版权、牌号或其他工 业产权的取得、利用或使用特许和局部使用特 许等项活动的公司。
目的:利用税收协定对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提税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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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税国母公司 控 制 控 制 避税港受控公司 控 制
甲国子公司
实际业务
乙国子公司
图7-1 虚构避税地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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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控公司具体形式:
信箱公司 控股公司 投资公司 金融公司 租赁公司 航运公司、保险公司、专利公司、贸易公司、服 务公司等
其中不少属于外国基地公司性质
20
(一)信箱公司
跨国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经常要从海外的金融机 构借入资金,但如果向一个与跨国公司居住国 无税收协定的国家(地区)借款,跨国公司所 在国对跨国公司支付给境外贷款者的利息可能 就要征收很高的预提税。 跨国公司可通过它在第三国设立的中介公司从 境外贷款者借入这笔资金,而避免负担这笔利 息预提税。
符合条件的国家主要有荷兰、卢森堡、瑞士、荷属安 第列斯等
许多避税港都为控股公司提供特别优惠的税收待遇,
如荷兰、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卢森堡、新加坡、瑞士等。
22
混合海外子公司利润的中介控股公司的选址应当注意 以下问题: 1.中介控股公司所在国与各海外子公司所在的东道国 之间要有税收协定,以减轻子公司向中介控股公司支 付股息时的预提税。 2.中介控股公司所在国对中介控股公司从海外分回的 利润不课征很重的税收。 3.中介控股公司所在国与母公司所在国之间也应有税 收协定,以减轻中介控股公司向母公司支付股息时缴 纳的预提税。 实践中,荷兰是较为理想的中介控股公司居住国。
27
跨国公司利用中介国际金融公司向海外借款以规 避预提税案例
贷款 荷兰金融 英国 (税收协定优惠) 子公司 母公司 贷款 利息 预提税 25% 利息 规避预 提税
贷款 免征预提税 利息 中国香港 银行
英国母公司避税过程
英-荷税收协定:英国公司向荷兰公司支付的利息免征利息预提 税 荷兰国内税法:本国公司向国外非居民支付的利息不征收预提 税
业和个人在避税港建立的一种互助投资的基金,换言 之,公司企业和个人在避税港建立发行随时可兑换成 现款的股票的投资公司。
荷兰的劳伦多基金:建立在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库拉索,以逃 避荷兰对基金可能分配给其成员的财务利益征收股息预提税。
25
(四)金融公司
financing company
指在一个企业或公司集团里充当借贷中介人或向 第三方提供资金的机构。
(二)控股公司
holding company
指在一个或多个公司里控制着大量股份和拥有举足轻
重表决权的公司。
在避税港建立控股公司的目的:
规避东道国对汇出股息征收的预提税; 规避居住国对汇入股息征收的公司所得税。 设法统一计算海外子公司的利润,以充分利用母公司居
住国的外国税收抵免限额
注意
1.避税是一种普遍的现象,是一种事实,有其合理性 2.避税地是高税负的伴生物,也是必然产物 3.能为跨国纳税者带来税收上的好处
往往是这些国家:避税地自身和对避税地持同情态度的国家
15
(二)否定的态度
主要是发达国家, 理由是:
1.妨碍了国际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以及各国资源的
有效和合理配置;
28
2.利用中介国际金融公司安排贷款
为了规避较高的贷款利息预提税,母公司有必要在一 个与境外子公司所在国有税收协定的国家建立中介金 融公司,然后通过该中介金融公司向外国子公司放款, 这样就可以利用中介金融公司所在国与子公司所在国 之间的税收协定减轻子公司所在国的利息预提税税负。
一般采用复合金融公司结构:在有广泛税收协定的国 家(地区)设立一个管道金融公司(荷兰、瑞士),再 在无所得税或低所得税的国家(地区)设立一个内部 金融公司(巴哈马、百慕大)。图例
2.减少了有关国家的财政收入,主要是资本输出国; 3.国际税收专家及国家组织基本持否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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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避税地的避税模式
一、虚构避税港营业 二、虚设避税港信托财产
三、转让定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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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虚构避税港营业
基本途径:通过总公司或母公司将销售和提供给其他国家和地区
的商品、技术和各项劳务服务,虚构为设在避税港受控公司的转手
2.投机性较强 3.流动性较强 4.短期的,不稳定的
相当多机构都是虚设的,投资缺乏稳定性 能够促进各行业发展,但容易形成畸形发展 吸收劳动力就业作用有限 受发达国家制裁,有些作用根本发挥不出来
14
四、对避税地的评价
(一)肯定的态度:
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从事离岸金融业的发展中国家,理由是:
舶运输公司、飞机公司等);高税国船舶运输 公司或飞机公司的大量亏损;船舶、飞机等的 租赁、出租、转租等,逃避所得税和资本利得 税。 资料卡7-3:P180
32
(七)保险公司insurance company
指为包括其自身在内的公司集团成员提供经营活动 的风险保险和分保,并完全由该集团控制的一种公 司组织。 在避税港建立受控内部保险公司的好处:
国际税收
第六章
避税地(港)及其避税模式
学 习 导 航
重点掌握避税港的概念和类型
掌握避税港的特征和形成的原
因
了解避税港作用 理解与领会避税港的避税模式
本 章 目 录
第一节
第二节
概述
国际避税地的作用 避税地的避税模式
及评价
第三节
第一节 概述
一、国际避税地(港)(International tax haven
7
经合组织关于避税地的国家和地区的标准:
(1)有效税率为零或只有名义上的有效税率; (2)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换; (3)缺乏透明度; (4)没有实质性经营活动的要求。
8
二、避税港的类型
1.不征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纯国际避税地 如百慕大、开曼群岛、巴哈马等,没有任何直接税; 2.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一般国家要低 英属维尔京群岛、列支敦士登,只征收某些直接税, 税率较低并提供大量的税收优惠; 3.只实行收入来源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 如中国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等,特征是对境外所 得完全免税; 4.征收正常税收,对非居民给予税收优惠 卢森堡、希腊、爱尔兰、加拿大、英国 5.征收正常税收,但与其他国家签定大量的税收协议 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