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条例-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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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中层干部的管理,提高中层干部的素质和能力,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

第三条医院中层干部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实现医院发展战略目标而努力工作。

二、选拔与任用第四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选拔政治坚定、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

第五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应遵循以下程序:1. 拟定选拔任用方案;2. 公开报名、资格审查;3. 组织考察;4. 提出任用建议;5. 党委会议研究决定;6. 任前公示;7. 办理任职手续。

第六条中层干部任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免职或调整: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 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3. 工作不力,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4. 因健康原因不能履行职责;5. 其他应当免职或调整的情形。

三、职责与权利第七条中层干部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医院各项决策部署;2. 组织领导本部门、本科室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 坚持民主集中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4. 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5. 带头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形象。

第八条中层干部享有以下权利:1. 行使所在部门、科室的管理权限;2. 依法依规参与医院决策;3. 依法依规提出意见和建议;4. 接受医院组织的培训和考察;5.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考核与奖惩第九条医院建立健全中层干部考核制度,定期对中层干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中层干部考核内容包括:1. 政治素质和思想表现;2. 工作实绩和创新能力;3. 遵纪守法和工作作风;4. 个人品德和廉洁自律。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2篇)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2篇)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医院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复杂的运营环境,医院中层干部的管理变得日益重要。

中层干部是连接医院高层领导和基层员工的关键纽带,他们的能力和素质直接关系到医院的发展和运营效果。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中层干部管理方案对于医院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二、目标设置1. 提高中层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以更好地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

2. 建立激励机制,激发中层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3. 加强中层干部的团队协作和沟通,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三、方案实施1. 定期培训为中层干部定期举办培训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科学管理知识、临床经验分享、领导力培养等方面。

培训可以由外部专家进行,也可以由医院内部的高级管理人员主讲。

同时,可以邀请优秀的中层干部分享自己的经验,增加学员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2. 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进行评估,激励中层干部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绩效。

考核结果可以作为晋升和薪资调整的重要依据,激发中层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3. 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每年初,与中层干部进行一对一的工作计划制定,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

制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中层干部的实际情况和个人能力,确保目标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定期跟踪工作进展,及时调整和协调资源,保证工作计划的顺利进行。

4. 强化团队建设加强中层干部的团队协作和沟通,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

可以组织定期的团队建设活动,如集体拓展、团队合作训练等,增强团队成员之间的互信和合作精神。

同时,可以开展团队内部的业务交流和经验分享,促进学习和进步。

5. 提供职业发展机会为中层干部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和平台,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继续教育和学术交流活动。

可以组织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会议和学术研讨会,提供学习和展示的机会。

同时,可以鼓励中层干部参与医院内部的重大项目和改革,提升其管理和领导能力。

四、效果评估对中层干部管理方案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规定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规定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医院实际,对中层干部的管理作以下规定:(一)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医院的各项决策和决定,认真安排好本部门、科室的工作,积极组织职工完成好医疗、科研、教学以及院部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支部行政保持高度一致,保证政令畅通。

对执行不力,工作安排不到位,完成任务不落实者,第一次在干部会上点名批评,扣100元;第二次在干部会上书面检讨,扣200元;第三次调整使用。

对因工作失职而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根据情况作进一步的处理。

(二)维护医院大局,维护科内团结,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坚持组织原则,在工作中既要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又不能自行其事;既要从实际出发,又不能只顾局部利益;既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又不能违背上级指示。

对有低毁、损害医院形象、拉帮结派,搞不团结,离心离德等言行的干部将予以严肃处理,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免去其干部职务,造成严重损失的予以经济赔偿或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严格遵守院周会制度。

院周会是工作例会,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工作安排和行政决定,总结布置工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会议。

每位干部必须提前安排好科内工作(包括夜班休息)。

除外出学习、开会、公差和急诊医疗以及其它紧急特殊情况外,均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会,必须请示院长同意。

否则,凡无故缺席者,扣100元;凡因病假、事假及其他有关假缺席者,缺一次扣20元;无故迟到、早退或有其他违规行为者,扣50元。

(四)认真履行请销假制度。

除正常倒班轮休外,平时请假,一律必须向院长请假,并同时通报院办公室,假期满后按批假程序销假。

凡出差、学习、开会、休假,事前均应书面或口头向院行政办公室报告,并将外出时间、地点、联系方式一并报告。

对不假外出以及未按时归假者,视其情况予以处理,同时影响年终干部考评。

(五)坚持实行报告制度。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各科室。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四化”建设,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定本管理办法。

一、中层干部管理原则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1、政治条件:(1)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办事认真负责、工作勤奋、作风扎实,注重职业道德,能以身作则,富有开拓精神,能创造性开展工作.(2)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身体状况良好.2、业务素质。

(1)业务科室负责人要具有良好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能胜任科室业务工作,具有一定科研和创新能力.(2)职能科室负责人应具有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熟悉管理理论知识和相关政策,具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胜任本部门工作。

3、任用资格:(1)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年龄要求:男55岁以下,女55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20年以上。

(2)业务科室负责人年龄要求:男58岁以下,女55岁以下,临床科室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职称20年以上,医技科室要求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3)护士长年龄要求应在55周岁以下,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结合医院实际情况采取两种方式.(1)择优聘任: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任期述职、民主评议、党支部审定,由院长聘任.(2)竞争上岗: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民主测评、任前公示,党支部审定,由院长聘任.四、中层干部任期内管理1.中层干部由院长聘任后任期一年,年终每位中层干部必须进行个人述职,并由医院考核组对其进行任期目标考核.中层干部述职必答内容:(1)科室管理;(2)科室业务发展和人员培训;(3)科室各项业务指标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上年比较增减情况;(4)科室行风建设;(5)个人医德行为(有无私自外出会诊、手术、收取”红包”、药品回扣等).2.对聘期内不能较好履行职责者实行诫勉制度,并限期整改,到期后不能整改者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经院党支部讨论通过,院长有权予以解聘.(1)收受”红包”和回扣,影响恶劣者;(2)管理能力低下,团结协作意识淡薄,无所用心,不求上进,造成科室秩序混乱,多项规章制度无法实施落实,多项责任目标不能达到.(3)本人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或因管理不善,科室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4)导致医院资金、财产、设备等重大损失;(5)严重违反院纪院规,受到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者.五、科室负责人的权利科主任(科长)是科室工作的全权负责人,护士长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科室护理工作,科主任(科长)的权利包括:(1)行政领导权:负责制定科室工作计划,以岗位责任为核心的科室内部规章制度及多种形式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并负责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医德医风的监督管理.(2)人事管理权:科主任(科长)拥有对本科室人员的选择权、职称晋升的建议权,不合格人员退用权.(3)业务建议权:根据医院的发展规划,在医院宏观调控下,依据医院规章制度,科主任(科长)有对本科室业务发展、新技术、新项目开展以及人员进修、培训和参加各种业务活动的决定权.(4)经济分配权:在医院调控的范围内有权在科室内进行二次分配.六、中层干部管理的纪律和监督在中层干部管理中应遵守下列纪律:(1)不准超职数分配中层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2)不准临时决议干部任免;(3)不准拒不执行干部轮岗,交流的决定;(4)不准在任用干部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5)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6)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院支部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院党支部按照有关规定,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举报,申述,制止,纠正违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处理建议.**县妇幼保健院202*年三月十二日第二篇: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中层干部是医院的中坚力量,是医院人才与干部建设的关健环节,本办法涉及到的中层干部包括职能科室正副科长.业务科室正副主任及各学(班)组组长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或组长(3人以下)。

医院中层干部聘任制管理规定

医院中层干部聘任制管理规定

中层干部聘任制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结构,增加中层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现根据县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中层干部实行履职管理,具体规定如下:1. 适用对象:医院临床、医技部门正、副主任、正副护士长以及行政、后勤职能科室正副科长。

不含享受职务待遇和二级科室负责人。

2. 任职最高年龄界定(1)科(长)主任、副(科长)主任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

(2)护士长年满48周岁。

(3)高级职称任职年龄可延长五年。

(4)特殊情况由院长办公会议决定。

3. 职务变动:期内因工作调动,退休、免职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需重新配备中层干部的,均要通过竞争上岗进行选配。

4. 任期管理:由院绩效考核领导组负责,组织每月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1)行政、后勤职能科室的正、副科长实行岗位履行职责考核;院领导班子对其工作满意度测评;以及所有中层干部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2)临床、医技科室正副主任和护士长以科室的综合目标为依据,由相关职能科室根据综合目标责任量化进行绩效考核及科室民主评测。

5. 任职培训:根据现代医院发展对医院管理队伍的要求,有计划地分类分批对医院中层干部进行全方位培训,以提高其政治素质、依法行政能力、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中层干部每三年内必须参加相应岗位管理培训一次。

6. 任期考核:每月进行工作业绩、院绩效考核领导组对每位中层干部测评、中层干部之间工作质量满意度测评,总成绩与奖金挂钩;月成绩进行,作为年度测评的门槛,结果评出优秀、称职、不称职,决定下年度是否聘任。

7. 解聘:实行任期制的中层干部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解聘职务,终止任期:(1)年度考核不称职者;(2)年度绩效评估考核连续两年未位者;(3)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者;(4)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履行职位职责者;(5)严重违反党纪政纪、廉政纪律、财经纪律、受到法律制裁或受党纪、政纪处分者;(6)部门机构调整、变动、被裁减分流者;(7)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者;(8)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不能履行职责者。

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XX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机制,严格干部任用管理程序,明确中层干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中层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医院科学发展,根据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中层管理者(所有领取医院干部津贴的人员)。

第三条中层干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3.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4.竞聘上岗和组织任命相结合;5.激励和约束相结合;6.坚持民主集中制;7.依法、按制度、按程序办事;8.能上能下。

第二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第四条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及资格:1.政治上坚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

3.有较好的政策水平,有与岗位相适应的组织协调能力。

4.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意识强,能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

5.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

6.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

7.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8.新选拔担任中层干部应该具备以下任职资格:职能科室正职:原则上应当具有二年以上副职或相当于副职的任职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职能科室副职:应当具有3年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科室主任:临床科室主任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相应专业正高技术职称;医技科室主任应当具有统招本科以上学历,相应专业副高以上技术职称。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2周岁);科室副主任:应当具有统招本科以上学历,相应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护士长: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

**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女儿童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各科室: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四化”建设,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定本管理办法。

一、中层干部管理原则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1、政治条件:(1)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办事认真负责、工作勤奋、作风扎实,注重职业道德,能以身作则,富有开拓精神,能创造性开展工作.(2)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身体状况良好.2、业务素质:(1)业务科室负责人要具有良好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能胜任科室业务工作,具有一定科研和创新能力.(2)职能科室负责人应具有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熟悉管理理论知识和相关政策,具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胜任本部门工作。

3、任用资格:(1)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年龄要求:男55岁以下,女55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20年以上。

(2)业务科室负责人年龄要求:男58岁以下,女55岁以下,临床科室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职称20年以上,医技科室要求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3)护士长年龄要求应在55周岁以下,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结合医院实际情况采取两种方式.(1)择优聘任: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任期述职、民主评议、党支部审定,由院长聘任.(2)竞争上岗: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民主测评、任前公示,党支部审定,由院长聘任.四、中层干部任期内管理1.中层干部由院长聘任后任期一年,年终每位中层干部必须进行个人述职,并由医院考核组对其进行任期目标考核.中层干部述职必答内容:(1)科室管理;(2)科室业务发展和人员培训;(3)科室各项业务指标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上年比较增减情况;(4)科室行风建设;(5)个人医德行为(有无私自外出会诊、手术、收取”红包”、药品回扣等).2.对聘期内不能较好履行职责者实行诫勉制度,并限期整改,到期后不能整改者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经院党支部讨论通过,院长有权予以解聘.(1)收受”红包”和回扣,影响恶劣者;(2)管理能力低下,团结协作意识淡薄,无所用心,不求上进,造成科室秩序混乱,多项规章制度无法实施落实,多项责任目标不能达到.(3)本人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或因管理不善,科室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4)导致医院资金、财产、设备等重大损失;(5)严重违反院纪院规,受到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者.五、科室负责人的权利科主任(科长)是科室工作的全权负责人,护士长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科室护理工作,科主任(科长)的权利包括:(1)行政领导权:负责制定科室工作计划,以岗位责任为核心的科室内部规章制度及多种形式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并负责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医德医风的监督管理.(2)人事管理权:科主任(科长)拥有对本科室人员的选择权、职称晋升的建议权,不合格人员退用权.(3)业务建议权:根据医院的发展规划,在医院宏观调控下,依据医院规章制度,科主任(科长)有对本科室业务发展、新技术、新项目开展以及人员进修、培训和参加各种业务活动的决定权.(4)经济分配权:在医院调控的范围内有权在科室内进行二次分配.六、中层干部管理的纪律和监督在中层干部管理中应遵守下列纪律:(1)不准超职数分配中层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2)不准临时决议干部任免;(3)不准拒不执行干部轮岗,交流的决定;(4)不准在任用干部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5)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6)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院支部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院党支部按照有关规定,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举报,申述,制止,纠正违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处理建议.**县妇幼保健院二OO八年三月十二日。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
为了提高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水平,促进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提出以下管理方案:
一、强化中层干部培训
1.制定中层干部培训计划,包括领导管理、沟通技巧、团队建
设等内容。

2.开设专业化、系统化、实践化的培训课程,采取学习实践相
结合的方式。

3.建立师资库,邀请内外部专家到医院开展中层干部培训。

二、建立中层干部考核机制
1.制定中层干部工作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指标、权重和考核周期。

2.实行双向考核,即上级对下属考核,下属对上级考核,并建
立完善的考核记录系统。

3.对考核合格的中层干部给予激励,如加薪、晋升等;对考核
不合格的中层干部进行必要的惩罚和整改。

三、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
1.建立健全中层干部选用机制,明确选用条件、程序和标准。

2.重视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为中层干部搭建良好的发展平台。

完整版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通用5篇)

完整版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通用5篇)

完整版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通用5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完整版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文章5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第一篇: 完整版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2.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医院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科主任应当具有正高职称,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其余临床(医技)各科室正、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职能科室正、副科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达不到要求者,实行负责人制或以副代正。

(4)提拔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提拔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5)提拔的干部年龄应在40岁左右,一般不超过45岁。

特别优秀者和临床重点科室中层干部可适当放宽。

(6)提拔临床一、二级科室主任职务的,应当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建树。

(7)根据实际需要部分科室可增设助理职位,助理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8)提拔科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提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3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

(9)管理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

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医院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制度2

医院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机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结合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工作制定。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旨在通过健全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努力培养一支爱岗敬业、团结务实、结构合理、廉洁高效,既了解现代医院管理知识,又精通专业技能,具有求精创新,执行力强的中层干部队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职能部门负责人、科主任、科护士长等岗位管理。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对医院中层干部管理的选拔、任免、教育、培训、考核和监督等全流程的工作进行规范。

第二章选拔与任用第五条医院中层干部选拔坚持以下工作原则:(一)党管干部的原则;(二)任人唯贤,能上能下的原则;(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四)注重实效、群众公认原则;(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六条中层干部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后,实行院长聘任制,聘任周期为三年,届中聘任的中层干部任期至集体换届时间止。

第七条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不再聘任。

第八条为了更有利于科室管理及中层干部成长,医院可根据需要选择中层干部进行轮岗。

第九条医院中层干部任职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行业行为规范,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

(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扎实,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刻苦学习、热爱管理工作,有胜任领导工作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组织、领导、沟通协调能力,有开拓创新精神。

(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加强道德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六)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履行岗位职责。

2023年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

2023年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

2023年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一、概述医院中层干部是医院运营的骨干力量,对医院的管理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中层干部管理方案对医院来说至关重要。

本方案旨在全面提升医院中层干部的管理水平,加强他们的业务能力和领导能力,推动医院的稳定发展。

二、培训与发展1. 建立健全中层干部培训体系,通过系统性、专业性的培训提升中层干部的管理和领导能力。

2. 开展岗位能力培训,注重中层干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提升,使他们能够更好地胜任各自的职责。

3. 强化干部轮岗和跨部门锻炼,通过多元化的工作经历,培养中层干部的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

三、激励机制1. 设立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激发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2. 设立中层干部奖励制度,根据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适当奖励,鼓励中层干部积极进取。

3. 提供晋升通道和发展机会,为有潜力的中层干部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激励他们不断进取。

四、沟通与协作1. 加强中层干部之间的协作和沟通,建立健全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的流通和沟通渠道的畅通。

2. 建立定期的中层干部会议,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共同商讨解决方案,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加强与上级领导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和问题,确保上下级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

五、督导与评估1. 建立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和评估体系,定期对中层干部的工作进行评估,对成绩突出和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激励或提醒。

2. 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督导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对中层干部进行培训后的跟踪评估,评估培训效果和干部的成长情况,为下一阶段的培训提供参考。

六、注重团队建设1. 加强中层干部之间的交流和合作,组织团队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向心力。

2. 建立激励与竞争并存的团队文化,鼓励中层干部相互学习和共同进步。

3. 成立由中层干部组成的团队,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和管理,激发中层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用人机制,根据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医院发展需要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际原则;(四)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范围:医院内部各职能科室、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及党委实行选举制的党支部书记、团委副书记。

第四条党委会是干部任免的决策机构。

党委书记、院长、副书记和主管院长组成中层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层干部聘任考核名单的审核。

第五条院党委及其组织(党委办公室)和人事(人力资源部)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责,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六条科室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优良的思想品德;(二)积极投身于医院的建设和发展中,在学科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得到群众认可;(三)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政策水平、文化素养、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独当一面,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五)作风民主,顾全大局,乐于奉献;(六)身体健康。

第七条提拔担任科主任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一)初任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或3年以上中级职称,年龄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初任行政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年龄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

(二)提拔担任中层干部正职,应有2年(含2年)以上中层干部岗位工作经历。

第三章选拔任用程序第八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可采取以下方式:(一)内部中层干部聘任,须经过以下程序:1.发布信息。

公布岗位、职数、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和落实:
1. 建立明确的管理制度:制定中层干部管理制度,明确中层干部的权责和管理要求。

包括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晋升提拔等方面的规定。

2. 加强中层干部培训和能力建设: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提升中层干部的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和领导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团队建设、决策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

3. 建立激励机制:中层干部是医院管理层的中坚力量,应根据其工作表现和贡献,建立激励机制,包括薪酬激励、晋升机会等。

同时,要建立正向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中层干部的工作能够有效地推动医院的发展。

4. 推行绩效管理: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评估中层干部的工作表现和管理效果。

通过明确的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激励中层干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

5. 加强沟通和协调:中层干部作为医院管理层的桥梁,需要加强与上级和下级的沟通和协调。

通过定期的会议、座谈和交流,促进信息的流通和沟通效果的提升。

6. 培养团队意识:加强中层干部的团队意识和协作能力,培养他们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合作的精神。

通过项目组织、跨部门合作等方式,促进不同部门和岗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

7. 领导示范和榜样作用:中层干部是员工的榜样和引领者,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注重自身修养和提高,以身作则,发挥好示范作用。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提升医院中层干部的管理水平和能力,形成一支忠诚、能干、有为的干部队伍,为医院的发展和改革提供良好的管理保障。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以及管理制度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以及管理制度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以及管理制度1. 引言中层干部是医院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支力量,其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对医院整体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起着关键性的影响。

为了确保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和公平,医院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办法和制度。

本文将重点介绍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办法以及管理制度,以帮助医院建立有效的选拔任用机制。

2.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应当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办法:2.1 条件和资格标准医院应当明确中层干部的条件和资格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学历和专业背景:具备相关学历和专业背景,符合岗位要求; - 工作经验: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特别是在相关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 素质和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考核表现:具备良好的绩效和考核表现。

2.2 选拔流程和程序医院应当建立一套科学的选拔流程和程序,确保选拔任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选拔流程和程序包括以下环节: 1. 参与条件:确定参与选拔的中层干部候选人的范围和条件; 2. 选拔工作公告:发布中层干部选拔的工作公告,明确岗位要求和申请条件; 3. 申请材料提交:候选人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相关证明和推荐信等; 4. 资格初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5. 考核评审:通过面试、考核测评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评估; 6. 终审和选拔:根据考核结果和岗位需求,综合评估选拔最合适的中层干部; 7. 选拔结果公示:公示选拔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2.3 选拔标准和权重医院应当制定明确的选拔标准和权重,根据岗位需求和中层干部职责,确定不同维度的评价标准和权重,以客观、科学的方式评估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选拔标准和权重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专业知识和技能; - 领导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 - 沟通和协调能力; - 创新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条例-改2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条例-改2

##x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机制,严格干部任用管理程序,明确中层干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中层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医院科学发展,依据《淮安区卫生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中层管理者〔各职能科室正、副科长,病区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医技科室正、副主任〕第三条中层干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四〕竞聘上岗和组织任命相结合原则;〔五〕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原则;〔六〕坚持##集中制原则;〔七〕依法、按制度、按程序办事原则;〔八〕动态管理和能上能下原则.第二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与资格第四条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与资格:〔一〕政治上坚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与上级有关规定,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三〕有较好的政策水平,有与岗位相适应的组织协调能力.〔四〕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意识强,能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五〕有与岗全相适应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六〕具备大专与以上学历.〔七〕临床科室拟聘中层干部需具有三级医院满一年以上进修经历或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八〕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九〕选拔担任中层干部正职,原则上应当具有二年以上副职或相当于副职的任职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选拔担任中层干部副职,应当具有3年上专业岗位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注重培养和选拔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十〕在年度考核中,均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十一〕新聘任的重点临床业务科室或职能科室中层职务的,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一般应具有相应专业副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特殊情况,如拟聘人员比较优秀或科室副高与以上职称人员职数过少构不成竞争的,可放宽至中级职称〕;其他临床业务科室新聘中层干部应具有中级与以上技术职称〔特殊情况,如拟聘人员比较优秀或科室中级与以上职称人员职数过少构不成竞争的,可放宽至医师与以上职称,但需同时具备连续5年以上本岗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与以上〕;护士长应具有主管护师或三年以上护师技术职称与大专〔含〕以上学历;担任行政职能科室中层职务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有3年以上工龄,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第三章中层干部任免〔聘任、解聘〕程序第五条中层干部的任职程序:〔一〕医院成立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竞聘实施方案,经院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公布竞聘信息;〔二〕报名、资格审查、候选人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三〕竞聘答辩与##推荐.参加人员范围包括院领导班子、部分中层干部、干部设岗科室与业务相近科室职工中进行;〔四〕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将竞聘结果提交至院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五〕对中层干部拟任职务进行任前公示.〔六〕公示无异议并经任前谈话后下发任命文件,聘期一般三年.〔七〕按干部管理程序,签订《干部任期目标责任书》第六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去、解聘其职务:〔一〕考核被确认为不胜任现职工作;〔二〕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三〕因科室撤销、合并而失去职位;〔四〕因科室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医疗工作不能正常运转和不良影响的;〔五〕因违规违纪##、超计划生育,单位收到上级部门处意见书;〔六〕科室或条块工作在上级组织的年一中连续2年排在末位或不达标.〔七〕男职工年龄53周岁,女职工50周岁.第七条中层干部在任期内因个人或其它原因主动提出辞去职务的,需写出书面申请提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职.第八条中层干部因退休、调动、岗位变动等原因职务发生变化时,其原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解聘手续.第九条根据有关规定,财务、设备、药剂、总务、护理等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实行定期轮岗制,只有轮岗条件,医院根据情况3-5年轮换一次.第十条中层干部聘任应当严格按照任职条件与聘用程序聘任,特别优秀或确因岗位需要的可破格聘任,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第四章中层干部职责与权利第十一条医院管理严格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各职能科室对分管领导负责,受分管领导管理;分管领导对院长负责,受院长管理领导.第十二条副主任、各诊疗组长、护士长除接受相关职能科管理,行政上对科室主任负责.第十三条护理工作〔即护理人员招聘、人力资源调配、人员培训、督查考核、规划制定和实施等〕实行分管院长领导下垂直管理体系,报院长审批,日常业务工作服从护理部统一安排.第十四条保质保量地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与临时突击性任务.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医院质量安全管理各项核心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医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积极创造条件,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第十六条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科教科、设备科、药材科、院感科、医保科、预防保健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代表医院行使相关条块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等职权.第十七条科主任是科室行政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岗位职责和有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科内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第十八条科主任享有科室业务决策权.制定并组织实施业务发展规划、新业务开展计划、科研教学计划、人员培训计划与相应配套措施,对其工作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负责协调科室各临时性工作.第十九条科主任享有科室人员管理权.在遵照医院相关管理原则前提下,科主任享有科室人员的考评权,享有本科室人员职称晋升、评先评优、职务聘任的推荐权,不享有院办公会研究的经济分配权.第二十条科主任享有科室经济分配权.按照医院总体绩效考核方案,根据不同岗位工作性质、数量与质量,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拟定科室人员的二级绩效分配计划,经科务会讨论通过并报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第二十一条科主任享有科室医德医风、精神文明建设〔含计划生育、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管理权,负责制定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和考核办法.第二十二条科主任负责本科进修、实习带教、传染病管理等工作.第二十三条护士长享有本科室内护理人员的行政管理权.督促、检查科内各项护理工作落实情况.第二十四条护士长享有对科内护理人员的分工和排班权,对本科护理人员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的推荐权.第二十五条护士长享有本科护理人员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与指导职能.负责制定科内护理业务学习计划、教学计划、人员培训计划、护理带教工作并组织实施,对本科护理人员送出进修推荐权.第二十六条护士长对科内药品、器械、医疗设备、办公用品等管理、保管等职能.具体负责管理、领用、报废工作.第二十七条护士长享对科内消毒灭菌、院感管理、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指导职能,负责健康教育、卫生宣教等工作,对病区内病人陪护管理,协助科主任进行科室规范化管理.第二十八条各科室建立健全科室组织管理机构,成立科务委员会,由科主任、护士长和工作人员代表3-4人组成,负责研究制定本科学科发展规划,落实目标管理中工作计划,讨论决定二级分配方案与其权限范围内重大事项的决策.第二十九条中层干部享受相应标准的干部岗位津贴,津贴标准由医院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第五章中层干部考核第三十条严格中层干部考核制度,医院成立考核评议领导小组,负责中层干部考核的组织工作,各相关职能科室协助.第三十一条中层干部的考核工作,坚持全面准确、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评议相结合,使考核工作更具##化、科学化、制度化.第三十二条考核分为任职考核、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等形式.(一)任职考核是指对拟任职人选进行的任职前的专项考核;(二)平时考核是指对中层管理者进行的日常性考核,医院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专项调查、参加党支部##生活会等形式,了解考核中层管理者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三)年度考核是指以岗位目标为依据,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和中层管理者年度述职评议结果进行的综合考核;(四)任期考核是指对中层管理者调动、任期届满的全面考核.第三十三条考核内容:要据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的规定,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考核德、能、勤、绩、廉的情况,重点考核其工作业绩.德:主要是政治态度和立场、政治理论素养、组织纪律观念、思想品质和工作作风、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能:通过学理论、学业务,改善知识结构,提高知识水平的情况;抓质量、抓安全、抓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等.勤:主要是全面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措施、完成任务目标、履行岗位职责中所表现出的态度、敬业精神和事业心责任感情况等.绩:主要是在完成任期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作用以与取得的有效成果和实际贡献等.廉:主要是在科室管理和从事医疗业务过程中廉洁行为情况,合理使用抗生素情况、科室药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情况也纳入考核之列.第三十四条年度考核、评议的程序:(一)办公室通知主要中层管理者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填好《年度考核登记表》,做好述职准备.(二)由考核评议组组织召开医院相关职能科室与被考核科室职工参加的述职评议会,被评议人作述职报告,到会人员进行无记名的打分测验.(三)考评组与部分骨干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科室情况和被考核人进行广泛了解考察.(四)考评组综合分析、认真研究考核情况,提出评鉴意见,向医院汇报.(五)由医院分管领导向被考核人反馈考核结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第三十五条年度考核结果的确定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标准如下: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制度,廉洁自律,尽职敬业,熟悉业务,精通管理,组织领导能力强,有改革创新精神,团结协作好,密切联系群众,得到群众公认,出色完成各项任务,效果显著,实绩突出.称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各项规章制度,无不廉问题,能够团结协作,注意联系群众,熟悉业务,具备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管理能力,工作努力,能够完成各项任务,工作实绩明显.基本称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各项规章制度,未发现不廉洁问题,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管理能力基本达到任职要求,岗位必备的业务知识不够熟悉,虽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平平.不称职:有下列情之一者,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一)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如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不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凌驾于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之上;道德品行不端, 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言行自由散漫,搬弄是非,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和科学发展等.(二)组织领导能力差,难以打开局面,明显不能胜任现职.(三)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如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团结;因主观武断,导致重大管理失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对职工群众的利益漠不关心.(四)存在以权谋私、不廉洁问题.(五)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本科室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造成较大损失或产生较大社会负面影响.(六)工作实绩差,完不成工作任务.第三十六条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改正,问题认识不清、态度不正的予以降职使用或免职;连续两年被评定不称职的,予以免职;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予以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整改,问题认识不清,态度不端正的降级使用或免职;连续三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予以降级使用或免职.第三十七条考核结果是中层干部任免、奖惩和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考核、评议中发现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与时提醒和告诫.对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的干部,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发现中层干部有违纪问题应与时进行查处并视情况进行调整.确定考核档次时,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同级干部的20%.第三十八条干部本人对考核或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得到组织反馈意见后的10内以书面形式向考核组申请复核,考核组应与时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并在15日内向本人作出回复.第六章中层干部行为规范第三十九条中层干部要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要求、部署、忠实履行岗位职责.第四十条坚持院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监督.第四十一条中层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勤政廉政,尽职尽责,##务实,努力形成全院上下齐心合力、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第四十二条要切实加强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要始终做到令行禁止,坚决贯彻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医院交付的各项指令任务.凡院部作出的决策、议定的事项、部署和工作,必须无条件执行、不折不扣落实、按时如质完成,坚决杜绝"中梗阻"现象,严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对于执行不力的中层干部,将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决策部署在规定时限内未规范实施或不能完成的,由分管领导予以责令整改;在整改期限内仍不能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通报批评后仍不能按部署要求迅速落实到位的,由分管领导或院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经上述程序仍落实不到位的,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予以降级使用或责令辞职,拒不执行工作部署的予以责令辞职或免职〕.第四十三条与时在本科室传达院部各种会议精神,与时学习和贯彻落实医院下发的各类文件,和做好工作记录.第四十四条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自觉锤炼扎实、高效、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同心协力推动医院科学发展.科室负责人在抓好自身业务工作的同时,应把主要精力放在科室管理上,各科室必须按月度〔次月初五个工作日内〕向医院报送上月工作总结和本月工作计划.第四十五条要按照全院统一部署,强化科室内部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努力构建学习型医院,学习型科室和学习型人才.第四十六条遵守并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告制度,报告内容包括事由、行程、期限,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外出.具体请假报告制度如下:(一)因进修、参加学术会议的外出,必须按规定审批程序审批后由医教科报请分管院长、院长同意后方可外出,回院后须销假,请假单交办公室备案.(二)公务外出,必须按规定提交书面请假条,报分管院长、院长同意后方可外出,请假单交院办备案.(三)非公务原因的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提交书面请假条.科室正职〔含科室主持工作副职〕请假必须报主管职能部门、分管院长和院长同意后,方可外出.科室副职请假必须报科室正职、主任职能部门和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外出.(四)节假日外出,应提前将个人行程等情况报分管院长、院长同意后交院办备案.(五)不履行正常假报告手续或未批准而擅自外出者视同旷工处理,并全院通报批评.(六)中层干部外出之前要安排好本科各项工作,明确临时负责人,以确保工作的正常运转.(七)因擅自外出对本职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按干部问责制予以处理.第四十七条中层干部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第四十八条严格会议纪律.对院部组织召的会议,要按通知要求按时参会 ,不得无故缺席.确属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要事先书面或向会议主办部门请假并报经院领导同意后,安排其他人员参加会议.第四十九条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禁私收费,严禁收受红包、回扣,严禁擅自接受药品、器械等商家邀请参加其组织的各种名目的学术会议、外出考察等活动.第七章附则第五十条本办法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过去规定与本办法不相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与上级有关规定有原则冲突时,以上级规定为准.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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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机制,严格干部任用管理程序,明确中层干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中层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医院科学发展,依据《区卫生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中层管理者(各职能科室正、副科长,病区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医技科室正、副主任)第三条中层干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四)竞聘上岗和组织任命相结合原则;(五)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原则;(六)坚持集中制原则;(七)依法、按制度、按程序办事原则;(八)动态管理和能上能下原则。

第二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第四条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及资格:(一)政治上坚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

(三)有较好的政策水平,有与岗位相适应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意识强,能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

(五)有与岗全相适应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

(六)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临床科室拟聘中层干部需具有三级医院满一年以上进修经历或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八)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九)选拔担任中层干部正职,原则上应当具有二年以上副职或相当于副职的任职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选拔担任中层干部副职,应当具有3年上专业岗位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注重培养和选拔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十)在年度考核中,均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十一)新聘任的重点临床业务科室或职能科室中层职务的,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一般应具有相应专业副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特殊情况,如拟聘人员比较优秀或科室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职数过少构不成竞争的,可放宽至中级职称);其他临床业务科室新聘中层干部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特殊情况,如拟聘人员比较优秀或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职数过少构不成竞争的,可放宽至医师及以上职称,但需同时具备连续5年以上本岗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护士长应具有主管护师或三年以上护师技术职称及大专(含)以上学历;担任行政职能科室中层职务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有3年以上工龄,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

第三章中层干部任免(聘任、解聘)程序第五条中层干部的任职程序:(一)医院成立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竞聘实施方案,经院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公布竞聘信息;(二)报名、资格审查、候选人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三)竞聘答辩与推荐。

参加人员围包括院领导班子、部分中层干部、干部设岗科室及业务相近科室职工中进行;(四)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将竞聘结果提交至院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五)对中层干部拟任职务进行任前公示。

(六)公示无异议并经任前谈话后下发任命文件,聘期一般三年。

(七)按干部管理程序,签订《干部任期目标责任书》第六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去、解聘其职务:(一)考核被确认为不胜任现职工作;(二)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三)因科室撤销、合并而失去职位;(四)因科室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医疗工作不能正常运转和不良影响的;(五)因违规违纪、超计划生育,单位收到上级部门处意见书;(六)科室或条块工作在上级组织的年一中连续2年排在末位或不达标。

(七)男职工年龄53周岁,女职工50周岁。

第七条中层干部在任期因个人或其它原因主动提出辞去职务的,需写出书面申请提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职。

第八条中层干部因退休、调动、岗位变动等原因职务发生变化时,其原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解聘手续。

第九条根据有关规定,财务、设备、药剂、总务、护理等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实行定期轮岗制,只有轮岗条件,医院根据情况3-5年轮换一次。

第十条中层干部聘任应当严格按照任职条件及聘用程序聘任,特别优秀或确因岗位需要的可破格聘任,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第四章中层干部职责与权利第十一条医院管理严格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各职能科室对分管领导负责,受分管领导管理;分管领导对院长负责,受院长管理领导。

第十二条副主任、各诊疗组长、护士长除接受相关职能科管理,行政上对科室主任负责。

第十三条护理工作(即护理人员招聘、人力资源调配、人员培训、督查考核、规划制定和实施等)实行分管院长领导下垂直管理体系,报院长审批,日常业务工作服从护理部统一安排。

第十四条保质保量地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及临时突击性任务。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医院质量安全管理各项核心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医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积极创造条件,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

第十六条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科教科、设备科、药材科、院感科、医保科、预防保健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代表医院行使相关条块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等职权。

第十七条科主任是科室行政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岗位职责和有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科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第十八条科主任享有科室业务决策权。

制定并组织实施业务发展规划、新业务开展计划、科研教学计划、人员培训计划及相应配套措施,对其工作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负责协调科室各临时性工作。

第十九条科主任享有科室人员管理权。

在遵照医院相关管理原则前提下,科主任享有科室人员的考评权,享有本科室人员职称晋升、评先评优、职务聘任的推荐权,不享有院办公会研究的经济分配权。

第二十条科主任享有科室经济分配权。

按照医院总体绩效考核方案,根据不同岗位工作性质、数量与质量,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拟定科室人员的二级绩效分配计划,经科务会讨论通过并报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科主任享有科室医德医风、精神文明建设(含计划生育、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管理权,负责制定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和考核办法。

第二十二条科主任负责本科进修、实习带教、传染病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护士长享有本科室护理人员的行政管理权。

督促、检查科各项护理工作落实情况。

第二十四条护士长享有对科护理人员的分工和排班权,对本科护理人员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的推荐权。

第二十五条护士长享有本科护理人员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指导职能。

负责制定科护理业务学习计划、教学计划、人员培训计划、护理带教工作并组织实施,对本科护理人员送出进修推荐权。

第二十六条护士长对科药品、器械、医疗设备、办公用品等管理、保管等职能。

具体负责管理、领用、报废工作。

第二十七条护士长享对科消毒灭菌、院感管理、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指导职能,负责健康教育、卫生宣教等工作,对病区病人陪护管理,协助科主任进行科室规化管理。

第二十八条各科室建立健全科室组织管理机构,成立科务委员会,由科主任、护士长和工作人员代表3-4人组成,负责研究制定本科学科发展规划,落实目标管理中工作计划,讨论决定二级分配方案及其权限围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二十九条中层干部享受相应标准的干部岗位津贴,津贴标准由医院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五章中层干部考核第三十条严格中层干部考核制度,医院成立考核评议领导小组,负责中层干部考核的组织工作,各相关职能科室协助。

第三十一条中层干部的考核工作,坚持全面准确、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评议相结合,使考核工作更具化、科学化、制度化。

第三十二条考核分为任职考核、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等形式。

(一)任职考核是指对拟任职人选进行的任职前的专项考核;(二)平时考核是指对中层管理者进行的日常性考核,医院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专项调查、参加党支部生活会等形式,了解考核中层管理者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三)年度考核是指以岗位目标为依据,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和中层管理者年度述职评议结果进行的综合考核;(四)任期考核是指对中层管理者调动、任期届满的全面考核。

第三十三条考核容:要据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的规定,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考核德、能、勤、绩、廉的情况,重点考核其工作业绩。

德:主要是政治态度和立场、政治理论素养、组织纪律观念、思想品质和工作作风、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能:通过学理论、学业务,改善知识结构,提高知识水平的情况;抓质量、抓安全、抓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等。

勤:主要是全面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措施、完成任务目标、履行岗位职责中所表现出的态度、敬业精神和事业心责任感情况等。

绩:主要是在完成任期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作用以及取得的有效成果和实际贡献等。

廉:主要是在科室管理和从事医疗业务过程中廉洁行为情况,合理使用抗生素情况、科室药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情况也纳入考核之列。

第三十四条年度考核、评议的程序:(一)办公室通知主要中层管理者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填好《年度考核登记表》,做好述职准备。

(二)由考核评议组组织召开医院相关职能科室及被考核科室职工参加的述职评议会,被评议人作述职报告,到会人员进行无记名的打分测验。

(三)考评组与部分骨干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科室情况和被考核人进行广泛了解考察。

(四)考评组综合分析、认真研究考核情况,提出评鉴意见,向医院汇报。

(五)由医院分管领导向被考核人反馈考核结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第三十五条年度考核结果的确定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

评定标准如下: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制度,廉洁自律,尽职敬业,熟悉业务,精通管理,组织领导能力强,有改革创新精神,团结协作好,密切联系群众,得到群众公认,出色完成各项任务,效果显著,实绩突出。

称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无不廉问题,能够团结协作,注意联系群众,熟悉业务,具备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管理能力,工作努力,能够完成各项任务,工作实绩明显。

基本称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未发现不廉洁问题,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管理能力基本达到任职要求,岗位必备的业务知识不够熟悉,虽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平平。

不称职:有下列情之一者,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一)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如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不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凌驾于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之上;道德品行不端,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言行自由散漫,搬弄是非,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和科学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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