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理解民族关系的新思路——少数族群问题的去政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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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理解民族关系的新思路——少数族群问题的去政治化》

作者:薛茗文

来源:《学理论·下》2013年第07期

摘要:马戎教授认为当今中国民族问题的症结所在是不恰当的民族教育所形成的民族意识,即强调56个民族,而非统一的“中华民族”。他提出将民族问题“去政治化”,即“文化化”,强调统一的“中华民族”的族群认同,而非各个民族政治认同。通过阅读马戎教授的《理解民族关系的新思路——少数族群问题的去政治化》,谈一下我的认识和看法。

关键词:民族关系;去政治化;文化化

中图分类号:D63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1-0026-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共同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的稳定与发展,以及各民族之间的和睦相处关系到我国政权的稳定与国家的繁荣。那么如何促进各民族的发展,如何有效处理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通过阅读马戎教授的《理解民族关系的新思路——少数族群问题的去政治化》,谈一下我的认识和看法。

一、全文概述

马先生开篇就讲述了“民族”(Nation)和“族群”(Ethnicity)的差别,他认为民族的概念是与17世纪出现于西欧的“民族主义”和“民族自决”政治运动相联系的,而族群概念在美国运用居多,表示多族群的国家内部具有不同发展的历史、不同文化传统甚至不同体质特征但保持了内部认同的群体。他倾向于将我国56个“民族”称为“族群”。从这种概念的改变可以看出他注重各民族自古以来所传承的文化因素,而不赞同“民族”概念背后所蕴藏的政治和地域因素。当然他并不是将这两个概念完全割裂开来,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转化。同时他认为“一个国家内部的族群关系不是单一形态和固定不变的,而是多元和动态的。”

继而马先生分别阐述了引导族群关系发展的两种导向——“政治化”与“文化化”。“政治化”即把民族问题看作是政治问题,认为民族和族群是政治集团的一种,这种政治集团的形式强调整体性,同时也强调政治权力和族群领土疆域界限。而“文化化”则将族群视为文化群体,从文化的角度来取得成员间的认同,强调族群成员的共性,同时淡化其政治利益。

他引述了几个国家的例子,来佐证上述两种导向。首先是传统中国,他认为传统中国的族群观是以文化为核心的,强调的是“夏中有夷”“夷中有夏”和“四海之内皆兄弟也”的观念,这一观念暗含了各族群平等的基本思想,淡化了各族群的地域差异,以及其在语言、习俗,甚至在种族和宗教等方面的差别。这个观念强调族群之间的和睦相处,文化相融。其次,他论述“政

治化”起源于西欧时期的“民族主义”运动和民族自决思想,又以前苏联为例论述了“政治化”的基本思路,即用制度化设计民族之间的地域差别和政策差别。这种“政治化”的结果是“强化了各族民众的族群意识和族群边界”,从而使得民族分离主义势力抬头,导致前苏联的解体。最后,他援引美国和印度的“文化化”政策,强调在接受“共同文化”的前提下,保留了各“亚文化群体”的存在,正是因为这种“文化化”、“去政治化”的政策,使得美国、印度这样的国家民族和谐,国家繁荣。

在文章的第三、四部分,他阐述了他自己的观点,也是该篇文章的中心部分。他批评了我国效仿前苏联的民族建构(National Building),即进行了一系列的民族识别工作、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实行相关的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他认为这种“民族识别”使得每个国民都确定了“民族成分”,继而使中国各“民族”之间的人口边界清晰化,为各“民族”设立的“自治区域”催生或加强了各族的“领土”意识,以“民族”整体为对象的各项优惠政策(计划生育、高考加分、自治地方的双语教育和干部名额等)的实施也使各族民众的“民族意识”不断强化。而这种“民族意识”的加强正是当前我国民族问题的症结所在。

目前中国民族问题的症结,就在于我们没有首先完成类似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民族国家的构建,而是效仿和承袭前苏联时的民族政策,沿用斯大林关于民族的定义,包括一系列民族政策和制度,特别是进行了“民族识别”工作,试图把中国建成一个“多民族联合体”,这使有些原来并不具有现代民族意识的民族精英开始接受这样的意识并萌发潜在地独立愿望。这就是近年来在中国一些地区出现的民族问题和民族分裂思潮的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基础。”这种民族意识潜在地蕴含着民族分离主义的威胁。

以此为戒,他提出了理想国家族群框架——“政治一体”和“文化多元”。以此“强化作为政治实体的民族和国家,并把族群逐步地引导到主要代表不同文化群体的角色之中,把族群关系用文化多元主义的思路来引导”,同时也强调各族群平等,不赞同民族区域自治和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

二、相关评价

胡鞍钢和胡联合在“第二代民族政策:促进民族交融一体和繁荣一体”一文中,对于马戎教授的“去政治化”和“文化化”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们开篇就提出其观点——“民族问题事关国家统一、人民团结、长治久安。这需要顺应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发展潮流,善于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并充分吸取其失败教训,与时俱进地推动民族政策从第一代向第二代的转型,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促进国内各民族交融一体,不断淡化公民的族群意识和56个民族的观念,不断强化中华民族的身份意识和身份认同,切实推进中华民族一体化,促进中华民族繁荣一体发展,共同构建中华民族大家园,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他们认为国家的长治久安,需要认同手段和强制手段。强制主要依赖于警察、法庭、监狱、军队等国家机器,除此之外,在现代社会中法律越来越成为国家进行强制的基本工具。认同则是一种自觉的身份认同和心理认同,是人们将社会角色和社会规范内化为自己行为规范的

自觉濡化行为,他们认为认同比强制更为重要。而在众多的认同中,对于国族(National)的认同是现代国家公民最重要、最基本的认同。因此,他们与马先生一般,强调对整个中华民族的认同,而非56个民族的认同。

胡鞍钢和胡联合还认为,“在近代民族国家兴起的过程中,实际上民族国家的建构不是…从文化到政治‟的过程,而是…从政治到文化‟的过程。”因此,民族国家的构建,应当是建立一个统一的政治实体,继而强调统一的文化,同时确保不同文化的多样性,这些多样的、多元的文化蕴含在整个民族的大文化之中。最后他们认为,我们当前应当加强对于“中华民族”这个整体的认同,应当尽力避免以民族身份来划分,强调个人的公民意识,淡化其民族观念和意识。这样做从大方面讲保障了国家的统一,促进了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繁荣发展,从小方面讲则有利于公民之间的公平、平等竞争,取消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淡化多数汉族的“大汉族主义”意识,有效克制和预防公民之间个人的矛盾转换为民族和族群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当然,对马戎教授的这种观点,也有不少学者持反对意见,陈建樾即为其中的一名,他在《多民族国家和谐社会的构建与民族问题的解决——评民族问题的“去政治化”与“文化化”》一文中,毫不避讳地指出“民族问题的去政治化是一种污名化的民族研究”。他指出马先生试图掩饰隐藏在民族体质与文化差异性背后的利益动机,企图以“文化”来替代“利益”,由此陈先生即认为,民族问题的“去政治化”是极其荒谬的,因为任何与利益相关联的民族问题终究是政治问题,因为政治的本质即在利益。

他在批评了马先生的“去政治化”和“文化化”之后,提出自己的观点——“族际关系的和谐首先来自于制度安排是否适合国情,其次来自于针对少数民族权利保障和特别优惠的政策、措施是否有效。”他主张构建多民族国家的和谐社会就得从政治、从政策入手,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一系列的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保护和满足不同民族的利益诉求,寻求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

三、我的观点

首先,我不赞同马先生将民族问题“去政治化”,正如陈建樾教授所说那样,民族问题背后的本质其实是利益诉求的问题,而任何利益诉求都是关乎政治的根本问题,因而,我们无论在任何情景下谈论民族问题,都无法绕过政治,将它单纯地视为“非政治问题”。除此之外,马先生认为现在出现的民族的分离主义态势主要是由于不恰当的民族教育所宣传的民族意识所导致的,对于这一点,我也不认同,我认为任何分离主义都代表一定的利益阶层,无论是民族的,还是其他的团体,因此说各个民族也是理性人,也有追求自身利益的愿望,只不过这些分离主义的利益追求和表达超出了国家理性所能容忍的范围,这一方面需要国家对于民族观念的宣传,而另一方面,国家应该更多地进行合理的制度安排,切实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利益,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维护少数民族的多样文化。

其次,对于马先生的“文化论”,强调统一的中华民族文化,强调“中华民族”的整体认同,我颇为赞成。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民族,它有着共同的历史,有着共同的文化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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