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及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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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及其经验借鉴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及其经验借鉴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及其经验借鉴当前,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进行改革的呼声高涨。

而美国个人所得税是联邦税制中的第一大税种,其征收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经过多次改革,其经验值得借鉴。

一、美国个人所得税制美国个人所得税始于1860-1865年的南北战争期间。

由于战争的爆发,经费开始紧张,所以美国国会于1 861年首次决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1913年,第16次宪法修改案把所得税纳入宪法,并且在同年通过了第一个个人所得税税法。

经过多年的发展,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相对比较成熟,对其主要内容简要介绍如下。

(一)征收依据相关依据包括三个层次:一是法律层次。

包括美国宪法(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国内收入法典(Internal Revenue Code)、财政条例(Treasury Regulations)、联邦法院司法解释(Federal Court Opinions)、与其他国家签署的条约(Treaties)。

二是机构解释性条例(Agency interpretative regulations)如财政部的通知和公告等,以及公共行政裁决(Public Administrative Rulings)如国税局的税务裁决等。

三是立法史(Legislative History)和私人行政裁决(Private Administrative Rulings)。

三个层次法律效力依次降低,同一层次内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二)税制模式美国采用的是综合所得税制模式。

综合所得税是将个人所得税的税基大大扩展,包括各种形式的收益。

不论是劳动所得还是资本或意外所得,不论是现金所得还是实物所得,也不论是应计所得还是已实现所得,都要包括在应课税所得之中。

综合所得税最重要的特征是将资本利得与来自资本的其他所得(利息、股息、利润等)同样课税。

这种税制模式是将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一年)各种不同来源的所得综合起来,减去法定减免和扣除项目的数额后,就其余额按累进税率计征所得税。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比较与借鉴个人所得税是关系到亿万纳税人切身利益的税种,也是各国政府利用税收杠杆调控宏观经济、优化收入分配格局、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直接税种。

由于各国国情与发展程度不尽相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设计也有其自身特征。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历史悠久,发展较为成熟。

现将中美两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比照,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探寻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出路。

一、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比较(一)课税模式比较美国实行的是综合所得税制。

主要内容为:纳税人全年各种形式的收入都必须归入税基。

这里的收入或可以进入个人消费,或可以构成个人财富积累的增加,所有来源的收入都必须归入税基。

包括劳动收入、土地出租收入、资本红利收入、以及接受遗产等等。

税基本身在作了法定宽免与扣除后,其余额按累进税率征税。

我国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

即对同一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按其不同来源,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及其他所得等11项内容,配以适用税率来计算其所得税。

(二)税率及结构比较美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统一的6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分别为10%、15%、25%、28%、33%和35%。

美国对纳税申报者进行了单身、已婚夫妇、户主、鳏夫或寡妇等四类具体划分,每一种身份都有其适用税率表,并依据一定指数,每年对税率表进行调整。

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

2011年9月1日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由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税率分别为3%、10%、20%、25%、30%、35%、45%。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分别为5%、10%、20%、30%、35%。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3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分别为20%、30%、40%。

对个人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

在美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占整个联邦税收收入的45%左右,是对财政收入贡献最大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还是重要的经济调节工具,承担着调节贫富差距和稳定经济运行的功能。

里根政府、克林顿政府和小布什政府都曾成功地通过个人所得税来实现其经济目标。

个人所得税在美国具有特殊地位,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比较成熟和完善,这对于个人所得税征管水平较低的我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美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的特点美国有严密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纳税人能自觉申报纳税,偷逃税现象很少。

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率达到90%左右,且主要来源于占人口少数的富人,而不是占纳税总人数绝大多数的普通工薪阶层。

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群体所缴纳的税款占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的60%以上。

美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的有效运行,在于其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的特点:(一)建立严密的收入监控体系根据美国税法,只要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政府就要对其收入征税。

据美国国内收入局2005年统计,当年约有1.83亿美国人申报2004年度的个人所得税。

按全美2.9亿人口计算,约2/3的美国公民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美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量如此庞大,并不是美国人自觉纳税意识强,而是与美国严密的个人收入监控体系密切相关。

美国是一个信息化程度非常高的国家,纳税人的基本信息、收支记录和交易行为等都在银行的电脑中有记录,税务机关通过信息交换和数据集中处理,便可全面快捷地掌握纳税人的相关信息。

美国发达的银行系统和银行信用制度保证了对个人收入的有效监管。

个人在银行开设账户都要凭合法的身份证,并实行实名制。

个人的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号码、税务代码三者是统一的。

因此,个人的所有收入项目都可以通过这样的号码进行汇总和查询。

在美国,除了零星的小额交易外,其他交易都要通过银行转账,否则被视为违法,个人不受银行监控的收入项目十分有限。

税务机关与银行通力合作,从各银行获得纳税人的收入信息,并通过大型计算机的集中处理,可实现对纳税人各项应税收入的汇总与监控。

中美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比较

中美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比较

中美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比较1 美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从税制模式上看,美国个人所得税属于典型的综合课税制,是对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各项收入,经过两次扣除,减去各项符合标准的费用,就其余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概括地来说,美国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步骤如下:1。

1 计算调整后的毛所得调整后的毛所得=各项毛所得—免税项目-调整项目1.2 计算应税所得应税所得=调整后的毛所得-标准扣除(或分项扣除)-个人宽免额1.3 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税所得×税率应申报缴纳(退)税额=应纳个人所得税额-预缴税款—税收抵免由此可以看出,美国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包括免税项目、调整项目和标准扣除(或分项扣除)与个人宽免额.免税项目主要包括:捐赠,与雇佣、人力资本的回收和投资有关的项目,其中,与雇佣有关的占比重最大,如雇主所提供的保险计划,在美国,只要公司为自己的员工提供的保险计划符合美国税法的相关规定,雇主和员工都不必为此支付税收。

调整项目是纳税人在经营中发生的,与取得所得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经营费用或亏损、资本利亏等。

个人宽免额及标准扣除(或分项扣除)是纳税人及其赡养人的生计费用扣除。

2 美国个人所得税扣除制度特点2.1 实行综合所得税课税模式,体现支付能力原则或量能课税原则美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的综合所得税课税模式,将各种来源各种形式的收入汇总后,通过2次扣除,减去免税项目,扣减成本费用及生计费用,就其余额按照适用的税率课征个人所得税。

它能够体现纳税人的实际负担水平,并且不缩小其税基,还能体现支付能力原则或量能课税原则.2。

2 扣除标准指数化,使税法的稳定性与灵活性有机结合扣除标准指数化是指按照每年消费物价指数的涨落,自动确定个人宽免额和标准扣除,以便剔除通货膨胀的名义所得增减的影响。

考虑到通货膨胀会形成纳税人名义收入的虚增长,并因此加重纳税人的税负,美国政府每年都根据通货膨胀因素对标准扣除和个人宽免额进行指数化调整,例如2006年个人宽免额为3300美元,2007年为3400美元,2008年为3500美元,同时,2004年CPI指数为188。

2023年美国税收制度模板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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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税收制度概 述
Overview of the US2023/7/12 星期三
Contents
01 个人所得税制度
01 个人所得税制度
美国个人所得税基本原则
累进税率制度:美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制度,即税率随个人收入增加而逐渐提高。这意味着高收入者需要缴纳更高比例的税款,而低收入 者则缴纳较低比例的税款。这一原则旨在实现财富再分配和社会公正,让富人承担更重的税收负担,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福利和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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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人:沉默之剑 2023/7/12 星期三
美国个人所得税分类及税率
1. 美国个人所得税分类:美国个人所得税根据税务法规定的收入来源进行分类,包括工资薪金收入、自营收入、利息和股息收入、租金收入 以及其他杂项收入等。这些分类使得税务部门能够对各类收入进行准确计税。 2. 税率与税收档次:美国个人所得税采用渐进税率制度,即根据个人的收入水平划分为不同的税收档次,每个档次都对应着相应的税率。低 收入者享受较低的税率,高收入者则需要缴纳较高的税率。不同税收档次的设立,旨在实现税负的公平与适度分配。
美国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
1. 确定纳税义务:个人在美国境内工作、经商或拥有投资收入等情况下, 都需要纳税。根据美国税法规定,每个纳税年度从1月1日到12月31日。 2. 收集必要资料:纳税人需要准备相关税务文件和证明材料,例如个人 社会安全号码、收入报表、捐赠记录、房贷利息等。此外,还需填写申 报表格。 3. 选择合适的申报表格: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申报表格,如 104、104A或104EZ。不同表格适用于不同类别的纳税人,其复杂程度 和要求也有所不同。 4. 填写申报表格:纳税人需按照所选表格的指引,如指定的行号和列号, 填写个人信息、收入来源、扣除项和税款计算等。填写时需仔细核对以 确保准确性。 5. 缴纳税款或申请退税:在填写完申报表格后,纳税人需要计算并支付 应纳税款,或者如有适用的退税条款,可以申请退税。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比较与启示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比较与启示

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历史发展
1950年代初期
1980年代
中国开始在部分城市征收个人所得税,主要 是对外国人征收。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开始 对国内居民征收个人所得税。
1990年代
2000年代至今
个人所得税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实行分类 所得制,将个人所得分为11类,并对不同 类别的所得适用不同的税率。
税率与扣除标准
两国税率和扣除标准存在较大差异,中国税率相对较低 ,扣除标准相对较严格;美国税率相对较高,扣除标准 相对较宽松。
税收征管
两国在税收征管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中国采用源泉扣缴 与自行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强调源泉扣缴;美国采用自 行申报为主的方式,强调纳税人自主申报。
02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历 史发展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国外 先进的税收经验和管理方法,提高我国税制的 国际竞争力。
05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税务制度差异
中国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税制设计、税前扣除、税 收优惠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纳税人权利保护
美国的纳税人权利保护较为完善,纳税人有权进行税务申 诉、获得税务援助等,而中国的纳税人权利保护还有待加 强。
税收征管效率
美国的税收征管效率较高,采用了先进的征管手段和技术 ,而中国的税收征管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不对称、征 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等。
税制改革方向
中国的税制改革应借鉴美国的经验,完善税制设计,提高 税收征管效率,加强纳税人权利保护,以促进经济发展和 社会公平。
研究展望
深入比较研究
可以进一步深入比较中美两国个人 所得税制度的异同点,探讨不同制 度背后的原因和影响。

美国收税标准

美国收税标准

美国收税标准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其税收制度一直备受关注。

美国的税收标准涉及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就美国的税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美国税收制度。

首先,我们来看个人所得税。

美国个人所得税分为七个档次,分别是10%、12%、22%、24%、32%、35%和37%。

不同的收入属于不同的档次,税率也会相应调整。

此外,美国还有一些特殊的税收政策,比如对于长期资本利得的征税,税率为0%、15%和20%,取决于个人的税务情况。

其次,是企业所得税。

美国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1%,这是2018年通过的减税法案中确定的税率。

此前,美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一直维持在35%。

减税后,美国企业所得税税率大幅下降,为企业发展带来了更多的利好。

除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美国还有一些其他的税收制度。

比如,美国并不实行全国性的消费税,但各州会根据自己的情况征收销售税。

此外,美国还有财产税、遗产税、礼物税等其他形式的税收。

需要注意的是,美国税收标准是会不断变化的。

政府会根据经济形势、财政需求等因素对税收政策进行调整。

比如,2017年通过的减税法案就大幅调整了美国的税收标准,降低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总的来说,美国的税收标准是相对复杂的,涉及的方面也比较广泛。

不同的税种、不同的税率都会对个人和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因此,了解美国的税收标准对于在美国生活和工作的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美国的税收制度,为个人和企业的财务规划提供参考。

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与借鉴引言个人所得税是一种对个人收入征税的税种,是各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各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和税率不尽相同,因此,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和借鉴,有助于各国税务部门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提高税收收入并促进经济发展。

本文将以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为主线,分析并借鉴其他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探讨如何优化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较为复杂,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水平,税率分为不同档次。

美国纳税人需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进行计算缴税。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以下特点:•所得税率较高:美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渐进税率制度,高收入群体的所得税税率较高。

•多项减免政策:美国通过多项减免政策,降低纳税人的负担。

•社会保障税:美国的个人所得税中包含社会保障税,用于支付社会保障福利。

瑞典个人所得税制度瑞典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具有高度的公平性,纳税人的收入水平越高,纳税比例也越高。

瑞典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特点如下:•高税率、高免税额:瑞典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较高,但免税额较大,低收入群体可享受一定程度的减免。

•税基广泛:瑞典的个人所得税适用范围广泛,包括工资、奖金、股息、利息等多种收入来源。

•高福利:瑞典的个人所得税用于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

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借鉴根据对美国和瑞典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比较,可以得出以下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借鉴建议:1.渐进税率制度:借鉴美国的税率分档制度,可以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中引入渐进税率,提高高收入者的所得税税率。

2.多项减免政策:借鉴美国的减免政策,适当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

3.宽税基:借鉴瑞典的个人所得税宽税基,将更多收入来源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4.加强社会福利:借鉴瑞典的做法,将个人所得税的一部分用于提供社会福利,提高国民生活水平。

结论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有助于各国税务部门了解其他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并进行借鉴与优化。

美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特点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美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特点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美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特点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美国个人所得税征 收特 点及对我 国的借 鉴意 义
) ( 山东 商 业职 业 技 术 学 院 , 山东

要: 本 文分析 了美国个人 所得税征 收特 点, 并结合我 国个人所得税具体情 况进行 相应的比较和分析 , 提 出对我 国个人 所
得税改革的几点建议 。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 综合征收 ; 税收指数化 基金 项 目: 2 0 1 4年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 学院校级课题 “ 个人所得税 征收模式 的国际比较研 究” 阶段性 成果( 立项号 : 1 4 0 1 , 主持
人洪燕 )


美国个人所得税简介
三、 对我国个税 改革 的几点建议
准扣除和分项扣除两种 , 纳税人 可以 自主选 择其 中一种。大部 收入 的老年人数 量进行人 口宽免扣 除 ,合 理体现量 能负担原 分纳税人都选择第一种 。 算 出毛所得后, 从 中扣除 2 1 项扣除项 则 。 目得到调整后毛所得 ,然后减去标准宽免和个人宽 免两部分 。
( 三) 宽 免 扣 除 根 据 收入 高低 分段 制 定 。 我 国 宽 免扣 除对 所
就不再享受宽免。如调整后毛所得超过高收入调整的起始 限额 除规定 。
后每超过 2 5 0 0美元 , 就要 消减可扣 除的宽免额 的 2 %, 当超过

( 四) 根 据 通 货 膨 胀 率 调 整 宽 免 额 。我 国工 资 薪 金所 得 从 个 3 5 0 0元 , 只增 长了 3 . 3 7 %。 但 1 9 8 0年 到 2 0 1 1 年 间, 除个 别 年
人所得税税负较重。
1 8 6 1 年 美国在 南北战争初 期开征了个人所得 税,到 1 9 1 3

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制对我国的借鉴

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制对我国的借鉴

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个人所得税收入占我国税收总额的比例在逐步增长,个人所得税也起到了一定的个人收入再分配作用,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存在明显的漏洞。

结合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制,提出以下建议:(一)实行分类综合课征制,同时降低边际税率。

我国个人所得税一直采用分类课征制,这种税制模式虽然可以根据不同类别的所得确定相应的税收政策和征税方法,征收简单,但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①从公平原则看,现行的分类所得课税不能就纳税人全年各项所得综合计算征税,不能区别纳税人的各种负担状况,容易造成应税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不纳税或少纳税;而应税所得来源渠道单一、综合收入少但相对集中的人却要纳税或多纳税的现象,无法充分体现“税负公平”的税收原则。

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功能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收入分配公平化。

但近几年的征管实践表明,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在这方面的作用却非常有限。

在我国目前的分配格局下,除少数行业外,高收入群体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资外的收入,如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及各种“灰色收入”等非工资薪金收入,按理上述非工薪收入应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但近几年的征管实践却呈现出相反的结果。

②从效率原则看,分类所得课税容易诱使纳税人分解收入,多次扣除费用,因而存在较多逃避税收的漏洞。

更重要的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多种多样的税率形式不仅增加了税制的复杂性,也损害了经济效率。

具体表现在:第一,工薪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级次有九级,在这种高边际税率、多档次的累进税率结构中某些级次的税率形同虚设,并无实际意义;第二,工薪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同为纳税人的劳动报酬所得,但两者适用的税率形式和实际的税收负担却存在较大的差别,一次性收入畸高时,还要实行加成征收,致使多数时候劳务报酬所得的税负重于工薪所得;第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与其他各项应税所得税率又不相同,不仅有违税收公平原则,而且更增加了征管操作的复杂性。

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及其借鉴

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及其借鉴

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及其借鉴个人所得税是一种根据个人所得额来征收税金的税收制度。

在世界各国中,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备受关注,不仅对美国国内税收体系的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其他国家提供了许多借鉴和参考。

1.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概述1.1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美国公民和居民,包括在美国境内或境外居住并从事收入来源于美国的工作的个人。

在征收税金时,美国个人所得税主要采用分级累进税率制度,根据个人所得额的不同,分为不同的税率档次。

1.2 税率档次与税率水平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档次共有七个,税率水平从低到高逐级增加。

根据税收年度2021的最新税率表,以下为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档次及其对应的税率水平:所得额(美元)适用税率$0 - $9,950 10%$9,951 - $40,525 12%$40,526 - $86,375 22%$86,376 - $164,925 24%$164,926 - $209,425 32%$209,426 - $523,600 35%$523,601以上37%1.3 核定和预缴个人所得税美国个人所得税分为两种征收方式:核定和预缴。

核定方式是根据个人所得情况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根据申报表的所得额和相关扣除项来计算应缴税额。

预缴方式是指雇主在发放工资时,根据税率表预扣一定比例的税款,然后将剩余工资支付给雇员。

2.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特点2.1 分级累进税率制度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采用分级累进税率制度,即随着个人所得额的增加,税率逐级递增。

这种税率制度可以实现税收的公平性和社会公正,让高收入者承担更高的税负,减轻低收入者的税负负担。

2.2 税收优惠和减免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还设有一些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以缓解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例如,家庭税收抵免、子女抵免和教育支出抵免等。

这些优惠和减免政策旨在支持家庭和教育的发展,促进经济增长。

2.3 社会保障税除了个人所得税,美国还征收社会保障税和医疗保险税。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及其启示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及其启示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及其启示个人所得税制度是现代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分析其历史发展、现状以及优缺点,并从中得出对全球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启示。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始于1913年,至今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

它是美国最主要的经济来源之一,为政府提供了大量的财政收入。

目前,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纳税人身份、税前扣除、税收优惠等方面具有显著的特点。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税收公平、财政收入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通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等措施,较好地考虑了纳税人的实际收入情况,有利于实现税收公平。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具有广泛的税基,能够覆盖到各个收入层次的纳税人,从而为政府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

然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也存在一些缺点。

由于税制复杂,很多纳税人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存在困难。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过于重视总收入的情况,对于那些收入来源单高收入人群来说,税收负担相对较重。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避免偷税漏税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更好地说明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优缺点,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

假设有一对夫妻,他们分别在不同的公司工作,收入分别为5万美元和3万美元。

根据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他们需要分别申报个人所得税,并按照各自的税率进行缴纳。

这种制度有利于实现税收公平,但同时也增加了纳税人的申报和缴纳成本。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具有一定的特点和优缺点。

从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些启示,对于其他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和完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需要兼顾公平和效率,通过简化税制、降低税率等措施减轻纳税人负担。

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需要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包括纳税能力、收入来源等,以实现更加公平的税收征缴。

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需要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税收征缴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个人所得税制度是一个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特点及对我国改革的借鉴意义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特点及对我国改革的借鉴意义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特点及对我国改革的借鉴意义作者:高珊来源:《中外企业家》 2013年第3期高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 100070)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缓解贫富悬殊的作用愈发受到人们的关注。

而对于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有效率且又最大限度地关注公平原则的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探究,则具有了更加深刻、现实的意义。

透过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演变历程,可以拓宽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的视角。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公平;借鉴中图分类号:F81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3)05-0273-02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有两个特点最为突出:一是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复杂,平均每个纳税人每年花费在填表的时间将近十个小时;二是大多数美国人都期盼报税,甚至穷人在报税环节比富人还要积极。

之所以会出现这两个较为有趣的现象,与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设计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美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是两套系统并存,除常规的个人所得税税制系统外,还有一套针对高收入纳税人的特殊税制系统,即“可选择最低限度税”(AMT)。

纳税人申报个人所得税时,要按常规系统和AMT分别计算出全年应纳税额,然后取二者中的大者作为其当年实际需要申报应纳税额,并按此缴纳个人所得税。

“可选择最低限度税”税收法案的出台,源于在1969年出现的近200名美国高收入者“合法”地不交税现象的出现。

那年,这些高收入者通过利用美国税法中费用减免方面的漏洞,使得其尽管收入很高,却不用缴纳税款。

而与之相对应的是,那些收入相对较低的人却并未享受到相同的“优惠”。

由此可见,“可选择最低限度税”的制定,是为了更好的贯彻税收公平的原则,即政府通过税收调节收入分配,以达到社会公平的目标;同时,也体现出税收政策制定的公平,即经济能力相同的人税负相同,经济能力不同的人缴纳不同数额的税金。

所以“可选择最低限度税”的计算原理就是把税收优惠项目纳入到个人所得税的税基之中。

美国个人所得税特点及中国借鉴

美国个人所得税特点及中国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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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究 美 国个 人 所 得 税 税 制 设 计 的 特 点 对 于 完 善 我 国税 制 十 分 有价 值 。
此基础上 . 通 过 持 续 的 自主创 新 来提 高产 品 的 差 异 化 程 度 . 并
的 客户 群 体 。 以此 来 留 住 老 顾 客 . 吸 引新 顾 客 . 进 而 实 现 产 品 销 售 业 绩 的 提 升 4 . 充 分 利 用 互 联 网优 势 开 展 网络 营销 网络 信 息 时 代 . 互 联 网 已成 为 一 种 新 的销 售 方 式 和渠 道 . 为 广 大 企业 商 家 和 消 费 者所 接 受 、 认可 , 它具有销 售成本低 、 营销环节 少 、 市 场 障
情 耐心 的服 务态 度 、 细 心 关 怀 的 服 务 内 容 和 及 时快 捷 的 服 务 速 度 来 提 高 客户 的满 意度 和对 企 业 的认 可 度 . 逐 步 培 养 忠 实
2 . 突 出产 品 的个 性 化 差 异 在 当今 市 场 营 销 中 . 产 品 同 质
化 的 问题 和 现象 比较 突 出 . 大 多数 产 品在 功 能 、 质量 、 外 观 等
行 生 活 必 需 费 用 扣 除 的 项 目。 免 税 扣 除 的适 用 方 法 有 两 种 . 分 别是 分项 扣 除 和 标 准 扣 除 分 项扣 除需 要 保 留并 出具 相 关
- —

采取 综合 所得 课税模 式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经验及借鉴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经验及借鉴

扣 除 构 成 了美 国独 具 特 色 的 税 前 扣 除 制 度 。
( ) 率 结 构 二 税
美 国个 人 所 得税 体 制 的 特 色 之 一 就 在 于 其 税 率 结 构 ,
针 对 不 同身 份 的 人 ,适 用 不 同 的 税 率 。美 国将 纳 税 人 划 分 为 四种 :单 身 纳 税 人 、已 婚联 合 申报 的纳 税 人 、 已婚 单 独
【 论 探 索】 理
美 国个 人 所得 税 制 度 的 经 验 及 借 鉴
王 一 涵
( 尔 滨 工 业 大 学 ,黑 龙 江 哈 尔 滨 1 0 0 ) 哈 5 0 1
[ 图 分 类 号 ]F 1 .2 [ 献标 识 码]A [ 章编 号 ]1 0 —2 9 20 )30 8 —3 中 824 文 文 0 687 (09 0 —0 30
在 所 得 税 体 制 中 ,有 某 些 使 低 收 人 家 庭 的税 收负 担 最 小 化 的 特 定 条 款 ,而 且 实 际上 使 低 收 入 阶 层 可 能 面临 负 的
已 离婚 的 原 配 偶 中 收 入 较 多 的 一 方 提 供 给 另 一 方 的 赡 养
费 , 以及 净 赌博 收 益 。 可 见 美 国个 人所 得税 的税 基 规 定 得 细 致 人 微 ,不 但 从 政 府 那 里 获 得 的 失业 补偿 是 应 税 的 ,还 有 高 收 入 的 已退 休
经 过 上 百年 的不 断 修 改 和更 新 ,历 经 三 次 重 大 税 收 改
费 ( 见 美 国《 济 增 长 与 减 税 协 调 法 案 》 。 这一 部分 的 设 参 经 ) 置 充 分 考 虑 了社 会 生 活 的 各 种 可 能 性 和个 体 之 间 的合 理 差 异 ,体 现 了 细致 充 分 的 人 文 关 怀 , 因而 也 体 现 了美 国个 税

美国加州税收法律规定(3篇)

美国加州税收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美国加州作为美国人口最多的州,其税收法律规定复杂而繁琐。

加州税收体系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销售税、财产税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美国加州税收法律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二、个人所得税1. 纳税人范围加州个人所得税适用于加州居民、非居民以及部分临时居住在加州的个人。

居民是指居住在加州满183天以上或主要居住在加州的个人。

非居民是指居住在加州不满183天,但在加州从事工作的个人。

2. 税率加州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制度,税率分为9个等级,最低税率为1%,最高税率为13.3%。

具体税率如下:- 年收入不超过2万美元的个人,税率为1%;- 年收入超过2万美元至3万美元的个人,税率为2%;- 年收入超过3万美元至5万美元的个人,税率为4%;- 年收入超过5万美元至7万美元的个人,税率为6%;- 年收入超过7万美元至9万美元的个人,税率为7.65%;- 年收入超过9万美元至11万美元的个人,税率为9.3%;- 年收入超过11万美元至13万美元的个人,税率为10.3%;- 年收入超过13万美元至15万美元的个人,税率为11.3%;- 年收入超过15万美元的个人,税率为13.3%。

3. 税基计算加州个人所得税税基计算较为复杂,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工资、薪金、奖金等收入;- 利息、股息、租金等投资收入;- 资产转让所得;- 遗产税、赠与税等。

4. 税收减免加州个人所得税规定了一系列税收减免政策,包括:- 婴儿和儿童抚养费减免;- 养老金、退休金等免税收入;- 医疗费用减免;- 住宅贷款利息减免;- 慈善捐赠减免等。

三、企业所得税1. 纳税人范围加州企业所得税适用于在加州设立总机构、分支机构或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

2. 税率加州企业所得税税率为8.84%,与联邦企业所得税税率相同。

3. 税基计算加州企业所得税税基计算较为复杂,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企业收入;- 企业费用;- 企业亏损。

4. 税收减免加州企业所得税规定了一系列税收减免政策,包括:- 研发费用减免;- 环保费用减免;- 资本支出减免;- 股息再投资减免等。

美国公民的纳税法律规定(3篇)

美国公民的纳税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美国作为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其纳税法律规定复杂而详尽。

本文将详细介绍美国公民的纳税法律规定,包括纳税义务、纳税主体、纳税期限、纳税申报、税收减免等方面。

二、纳税义务1. 所得税:美国公民有义务对其全球范围内的收入缴纳所得税。

全球收入包括工资、利息、股息、租金、资本利得等。

2. 遗产税:美国公民去世后,其遗产需缴纳遗产税。

3. 赠与税:美国公民在生前或去世前赠与他人的财产需缴纳赠与税。

4. 销售税:美国各州和地方均有销售税,公民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需缴纳销售税。

5. 其他税种:美国公民还需缴纳社会保险税、医疗保险税、联邦失业税等。

三、纳税主体1. 个人:美国公民、居民和非居民个人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 企业:美国企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3. 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4. 政府机构:政府机构在特定情况下需缴纳税收。

四、纳税期限1. 个人所得税:美国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期限为每年的4月15日,如遇节假日可顺延。

2. 企业所得税:企业年度申报期限为每年的3月15日,如遇节假日可顺延。

3. 遗产税和赠与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申报期限为去世或赠与后的9个月内。

4. 销售税:销售税申报期限根据各州和地方规定而定。

五、纳税申报1. 个人所得税申报:美国公民需填写1040系列表格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

2. 企业所得税申报:企业需填写1120系列表格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

3. 遗产税和赠与税申报:遗产税和赠与税申报需填写706或709系列表格。

4. 销售税申报:销售税申报需根据各州和地方规定填写相应的表格。

六、税收减免1. 标准扣除:美国公民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可享受标准扣除。

2. 专项扣除:美国公民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可享受专项扣除,如医疗费用、慈善捐赠等。

3. 退税:美国公民在纳税过程中,如有多缴税款,可申请退税。

4. 减税:美国政府对某些行业和领域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如研发、环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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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及其借鉴关俊朗体育学院201024041324[摘要]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已成为我国社会各界争论的焦点之一,而税率是该制度的核心环节。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是国际公认较为完善的税制,但中美两国个人所得税在税率结构、累进制度、税率适用等方面均存在差异。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尚存在不足,应借鉴美国的经验来完善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税率差异;制度创新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个人所得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递增,如何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在世界各国中,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是国际公认较为完善的税制,其税收立法的完备性一直处于国际领先地位。

本文就我国与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制度进行比较研究,以期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的改革完善提供有益的思路。

一、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的演变及功能(一)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的演变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发展至今,其税率经历了一个高低起伏的变化过程。

在1913年开征个人所得税时,普通税率为1%。

第一次经济危机期间,个人所得税最低边际税率达到历史最低值,只有0.375%。

从1932年开始,税率水平逐年增高,至1944年最高边际税率达94%。

20世纪80年代,美国里根政府在经济形势的逼迫下,成功地进行了半个世纪以来规模最大的1986年税改,并引发了世界性税制改革的浪潮。

这次改革大幅度地降低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并且减少了税率档数。

此后,克林顿和小布什入主白宫后也积极推行税改,分别对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作了一些调整。

目前,美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六级超额累进税率结构,税率分别为10%、15%、25%、28%、33%和35%。

个人所得税法对纳税者的全部应税所得按四种不同申报方式分别规定了级距,同一级距的税率相同,而美国国税局则每年依据一定指数对该税率表进行调整。

为了进一步改革税制,2005年1月,美国政府成立了税制改革委员会,该机构随即提出了两项税制改革方案:《单一所得税制方案》和《经济增长及税制方案》。

两项税改方案均建议税率结构简单化,分别将税率从原来的6档累进税制改为4档或3档,并适度扩大各档次的级距。

总体上,两种税制改革方案的内容均触及了美国税率制度的各个方面,其根本目的是构造公平合理的宏观税制环境,以促进美国经济快速、健康、稳定增长。

(二)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的功能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一直是美国政府干预、调节经济活动的重要杠杆和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

弹性的累进税率,使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收人具有一定的可靠性,从而保持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延续。

当经济增长速度过快、出现经济过热时,弹性的累进税率就会自动产生一种拉力,防止和投资需求的过度膨胀,使经济过热现象降温;反之,当经济处于衰退期时,弹性的税率制度就会产生一种推力,能有效地刺激消费和投资需求的增长,从而延缓经济衰退,促进经济复苏。

几十年来,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对于调整美国产业之间、产品之间的利益关系,引导和促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合理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

另外,为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美国对个人所得税实行合理的累进税率制度,高收入者成为个人所得税纳税的主体。

据统计,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群体所交纳的税款,占美国全部个人税收总额的60%以上。

也就是说,美国政府每年的巨大财政收入,大部分来自占人口比例较少的富人,而不是普通工薪阶层。

实践证明,该制度有效地控制了高收入者收入的过快增长,体现了公平税负、量能负担的原则。

根据美国统计局数据显示,近10年来,以税率制度为核心的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使其基尼系数①平均缩小0.3,税收政策效应达到7%,而且尽管美国这些年来收入差距有所扩大,但由于其拥有先进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最终使得实际收入差距基尼系数远远低于目前的水平。

二、中美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的差异我国从1980年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先后对税基和税率做了相应的调整。

目前我国根据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性质设计了两类税率,采用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相结合的方式,对不同性质的所得实行差别对待,即: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类适用20%~40%的超额累进税率;稿酬所得适用14%的比例税率;股息、红利、财产转让等其余各类所得均适用20%的比例税率。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的出台在时间上虽比美国晚一百多年,但是作为税收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等基本功能上两国是相同的。

基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政治因素的变化,中美两国个人所得税税率也均经历了高低起伏的调整变化过程。

但是,由于税收制度、公民纳税意识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中美两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表现出明显的差异。

主要表现如下:(一)税率结构设计的差异我国有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其中对工薪所得实行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实行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月工薪所得“超过10万元以上”的税率更是高达45%。

相比之下,美国实行单一的超额累进税率,采用10%-35%六级税率。

对于高收入人群,美国的平均税负在32%左右,特别是到2006年以后,它的最高边际税率降到35%。

也就是说,现在美国高收入人群的平均税负已经小于30%了,这个税率对于美国这个经济发达国家来说实用性是十分普遍的。

通过比较,我们发现我国工薪所得的最高税率比美国多出十个百分点。

但从我国现实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纳税人只适用5%和10%两级税率,20%~45%的税率基本不起作用,每月工薪所得超过10万元需要适用45%的最高税率的人更是风毛麟角,在实际执行中可谓形同虚设。

况且,税率越高,对纳税人避税、逃税的诱惑就越大,避税、逃税事件也就越容易发生,客观上增大了税务机关的征管难度。

因此这种边际税率过高、税率级次过多的设置是不尽合理的。

(二)税率累进路线和级距的差异我国对工薪所得适用的累进税率,累进级距过多,对中低收入的累进程度跳跃性过快,各级分界点的设置缺乏统一的逻辑规律,第2档的上下界与第4档上下界之间存在十倍的关系,第5档到第9档的分界点呈现出等差数列关系。

与我国累进路线相比,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很有特色,它是不等额累进的税率表,不仅应税所得累进额不等,就连税率的累进数也不等。

同时,税率表中的税收适用级距是不同的,所以即使应税收入相同,但由于税收级距不一致,应纳税额也不相同。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在超额累进税率制度中还作了“累进消失”的安排,即应纳税所得额达到或超过297350美元时,不再按照超额累进税率下通常的计算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而是全额适用最高一级的边际税率。

这一特殊制度亦被各国学者认为是美国1986年税制改革的一个极富创意的神来之笔。

通过比较,我们发现美国的不等额税率在适用上比我国灵活很多,其带有波动的减速累进路线,累进性比我国更强,累进效果更好。

同时,美国还充分考虑了低收入人群的利益,低税率的级距较大。

而我国5%的最低边际税率只适用于月应纳税所得额500元以下,范围显得过于狭窄,让很多纳税人感觉这种制度只是为国家多征收税收,而不是在调节收入,它因此也打击了广大纳税人的工作积极性。

(三)税率适用的差异我国现行税率针对个人收入而设计,只要是月收入过了起征点的居民,不论家庭负担轻重有别,不论是否已婚,均适用相同的税率。

相比较而言,美国个人所得税法对纳税者的全部应税所得按四种不同申报方式,分别为已婚联合申报、已婚分别申报、单身和户主四种方式。

同样的个人收入,若采用不同的申报方式,其应税区间不相同,税率也不相同。

比如,同样是10万美元的个人所得,按单身申报方式则税率为28%,按已婚联合申报方式则税率为25%。

通过观察,我们发现,美国的这个税率制度充分考虑了婚姻和家庭负担等因素,更加体现了量能纳税原则。

而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的适用无视具体情况采取一刀切的做法虽简单易行,但它没有考虑地区差异,也未考虑家庭总收入以及赡人、抚养子女等情况,对收入相同而纳税能力不同的纳税人也适用相同的税率,实际上违背了税收公平原则。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通过比较我国与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及其实践效果,我们可以发现,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制度规定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导致了越来越明显的非效率和不公平问题,对它的改革完善已经势在必行。

当然,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的改革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同时充分借鉴美国的有益经验,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完成。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改革,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一)减少累进税率档次,降低最高边际税率传统观点认为,个人所得税要发挥其社会职能,就必须实行高税率、多档次的累进税率制。

可事实上这种高税率、多档次的税率结构在实践中往往难以行之有效。

一般说来,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越高,愿意纳税的人越少;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越低,愿意纳税的人相应会增多。

因此,个人所得税在税率选择上应遵循简洁、低税的思路。

征税是一种国际性的普遍行为,尤其是在我国已加入WTO的情况下,我国该以怎样的税率课税,必然会受到国际上一般税率水平的影响。

因此,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累进税率结构,降低最高边际税率为35%,缩减所得税累进档次为5级,使税率档次简化明了。

35%的最高边际税率与美国等发达国家最高边际税率接近,有利于我国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情况下吸引海外人才、资本,在更高的平台上参与国际竞争。

尤为重要的是,在此次金融大海啸的冲击下,我国实体经济遭遇了严酷的寒冬,降低个税的边际税率可以有效地刺激我国居民消费,促进经济的复苏。

另外,针对高收入者想方设法利用比例税率逃税的现象,随着我国征管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可以考虑将现行的两套税率统一为超额累进税率,以减少居民避税空间,使税负更趋合理。

(二)引进累进消失税率结构,调整各档次级距个人所得税是一种调节收入分配的杠杆,因此在确定税率的累进级距时,一方面要符合所得分布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要符合公平负担的要求。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省市的年人均工资水平远远高于全国平均工资水平。

与此同时,高工资必然伴随着高消费水平,但这些地区的中低收入者和其他地区的收入者所适用的税率表却相同,这在理论上显然是说不通的。

对中低收入者不公的现象,我们可以通过调整各档次特别是前三档级距的方式来解决,如将第一级税率适用范围调整为“不超过2000元的”,将第二档税率适用范围调整为“超过2000~6000元的部分”,将第三档的税率适用范围调整为“超过6 000~18 000元的部分”。

而对高收入者,可以借鉴美国税率中的“累进消失”结构,对课税所得超过一定数额时不再按超累进税率计税,而实行特殊的比例税率计算,以此将高收入者在低税率阶段得到的优惠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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