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知识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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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组成部分
马克思主义产生背景:
1,自然科学:
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定律、达尔文进化论
2,阶级基础:
英国宪章运动、法国里昂工人起义、德国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
3,社会科学:
英国古典经济学、英法空想社会主义、德意志古典哲学(黑格尔的辩证法、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概要)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组成部分
1.唯物论
物质:物质的根本特性是客观实在性;
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运动时绝对的(变动性、无条件性),静止是相对
的(稳定性、有条件性);
时间是物质运动过程的持续性和顺序性;
空间是运动的物质的广延性和方位性;
物质的运动具有一定的客观规律。
意识:意识的起源是自然界长期发展和社会劳动;
意识起源的基本环节有三个:第一,由一切物质所具有的反应特性到低级生物的刺激
感应性;第二,由刺激感应的反映形式到动物的感觉和心理;第三,由一般动物的
感觉和心理到人的意识的产生;
意识的本质是人脑的机能,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像;
意识具有能动性,主要表现在意识反映世界是自觉的有目的反映,意识不仅仅反映事
物的现象,而且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意识可以通过思维操作实现对客观事物的、
超前的观念的改造,指导并通过实践把理想变成现实;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
主体拥有意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拥有人脑,而是必须参与到人类社会实践
中去。
规律:事物的联系和运动构成规律,规律是事物内部的本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向。
客观规律是事物内部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固有的联系。
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不能被改变、创造、消除的。人只能认识规律、尊
重规律、利用规律。
唯物主义的三种历史形态:一,朴素唯物主义;二,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机械唯物主义);三,现代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2.辩证法
两个特征:
联系观:联系是指一切事物之间和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作用;
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
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即系统观)
发展观:发展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事物发展的总方向、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
三个基本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矛盾规律):
矛盾的对立性与统一性,或称斗争性与同一性(矛盾的基本属性);
矛盾的对立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的统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它有两个方面含义:
一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前提,共处在一个统一体中,而
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内因是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是事物的外部矛盾;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两点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重点论”)。
主要矛盾与矛盾的主要方面:主要矛盾反映了复杂事物中诸多矛盾的不平衡性,矛盾的主要方面反映了具体矛盾中矛盾双方的不平衡性;主要矛盾要解决的是工作的重点和关键问题,矛盾的主要方面要解决的是事物的主流、支流和性质的问题。
内外因: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
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附言:从宇宙天体到微观粒子,从整个社会到社会的各种组织,都是其内部对立着的各个要素按一定秩序、结构组成的集合体,矛盾无时不在、无处不有。事物内部诸要素的相互联系、相互依赖是矛盾的同一性,它促使事物自身保持稳定性;而事物内部诸要素的相互排斥,即矛盾的斗争性,它破坏事物内部的秩序和结构,促使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化,它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事物各个要素这种互相联接和互相排斥相结合,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和发展,表现为过程。
质、量互变规律:
“质”是指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另一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要素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
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度”是指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
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基础,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创造了条件。
部分质变:是指事物发生了阶段性质变或者局部性质变,事物的根本性质并未完全质变。
量变到质变的主要形式:一是事物要素数量的增减,突破了“度”引起的质变,二是事
物要素的空间排序和结构形式的变化引起质变。
否定之否定规律:
辩证的否定是通过事物内部的矛盾而进行的自我否定;
否定之否定是事物的发展表现为螺旋式的上升和波浪式的前进的过程。
这个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前进性体现在每一次否定都
是质变,都把事物推到新阶段;曲折性体现在回复性上,其中有暂时的停顿和倒
退,但是经过曲折终将为事物的发展开辟道路。
五个基本范畴:
原因和结果
现象和本质: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和根本性质;
任何现象都是本质的表现,本质都是通过现象表现出来。
可能和现实
现实性是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可能性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
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
必然和偶然:
必然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确定不移的趋势,是由事物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偶然性
是事物发展过程中不确定的趋势,是由事物的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引起的,对
事物的发展起到加速或减缓作用。必然性寓于偶然性之中,通过偶然性表现出来,
偶然性为必然性开辟道路。
内容与形式
内容是构成事物一切要素的总和,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形式是内容诸要素相互结
合的结构和表现方式。
3.认识论
实践是认识的动力、来源、目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唯物主义反映论(形而上学的直观反映论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能动的反映论),唯心主义先验论。认识的发展过程渗透着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是关于事物外部联系的认识,是对事物现象的认识,是感觉、知觉、表象;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是关于事物内部联系的认识,是概念、判断、推理。
认识的发展过程是两次飞跃的过程:第一次飞跃是从实践中产生认识,主要通过掌握大量丰富的感性材料,借助抽象思维达到对事物本质的理性认识;第二次飞跃是将理性指导实践,接受实践检验的过程。
实践的标准时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所以真理是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统一。实践标准的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