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纳溪区城区文化广场和部分道路命名(更名)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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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纳溪区城区文化广场和部分道路命名
(更名)的批复
【法规类别】人名地名拼写
【发文字号】泸市府函[2014]55号
【发布部门】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4.03
【实施日期】2014.04.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纳溪区城区文化广场和部分道路命名(更名)的批复
(泸市府函[2014]55号)
纳溪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城区文化广场和部分道路命名、更名的请示》(泸纳府〔2014〕15号)收悉,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现就你区城区文化广场和部分道路命名(更名)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紫阳路以东、麒麟新区新建占地72000平方米的广场命名为麒麟文化广场。
二、同意将麒麟文化广场以西,横穿麒祥路的两条东西走向的新建道路分别命名为福麟路、康麟路;麒麟文化广场以北,南北走向的3条道路分别命名为麒安路、麒美路、
麒瑞路。
三、同意将原命名的紫阳路、麟南路分别更名为紫阳路一段、裕麟路。
四、以上命名(更名)道路的走向、长度、宽度及分段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1. 泸州市纳溪区城区文化广场、部分道路命名(更名)表
2. 纳溪区城区文化广场、部分道路命名(更名)示意图(略)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3日附件1. 泸州市纳溪区城区文化广场、部分道路命名(更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